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賦(二)》中“諸問”考辨*
趙家棟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
法藏敦煌文獻編號P.2653《燕子賦(二)》:“鳳凰嗔雀兒:‘何為捉他欺!彼此有窠窟,忽爾輒行非?!竷合蚯皢ⅲ骸P凰王今怎不知!窮研細諸問,豈得信虛辭!雀兒但為鳥,各自住村坊,彼此無宅舍,到處自安身。見一空閑窟,破壞故非新;久訪元無主,隨便即安身。成功不可毀,不能移改張。隨便里許坐,悛護得勞藏。’”①
關于文中“窮研細諸問”之“諸問”,治敦煌變文的學者們釋義分歧很大,莫衷一是,主要有三種說法: 1.徐復(1961)認為:“諸問”是問辯的意思。《說文·言部》:“諸,辯也?!庇帧掇g部》:“辯,治也。從言,在辡之間?!倍斡癫米ⅲ骸爸握撸硪?,謂治獄也,會意。”這里正是雀兒要求鳳凰秉公判斷,細加辯問的意思?!爸T” 是承用漢代俗語。徐說影響最大,蔣禮鴻先生《敦煌變文字義通釋》即引用徐說。又《漢語大詞典》也據(jù)《燕子賦(二)》用例列有“諸問”詞條,其說解即用蔣禮鴻在《通釋》中引徐說。2.蔣冀騁(1993)認為:“諸”當是重文符號“
”之誤。重文符號“
”誤為“之”,“之”與“諸”不僅同義,而且在唐五代西北方言中還同音,故“之”又誤為“諸”。“細諸問”者,細細問也。蔣氏同時否定了兩種說法,一為徐說,一為:“諸”同“ 誅”,音同借用,誅,責也,求也。與“問”字同義,今謂“誅”訓“責求”,系先秦古義,俗文學不必與之同,且《變文集》中無“誅問”連用之例,故不用此說。3.黃征、張涌泉(1997)在《敦煌變文校注》中引徐復的說法后加按語說: “諸”似當為“追”之音借字,《捉季布傳文》“心念未能誅季布”,“誅”字原卷作“追”,“諸”、“誅”同音,故皆可通“追”。
以上三種說法,后兩種說法似乎擬測成分太多,且文獻故訓缺乏,不免迂曲。盡管徐說影響很大,但“諸”訓 “辯”除《說文》外,未見其他文獻用例和故訓材料佐證。而事實上對《說文》訓釋的理解本身尚有疑問,段玉裁“諸”字下注曰:“辯當作辨,判也。按辨下奪詞字。諸不訓辨,辨之詞也。詞者,意內(nèi)而言外也?!栋撞俊吩唬骸?,別事詞也?!T與者音義皆同。”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于“從言,者聲”下按語曰:“者亦意,辯詞也?!?“詞”是傳統(tǒng)語言學注釋虛詞的專門術語,可見,《說文》以“辯”(即辨)訓“諸”是取其分別義,是指示代詞,而不是問辯治獄的意思。
我們在無法獲得確解的情況下,不妨多考慮一下敦煌寫本文獻的特點,從寫本的字形特點來拓展思路。通過字形比較,我們認為此處“諸問”當是“詰問”,“諸”是“詰”的形訛。在書法行草中,“者”和“吉”字形非常相似,如S.223《發(fā)愿文》:“如過去諸佛,出興于世。”寫本“諸”作“
”;P.4660《宋志貞律伯彩真贊》:“滌垢蓮池,諸圣印可?!睂懕尽爸T”作“
”;唐顏真卿《祭侄稿》“諸”字寫作“
”;東晉王羲之《快雪堂帖》“諸”字作 “
”和“
”,《集字圣教序》“諸”字作“
”,《澄清堂帖》“者”寫作“
”、“
”、“
”;宋蘇軾《酔翁亭記帖》“者”寫作“
”;北宋本《淳化閣帖》有唐歐陽詢書“ 詰”字寫作“
”;宋蔡襄“吉”寫作“
”。佛典中也有“諸”、“詰”異文用例,梁僧旻、寶唱等集《經(jīng)律異相》卷第四“現(xiàn)生王宮二”:“究竟菩薩,在兜率天,詰天共議,當使菩薩現(xiàn)生何氏?!保?SPAN lang=EN-US>53/15a②)趙城金藏廣勝寺本“詰天”作“諸天”。傳世文獻也見異文用例,宋 歐陽修《歸田錄》卷二“九射格附”:“群(一作諸)公皆以王為真得學士體也?!薄耙蛔髦T”之“諸”元刻作“詰”,祠堂本亦作“詰”,宋本作“諸”,《稗?!繁就!霸憽庇小白穯?、詢問、責問”義,《說文·言部》:“詰,問也。”《書·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薄抖Y記·月令》:“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鄭玄注:“詰,謂問其罪,窮治之也?!薄缎挛宕贰るs傳五·裴迪》:“迪召公立問東事,公立色動,乃屏人密詰之,具得其事。”“詰問”乃為同義復詞,表 “追問、責問”義,文獻常見,且常與治獄有關,漢焦贛《易林·師之蠱》:“證訊詰問,系于枳溫?!?五代王定?!短妻?·慈恩寺題名游賞賦詠雜紀》:“鈞始慮其非,反復詰問,但微笑不對?!倍鼗妥兾闹幸嘤小霸憜枴庇美?,《降魔變文》:“ 且看詰問事由,若為陳說?!?/SPAN>
