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談《繫年》的“
”和楚簡部分“
”字當(dāng)釋讀爲(wèi)“捷”
(首發(fā))
陳劍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近出《上博(九)》的《邦人不稱》篇,簡3有“三戰(zhàn)而三
(
),而邦人不稱勇焉”句,[1]其中的“
”顯然以釋讀爲(wèi)“捷”最爲(wèi)順適(原注讀爲(wèi)“首”,誤)。得此關(guān)鍵辭例,以前與“
”字有關(guān)的一些疑惑就都迎刃而解了。
研究者前已論定,楚遣冊和竹書簡的大部分“
”字當(dāng)釋讀爲(wèi)“戴”、分析作“從首(或作‘頁’)之聲”。[2]跟用爲(wèi)“戴”者不同的“
”字前已見到兩例,即《上博五·鬼神之明》簡2背的“此以桀折於鬲山而紂
於只𥙭”,和《上博六·申公臣靈王》簡4的“陳公子皇
皇子”,研究者多讀爲(wèi)“得”或“止”;[3]其後發(fā)表的清華簡《繫年》中多見“
”字(皆作
類形),辭例與上兩例“
”字相近,應(yīng)與之表同一詞無疑。原整理者讀爲(wèi)“止”、解釋爲(wèi)“獲”。[4]按不管是釋讀爲(wèi)“得”還是“止”,對於《邦人不稱》之例來說都是不合適的。張世超先生還曾對釋讀爲(wèi)“止”在詞義和詞語搭配習(xí)慣方面的問題有過很好的辨析,[5]此不贅。
張世超先生認(rèn)爲(wèi),“覈以楚文字字形,(“
”字)除去所從之‘𦣻’,其上部所從之
唯見於‘歲’字”;[6]“
”字“從‘歲’省從‘𦣻’以會斬獲之意,是楚人爲(wèi)‘?dāng)孬@’所造的專字。當(dāng)然,在使用中,其意義已擴(kuò)大,兼指斬獲和俘獲了。我們可以直接把它釋爲(wèi)‘獲’”。按張說對字形會意的說解恐難說服人相信。但他引用大量古書用“獲”的辭例跟《繫年》用“
”諸例對比,指出二者極近,則很有啟發(fā)性。按“捷”字也可訓(xùn)爲(wèi)“獲”,且多用於指戰(zhàn)爭所獲,“
”如改釋讀爲(wèi)“捷”,同樣也都非常通順?!独M年》“
(捷)”字後常以戰(zhàn)爭捷獲之人(包括屍體)作賓語,或前置作受事主語(下末兩例):
(1)簡34-35:秦公率師與惠公戰(zhàn)于韓,
(捷)惠公以歸。
(2)簡39-40:二邦伐鄀,徙之中城,圍商密,
(捷)申公子儀以歸。
(3)簡133:王命平夜悼武君率師侵晉,逾郜,
(捷)
公涉
以歸,以復(fù)長陵之師。
(4)簡85-86:晉景公會諸侯以救鄭,鄭人
(捷)鄖公儀,獻(xiàn)諸景公,景公以歸。
(5)簡76-77:連尹
(捷)於河雝。
(6)簡128:景之賈與舒子共
(捷)而死。
古書中和出土文獻(xiàn)中“捷”也??蓭?zhàn)爭捷獲之人、物作賓語,對此商艷濤先生已曾有很好的舉證和分析。[7]例如,《後漢書•西羌傳》“自是之後,更伐始呼、翳徒之戎,皆克之”李賢注引《竹書紀(jì)年》:“(太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今本《竹書紀(jì)年》作“獲其三大夫,來獻(xiàn)捷”。又《漢書·衛(wèi)青霍去病傳》“捷首虜若干”之辭數(shù)見,《史記·衛(wèi)將軍驃騎列傳》、《史記·匈奴列傳》、《漢書·匈奴傳》和《資治通鑒·漢紀(jì)•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記述同事或同類事即多用“得”或“獲”字;尤其是上引第(4)例,可與春秋時期庚壺“庚
(捷)其兵甲車馬,獻(xiàn)之于莊公之所”相對比,二者文例極近。前舉諸“
”和“
”字換爲(wèi)“捷”字來讀,可謂文從字順。[8]
“
”形如分析爲(wèi)“從戈
聲”或是“從戈、從首,之聲”,則只能看作“戈”旁橫筆之左半與“之”形的下橫筆共用,似也略嫌不夠自然直接。從這個角度來說,張世超先生“從‘歲’省從‘𦣻’”的拆分法,確自有其合理性。據(jù)此我們改將“
