戰(zhàn)國文字中的“許”縣和“許”氏
(首發(fā))
周波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戰(zhàn)國文字中有“吂”、“
”、“邙”、“
”諸字,多用作地名與姓氏。我們可以分“地名(用A表示)”、“姓氏(用B表示)”兩類將相關(guān)辭例列舉如下[1]:
A1. 二年[2]吂令司馬伐(?),右?guī)旃煾摺?、冶□?! ?/SPAN>
A2. 十年[3]吂令□
,左庫工師叔梁掃(?)、冶小。
A3. 廿四年吂令州□,右?guī)旃熀愻А⒁?SPAN lang=EN-US>
。[4]
A4. 十年邙令魏□,右?guī)旃熖K□、冶□。[5]
B1.
(退)[6]
B2. 廿三年代相邙皮,右?guī)旃熇羯?,工澤?zhí)齊。[7]
B3. 邙![]()
B4. 邙向[8]
B5. 邙𡩘[9]
B6. 邙安[10]
B7. 邙馬童[11]
B8.
筡
B9.
欣[12]
B10. ![]()
[13]
根據(jù)文字形體和銘文款式,上引資料中A1—A4為魏國兵器銘文,B2為趙國兵器銘文,B3—B5、B8—B10為晉璽,B1、B7為楚璽,B6為齊璽。
其中用作魏國縣名的“吂”、“邙”,學(xué)者多認為所指為一地,當可信。“吂”、“
”二字,學(xué)界一般認為是一字之異體。如郝本性先生指出,新鄭所出韓兵器銘文用作“姓名文字”的“吂”又寫作“
”,云:“古文字中口內(nèi)加一橫筆,仍為一字之例甚多,上條周字缶字便是二例?!?A title="" href="#_edn14" name=_ednref14>[14]當是。“邙”與“
”,學(xué)界一般也認為是一字之異體。如吳振武先生在談到古璽文“
”字時指出:“
為姓氏。
字不見于后世字書,疑即古璽中常見的邙氏之邙的異體(《看《匯》二一一四、二一一五、二二四七》。東周金文鄦(許)氏之鄦既作
,又作
(《金》三五五頁),似與此同例?!?A title="" href="#_edn15" name=_ednref15>[15]
對于“吂”、“
”、“邙”、“
”諸字的釋讀,比較有影響的觀點有兩種:釋“芒”說,釋“邙”說。將上述諸字釋讀為“芒”是其中影響最大的一種說法。此說最早是由王獻唐先生提出來的。他在考釋上舉器B10時指出,璽文“
”當釋“
”,即“邙”,為氏名,認為“今傳秦漢印,如芒賞芒勝芒䜣芒相,有芒無邙?!汕貪h芒姓,即周之邙氏。”[16]用作地名的“吂”、“邙”學(xué)者也多讀為“芒”。如高明先生、吳振武先生均認為魏國兵器銘文里用作縣名的“吂”即《漢書·地理志》沛郡之芒縣,故城在今河南省永城縣東北。[17]多數(shù)學(xué)者將用作地名、姓氏的“吂”、“
”、“邙”、“
”諸字均讀為“芒”,可參何琳儀編《戰(zhàn)國古文字典》、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王輝編《古文字通假字典》等。[18]一部分學(xué)者認為上引諸字作為姓氏可以讀為“邙”?!独m(xù)通志》補遺:“《姓苑》曰:‘邙氏,出自穆公子邙之后,以王父字為氏。周邙段,鄭大夫?!币嘤锌赡苁窃醋浴墩f文》訓(xùn)作“河南洛陽北亡山上邑”之“邙”,乃因地為氏。[19]
將戰(zhàn)國文字所見“邙”、“
”諸字與《說文》、后世姓書之“邙”聯(lián)系起來恐怕是有問題的。《說文》:“邙,河南洛陽北亡山上邑。”段注云:“山本名芒,山上之邑則作邙,后人但云北邙,尟知芒山矣。……北芒山,在今河南河南府府北十里。山連偃師、鞏、孟津三縣,綿亙四百余里?!蹲髠鳌ふ讯辍贰跆锉鄙健创恕0础吨軙匪^郟山者,北邙山也。王城謂之郟者,以山名之?!贝说叵惹厥欠窨梢苑Q“邙”,本身就是一個問題,且其地據(jù)地望戰(zhàn)國時期當為周地,此與兵器銘文所見的“吂”、“邙”為魏國地名是相矛盾的。至于后世姓書所見之“邙”與戰(zhàn)國文字“邙”、“
”是否相關(guān),也是一個需要首先討論的問題。
釋“吂”、“
”、“邙”、“
