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德簋銘“姪”字釋讀
(首發(fā))
王進鋒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現(xiàn)藏美國哈佛大學福格美術博物館的西周早期叔德簋銘文云:
王益叔德臣
(姪)十人,貝十朋,羊百。用作寶尊彝。(《集成》3942;下圖)

圖 叔德簋銘文
益,賞賜?!赌印ぬ柫睢罚骸翱苋?,事已,塞禱,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鬥諸有功者”,孫詒讓《墨子間詁》:“益,猶言加賞也”?!渡叹龝ぞ硟?nèi)》:“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益有賞賜的意思。《周易·損》:“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聞一多《古典新義》:“或益之十朋之龜,亦即錫之十朋之龜”。
銘文中“臣”後之字在銘文中作“
”。關於其是何字,陳夢家1955年於《考古學報》上發(fā)表的《西周銅器斷代》(二)釋作“嬯”[1],將字的左半部分看成是“臺”;洪家義[2]、《金文編》[3]、《殷周金文集成釋文》同。唐蘭釋作“
”,讀為“養(yǎng)”[4]?!兑笾芙鹞募梢谩丰屪鳌?/SPAN>
”,將字的左半看成是“素”;陳夢家後於中華書局出版的《西周銅器斷代》同 [5]?!渡讨芮嚆~器銘文選》認為其字“《說文》所無,不可釋讀”[6]?!督鹞囊谩犯鶕?jù)字形直接隸作“
”,實際上也認為其字不識。
按:“臺”字的《說文》小篆作“
”,與“
”的左部不同?!八亍弊植渴自诮鹞闹凶鳌?/SPAN>
”(師
鼎銘)、“
”(
簋銘)、“
”(
鎛銘)[7],中間的兩囊形均相連,與“
”左部相分隔有差別。所以“
”非“
”字。唐蘭將“
”釋作“
”,已經(jīng)意識到其左部是兩個部首構成的,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古文字“羊”的中部往往是一直筆,而“
”字的“
”部中間部位是圈形,二者相差殊異??傊?,釋為“嬯”、“
”、 “
”均不確。
關於字義, 陳夢家認為“嬯乃臣一種,乃以奴隸身份用作賞賜物品的一種人”[8];“女奴女奚” [9]。唐蘭認為是“家內(nèi)奴隸的一種,有女的,也有男的,主要是管做飯等事”[10]?!渡讨芮嚆~器銘文選》認為是“女奴身份之一種”。洪家義認為是“女奴隸。即《左傳· 昭公七年》‘僕臣臺’之臺” [11]。專家們對於字義的認識,雖然相近,但正確與否還待文字學方面的驗證。
按:諸家對於“
”字的爭論,關鍵是對字的左部認識有分歧。實際上,如唐蘭所指出的“
”字的左側(cè)是由兩個相同的部首構成的,即“
”。弄清楚“
”是何字將有助於解決“
”是何字的問題。
殷墟甲骨文中有字形為“
”(《合集》296)、“
”(《合集》18276)、“
”(《合集》31792),于省吾已經(jīng)正確地指出這些字是“
”字;它們所從的共同部分是“至”。他還指出“至”字所從的“矢”形在古文字中有時作“
”、“
”、“
”形[12]。據(jù)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叔德簋銘文中“臣”後之字左側(cè)所從的部位“
”也是“至”字。其下部的“
”是由“
”部演化過來的,這正像“矢”字上部的“
”部位有時變化為“
”一樣。所以,叔德簋銘“臣”後之字應隸定為“
”。
當即《說文》中的“姪”字[13] 。
“姪”在叔德簋銘文中應通作“致”。姪、致雙聲疊韻。
匜銘文:“乃師或以汝告,則侄乃鞭千”,“侄”通作“致”。郭店楚簡《語叢四》:“至之或至之,至之而無及也已”,劉釗:“‘至’讀為‘致’”[14]。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道經(jīng)》:“三者不可至計,故混而為一”,“至”字通行本作“致”。
致,《說文》:“送詣也”?!俺贾隆?是“致臣”的倒裝。西周早期的高卣銘文雲(yún):
唯十又二月,王初
旁,唯還在周辰,在庚申。王飲西宮。烝鹹,
(
)尹賜臣,唯小
。(《集成》5431)
銘文中“王飲西宮”是事件記時法,表示銘文所說的賞賜之事發(fā)生在“王飲西宮”之年。烝,祭名;鹹,結束。從西周晚期師
簋銘文:“王若曰:‘師
,……今餘肇令汝率齊師、
、
、
、
,左、右虎臣征淮夷’”(《集成》4313)看,高卣銘文中的
、
均為地名。
地有
、小
之別,與《詩經(jīng)·大東》:“大東小東,杼柚其空”,朱熹《詩集傳》:“小東大東,東方小大之國也”正同。高卣銘“賜臣,唯小
”實際就是“賜唯小
臣”。這與叔德簋銘文“致臣”倒裝作“臣致”是相同的。致臣,意即外地送致來的臣。西周晚期的兮甲盤銘文雲(yún):“淮夷舊我帛
人,毋敢不出……其進人”(《集成》10174),說明像淮夷這樣的諸侯國,有向周王朝進貢人眾的義務。這應當就是“致臣”的來源。
綜上,叔德簋銘文意思應為:王賜給叔德外地致送來的臣十人,貝十朋,羊百隻。叔德作寶器。以此看來,以上專家對於叔德簋銘文“
”字字義的解釋也是不正確的。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4月9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1年4月10日。
點擊下載附件:
0837王進鋒:叔德簋銘“姪”字釋讀
於省吾——于省吾 ,繁簡轉(zhuǎn)化致誤。
“益”應該是“易”(賜)。
文中所謂的“姪”,應該是女性奴隸,臣是男性奴隸,銘文中的“臣x”大概相當于“臣妾”。所以,所謂的“姪”,應該是一種身份比較具體的女性奴隸。
文中另有「雲(yún)」、「鹹」等幾處繁簡轉(zhuǎn)換的問題。《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釋「
」在頁317,張桂光先生《商周金文摹釋總集(全八冊)》也釋作「
」(冊三頁587)。
另外想藉此請教王先生及各位學者,《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另一個釋「
」的「
」(集成2729),
左上釋作「素」不知道大家是否認同,謝謝。
多謝無斁先生提醒,錯字已更正。
“
”字下面從“巾”,說是矢形之變總覺未安,竊意仍當是絲帛之類含義的字,然釋為“素”恐亦不妥。懷疑這個字和《說文》中的“芇”字有關,音綿,或是“綿”字古文。“繭”字從之,也有可能是蠶繭之“繭”的初文。
「
」(集成2729),此字釋作“姬”字更為合適。
感謝諸位先生的意見!
關于“益”字解釋路徑的問題。我在寫這篇小文的時候,注意到很多專家將其通假為“易(賜)”,解為“賞賜”。這種解釋路徑其實轉(zhuǎn)了一道彎子。既然“益”字的義項中有“賞賜”含義,如《商君書·境內(nèi)》:“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何不徑直解為“賞賜”呢?
關于“姪”字何意的問題。第一,查《故訓匯纂》519頁,“姪”并沒有“女性奴隸”的含義,將其視為奴隸,恐不妥。第二,在古訓中,“姪”通常指“兄之子”(《國語·周語上》韋昭注),而且是“男女皆可通”(《說文通訓定聲》)。叔德簋銘中周王將兄之子賜給叔德,似也不是。所以必須借助于通假。將“姪”通假為“致”是比較好的一個解釋。第三,古文字中的“臣”不一定是奴隸。我的博士論文《商周時代的臣與小臣》就是專門研究這個問題的。我的看法是商代甲骨文“臣”是“長”;西周時期的“臣”有“長”、“人”、“臣事”三類含義。
王寧先生認為“
關于“