”字分析爲(wèi)“從首
(
)聲”,[9]則它跟楚簡文字多見的“從車𢦒聲”之“載”、“從糸
聲”之“
”(如葛陵簡零271
)、[10]“從心從
(戚)省聲”之“慼”(如《上博一·孔子詩論》簡4
)以及後文要舉到的“
”、“
”等字結(jié)構(gòu)相同,是很合理的。同時,現(xiàn)在我們根據(jù)《邦人不稱》“
”用爲(wèi)“捷”之例可以斷定,“
”字除去“首”形後所餘下的所謂“從‘歲’省”的“
”形部分,實(shí)際上是由“
”形變來的。
西周春秋金文從“
”、用爲(wèi)“捷”之字多從兩個或多個“屮”形,但也有只作左上角從一“屮”形的,如
、
(《集成》8.4255簋);三體石經(jīng)《春秋》古文“捷”字作
,從邑“
”聲,其左上“木”形係由“屮”形變爲(wèi)義近形符而來;總之,“古文捷”所從作左上角只一個“屮”的“
”形,在竹書文字“
”形出現(xiàn)之前應(yīng)該是普遍存在的。而我們知道,古文字中“屮”形與“止”形易互作,其例極多,研究者也有很多舉證論述,已可不必贅言。即以與此所論比較切近者而言,本作“屮”形而變爲(wèi)“止”形之例,我過去曾有過舉證,如曾侯乙墓出土的
君戈“
”字作
之類;[11]就同樣係跟“戈”形組合者的變化舉例來說,如張世超先生已談到的“
(歲)”字,楚簡最常見的寫法作
(《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13)類形,其左上角之“止”與其下“戈”形的橫筆左方結(jié)合爲(wèi)“之”形,跟“
”所從確實(shí)完全相同;而楚璽中也有其左上角變爲(wèi)“屮”形作
的(《古璽彙編》0205“戠(職)
(歲)之鉩”)。[12]又如楚簡多見的地名“戚郢”之“戚”字(或上增從“艸”頭),其不同寫法很多,也存在同類變化。如下舉兩類字形:[13]
包山簡131
包山簡129
包山簡216
、
、
天星觀簡[14]
其左上角也是作從“屮”形與從“止/之”形交替。此字又有一類左上角寫作兩重筆劃形的變化,亦可與“
”旁左上角的變化對比,二者是平行的。如下舉諸例:
(原摹本
)望山M1簡5
望山M1簡7
望山M1簡116
包山簡221
《清華簡(壹)·尹至》簡5
《清華簡(壹)·尹誥》簡2
《清華簡(叁)·說命中》簡3
《陶文圖錄》2.144.3[15]
研究者多已指出,“屮”形與“止”、“又”等形的交替,往往是書寫時筆劃錯位遂致二者形近的結(jié)果。因爲(wèi)目前還缺乏字形演變的中間環(huán)節(jié),即使“
”跟“
(
-捷)”的關(guān)係並非直接由“
”訛變而爲(wèi)“
”,我們至少也可以說,“
(捷)”完全可能受上舉那些字形變化的影響和同化,從而也可以寫作“
”。戰(zhàn)爭捷獲??砂ㄈ〉脭橙耸准壎?,古有“捷首”的說法,如西周金文敔簋(《集成》8.4323)云“
(捷)首百”,故“
(捷)”字添加“首”作義符也很好理解。由此看來,《繫年》諸“
”字,就是“捷獲”之“捷”的異體、繁體。
“
(捷)”字如果省去“戈”旁的大部,就變爲(wèi)“
”形了。楚簡文字中不乏“戈”旁與別的偏旁穿插配置、省去其大部而只存橫筆左半部分形之例。如《上博七·武王踐阼》簡7“機(jī)”字作
,從木從“幾”??;《清華簡(壹)·祭公之顧命》中用爲(wèi)“祭公”之“祭”者作
(簡1)、
(簡7),其右半部分係從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42)省。皆與“
”之省作“
”同例。
不過,上述幾例中“戈”形之所以會省去右方大半,大概跟它們左方還有其他偏旁、全字結(jié)體較寬有關(guān)。“
”字不存在這個問題,爲(wèi)什麼也會將“戈”旁大半省去、甚至不顧及與作爲(wèi)“戴”之本字之“
”形體混同的問題呢?我想這只能說就是戰(zhàn)國文字劇烈省簡成風(fēng)的表現(xiàn)、並沒有多少道理好講。我們不妨再來看以下兩類字形:
郭店《成之聞之》簡19
、
郭店《尊德義》簡8、17
、
、
、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6、16、18、27
它們皆應(yīng)釋讀爲(wèi)“察”,已係定論。其形可分別隸定作“
”和“
”;前者當(dāng)分析爲(wèi)從“言”從
省聲(“言”旁上橫筆又與“戈”形橫筆左方共用),
字見於郭店《性自命出》簡38,亦用爲(wèi)“察”;“
”字以“言”爲(wèi)意符,可能就是“詧”字之異體?!?/SPAN>
”即由“
”省去“戈”旁而來,跟“
”之於“
”,其間關(guān)係可謂如出一轍。此外,楚簡文字中“載”字又可作“
”,亦未必不是由“載”省略而來、而非直接“從車才聲”以兩偏旁組合而造之字。如下數(shù)形所示: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32
《上博一·孔子詩論》簡20
郭店《尊德義》簡29
《上博九·舉治王天下》簡5
從以上所說各種同類的字形變化來看,“
”字可以省作“
”,完全沒有問題。同時,根據(jù)以上分析還可以看出,作爲(wèi)“
”字省體的“
”(
),其“首”旁上方的一橫筆本是屬於“戈”旁的;而作爲(wèi)“戴”字異體的“
”(如《上博六·慎子曰恭儉》簡5
),其“首”旁上方的一橫筆則本是“之”旁之下橫。二者實(shí)際是來源不同的,但形體已經(jīng)完全混淆了。
戰(zhàn)國文字因省簡而造成的形體混同,常有出人意表之處。典型的例子如“𠂤”形。以前已曾爲(wèi)朱德熙和裘錫圭先生論定的“官”省爲(wèi)“𠂤”,[16]是大家所熟知的;近來我們又在清華簡《繫年》中看到了以“𠂤”兼表“追”和“師”的現(xiàn)象(古文字中作偏旁的“𠂤”常繁化作“𡴎”形,在《繫年》中“𡴎”亦既用爲(wèi)“追”又用爲(wèi)“師”),這樣一來,戰(zhàn)國文字的“𠂤”形就可分別代表三個不同的字了?!?/SPAN>𠂤/𡴎”表“師”尚可認(rèn)爲(wèi)是承襲西周以來的用字習(xí)慣,而“𠂤/𡴎”用爲(wèi)“追”則亦前所未見,也只能說是毫無道理的省略了?!独M年》簡64-65“楚人被駕以𠂤(追)之,遂敗晉𠂤(師)于河”,二者甚至同見於緊接的前後兩句。以此爲(wèi)旁證再來看“
”形,它可以分別代表“從首之聲”之“戴”和“從首
(捷)聲”之“捷”字異體“
”之省形,跟“𠂤”形的情況比起來還算不上什麼特別奇怪而不可接受之事。[17]我感覺,這種在確定的辭例出現(xiàn)之前不容易想到、或是即使想到也難以說服人相信的特殊情形,隨著新資料的不斷發(fā)表,我們還會看到得越來越多。楚簡文字中是否還存在此類特殊情況而尚未被揭示出來,值得我們今後注意。
2013年1月11日
注釋: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九)》,第10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2月。
[2] 參看沈培:《試釋戰(zhàn)國時代從“之”從“首(或從‘頁’)”之字》,“簡帛”網(wǎng)2007年7月1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30。臺灣大學(xué)中國文學(xué)系主編:《2007中國簡帛學(xué)國際論壇論文集》,112-121頁,臺灣大學(xué)中國文學(xué)系,2011年12月。
[3] 參看上引沈培先生文。
[4] 簡35原注釋謂:“‘
’字,從𦣻,從戈,之聲,讀爲(wèi)‘止’,義同‘獲’?!焙?SPAN>76-77原注釋謂:“
,上博簡《鬼神之明》作‘