”諸字為“芒”也有諸多問題。1967年安徽太和縣揀選到一件戰(zhàn)國銅戈,其銘文云:“□年芒昜守令虔,工師□、冶□?!贝烁険?jù)其銘文款式當屬魏國兵器。韓自強先生讀“芒昜”為“芒碭”,認為此戈很可能是公元前286年魏同齊、楚滅宋,瓜分宋地,而領(lǐng)有芒碭之后所鑄造。[20]吳良寶先生認為“芒昜”當讀為“芒陽”,“芒陽”應(yīng)在魏國芒縣之南,具體地望待定。[21]按當時“碭”地應(yīng)屬楚(參《戰(zhàn)國策·秦策四》、《史記·春申君列傳》等),比較而言,吳良寶先生讀“芒昜”為“芒陽”更合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吳先生說“芒陽”在芒縣之南,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不過一般而言見于地名之“陽”指的是山南水北?!懊ⅰ北臼巧矫?,見《史記·高祖本紀》:“高祖即自疑,亡匿,隱于芒、碭山澤巖石之間?!蔽覀儜岩晌骸懊㈥枴笨赡芫褪乔?、漢之芒縣,因其地在芒山之南,故魏置縣曰芒陽。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芒丞之印”,[22]則此地在入秦后又改稱“芒”。“芒”縣名稱的變化情況可與“櫟邑”、“葉”相類比。秦櫟陽又稱櫟邑,《史記·貨殖列傳》:“獻孝公徙櫟邑”,索隱:“櫟,音藥,即櫟陽?!比~本楚縣,秦昭襄王十五年(前292年)屬秦。《史記·魏世家》載無忌謂安釐王曰:“秦葉陽、昆陽與舞陽鄰?!?A title="" href="#_edn23" name=_ednref23>[23]正義引《括地志》云:“葉陽在今許州葉縣也?!薄稘h書·楚元王傳》載秦昭襄王有母弟號葉陽君?!妒酚洝で乇炯o》載昭襄王十六年封公子悝于鄧,四十五年葉陽君悝出之國,未至而死。則葉屬秦后一度稱為葉陽。吳良寶先生、張文芳先生指出,戰(zhàn)國時代各國“地名用字比較穩(wěn)定,一個地名不僅在同時期的各種文字載體中寫法相同,在不同時代的各種載體中也是如此”,“同一地名在同一國家內(nèi)的用字情況是一致的,絕大多數(shù)都是同一種寫法,此用‘本字’而彼用通假字的情況極少”。[24]其說可從。戰(zhàn)國魏地名“芒”既可以寫作“芒”,也可以寫作“邙”,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不過還是比較少見的。戰(zhàn)國文字中“芒”氏亦常見。古璽有“芒齊”、“芒□”,[25]秦印有“芒得”[26],均用“芒”為芒氏之“芒”。此外,曾侯乙墓竹簡155號有人名“笀斬”,亦用為芒氏之“芒”(“笀”、“芒”為一字異體)。由此看來,作為地名和姓氏之“芒”,戰(zhàn)國、秦文字多用“芒”字來表示,上舉“吂”、“
”、“邙”、“
”諸字是否可以讀為“芒”,在文字學(xué)上還缺乏比較堅強的證據(jù)。釋地名“吂”、“邙”為“芒”最大的問題是“芒”地當時很可能屬宋而非魏。高明先生在將魏國兵器銘文中的“吂”讀為“芒”時指出,“芒縣雖為秦置,但來源一定很久,春秋為宋地。但在宋偃王四十七年,即齊湣王三十八年(前286),由齊魏楚三國聯(lián)合滅宋,三分其地,此地即劃歸為魏?!眳钦裎湎壬疲骸捌涞兀ㄒ甙矗杭疵ⅲ┰诮窈幽鲜∮莱强h北,戰(zhàn)國時當在宋的勢力范圍內(nèi)。不過從地理位置上看,此地近魏,二戈亦有可能是魏器?!?A title="" href="#_edn27" name=_ednref27>[27]按芒地戰(zhàn)國中期屬宋國疆域的中心區(qū)域,傳統(tǒng)的說法此地于宋亡后屬魏無疑要更為可信些,而器A3廿四年吂令戈的年代在魏惠王二十四年(前346年)(詳參下文),屬戰(zhàn)國中期,如果將兵器銘文“吂”、“邙”讀為“芒”,則與文獻記載不盡相合。
根據(jù)包山楚簡的異文證據(jù),我們認為上述諸字很可能當讀為“許”。包山楚簡有一個舊釋為“
(下稱作A)”的字。見文書類簡129:”東周客A
歸胙于𦸗郢之歲夏
之月……”A字原圖版作
。原整理者隸定作“
”,考釋云:“它簡作
?!焙瘟諆x先生改隸作“
”,以信陽簡2—23“結(jié)芒之純”即包山簡263之“結(jié)無之純”,“芒”字寫作
為證。[28]此說得到大多數(shù)學(xué)者的認可。A字張守中編《包山楚簡文字編》、[29]李守奎編《楚文字編》、[30]陳偉等著《楚地出土戰(zhàn)國簡冊(十四種)》均隸作“
”。[31]《楚地出土戰(zhàn)國簡冊(十四種)》還據(jù)新出上博竹書的“亡”字寫法進一步肯定了何說。包山簡“
”字之隸定當無疑問。包山簡所見人名“![]()
”異文又寫作“![]()
