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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古越閣藏者差其余劍
(首發(fā))
董珊
北京大學(xué)考古文博學(xué)院
臺北古越閣對于商周青銅兵器的收藏和研究,久已蜚聲中外。1992年11月,中國古文字學(xué)研究會第九屆年會在南京召開,古越閣主人王振華、王淑華伉儷與會,并首次向大陸古文字學(xué)界介紹他們的收藏,我在會議上結(jié)識他們,至今已有十八年的友誼。前些年,王氏伉儷來京時,曾以所藏一柄菱形暗紋古劍銘文相問;在2010年底,我去臺北訪問,振華、淑華伉儷熱情款待,暢飲傾談之下,又出示該劍的清晰照片(圖一,1),督促我做些考釋。我歸來細(xì)思,略有所得,謹(jǐn)以此篇作答。
這柄劍原題為“菱形暗紋銘文劍”,[1]首次著錄于1993年11月古越閣出版的《商周青銅兵器》第77號(224-225頁)。此劍曾于1995年來北京參加北京故宮博物院建院七十周年慶典,國家文化部文物局評定為貳級文物。1998年10月古越閣出版的《古越閣藏銅兵萃珍——銅劍篇》第21號重新著錄該劍(100-101頁),并介紹說:
菱形暗紋銘文劍
春秋晚期。通長39.8公分,格寬4公分,重375公克。
劍作平脊斜從厚格式。劍身狹長,近鋒處收狹明顯,雙刃呈弧形,前鋒尖銳,中起平脊,兩從斜弧。劍格作倒凹字形,飾獸面紋并鑲嵌綠松石,劍身裝飾有菱形暗格紋。圓莖實(shí)心,有兩道箍。圓盤形首。在平脊上有凹鑄銘文一行十一個字,曹錦炎先生釋讀為:
者差其余擇吉金□鑄甬(用)僉(劍)
銘文中有一字不清,待考。其銘文凹槽上涂有一層不明元素的黑色涂料,亦有待進(jìn)一步研究。
所謂“銘文中有一字不清”,施謝捷先生已于所著《吳越文字彙編》釋文中徑釋“□鑄”為“鑄”字[2]。該字應(yīng)為上下兩部分寫得特別分開的“鑄”字。施先生的意見是正確的。因此劍銘共十個字。
“者差其余”四字,在《商周青銅兵器》一書中釋為“者差其□”,“余”字未釋;由于原發(fā)表時照片不夠清楚,施謝捷先生則更為謹(jǐn)慎,僅釋“其”字?,F(xiàn)根據(jù)清晰的照片重做摹本(圖一,2),可以看出,曹錦炎先生所釋“者差其余”不誤。
據(jù)上述,劍銘十字的釋讀并無問題。但器主“者差其余”究竟是誰,在從前沒有考證。
我認(rèn)為,“者差其余”應(yīng)即澳門珍秦齋所藏越王差徐戈之越王名“差徐”(戈銘見圖二)。據(jù)李學(xué)勤先生和我分別考證,越王差徐戈之“差徐”應(yīng)即文獻(xiàn)中所記載的越王初無余[3]。
越王初無余見于《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之《索隱》引竹書《紀(jì)年》,他是越王勾踐七世孫,越王翳之孫,諸咎之子。這里再引述《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來看:
句踐卒,子王鼫與立。王鼫與卒,子王不壽立。王不壽卒,子王翁立。王翁卒,子王翳立。王翳卒,子王之侯立。王之侯卒,子王無彊立。
唐司馬貞《史記索隱》在“子王之侯立”下引竹書《紀(jì)年》細(xì)述初無余前后的越國內(nèi)亂云(此據(jù)各版本校正,非中華書局排印版)[4]:
翳三十三年遷于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諸咎弒其君翳,十月粵殺諸咎?;浕?,吳人立孚錯枝為君。明年,大夫寺區(qū)定粵亂,立初無余。初無余之十二年,寺區(qū)弟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無顓八年薨,是為菼蠋卯。
據(jù)《紀(jì)年》,“初無余”立十二年被殺,又稱“莽安”。根據(jù)楊寬先生考訂,越王翳元年至三十六年,當(dāng)在公元前四一〇至前三七五年;初無余元年至十二年,在公元前三七二至前三六一年[5]。由此看來,差徐戈的年代屬戰(zhàn)國中期早段。
至于“初無余”與“差徐”的對應(yīng)關(guān)系,關(guān)鍵在于“差”聲之字常??梢耘c魚部字(“初”是魚部字)相通,有關(guān)的例證我已詳細(xì)列舉,可以參看拙文《越王差徐戈考》,此不再述。
根據(jù)上述,“者差其余”先要與“差徐”相聯(lián)系,才能與“初無余”相聯(lián)系。這就無怪乎從前不能確定“者差其余”究竟是誰了。因?yàn)槌鯚o余為諸咎之子,劍銘“者”可能讀為“諸咎”之“諸”,“者(諸)”是氏[6];“其”是虛詞,猶如“初無余”之“無”也是虛詞。劍銘“者差其余”不稱越王,說明此劍最有可能是初無余即王位之前所制作。
