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爯簋、酓章鐘、酓章镈、公鼎“乍”新釋*
孫銀瓊 楊懷源
西南大學(xué)文學(xué)院 四川大學(xué)歷史文化學(xué)院
一 引 言
爯簋和遣伯盨銘文相同,應(yīng)為同人之器,但是器主為誰,學(xué)界迄未取得一致意見,筆者分析兩器銘文和相關(guān)研究后,根據(jù)《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下簡稱《商周》)[1]所收另一件同人之器爯簋銘文(05214號)認(rèn)為,解決分歧的關(guān)鍵是銘文第一句“遣伯乍爯宗彝”的“乍”的破讀,筆者以為這個字應(yīng)該讀作“胙”,賞賜之義,同時(shí)筆者認(rèn)為酓章鐘、酓章镈的“酓章乍曾侯乙宗彝”的“乍”也應(yīng)讀為“胙”。下面試作分析。
二 爯簋“乍”讀“胙”
爯簋銘文為吳振武先生《新見西周爯簋銘文釋讀》首次公布,[2]《商周》列為05213號;[3]遣伯盨銘文為張懋镕、王勇先生首次公布,[4]《商周》列為05666號。簋、盨應(yīng)為同人之器,銘文相同:遣伯乍爯宗彝,其用륒夙夜享卲(昭)文神,用짨旗(祈)眉壽。朕文考其巠(經(jīng))遣姬、遣伯之德言,其競余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厥身,念爯(哉)!亡匃(害)![5]
銘文中涉及到人物四個:遣伯、遣姬、爯、“朕文考”。這四人之間的關(guān)系及誰為器主,尚有爭議。吳振武先生《新見西周爯簋銘文釋讀》認(rèn)為遣伯“雖為作器者(大抵是出資作者器),但非器主”,遣姬為遣伯之妻,遣姬、遣伯“很可能擁有宗婦宗宗君(大宗之子)之地位”,爯為器主,為小宗之長,銘文中的“朕”為爯自稱;張懋镕、王勇先生《遣伯盨銘考釋》認(rèn)為作器者為遣伯,器主也是遣伯,爯為“遣伯死去的父親,即下文對的‘朕’文考”。
上面兩種看法都有可商之處?!澳臣祝ㄕВ┳髂骋易谝汀睘榻鹞某R娢霓o,“宗彝”宗廟祭祀之器,某甲為作器者,某乙為被祭祀的對象,為某甲已逝之尊長,這是金文通例。如:
《戎
尊》:“戎
乍(作)氒(厥)父宗彝
?!保ㄎ髦茉缙冢兑笾芙鹞募伞?/SPAN>[6]05916)
《異卣蓋》:“異乍(作)氒(厥)考白(伯)效父寶宗彝?!保ㄎ髦芡砥?,集成05372)
《小克鼎》:“克乍(作)朕皇且(祖)厘季寶宗彝。”(西周晚期,《集成》 02796)
就翻檢所及,還沒有發(fā)現(xiàn)“某甲(乍)作某乙宗彝”格式中,直呼“某乙”私名的例子,古人也不可能直呼自己尊長之私名?!缎乱娢髦軤愺懳尼屪x》認(rèn)為遣伯大宗之長,爯為小宗之長,遣伯尊而爯卑,與上舉金文不合,其誤甚明。
若依《遣伯盨銘考釋》的意見,爯是遣伯的父親,為被祭祀者,那么按照金文通例,當(dāng)言“遣白(伯)乍(作)文考爯宗彝”,下文“念爯哉”一語,當(dāng)作“念朕文考爯哉”,不當(dāng)直呼其名,因而《遣伯盨銘考釋》的解釋也是錯誤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其關(guān)鍵是“遣白(伯)乍爯宗彝”的“乍”字的釋讀。吳、張二先生的文章都是把“乍”破讀為“作”,《商周》的釋文也是如此,這個“作”是鑄造的意思,這種意見是錯誤的。
耿超先生《爯簋銘文與西周宗婦地位》根據(jù)陳絜先生意見,認(rèn)為這個“乍”不應(yīng)該破讀為“作”,不是鑄造的意思。他說:“‘乍’,似應(yīng)讀為‘措’,‘措’者‘施’也?!稄V雅·釋詁》‘施,予也’,即為贈送之義?!?/SPAN>[7]
耿超先生的釋讀也值得商榷?!按搿贝_實(shí)有“施”的意義?!按搿薄墩f文解字》分析為從手,昔聲,不見于先秦古文字,《中山王方壺》中的“進(jìn)賢㪚能”的“㪚”可能是其異體字。[8]先秦文獻(xiàn)中“措”用“錯”字,“錯”、“措”為古今字?!吨芤住ば蜇浴罚骸岸Y義有所錯。”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干寶說:“錯,施也?!?/SPAN>[9]《韓非子·八說》:“錯法以道民也?!蓖跸壬骷猓骸板e,猶施行也。”[10]《禮記·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禮樂,舉而錯之而已?!编嵶ⅲ骸板e,猶施行也?!?/SPAN>[11]《淮南子·俶真》:“以求鑿枘于世而錯擇名利。”高誘注:“錯,施也?!?/SPAN>[12]上引文獻(xiàn)中的“錯”,就是“措”,其意義都是“施行”。《廣雅·釋詁》“施,予也”的解釋,王念孫已指出應(yīng)為“施,與也”。[13]“施”是施與,給予之義。先用“施”來解釋“措”,再根據(jù)《廣雅·釋詁》解釋為“贈送”,即用施行義的“施”來解釋“措”,再用“施”的“施與,給予”義來替換“施行”義,這種輾轉(zhuǎn)相訓(xùn)其實(shí)質(zhì)為偷換概念。
雖然耿超先生的釋讀是錯誤的,但是他認(rèn)為《爯簋》和《酓章鐘》中的“乍”不應(yīng)該讀為鑄造義的“作”則是正確的。