”、“![]()
”,“
”、“
”均當讀為許氏之“許”。《世本》:“許、州、向、申、姜姓也,炎帝后?!贝呵镂淖衷S國、許氏之“許”除寫作“
”外,亦多寫作“鄦”、“
”。“
”當是“鄦”字之異體。戰(zhàn)國楚文字亦有“鄦”字,仰天湖簡1、包山簡87均有“鄦陽公”。地名“鄦陽”,或讀為“許陽”,謂即楚所滅許國境內(nèi)的城邑,[32]或讀為“舞(或作無、鄦)陽”,謂在今湖南芷江縣北,[33]后說可能比較合乎事實。楚文字許氏之“許”亦常見,寫作“
”[34]、“
”,[35]與春秋文字寫法一脈相承。戰(zhàn)國文字“亡”多用為“無”,如古璽人名“亡(無)忌”、“亡(無)畏”、“亡(無)智”、格言“正行亡(無)私”,[36]《說文》古文“舞”(“無”、“舞”本同字)作“𦐀”,石經(jīng)古文、上博簡《曹沫之陣》簡3“撫”寫作“𢻬”,均從亡聲等。所以包山簡“
”字可以看作是“
”改易聲符之異體。[37]從楚璽、三晉文字“
”、“
”來看,包山簡“
”又寫作“
”恐怕并非偶爾為之,“
”應(yīng)當是“
”字一種比較常見的異體。戰(zhàn)國文字姓氏用字改易聲符的現(xiàn)象并不罕見。如郤氏之“郤”,秦文字寫作“郤”,從“𧮫”聲;[38]楚文字寫作“
”,從“丯”聲;[39]三晉文字既可以寫作“郤”,[40]也可以寫作“
”、“
”。[41]又趙氏之“趙”,戰(zhàn)國文字多從“肖”聲,也可以寫作“
”,[42]從“勺”聲。所以許氏之“許”,戰(zhàn)國文字既可以從“無”聲寫作“
”,也可以從“亡”聲寫作“
”并不奇怪。我們曾對戰(zhàn)國文字中許氏之“許”做過系統(tǒng)的考察,發(fā)現(xiàn)楚文字多以“
”、“
(或作
)”為“許”(見上文),秦文字均用“許”為許氏之“許”,多見于陶文和秦印。齊系文字、三晉文字、燕文字許氏之“許”則迄今未見。許氏是一個比較常見的姓,這三系文字中不見許氏之“許”不能不說是一個比較奇怪的現(xiàn)象。以包山楚簡“
”用為許氏之“許”為線索,我們認為前引“
”、“
(或作吂)”諸字,恐怕都應(yīng)當讀為“許”。需要說明的是戰(zhàn)國文字各系間用字雖然存在一些差異,但是他們均源于商周古文字系統(tǒng),總的說來其相同的一面是居于主導(dǎo)地位的,所以我們可以將楚系文字的“
”、“
”與其他系文字的“
”、“吂”諸字統(tǒng)一起來討論。
郝本性先生、何琳儀先生分別以古文字“
(或作吂)”為《方言》、《廣韻》之“吂”,[43]不可信。此字嚴志斌《四版〈金文編〉校補》新立字頭,收在“口”部下。[44]上文已經(jīng)指出“
”字可以看作是“
”改易聲符之異體,則“
(或作吂)”也可以看成是“
”字之異體?!?SPAN lang=EN-US>
”字目前的古文字工具書或收在“鄦”字下,可能是將“
”看成是“
”之省體;[45]或收在“無”字下,認為從“
”是“無”字之繁形;[46]或另立字頭。[47]無論是將“
”看成是“
”之省體還是看成是“無”字繁文,都還缺乏文字學(xué)上的證據(jù),我們比較贊同另立字頭這種意見?!?SPAN lang=EN-US>
”字作為單字屢見于春秋、戰(zhàn)國文字,亦可寫作“
”,[48]此恰與“
”又可寫作“吂”這一現(xiàn)象是平行的。
魏國兵器銘文中用作縣名的“吂”、“邙”,我們以為應(yīng)當讀作許縣之“許”。《史記·越世家》載齊使者說越王無強云:“韓、魏固不攻楚。韓之攻楚,覆其軍,殺其將,則葉、陽翟危。魏亦覆其軍,殺其將,則陳、上蔡不安?!贝耸隆妒酚洝分糜诔酢氨逼讫R于徐州(前333年)”之前。《正義》以為葉、陽翟和陳、上蔡分屬韓、魏。陳偉先生、徐少華先生均指出其時四邑當是楚國北境在方城之外防備韓、魏的軍事重鎮(zhèn)。[49]許地離楚邊境重鎮(zhèn)陳、上蔡一線尚遠,其屬魏國領(lǐng)地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稇?zhàn)國策·魏策一》“楚許魏六城”章:“楚破南陽、九夷,內(nèi)沛,許、鄢陵危?!痹S、鄢陵均為魏地。顧觀光、繆文遠系此章于赧王元年(前314年)。[50]《史記·蘇秦列傳》載蘇秦說魏襄王云:“大王之地,南有鴻溝、陳、汝南、許、郾<鄢>、昆陽、召陵、舞陽、新都、新郪。”