古越閣者差其余劍銘中的“差”、“余”、“金”、“鑄”、“其”、“甬”六字皆見于與珍秦齋越王差徐戈銘,由此,我們可以做些字體比較。其中,“余”字的字形較為特殊,這類“余”字寫法多見于越器銘文(以及《集成》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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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者差其余劍;2、3、越王差徐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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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奇字鐘;2、越奇字鐘;3、越王者旨於賜鐘一;4、越王者旨於賜鐘二;5、越王者旨於賜鐘三;6、越王者旨於賜鐘四;7、越王者旨於賜鐘三;8、越王者旨於賜鐘三,9、《集成》02766
劍、戈銘文“余”形都作中豎下不出頭的類型,劍銘“余”字中向上歧出的一對斜筆,從照片猶可分辨其左側(cè)的一筆。另外,兩銘的“其”字寫法都是下端沒有兩短豎,“甬(用)”字寫法都是左右兩豎末端向兩側(cè)開張,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可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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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越王差徐戈;2、者差其余劍;3、越王差徐戈;4、者差其余劍
寫法不一致的“差”(似加“口”旁)、“金”、“鑄”三字,就不好比較了。
古越閣收藏的者差其余劍,既在劍格獸面紋中鑲嵌綠松石,又在劍身裝飾有菱形暗格紋。在這兩點(diǎn)特異之外,更應(yīng)引起研究者注意的是,此劍之劍脊,并沒有先秦青銅劍所常見的中脊線,而是做平脊,其橫截面呈六邊形。這個特征是非常罕見的。據(jù)我目前所知,這種平脊劍大概有如下幾件(見圖三):
1、1953年長沙月亮山M4:5,此劍身有淺褐色菱形紋,小圓柱莖[7]。發(fā)掘報(bào)告認(rèn)為是越式劍。
2、洛陽中州路(西工段)屬于第四期的戰(zhàn)國墓M2717出土三柄劍,其中一件是圓莖平脊(M2717:13)。[8]
3、《長沙楚墓》發(fā)掘報(bào)告所劃分的銅劍CⅠb式,以長沙M1633:1為例共列舉三柄扁莖平脊劍,另外兩柄是87長黃東M1:2、93長桐公M1:1[9]。
4、古越閣《商周青銅兵器》第98號也是一件圓莖平脊劍,“中脊呈平臺形隆起”。
湖南長沙月亮山M4與洛陽中州路M2717都是戰(zhàn)國墓[10]。戰(zhàn)國晚期趙、燕、秦等國家的鈹,也多作平脊雙刃,有可能是受平脊劍的影響。平脊劍似乎不見于更早的時代,它很可能是戰(zhàn)國時出現(xiàn)的新品種。所以說,從銘文研究的角度,我將古越閣藏者差其余劍確定為戰(zhàn)國中期的越王差徐(初無余),從形制斷代的方面也是有根據(jù)的。
最后可以附帶提及,關(guān)于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以及紹興越文化博物館藏越王差徐戟,吳振武、曹錦炎兩位先生都認(rèn)為“差徐”不是人名。由于本文將劍銘“者差其余”與戈銘“差徐”對讀,他們的這個看法應(yīng)該可以不攻自破了。
2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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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者差其余劍銘文放大照片 |
2、者差其余劍銘文新摹本 |
圖一 者差其余劍銘文

圖二 越王差徐劍銘照片及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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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者差其余劍 |
2、長沙月亮山M4:5 |
3、長沙M1633:1 |
4、古越閣《商周青銅兵器》第98號 |
5、洛陽中州路M2717:13 |
圖三 平脊劍
