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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wù)劇靶∽?IMG src="articles/1008/0722/image001.jpg" width=28 height=28>簋”銘的真僞及相關(guān)問題
葛亮
上海博物館
摘 要:上海博物館藏“小子
簋”(《集成》3904)係真器僞銘。本文通過對其銘文字形、辭例的分析,認(rèn)為該僞銘並非臆造,當(dāng)有所本,且倣製較精,與真銘的距離不會太大。由於真銘所在的器物未見著錄,我們?nèi)钥蓪ⅰ靶∽?/SPAN>
簋”銘作為一篇早期記事金文來使用?!靶∽?/SPAN>
簋”銘的時代當(dāng)定在“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
關(guān)鍵詞:小子
簋 銘文 辨僞 斷代
《殷周金文集成》第3904號收錄有一件“小子
簋”,該器係陳介祺舊藏,後歸李蔭軒,現(xiàn)藏上海博物館。器腹內(nèi)底有一篇記事銘文,共十五字,含合文三字。[1] 拓本及釋文如下:

上揭拓本曾歷見著錄,除《集成》外,尚有《愙齋》7.4.1、《奇觚》3.20、《簠齋》3·敦10、《小校》8.3.3、《鬱華閣金文》第10冊[2](以上誤爲(wèi)敦)、《續(xù)殷》上48.2、《三代》 7.47.2、《總集》2515、《蔭軒》2.10[3] 等。
1986年,陳佩芬先生發(fā)表了《青銅器辨僞》一文,其中就“真器僞銘”所舉的例證中有一件“龍紋簋”。從所附拓本可知,這件“龍紋簋”正是上揭“小子
簋”。陳先生說道:
西周早期龍紋簋,腹內(nèi)底銘四行爲(wèi)後刻,此銘文曾歷見著錄。早期僞鑿不注意銹斑的連續(xù)特點,腹內(nèi)底有銹斑,而字口內(nèi)卻沒有任何銹斑。而自然形成的銹斑,往往在器表和字口內(nèi)分佈得很自然。
銘文筆劃有粗細(xì),起止皆銳,是近代僞刻較進步的實例之一。[4]
此外,陳先生在《中國青銅器》一書中也有相同的論述,不過並沒有附圖,所以讀者也就無從知曉“龍紋簋”跟“小子
簋”的關(guān)係。[5]
陳文發(fā)表以後,“小子
簋”係“真器僞銘”這一點,似乎並未引起古文字學(xué)界的普遍重視。時至今日,許多古文字論著及工具書仍將“小子
簋”銘當(dāng)作可靠的商代記事金文來使用。所以我們有必要重申陳文的觀點,並加以補充,以期學(xué)界可以更加穩(wěn)妥地利用這一材料。

小子
簋
最近,在周亞先生的幫助下,筆者有幸目驗了“小子
簋”原器。周先生指出:此簋係真器無疑,時代可定在西周早期,而整篇銘文皆出於後刻,理由如下:一則,如陳佩芬先生已指出的,銘文字口內(nèi)的銹色跟器底有很大差異,而器底的銹斑每逢字口即被打破,這顯然是加刻銘文造成的。二則,字口內(nèi)刀痕明顯,如
字上部兩橫,中間深兩頭淺,當(dāng)爲(wèi)挖刻所致;又如
字右半的豎筆,下端尖銳上端鈍拙,筆道由下而上逐漸深入,是下側(cè)入刀上側(cè)出刀留下的痕跡;再如“乍”字、“
”字,如下圖所示:

從實物看,以圓圈標(biāo)注之處皆爲(wèi)多次刻成,在刻劃過程中,正確的筆劃結(jié)構(gòu)遭到了破壞。以上特徵也排除了剔銹造成刀痕的可能。所以,陳佩芬先生“真器僞銘”的論斷是正確無疑的。
我們知道,早期僞作的青銅器銘文大多有所本,學(xué)者往往也能比較容易地找到其抄襲的對象。而“小子
簋”銘的情況卻比較特殊,在今天我們能夠看到的金文材料中,並不能找到它所模倣的真銘。我們認(rèn)爲(wèi),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小子
簋”銘比較忠實地抄錄了某篇未見諸著錄的真銘,那麼即便是僞刻,仍有其研究利用的價值。反之,如果“小子