[51]此亦見《戰(zhàn)國策·魏策一》“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章,顧觀光、范祥雍系此章于顯王三十六年(前333年)。[52]《戰(zhàn)國策·秦策四》“物至而反”章春申君說秦昭襄王云:“梁氏寒心,許、鄢陵嬰城,而上蔡、召陵不往來也,如此而魏亦關(guān)內(nèi)侯矣。”《戰(zhàn)國策·韓策一》“觀鞅謂春申”章云:“魏且旦暮亡矣,不能愛其許、鄢陵與梧,割以與秦,去百六十里,臣之所見者,秦楚斗之日也已。”[53]馬王堆帛書《戰(zhàn)國縱橫家書》“朱己謂魏王章”:“秦之欲許久矣。秦有葉、昆陽,與舞陽鄰,聽使者之惡,墮安陵氏而亡之,繚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南國必危,國先害已?!?A title="" href="#_edn54" name=_ednref54>[54]說的都是戰(zhàn)國晚期的情況。從上面列舉的材料看,戰(zhàn)國中期以來“許”應(yīng)當一直為魏國領(lǐng)土。許令戈所反映的情況與上引文獻是相合的。廿四年許令戈2000年出土于湖北荊門一號戰(zhàn)國楚墓,同出器物形制與組合皆屬戰(zhàn)國中期偏晚。[55]吳良寶先生據(jù)墓葬年代與此戈形制考定戈的年代應(yīng)當在魏惠王二十四年(前346年),[56]其說當是。[57]二件十年許令戈僅余內(nèi)部,其形制不甚清楚。二年許令戈保存狀況完好,其形制與作于魏惠王三十三年的
陰令戈、[58]大梁戈和作于魏惠王三十四年的頓丘戈非常接近,時代也應(yīng)在戰(zhàn)國中期。[59]由此可見至少在戰(zhàn)國中期魏惠王時,“許”已經(jīng)屬魏并置縣。魏置許縣的情況不見于傳世文獻,古文字資料正可以補史之闕。
戰(zhàn)國文字中用作姓氏的“邙”、“
”,有不少學(xué)者認為當是一字之異體,其中一些學(xué)者主張將“邙”、“
”釋為《姓苑》所見邙氏之“邙”。我們已經(jīng)指出魏國兵器銘文中的地名“邙”當讀為許縣之“許”,則戰(zhàn)國文字中用作姓氏的“邙”讀為“許”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兵器銘文、古璽所見之“邙”可以看作是“鄦”字之異體。
附記:本文是教育部哲學(xué)社會科學(xué)研究重大課題攻關(guān)項目“戰(zhàn)國文字及其文化意義研究”(批準號06JZD0022)、復(fù)旦大學(xué)文科科研推進計劃“金苗”項目(批準號09JM015)成果之一,又本文蒙劉釗先生、陳劍先生、董珊先生、吳良寶先生、郭永秉先生審閱賜正,謹致謝忱。
注:
[1] 下所引資料中無爭議的文字,不嚴格按原形釋寫。
[2] 《殷周金文集成》11343(下簡稱《集成》),《集成》修訂增補本釋文作“□[年]”,《集成》修訂增補本6109頁所附董珊先生摹本作“二年”(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此從之。
[3] 《集成》11344,《集成》修訂增補本釋文作“八年”,吳振武先生對首字釋“八”表示懷疑,他將之摹寫作“十”形,參吳振武:《東周兵器銘文考釋五篇》,《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古文字研究專號)》,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57頁。《集成》修訂增補本6110頁所附董珊先生摹本首字亦作“十”,此從之。
[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荊門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彩版圖十九1、2,圖版十五1、2。
[5] 《集成》11291。
[6] 《古璽匯編》3617(下簡稱《璽匯》)。“退”字釋讀參施謝捷:《〈古璽匯編〉釋文校定》,《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古文字研究專號)》,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50頁。
[7] 張德光:《邙皮戈考》,《文物季刊》1992年第3期,第67—68頁。