《說文》“芇”字小篆上部並非從艸
王易夷 德臣姬
十人自生義
作寶尊彝
請問各位,在上傳評論時,一些人造的字或特別的字,以怎樣的方式上傳,才會正常顯示呢?
可以通過點擊評論區(qū)下方的“上傳附件”上傳造字圖片
敬復王進鋒先生
……………………
王進鋒先生在上面評論的附件中說:
首先,“”與“
”在形體上也還是有差別。
其次,《說文》謂芇“相當也”,看來其似是個副詞?!墩f文》又謂芇“讀若宀”,可見,《說文》中無芇、綿相通的證據(jù)。
再次,《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提到“蠶妾”。依此,先秦時期可能也有“蠶臣”。那么“綿臣”(應是“臣綿”的倒裝)是否就是“蠶臣”呢?
第四,退一步說,“
”是“芇”。“芇”與“繭”字形、字音均差別很大。二字當無涉。
…………………………
這里只粗略地說說個人的一點淺見,供王先生參考。

金文中這個從女從二芇的字,應當是從“芇”得聲,《字匯補》中收有一個“嬵”字,音綿,訓“女字”,很懷疑就是金文中的這個字。
這個字在金文中可能讀若“民”,因為古書中“緜”、“民”可通假,《詩·常武》:“緜緜翼翼”,《載芟》:“緜緜其麃”,《釋文》言此中之“緜”《韓詩》并作“民”。所以,這個字可能讀若“民”,是一種身份比較低的女性臣民的專用字,和統(tǒng)稱的“民”有別。因為這個字目前在金文中只一見,是否如此尚不敢確定。
至于“綿臣”之事,見于《竹書紀年》,言上甲微為其父王亥復仇,假師河伯攻入有易,“殺其君綿臣”,現(xiàn)在一般認為“綿臣”是有易之君的名字,不過竊意也可以讀為“殺其君、綿(民)、臣”,謂上甲微攻入有易屠殺其君臣及民眾也。
以上之說只是個人的看法,揣測之處為多,不敢必,僅供參考。
Copyright 2008-2018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權所有 滬ICP備10035774號 地址:復旦大學光華樓西主樓27樓 郵編:200433
感謝上海屹超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
總訪問量:941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