簋”銘是由作僞者拼湊甚至臆造出來的,那麼對銘文內(nèi)容、字形等方面的討論、引用恐怕就不應(yīng)該再繼續(xù)下去了。
要判定“小子
簋”銘是否拼湊或臆造而成,首先要明確其製作年代的下限,以與當(dāng)時銘文作僞的水平相比較。陳介祺自撰之《簠齋藏古目》記有 “小子師
器”一條,注曰:“師作
,從二臣?!?B>[6]據(jù)陳介祺手跡整理而成的《簠齋金文題識》中也有類似的內(nèi)容[7]。此外,我們所見的各種著錄書往往也標(biāo)明 “小子
簋”係陳介祺舊藏。那麼,陳介祺筆下僅有文字記載的“小子師簋”是否一定是今天我們所見到的“ 小子
簋”呢?會不會另有一器,而且正是 “小子
簋”銘所抄襲的對象呢?新出的《國家圖書館藏陳介祺藏古拓本選編·青銅卷》給出了答案,該書收錄的陳介祺藏拓中正有此銘,[8]而這件拓本跟屢見著錄者並無二致,可見所謂“小子師簋”正是“小子
簋”無疑。我們知道,陳介祺卒於 1884年,那麼這篇僞銘至晚在1884年之前就已經(jīng)存在了,而當(dāng)時的作僞者的見識不會超出其所能接觸到的古文字材料的範(fàn)圍,也就是說,作僞者不可能以甲骨文及1884年以後出土的青銅器銘文爲(wèi)模倣的對象。
帶著上述觀點重新審視“小子
簋”銘,就會發(fā)現(xiàn)銘文所表現(xiàn)出的作僞水平很不平衡。一方面,一些常見字的字形存在著明顯的問題,如“
”作
形,所從的“殳”旁明顯刻錯,作僞者誤將
、“又”兩個部件理解成了
跟
。“又”的第二筆被割裂,大概是受 銹跡的影響。真銘中的“
”字或許接近這樣的形體:
。又如“
”作
形,“
”旁刻得很拙劣,兩個“又”的第二筆都沒有波磔,而同篇其他“又”形都存在明顯的波磔,如“事”所從的
、“父”所從的
、“
”所從的
,前后很不統(tǒng)一。再如“易”作
形,所從的水形作
,非常特別,如果將來不再出現(xiàn)同樣的字形,恐怕也可以認(rèn)爲(wèi)是作僞者受真銘上銹跡的影響,對字形的理解出了問題。在這些最常見的字上出錯,可見作僞者對金文字形的認(rèn)識水平不高。
另一方面,就通篇看,銘文整體風(fēng)格統(tǒng)一,多弧筆、銳筆,筆劃大多粗細(xì)得當(dāng)。辭例方面也沒有什麼問題,干支+賞賜者+賞賜動詞 +被賞賜者+賞賜物+“用作”+祭祀對象+器名+族氏的格式跟典型的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的記事銘文相吻合。同樣的格式又如
作父癸角(《集成》9100)“甲寅,子賜
貝,用作父癸尊彝。
”;寢魚爵(《集成》9101)“辛卯,王賜寢魚貝,用作父丁彝。亞魚”等。
就單字看,在“
”、“
”、“易”等常見字上出錯的作僞者卻較好地把握了其他一些字,如時代特徵明顯的
、
、
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器者“小子
”跟僅見於甲骨文的“
”很可能存在著聯(lián)繫;賞賜者“卿事”的字形符合時代特徵,金文中其他的“卿事”又不可能成爲(wèi)其模倣的對象。以上兩者由作僞者臆造的可能性非常小,應(yīng)當(dāng)出於某篇特定的真銘。
先看作器者“小子
”?!?/SPAN>
”在金文中僅此一見,而跟“
”結(jié)構(gòu)相同,即左側(cè)從“
”的字,在金文中尚有二見,一爲(wèi)
鼎(《集成》2060)之“
”,二爲(wèi)
作父丙爵(《集成》8885、8886)之“
”,後者是前者的異體。二器的時代皆爲(wèi)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
作父丙爵係晚出,最早著錄於1952年出版的《金匱論古初集》[9]。而
鼎出土年代較早,前引《簠齋藏古目》曰:“從二臣之字又見丁筱農(nóng)藏鼎
字”,[10]“丁筱農(nóng)藏鼎”當(dāng)即此