’,從止聲,讀爲(wèi)‘止’,《左傳》僖公十五年注:‘獲也?!狈謩e見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與保護(hù)中心編、李學(xué)勤主編:《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貳)》,第152頁注〔八〕、173頁注〔九〕,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5] 張世超:《清華簡〈繫年〉“
”字說》,“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九屆學(xué)術(shù)年會”論文,2012年10月,上海,復(fù)旦大學(xué)。下引張世超先生說皆見此文。
[6] 按實(shí)亦見於“戠”字異體,如包山簡243
、248
,葛陵簡甲三200
等,還見於下文要舉到的“戚/𦸗”字異體。
[7] 商艷濤:《西周軍事銘文研究》,171-176頁,中山大學(xué)博士學(xué)位論文(指導(dǎo)教師:張振林教授),2006年6月。又商艷濤:《再論金文中的“
”字》,北京大學(xué)漢語語言學(xué)研究中心《語言學(xué)論叢》編委會編:《語言學(xué)論叢》第36輯,330-340頁,商務(wù)印書館,2007年12月。商艷濤:《金文“
”字補(bǔ)議》,《古漢語研究》2008年第2期,83-85頁。下引諸例皆見商文。又參看李學(xué)勤:《再談甲骨金文中的“
”字》,陳建明主編:《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六輯,119-120頁,嶽麓書社,2010年3月。收入其《三代文明研究》,70-72頁,商務(wù)印書館,2011年11月。
[8] 唯前舉《鬼神之明》的“紂
(捷)於只𥙭”例,尚略有問題。原注釋讀“只𥙭”爲(wèi)“岐社”,從用字習(xí)慣看無可挑剔;但古書多言武王於牧野斬紂首,與“岐社”難合;同時其文例一方面跟上文“桀折(制)於鬲山”相對偶,一方面又跟《繫年》的“連尹
(捷)於河雝”全同,“
(捷)”字恐難有它解。疑此係簡文記述有異或是有誤,難以強(qiáng)說。上引“折”讀爲(wèi)“制”係從沈培先生說,他引《史記·蘇秦列傳》“武王卒三千人,革車三百乘,制紂於牧野”爲(wèi)證,解釋簡文爲(wèi)“‘桀’在鬲山被制服,‘受’在只社被抓獲”(皆見上引沈培先生文第117頁)。
[9] 按“
”形從一般處理隸定作“
”只是權(quán)宜的辦法,其實(shí)嚴(yán)格說來並不太準(zhǔn)確。
[10] 關(guān)於此字參看宋華強(qiáng):《楚文字資料中所謂“箴尹”之“箴”的文字學(xué)考察》,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603-615頁,中華書局,2012年10月?!肚迦A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叁)·芮良夫毖》簡18有“從口
聲”之
字,用爲(wèi)“箴”。
[11] 陳劍:《郭店簡〈六德〉用爲(wèi)“柔”之字考釋》,中國文字學(xué)會《中國文字學(xué)報(bào)》編輯部編:《中國文字學(xué)報(bào)(第二輯)》,59-66頁,商務(wù)印書館,2008年12月。
[12] 參看吳振武:《〈古璽文編〉校訂》,21-24頁,人民美術(shù)出版社,2011年1月。又吳振武先生曾舉古璽“歲”及“歲”旁和春秋楚器𪒠鐘銘三個“歲”字的寫法以見其變化,亦可參。見吳振武:《“