今《商周》05214號收錄另一件爯簋銘文,與上述二器銘文大致相近,當(dāng)為同人之器,給了我們解決問題的提示。
這件爯簋銘文為:遣伯、遣姬易(賜)爯宗彝,眔逆小子뀽궻(倗)以(與)友卅人,其用夙夜享卲(昭)文神,用짨旗(祈)眉壽。朕文考其巠(經(jīng))遣伯、遣姬之德言,其競余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厥身,念爯(哉)!亡匃(害)!
兩件爯簋銘文第一句,一為“遣伯、遣姬易(賜)爯宗彝”,一為“遣伯乍爯宗彝”,據(jù)此,我們知道“乍”應(yīng)為“易(賜)”的同義詞,則這個字應(yīng)該讀為傳世文獻(xiàn)中的“胙”?!墩f文解字·肉部》:“胙,祭福肉也。”[14]古禮,祭祀完畢,祭肉當(dāng)分賜臣下,祭肉為“胙”,賞賜祭肉亦為“胙”。《國語·晉語》:“王饗醴,命公胙侑?!表f昭注:“胙,賜祭肉?!?/SPAN>[15]又由專指“賞賜祭肉”引申為通指“賞賜”?!蹲髠鳌る[公八年》:“胙之土而命之氏?!?/SPAN>[16]《國語·齊語》:“反胙于絳?!表f昭注:“胙,賜也?!?/SPAN>[17]“胙”為“賞賜”義甚明。“胙”從“乍”聲,自可與“乍”通假。
金文中有“
”、“
”二字,應(yīng)是一字異體,實(shí)則為表示鑄造義的“乍(作)”的本字。[18]《姞氏簋》:“姞氏自
(作)為寶尊簋,其邁(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保ā都伞?,03916)金文中,這個意義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寫作“乍”,則“乍”與“
”、“
”為古今字關(guān)系。
在金文中,“
”可借為“胙”?!稁?IMG src="/ewebeditor/uploadfile/articles/2013/11/01/20131101213135404005.png" width=15 height=15>簋》:“師龢父
(胙)
菽(素)芾?!保ā都伞?,4324)這正如借“乍”為“胙”,“胙”、“
”同從“乍”聲,自可通借。
“胙”在金文中也借“
”、“
”、“
(
)”等字。《乃子克鼎》:“
(矧)辛白(伯)蔑乃子克
,
(胙)絲五十寽(鋝)?!保ā都伞?,2712)《
簋》:“白(伯)氏
(胙)
,賜
弓,矢束,馬匹,貝五朋?!保ā都伞?,4099)《牆盤》:“弋(式)
(胙)受(授)[19]墻爾(黹)
福,褱(懷)
(福)彔(祿)、黃耇,彌生,
事厥辟,其萬年永寶用。”(《集成》,10175)“
”、“
”、“
(
)”為一字異體,即“貯”?!半选鄙瞎乓魪哪隔~部,“貯”端母魚部,聲為鄰紐,韻屬同部,讀音相近,亦可通借。
讀“乍”為“胙”,“遣伯乍爯宗彝”意為遣伯賞賜給爯宗彝,那么遣伯為作器者,爯為器主,銘文中的“朕文考”是爯過世的父親;根據(jù)名從主人的原則,張懋镕、王勇先生所說的遣伯盨應(yīng)該改稱為爯盨。
三 酓章鐘、酓章镈、公鼎“乍”讀“胙”
1978年湖北隨縣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一件酓章镈(《集成》00085,《商周》15780),銘文有“楚王酓章乍曾侯乙宗彝”一語,與宋人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53曾侯鐘(一)銘文與全同,其54曾侯鐘(二)銘文有“乍曾侯乙宗彝”一語。[20]
酓章即楚惠王熊章,為楚國國君,曾侯乙為曾國國君,曾國是楚國的屬國。過去讀《酓章鐘》的“乍”為鑄造義的“作”,帶來了一些解釋上的困難。熊章為上國之君,為屬國已逝之君鑄造祭器,不合常理。裘錫圭先生《談?wù)勲S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曾認(rèn)為銘文中的曾侯乙並沒有過世,是生人。[21]湖北博物館編《曾侯乙墓》說:“先秦時(shí)期,一國君主為另一國君主鑄造宗彝,目前僅見此一例。”[22]既然“僅此一見”,就有可能是解釋錯誤。
耿超先生《爯簋銘文與西周宗婦地位》曾認(rèn)為《酓章鐘》“酓章乍曾侯乙宗彝的“乍”應(yīng)讀作“措”,其錯誤我們上文已作辨正?,F(xiàn)在我們讀“乍”為“胙”,是賞賜義,如同爯簋、爯盨的“乍”這讀“胙”一樣,與另一件爯簋的“賜”為同義詞,這個釋讀就可以有關(guān)酓章鐘的一些懷疑了,所有疑點(diǎn)自然煙消云散,上國之君楚王熊章賞賜附屬國之君曾侯乙宗廟祭器,曾侯乙死后以之隨葬,這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王對諸侯、霸主對附庸國、大宗對小宗、宗子對家臣有宗彝之賜,耿超先生《爯簋銘文與西周宗婦地位》援引金文,已有很好的論述,結(jié)論可靠可信,自無問題。