鼎。[11] 所以我們並不能輕易排除作僞者按“
”的結(jié)構(gòu),將“
”字上“小子”之“子”與“
”相拼合而造出“
”字的可能。
“
”字雖不能排除臆造的可能,但是作僞者未曾見到的殷墟甲骨文中卻出現(xiàn)了這個字,有以下幾例[12] :
(1)庚辰卜,
貞:
以
芻。
貞:
弗其以
芻。
貞:
以
芻。
貞:
弗其以
芻。 《合》96(《丙》185) 賓一
(2)甲辰貞:羌
不歺。
其歺。 《合》22134+《乙補》7372[13] 婦女
(3)甲辰貞:羌
不歺。
其歺。 《合》22135+《合》22263[14] 婦女
(4)
易![]()
![]()
《續(xù)存》下524(《合》40870[15] )婦女
例(1)中的 “
芻”當(dāng)指
地或
族之芻。“
”用作國族名或地名。裘錫圭先生指出:“芻,就是從事芻這種工作,也就是打牧草的工作的人。”[16]魏慈德先生在《說卜辭“某芻于某”的句式》一文中集中整理了“卜辭中由‘地名(族名)+芻’所組成的詞組”,可參看。[17]從例(2)、(3 )的“羌
不歺”來看,“羌”跟 “
”的關(guān)係有兩種可能:一爲(wèi)並列,兩者皆爲(wèi)國族名;二爲(wèi)從屬,“羌
”即“羌之
”。類似的例子又如小臣牆骨板上的“危髦”,學(xué)者一般都理解爲(wèi)兩個並列的國族,劉釗先生舉卜辭中“危方髦”及“危伯髦”爲(wèi)證,指出 “‘危髦’是‘危方髦 ’或‘危白(伯)髦 ’的省稱” ,是非常正確的。 [18] 雖然我們沒有見到“羌方
”之類的辭例,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若以“羌之
”來理解“羌
”,則“
”既可能是羌的一支,又可能是一個羌人。趙鵬先生認(rèn)爲(wèi)“羌
”“可能是羌人的一個分族”,[19]蔡哲茂先生認(rèn)爲(wèi)“羌
疑爲(wèi)羌人之臣服或被虜獲者,
……疑和金文‘小子
簋’(《三代》7.47)爲(wèi)同一人”,[20]便是分別從以上兩個方向來理解的。例(4)僅存“
”、“易”二字,我們猜測,這或許跟“
”受到賞賜有關(guān)。[21] 從上揭四條辭例可以確定,卜辭中“
”用作國族名或地名,同時也可能用作人名。我們知道,甲骨文習(xí)見國族名、地名、人名三位一體的現(xiàn)象,[22] 所以,無論如何釋讀,卜辭中的“
”跟簋銘“小子
”都可能存在著聯(lián)繫。很難想象早期作僞者可以造出這樣一個被後出材料所證實存在,甚至詞類、用法都相同的字來,“小子
簋”銘中的“
”顯然有所本。
再看賞賜者“卿事”。一般認(rèn)爲(wèi)“卿事”即典籍習(xí)見之職官“卿士”。商代甲骨文中不見“卿事/卿史”一職,以往認(rèn)定甲骨文已有“卿事/卿史”的例證皆不可靠[23]。西周金文中的“卿事”、“卿事寮”又見於以下諸器:
(1)西周早期夨令方尊 ——“卿事寮” 《集成》6016
(2)西周早期夨令方彝 ——“卿事寮” 《集成》9901
(3)西周晚期毛公鼎 ——“卿事寮” 《集成》2841
(4)西周晚期番生簋蓋 ——“卿事” 《集成》4326
(5)西周晚期伯公父簠 ——“卿事” 《集成》4628
其中(1)夨令方尊、(2)夨令方彝出土於1929年,(5)伯公父簠出土於1977年,皆不得爲(wèi)作僞者所見。而(3)毛公鼎、(4)番生簋蓋問世時代較早,其中毛公鼎還是陳介祺舊藏,但兩者皆爲(wèi)西周晚期器,其“卿事”的字形跟“小子
簋”銘中的有較大差距,試比較:

小子
簋
毛公鼎
番生簋蓋
“小子
簋”銘的
字所從的“卩”旁跪跽形明顯,且踝部下折尖銳,足部弧且長,是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的典型字形,跟(3)、(4)二器“卿”字中接近直立的“卩” 旁區(qū)別明顯,後者是西周晚期的典型字形。[24] “小子