[8] B3、B4分別見《璽匯》2114、2115。
[9] 戴山青編:《古璽漢印集粹》第2.120號,廣西美術(shù)出版社,2001年。
[10] 《古璽匯編》2200。
[11] 《古璽匯編》2247。楊家灣六號墓簡13亦有“邙”字。
[12] B8、B9分別見《璽匯》2116、2117。
[13] 王獻唐:《周邙疲玉璽考》,其著《那羅延室稽古文字》,齊魯書社1985年,第50頁,
[14] 郝本性:《新鄭出土戰(zhàn)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19輯,中華書局1992年,第120頁。郝文僅列舉代表性字形而無釋文,據(jù)文例推測,“
”、“
”二字很可能也是作為姓氏來用的。
[15] 吳振武:《〈古璽文編〉校訂》,吉林大學(xué)博士學(xué)位論文1984年,第134頁。
[16] 王獻唐:《周邙疲玉璽考》,其著《那羅延室稽古文字》,齊魯書社1985年,第50—53頁。
[17] 高明:《中國古文字學(xué)通論》,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第445頁;吳振武:《東周兵器銘文考釋五篇》,《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古文字研究專號)》,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55—556頁。
[18] 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727—728頁;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wù)印書館2007年,第1967頁、1970頁;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第450頁。
[19] 王獻唐:《周邙疲玉璽考》,其著《那羅延室稽古文字》,齊魯書社1985年,第50—53頁;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728頁;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第450頁。
[20] 韓自強、馮耀堂:《安徽阜陽地區(qū)出土的戰(zhàn)國時期銘文兵器》,《東南文化》1991年第2期,第259—260頁。
[21] 吳良寶:《東周兵器銘文四考》,張光裕主編《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xué)研究會論文集——新世紀的古文字學(xué)與經(jīng)典詮釋》,香港中文大學(xué)中國語言文學(xué)系2003年,第171頁。
[22] 周曉陸、路東之:《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1年,第302頁;傅嘉儀:《秦封泥匯考》,上海書店出版社2007年,第218頁。
[23]《戰(zhàn)國策·魏策三》“魏將與秦攻韓”章作“然而秦之葉陽、昆陽與舞陽、高陵鄰。”馬王堆帛書《戰(zhàn)國縱橫家書·朱己謂魏王》章(158行)作“秦有葉、昆陽,與舞陽鄰?!?/SPAN>
[24] 吳良寶、張文芳:《戰(zhàn)國貨幣地名用字考察及相關(guān)問題討論》,《考古與文物——古文字論集(三)》(2005年增刊)135頁。
[25] 《璽匯》2248、2304。
[26] 許雄志:《秦印文字匯編》,河南美術(shù)出版社2001年,第12頁。
[27] 同注17。
[28] 何琳儀:《包山楚簡選釋》,《江漢考古》1993年第4期,第58頁。
[29] 張守中:《包山楚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108頁。
[30] 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第405頁。
[31] 陳偉等:《楚地出土戰(zhàn)國簡冊(十四種)》,經(jīng)濟科學(xué)出版社2009年,第54、63頁。