[1] 又著錄于:李學(xué)勤:《青銅兵器的發(fā)展高峰——以古越閣藏品為中心》,《中國文物世界》99期89頁圖十二,1993年。臺北國立歷史博物館《商周青銅兵器暨夫差劍特展論文集》彩色圖版劍類第17號,1996年1月。施謝捷:《吳越文字彙編》三四三頁089號,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鍾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編:《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1869,藝文印書館2006年版。
[2] 施謝捷:《吳越文字彙編》553頁。施先生從字體、形制方面認(rèn)為該劍屬吳器,可參看。
[3] 李學(xué)勤:《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晉篇》之“前言”;董珊:《論珍秦齋藏越王差徐戈》,收入《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晉篇》之“論述”部分,澳門基金會出版,2008年10月。拙文又題為《越王差徐戈考》,發(fā)表在《故宮博物院院刊》2008年第4期。
[4] 此處的改動,參看《越王差徐戈考》注7、8、9。
[5] 楊寬:《戰(zhàn)國史料編年輯證》7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6] 此問題另詳。
[7] 湖南省博物館等編著:《長沙楚墓》175頁,圖一二五,7;彩版一三,3、4,文物出版社,2000年1月。長沙月亮山M4在《長沙楚墓》新編號為M168。
[8] 中國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洛陽中州路(西工段)》第98頁圖六五,圖版陸陸,7,科學(xué)出版社,1959年版。
[9] 《長沙楚墓》173頁,圖一二四.4,圖版五二,1(長沙M1633即1965年長沙梅子山七七〇工地M29)
[10] 月亮山M4在《長沙楚墓》發(fā)掘報(bào)告定為第三期即戰(zhàn)國中期;中州路M2717在《洛陽中州路》屬第四期,也是戰(zhàn)國墓。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月30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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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8記古越閣藏者差其余劍
目前發(fā)現(xiàn)的最早的平脊劍,實(shí)際可早到春秋中、晚期之際。鄖縣喬家院M4曾出土一柄殘斷的平脊劍(M4:23),整體特征與“者差其余劍”非常接近,格上亦鑲嵌有綠松石;因?yàn)槭强脊虐l(fā)掘出土,墓葬年代可根據(jù)同出銅容器定為春秋中晚期之際,約公元前580—前560年。與其年代同時或稍晚的桐柏月河M1(簡報(bào)定為春秋晚期前段,基本正確)也出土一柄平脊劍(M1北坑),完整,特征與“者差其余劍”也很相似,簡報(bào)未提格上有無鑲嵌物,但從發(fā)表的圖片看,似乎是有。因此從器物類型學(xué)來看,“者差其余劍”年代似乎與喬家院劍、月河劍相近,當(dāng)屬春秋時期。小文《鄖縣喬家院春秋墓初識》(《南方文物》2009年第4期)中曾對東周銅劍的形制特征做過一點(diǎn)討論,在談到喬家院劍時指出它 “莖上兩箍間距與箍首間距并不大,前者只是略小于后者”,而較晚時期的銅劍特征則是“莖上兩箍位置偏上,兩箍間距(兩箍間莖長)明顯小于箍首間距(下箍與劍首間莖長)”;還指出它“劍格較寬,莖相對較粗(主要相對格長而言)”也可能是早期特征?!罢卟钇溆唷眲痉仙鲜鲚^早特征,又有時代明確的比較對象,因此我覺得它的年代不會太晚。

再補(bǔ)充一下。以上是我們所做的各時期銅劍特征大致的比較圖。可以看出在雙箍劍中,吳王光劍、吳王夫差劍、徐王義楚之元子劍、越王者旨於賜劍、越王州句劍等年代明確為春秋晚期以后的銅劍,雙箍都較偏上(靠近格),而屯溪出土的較早時期的銅劍,雙箍間距較大,喬家院劍和月河劍正處于中間形態(tài),“者差其余劍”也可能處于這個發(fā)展階段。
感謝淄瀧先生的補(bǔ)充。寫平脊劍的時候,還真想過是否向你請教一下。
平脊劍確如您所舉例,出現(xiàn)得較早些。從邏輯上說,早一些的器形,不見得晚一點(diǎn)就一定沒有。者差其余劍的另一特征,是兩從比脊寬,其它的劍則多是脊比從寬。
戰(zhàn)國老師客氣了!劍的特征與時代早晚的關(guān)系還有必要進(jìn)一步探討,我的一點(diǎn)認(rèn)識未必正確。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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