簋”銘的“事”字從“
”作
(以下暫隸作“
”,以示區(qū)別),而(4)番生簋之“事”不從“
”,(3)毛公鼎之字上部象旗斿的一筆在“ 口”形之下,跟“小子
簋”銘不同,很難想象後者是模擬前者而作的。
字所從的“又”位於豎劃的一側(cè)而非下方,也不穿越豎劃?!?/SPAN>
”上象旗斿的部份作
,既不下垂,又不飄逸。這些特徵都表明
這個字形的時代偏早,接近商代晚期。[25] “
” 字?jǐn)?shù)見於商代甲骨文[26],《輯佚》645有
字,跟
尤其相似。
“
”不見於典型的商代金文,西周金文中跟
字形相近的“
”字有以下幾例:
(1)
、
夨令方尊
(2)
、
夨令方彝器
、
夨令方彝蓋
(6)
、
西周晚期元年師
簋 《集成》 4279-4282
(7)
、
西周晚期五年師
簋 《集成》 4216-4218
(8)
、
西周早期
方鼎 《集成》2612、2613
另外“
”字還有一種省去“又”的形體:
(9)
西周早期克罍 《考古》1990年1 期25頁圖4.1
(10)
西周早期克盉 《考古》1990年1 期25頁圖4.2
前面說過,(1)、(2)二器出土於1929年。而(6)、(7)二器出土於1961年,(9)、(10)二器出土於1986年。(8)
方鼎雖然出現(xiàn)時間較早,但前一字所從 “
”的豎筆上沒有斜出的小叉,後一字 殘損嚴(yán)重。也就是說,現(xiàn)存金文材料中的“卿
”二字要麼是作僞者所未及見到的,要麼字形上跟“小子
簋”銘有差距,都難以成爲(wèi)倣造的依據(jù)。
再者,上揭諸器銘文中常有 “
”跟不從“
”的“事”字同篇的情形,而兩者衹要同篇,用法就明顯有別,絕非臨時避複而產(chǎn)生的異體。如(1)夨令方尊“卿事寮”之“事”作“
”,其他“事”作
、
等;(2)夨令方彝“卿事寮”之“事”作“
”,其他“事”作
、
(以上蓋)、
、
(以上器)等;(3)毛公鼎“卿事寮”之“事”作
,其他“事”作
、
等;(6)元年師
簋“師
”用“
”,其他“事”作
、
等。由此可見,“小子
簋”銘中“卿事”之“事”從“
”作,極有可能是從某篇含有“卿事”的銘文中連同“卿”字一起照搬過來的,作僞者將不相干的“卿”、“
”二字聯(lián)綴成文的可能性恐怕很小。
綜上所述,“小子
簋”銘雖係僞刻,但當(dāng)有所本,且倣製較精,字形、辭例與真銘的距離不會太大,由於真銘所在的器物未見著錄,我們?nèi)钥蓪⑵渥鳡?wèi)一篇早期記事金文來使用,同時也應(yīng)正確看待其中因摹刻造成的錯誤字形。跟“小子
簋”銘情況類似的青銅器銘文肯定還有,希望將來能一一得到辨別。
最後談?wù)劇靶∽?/SPAN>
簋”所模倣的真銘的時代。就筆者所見,各種相關(guān)論著無一例外地將“小子
簋”定在商代,其中似乎並沒有非常過硬的證據(jù)。我們知道,商代晚期和西周早期青銅器銘文往往難以憑字形及文辭格式截然分開。商周之際字形的延續(xù)性自不必論,像“ 小子
簋”銘這樣的文辭格式,雖然多見於商代晚期的記事金文,但也有沿用至西周早期的例子,如亞
侯父乙盉(《集成》9439)作“匽(燕)侯賜亞貝,作父乙寶尊彝。
侯亞
”等?!靶∽?/SPAN>
簋”自名爲(wèi)“
”,青銅簋型器自名爲(wèi)“
”者雖然多見於西周以後,但也有極少數(shù)可確定爲(wèi)商代者,如《殷墟新出土青銅器》233之
簋,[27]同爲(wèi)殷墟出土的小臣
石簋亦自名爲(wèi)“
”,[28]所以“小子
簋”的自名也不能作爲(wèi)斷代的依據(jù)。要判定一篇商周之際的銘文的年代 ,需要的是內(nèi)容上過硬的證據(jù),如地層關(guān)係、周祭祭名、先王先妣名、時代明確的事件、職官、人物等,而“小子
簋”銘顯然不具備以上條件,所以我們還是將其定在“商代晚期或西周早期”爲(wèi)好。
2009年11月13日
周亞、陳劍等先生在看過小文初稿後提出了許多有益的意見,謹(jǐn)致謝忱!