[32] 李學(xué)勤:《談近年新發(fā)現(xiàn)的幾種戰(zhàn)國文字資料》,《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第1期,第48頁。
[33] 舒之梅、何浩:《仰天湖楚簡“鄦陽公”的身份及相關(guān)問題》,《江漢論壇》1982年第10期,第59—62頁。
[34] 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第140、227頁。
[35] 張新俊、張勝波編:《新蔡葛陵楚簡文字編》,巴蜀書社2008年,第131頁。
[36] 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727頁。
[37] 許全勝先生在談到包山簡的“
(許)”氏時說:“《蔡大師鼎》作
,簡文省邑旁。127簡作
,無字作亡,是其異體?!币呀?jīng)指出“
”與“
”為一字異體。參許全勝:《包山楚簡姓氏譜》,北京大學(xué)碩士學(xué)位論文1997年,第9頁。
[38] 許雄志:《秦印文字匯編》,河南美術(shù)出版社2001年,第122頁;許雄志:《鑒印山房藏古璽印菁華》116號(下簡稱《菁華》),河南美術(shù)出版社2006年。
[39] 見上博簡《姑成家父》(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40] 見郤氏左戈(劉雨、盧巖:《近出殷周金文集錄》1117,中華書局,2004年)。馬王堆帛書《戰(zhàn)國縱橫家書》189行有“
”字,從“晉”“𧮫”聲,讀為“郤”。陳劍先生懷疑此字從“晉”可能與三晉郤氏有關(guān)。
[41] 釋讀從施謝捷先生、董珊先生。見《璽匯》2043—2049、2571—2572、3331,蕭春源:《珍秦齋藏印•戰(zhàn)國篇》86、122、129,澳門市政廳2001年。
[42] 楚私璽有“
臣”(《菁華》33)。施謝捷先生見示一方三晉私璽,文曰“肖(趙)不
(害)”。其中“肖”字左下方加綴“勺”為聲符。保留六國文字遺跡較多的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戰(zhàn)國縱橫家書》亦多用“勺”為“趙”,帛書用“勺”為“趙”可能與上述六國文字用字有關(guān)。
[43] 郝本性:《新鄭出土戰(zhàn)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19輯,中華書局1992年,第120頁;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727頁。
[44] 嚴志斌:《四版〈金文編〉校補》,吉林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第12頁。
[45] 高明、涂白奎:《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24頁。
[46] 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中華書局1998年,第612頁。
[47] 湯余惠主編:《戰(zhàn)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5頁;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第227頁。
[48] 戰(zhàn)國早期的許之造戈(《集成》11045)“鄦”字從“
”,又加綴“網(wǎng)”聲。
[49] 陳偉:《楚東國地理研究》,武漢大學(xué)出版社1992年,《緒言》第9—10頁,正文第111頁;徐少華:《包山楚簡釋地十則》,《文物》1996年第12期,第63頁。
[50] 繆文遠:《戰(zhàn)國策考辨》,中華書局1984年,第221—222頁。
[51] 《戰(zhàn)國策·魏策一》“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章“郾”作“鄢”,即“鄢陵”,當是。“許”、“鄢”二地鄰近。
[52] 諸祖耿:《戰(zhàn)國策集注匯考》,鳳凰出版社,2008年,第1155頁;范祥雍:《戰(zhàn)國策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64頁。