故《燕子賦(二)》中的“窮研細諸問”之“諸問”也應是“詰問”,文獻中也常見“細詰問”、“子細詰問 ”、“逐細詰問”、“詳細詰問”之類的說法?!墩f文解字系傳》卷五“誰,何也”下徐鍇按:“《史記》賈誼《過秦》曰: ‘陳利兵而誰何?!粒氁?,謂細詰問之?!薄锻ㄑ拧肪砦澹骸笆牒危瑔栔?,猶曰誰何也?!哆^秦論》‘陳利兵而誰何’ ,音苛,苛,細詰問也?!彼乌w鼎撰《忠正德文集》巻八:“欲與宰執(zhí)議定,乞與宰執(zhí)同對,卿與更子細詰問如何也?”《世宗憲皇帝朱批諭旨》卷二百七中:“已將髙晴一犯緝獲到案,逐細詰問?!薄镀蕉矢翣柗铰浴ふ帯肪砣骸澳罓柸黾{系何等人,相見時,有何言辭?應詰問之,處俱著,詳細詰問具奏。”
另外“窮研”與“詰問”相類,文獻也見二者相對為文,唐義凈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九:“遣劫比羅共為敵論,所有詰問,隨事窮研,諸立論人咸皆杜口。”(23/672b)
文獻還習見“窮詰”一詞,《三國志·吳書·是儀傳》:“ 儀獨云無聞。于是見窮詰累日,詔旨轉(zhuǎn)厲,羣臣為之屏息?!庇直彼瓮踝暋短普Z林》卷六“魯公再三窮詰,范曰:‘顏郎聰明過人,問事不必到底?!币部傻刮臑椤霸懜F”,漢劉向《說苑·君道》:“訊獄詰窮其辭,以法過之,四阻也。”文獻也見 “研詰”用例,《新唐書·劉瞻傳》下附《李蔚傳》:“鞮譯差殊,不可研詰,……以無上不可加為勝,妄相夸脅而倡其風。 ”《欽定石峯堡紀畧》卷十八“皇上親加鞫訊復”:“命等逐一研詰,……蓄意謀逆于本臣。”
要之,無論是就寫本字形特點,還是文獻異文和文獻用例語境來說,“諸問”應該為“詰問”,且驗之于《燕子賦(二)》中具體文句語境甚為允洽。
*江蘇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計劃資助項目(CX09B_080R);南京師范大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培養(yǎng)計劃資助項目。
附 注
①錄文依據(jù)黃征、張涌泉《敦煌變文校注》。
②本文所引佛典均用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jīng)本。“/”前后數(shù)字分別表示冊數(shù)和頁數(shù), a,b,c分別表示上中下欄。下同。
參考文獻
徐 復 1961 《敦煌變文詞語研究》,《中國語文》第8期。
蔣禮鴻 1997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增補定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黃 征 張涌泉 1997 《敦煌變文校注》,中華書局。
蔣冀騁 1993 《敦煌文書校讀研究》,臺灣文津出版社。
——— 2006 《敦煌文獻研究》,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
附記:
論文在修改過程中曾得到董志翹和汪維輝二位老師的指點,在此表示感謝!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2月27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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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燕子賦(二)》中“諸問”考辨
本文首發(fā)於《中國語文》2010年第1期。
我們在無法獲得確解的情況下,不妨多考慮一下敦煌寫本文獻的特點,從寫本的字形特點來拓展思路。通過字形比較,我們認為此處“諸問”當是“詰問”,“諸”是“詰”的形訛。
既然是從字形考慮,為何不將敦煌原卷的圖版附上呢?一孔之見,還望指正。
又蔣冀騁先生的說法亦有一定道理,“細細問”文獻中亦有用例,重文符號和之相混的情況在張涌泉先生的《敦煌變文校讀釋例》一文中有所闡釋。
浙江大學古籍所,張文冠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中收有“加諸”一詞,義為妄言,《說文·言部》:“諸,辯也?!?/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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