[1] 《殷周金文集成》以下簡稱《集成》。本文所用金文著錄簡稱以《集成》(修訂增補本)附錄三《器物著錄書刊索引》爲(wèi)準(zhǔn)(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編,2007年,第8冊,第99-102頁)。舊版《集成》未標(biāo)明該器現(xiàn)藏地,修訂增補本業(yè)已補出?!都伞穼ⅰ靶∽印焙衔挠嬜鞫郑瑒t全篇爲(wèi)十六字,含合文二字。
[2] 盛昱:《鬱華閣金文》,收入《金文文獻(xiàn)集成》,綫裝書局,2005年,第15冊,第97頁。《鬱華閣金文》係北京大學(xué)圖書館藏原拓本,結(jié)集時間不詳,編者盛昱卒於1899年。
[3] 1988年自印本。又《李蔭軒所藏中國青銅器選集》本,1996年。
[4] 陳佩芬:《青銅器辨僞》,《上海博物館集刊》第3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4頁。爲(wèi)便於指稱,我們暫不採用“龍紋簋”一名,仍以“小子
簋”稱呼此器,但加引號以示區(qū)別。
[5] 馬承源主編,陳佩芬等編撰:《中國青銅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45頁。據(jù)修訂本“編後記”,該書成稿於1985年。
[6] 陳介祺:《簠齋藏古目》卷八,收入《國家圖書館藏金文研究資料叢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第4冊,第51頁。
[7] 陳介祺著、陳繼揆整理:《簠齋金文題識》,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20頁。
[8] 《國家圖書館藏陳介祺藏古拓本選編•青銅卷》,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4頁。
[9] 陳仁濤:《金匱論古初集》,[香港]亞洲石印局,1952年,第161-162頁,收入《金文文獻(xiàn)集成》第27冊,第28頁?!?/SPAN>
”字又見於《花東》416,字形作
,用爲(wèi)人名,甲骨文“
”跟爵銘“
”很可能有關(guān)係。
[10] 同注6。
[11] 據(jù)《集成》“銘文說明”,
鼎係張筱農(nóng)、丁筱農(nóng)舊藏。
[12] 本文所用甲骨著錄簡稱以《甲骨學(xué)一百年》附錄二《甲骨文著錄目及簡稱》爲(wèi)準(zhǔn)(王宇信、陽陞南主編,社會科學(xué)文獻(xiàn)出版社,1999年,第711-715頁)。
甲骨文中又有一字作
(《合》9931=18082),一般認(rèn)爲(wèi)也是“
”,但字形有別且辭例過殘,此不引。
[13] 《合》22134=《乙》8742+8779+8789+8828。《乙補》7372係林宏明先生加綴,見《林宏明甲骨綴合簡表》,載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wǎng)站,2008年8月14日,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xkzht/1017.html。
白玉崢先生在《殷墟第十五次發(fā)掘所得甲骨校釋》(藝文印書館,1990年,第5頁)之“乙編所刊拓本自相綴合者”第11組中將《乙》8742+8779+8789+8793+8828相綴合,較《合》多綴一版《乙》8793(《合》22347),綴合圖見白書167頁。
黃天樹先生在《合》22134上加綴《合》22147(《乙》8958),與《合》22135形成同文。見黃天樹《甲骨新綴廿二例》之六,收入氏著《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臺灣]文津出版社,1991年,第342-343頁。又收入《黃天樹古文字論集》,改作第四條,學(xué)苑出版社,2006年,第240頁。
按,白、黃二位先生的綴合未必可靠。查史語所網(wǎng)站“考古資料數(shù)位典藏資料庫”綴合記錄(http://archeodata.sinica.edu.tw),登錄號R043757=《乙》8742+8779+8789+《乙補》7372,亦未採納白、黃的意見。
[14] 蔣玉斌先生綴合,見《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附錄三“子卜辭新綴80組”之17,吉林大學(xué)博士學(xué)位論文,2006年,指導(dǎo)教師:林澐教授,第224頁。
[15] 《合》誤將“
”摹作“子”、“
”二字。