[53] 相關(guān)文字又見《史記·春申君列傳》。
[54] 相關(guān)文字又見《戰(zhàn)國策·魏策三》“魏將與秦攻韓”章、《史記·魏世家》。
[5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荊門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91—192頁。
[56] 吳良寶:《湖北荊門左冢所出銅戈新考》,《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4輯,岳麓書社2007年,第243頁。
[57] 廿四年許令戈形制與魏惠王廿七年的泌陽戈(古越閣:《商周青銅兵器》,臺北:古越閣1993年,第136—137頁)形制非常接近,可見將其年代斷為魏惠王二十四年是非常合適的。
[58] 李朝遠:《汝陰令戈小考》,李圃主編《中國文字研究》第1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65—171頁;吳振武:《新見古兵地名考釋兩則》,唐曉峰主編《九州》第3輯,商務(wù)印書館2003年,第133—140頁。
[59] 二年許令戈的年代比較可能是在魏惠王后元二年,此與上面列舉的作于魏惠王三十三年、三十四年的三件戈的年代很近。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4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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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戰(zhàn)國文字中的“許”縣和“許”氏
周兄,似還可參看徐少華:《包山楚簡釋地五則》“鄦陽”條,《考古》1999年第11期。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
多謝兄指教!此文失引,是一個疏失。將楚簡之“鄦陽”讀為“舞陽”,謂包山楚簡所載為垂沙之戰(zhàn)以前史實,時舞陽屬楚,魏有其地當在公元前301年齊、韓、魏三國攻楚“取宛、葉以北以強韓、魏”之時,我個人仍存有疑問。據(jù)現(xiàn)有資料來看,戰(zhàn)國中期以來“舞陽”很可能一直屬魏。我在小文中已經(jīng)提到,《史記·蘇秦列傳》、《戰(zhàn)國策·魏策一》“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章均有戰(zhàn)國中期舞陽屬魏的記載。從用字來看“鄦陽”與文獻記載之“鄦陽”正合,因此我更傾向于將包山簡、仰天湖簡之“鄦陽”讀為“舞(或作無、鄦)陽”。
幾日不能上網(wǎng),網(wǎng)站多了好多篇精彩的文章,佩服! A1. 二年[2]吂令司馬伐(?),右?guī)旃煾摺?、冶□?! ?SPAN lang=EN-US>
其中工師名字「□」字,

注【49】陳偉老師著作應(yīng)是《楚“東國”地理研究》
先秦地名“×”縣又可稱“×陽”者還有以下數(shù)例:1.《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對魏獻子曰:“(劉累)懼而遷于魯縣,范氏其后也?!薄妒酚洝こ兰摇罚骸埃C王)十年,魏取我魯陽?!闭x引《括地志》云:“汝州魯山縣,本漢魯陽縣也,古魯縣,以山為名?!笨芍斂h即魯陽。 2.《史記·六國年表》周赧王二年趙國欄“秦拔我藺,虜將趙莊”,秦國欄“樗里子擊藺陽,虜趙將”。知藺又名藺陽。3.三晉直刀、方足布面文 “言(圜)陽”、 “言(圜)”均常見,學(xué)界多認為二者為一地。又楚兵器有“
陽司敗”,或以為“奉(從邑)”、“奉(從邑)陽”為相距不遠的兩地,從上面列舉的例子來看,“奉(從邑)”、“奉(從邑)陽”有可能即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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