《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02301、02302號收有兩件公鼎銘文,02301號銘文首發(fā)于中原文物2001年3期63頁,《新收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匯編》列為75號,02302號公鼎前未有著錄。據(jù)《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兩件公鼎均1986年出土于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區(qū)滍陽鎮(zhèn)西周墓葬M95,現(xiàn)藏河南博物院,同銘:隹(唯)八月初吉丁丑,公乍(作)敔
(尊)鼎,敔用易(錫)
(眉)壽永命,子子孫孫永寶用亯(享)。
根據(jù)銘文祈福之辭可知,此器為敔所有,實(shí)當(dāng)定名為敔鼎。銘中之乍(作)亦當(dāng)讀“胙”,賜予義,蓋這兩鼎為公賜予敔。
* 本文受國家社科基金(09XYY015)、重慶市社科基金(2008-NYY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基金(SWU1109045)資助。
[1] 吳鎮(zhèn)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本文后簡稱《商周》。
[2] 吳振武,《新見西周爯簋銘文釋讀》,《史學(xué)集刊》,2006年第2期。
[3] 吳鎮(zhèn)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4] 張懋镕、王勇,《遣伯盨銘考釋》,李學(xué)勤主編,《出土文獻(xiàn)》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
[5] 用寬式隸定,個別字直接改為通用字。
[6] 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中華書局,1984-1991年,本文后簡稱《集成》。
[7] 耿超,《爯簋銘文與西周宗婦地位》,朱鳳瀚主編,《新出西周金文與西周歷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8] 參見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中華書局,2007年,1630頁。
[9]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冊,臺灣商務(wù)印書館影印,1986年,886頁。
[10] (周)韓非撰,(清)王先慎集解,《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1998年,425頁。
[11] 《十三經(jīng)注疏·禮記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清阮元??瘫?,1980年,1615頁。
[12] (漢)劉安撰,(漢)高誘注,何寧集釋,《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140頁。
[13] (三國魏)張揖撰,(清)王念孫疏證,《廣雅疏證》,江蘇古籍出版社影印嘉慶王氏家刻本,2000年,97-98頁。
[14] (漢)許慎撰,(宋)徐鉉校訂,《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ㄇ澹╆惒切?桃蛔忠恍斜?,1963年,89頁。
[15] 《國語》,(三國吳)韋昭注,《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06冊,臺灣商務(wù)印書館影印,1986年,108頁。
[16] 《十三經(jīng)注疏·春秋左傳正義》,中華書局影印清阮元校刻本,1980年,1733頁。
[17] 《國語》,(三國吳)韋昭注,《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06冊,71頁。
[18] 參見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1614-1615頁。
[19] “授”亦有“賞賜義”,“胙”、“授”為同義連用,參見楊懷源,《西周金文詞匯研究》(巴蜀書社,2007年)157-158頁。
[20] (宋)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中華書局,1986年,28頁。
[21] 裘錫圭,《談?wù)勲S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文物》,1979年第7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0月31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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