[16] 裘錫圭:《說殷墟卜辭的“奠”——試論商人處置服屬者的一種方法》,《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四本第三分,1993年,第671頁。又載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1月4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93,加“補記”。
[17] 魏慈德:《說卜辭“某芻于某”的句式》,[臺灣]東華大學(xué)中文系:《東華漢學(xué)》第1期,2003年。又載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wǎng)站,2009年8月22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608.html。
[18] 劉釗:《“小臣牆刻辭”新釋——揭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祥瑞記錄》,《復(fù)旦學(xué)報》(社會科學(xué)版)2009年第1期。
[19] 趙鵬:《殷墟甲骨文人名與斷代的初步研究》,線裝書局,2007年,第191-192頁。
[20] 見魏慈德:《說卜辭“某芻于某”的句式》注7,魏文並未指明蔡說出處。
[21] 該條卜辭語序亦可能作“![]()
![]()
易
”。
[22] 參看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tài)研究》(增訂本)中“甲骨刻辭中商人族氏名號的確認(rèn)及其相關(guān)問題”一節(jié),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
[23] 自羅振玉、王國維以來,學(xué)者大多認(rèn)爲(wèi)甲骨文中已有“卿史/卿事”一職,其例證不出以下二辭:
辛未王卜,在召庭,隹
其令![]()
。 《合》37468
![]()
于燎北宗,不[遘]大雨。 《合》38231
董蓮池先生在《甲骨刻辭“卿史”“御史”辨》(《松遼學(xué)刊》(社會科學(xué)版)1992年第4期)一文中分析了卜辭中所有
的辭例,指出甲骨文中的
都不能釋爲(wèi)“卿”。![]()
當(dāng)釋爲(wèi)“饗事”,即“進行饗祭之事”?!都坠俏淖衷b林》姚孝遂先生按語亦曰:“‘卿’即‘饗’,‘事’即‘使’,謂饗‘使’於
北宗也?!保ㄓ谑∥嶂骶?,中華書局,1999年,第378頁。)兩位先生都將“![]()
”看作動賓結(jié)構(gòu),這無疑是正確的,但這兩個字的讀法卻有可商榷之處。
《合》37468“唯
其令![]()
”一句,學(xué)者多讀爲(wèi)“唯執(zhí),其令![]()
”,將“
”釋爲(wèi)祭牲“執(zhí)”。裘錫圭先生指出:“一般認(rèn)爲(wèi)‘
’是‘執(zhí)’的異體,並無確據(jù)?!薄按俗忠沧?/SPAN>
(合5922、5923),當(dāng)象兩手脫離手梏,應(yīng)即‘釋’之初文?!保ㄍ?/SPAN>16所引文,第666頁)陳劍先生將此句讀爲(wèi)“隹(唯)
其令鄉(xiāng)史(事)”,認(rèn)爲(wèi)“是貞卜命令
去‘鄉(xiāng)事’”,將“唯”看作“令”的賓語“
”提前的標(biāo)誌,並聯(lián)繫郭沫若、蔡哲茂、黃天樹對《合》27796中“克鄉(xiāng)王事”之辭的釋讀,指出這裏的“鄉(xiāng)”“應(yīng)該是行、做一類意義的動詞”,而將“史”讀爲(wèi)“事”,應(yīng)該是正確的。(《釋“
”》,收入《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第3輯,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10年,第17頁。)
下文會講到,“小子
簋”銘的時代無法確證爲(wèi)商代,而商代甲骨文中並沒有“卿事/卿史”,那麼可以認(rèn)爲(wèi):出土文獻(xiàn)中目前還沒有可以確定商代已存在職官“卿事/卿史”的資料。
[24] “卿/鄉(xiāng)”的字形參看《金文編》第645-648頁。
[25] “史/事”的字形參看《金文編》第195-198頁、《商周圖形文字編》第192-200頁。“
”及從“
”諸字參看《金文編》第461-472頁。斿形作
,也不排除誤刻的可能。
[26] 甲骨文中明確作“
”形之字見於《屯南》650、《京人》3016、《花東》416、《輯佚》645(段振美等編,《殷墟甲骨輯佚》,文物出版社,2008年)。陳劍先生又指出《合》5494“
王
”的“事”字或許正作“
”(見上引《釋“
”》文,第16頁)。
[27] 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市考古研究所編:《殷墟新出土青銅器》,雲(yún)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28] 高去尋:《小臣