”字的形音義——爲(wèi)紀(jì)念殷墟甲骨文發(fā)現(xiàn)一百周年而作》,臺灣師範(fàn)大學(xué)國文系、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甲骨文發(fā)現(xiàn)一百周年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292-293頁,[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8年。又王宇信、宋鎮(zhèn)豪主編:《夏商周文明研究(四)·紀(jì)念殷墟甲骨文發(fā)現(xiàn)一百周年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第142頁,社會科學(xué)文獻(xiàn)出版社2003年3月。
[13] 參見滕壬生編著:《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72-74頁“𦸗”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
[14] 天星觀簡前一形見《考古學(xué)報(bào)》1982年第1期第108頁圖三二,後兩形見《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73頁。
[15] 王恩田編著,齊魯書社,2006年6月。原釋文作左下從“足”,不確;《陶文字典》(王恩田編著,齊魯書社,2007年1月)第172頁收在邑部“𨚵”字下。按此形與金文數(shù)見用爲(wèi)“捷”之字其左下從“邑”旁同,其左上“屮”作兩重形現(xiàn)又有清華簡字形之證,可知它亦應(yīng)釋讀爲(wèi)從“邑”從“
(捷)”之字。
[16] 朱德熙、裘錫圭:《戰(zhàn)國銅器銘文中的食官》,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83-88頁,中華書局,1995年2月。
[17] 當(dāng)然,如前文所論,兩類“
”字“首”旁上方的橫筆來源不同,嚴(yán)格說起來它跟單純地完全省去某一偏旁而造成的“𠂤/𡴎”代表不同之字,情況還不完全相同。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月14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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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陳劍:簡談《繫年》的“ ”和楚簡部分“ ”字當(dāng)釋讀爲(wèi)“捷””
疌、得古音相近,因此兩者相近恐不是單純的字形相混。
《易·豫》:“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王弼注:“簪,疾也?!薄督?jīng)典釋文》:“簪,……王肅又祖感反,古文作貸,……虞作戠。”《集韻·感韻》:“簪,速也?!兑住罚骸箢留??!趺C讀。或作疌。”又同韻:“㣅,弓張弦?;蜃?#140277;?!薄墩f文·止部》:“疌,疾也?!薄墩f文·宀部》:“寁,居之速也?!辟J、戠古音在之職部,與談盍部之疌相通。
陳兄文中注(6)已經(jīng)指出:“戠”楚簡中如包山簡243
、248
,葛陵簡甲三200
等,與清華簡《繫年》中多見“
”字聲符相同。然則捷之於得,猶 疌(簪)之於“戠(貸)”也。
因此,在“捷”與“得”的關(guān)係上可以有兩個選項(xiàng)(可以有多種選項(xiàng),我這裡儘量簡單化):
1.得與捷了不相關(guān),以音近故得假借。至於誰是本字,可以再討論。
2.
(從首,之聲,音得或戴)與
(從首,
聲,音捷)音形並近,屬於變形聲化。至於談盍部音在前,還是之職部音在前,可以再討論。
根據(jù)奧卡姆剃刀原理,我目前傾向於第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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