石
的殘片與銘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下冊,1957年。收入《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論文類編·語言文字編·文字卷》,中華書局,2009年,第二冊,第1039-1056頁。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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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提醒!已經(jīng)更正。
此文有一大遺憾,就是沒有按馬前輩的傳統(tǒng),沒有器銘彩照,沒有逐字細(xì)部彩照,沒有逐字分析是后刻。所以,單憑文字說明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既然同在一個單位,這點應(yīng)該能夠解決。
又如
字右半的豎筆,下端尖銳上端鈍拙,筆道由下而上逐漸深入,是下側(cè)入刀上側(cè)出刀留下的痕跡
但據(jù)我的認(rèn)識,往往是下刀處深,出刀處淺。出刀處若深,必數(shù)刀修飾,有圖就解決問題了。
關(guān)于卿史寮、太史寮,我倒是有個想法,那就是西周對諸侯的控制相當(dāng)嚴(yán)格,恐怕諸侯還沒有自除卿士的權(quán)利。
而且中央專設(shè)一機構(gòu)來直接管理或處理卿士奏議。漢代初封諸侯,那是學(xué)東周后的模樣,漢武削藩,也未必是創(chuàng)造。
太史寮則可能象后世尚書省一般的職能機構(gòu)。
云間:
此文有一大遺憾,就是沒有按馬前輩的傳統(tǒng),沒有器銘彩照,沒有逐字細(xì)部彩照,沒有逐字分析是后刻。所以,單憑文字說明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既然同在一個單位,這點應(yīng)該能夠解決。
又如
字右半的豎筆,下端尖銳上端鈍拙,筆道由下而上逐漸深入,是下側(cè)入刀上側(cè)出刀留下的痕跡
但據(jù)我的認(rèn)識,往往是下刀處深,出刀處淺。出刀處若深,必數(shù)刀修飾,有圖就解決問題了。
關(guān)于卿史寮、太史寮,我倒是有個想法,那就是西周對諸侯的控制相當(dāng)嚴(yán)格,恐怕諸侯還沒有自除卿士的權(quán)利。
而且中央專設(shè)一機構(gòu)來直接管理或處理卿士奏議。漢代初封諸侯,那是學(xué)東周后的模樣,漢武削藩,也未必是創(chuàng)造。
太史寮則可能象后世尚書省一般的職能機構(gòu)。
雲(yún)間兄所言極是,將來若有機會,自當(dāng)將照片補上,目前只能靠文字描述,我也感到遺憾。
像這樣簡單、實用的銘文,做假銘的目的是出于什么呢?而且要用真器?
做上假銘的目的是牟利。
很少有文章具體談銘文字口的辨?zhèn)?,寫得很詳盡,學(xué)習(xí)!
假如真是為了牟利,我想他們應(yīng)該做偽器.
有時真器的價格遠(yuǎn)比不上有銘文的器,所以古董商就在真器上作偽銘文,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shù)。
xinqiji:
假如真是為了牟利,我想他們應(yīng)該做偽器.
建議xinqiji先生多讀多看,少說外行話。
就像甲骨一樣,大伙都在真骨上刻假文
文中說“由於真銘所在的器物未見著錄,我們?nèi)钥蓪⑵渥鳡?wèi)一篇早期記事金文來使用”,恐有不妥;還可能有這樣一種可能:假銘并不一定是本著一個實際存在的真銘文稍加改動,做極其近似的摹刻;有可能是找到很多篇銘文斷章摘取文辭而后拼湊而成,作偽者對金文辭例文法當(dāng)有足夠認(rèn)識方能為之。倘若如此,則斷章取義之文何足道哉!
無知愚測,還望指正!
文章讀完了嗎?
關(guān)于《合》38231的釋文,裘先生的如下討論可參(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227):
此辭原有殘失之字,實應(yīng)釋為:“[□□卜],貞:卿□史于
多謝月下聽泉先生提示!
敝人亦認(rèn)為這是一件偽銘,其中很關(guān)鍵的一點似乎被忽略了。銘文中“二百”的“二”字俱是上下兩橫等長的,哪有上橫短于下橫的?這不明擺著是偽刻嘛!
且單從字體風(fēng)格來看,很多字都不是一個時代的,可能是有真器辭例,但字是東西拼湊的。所以偽刻時間不會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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