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述先王與夏殷之鑒:清華竹簡《厚父》與《尚書》篇目之比較稿
(首發(fā))
楊家剛
據(jù)劉國忠[1]先生介紹,《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伍)》將收入《厚父》、《封許之命》、《命訓(xùn)》、《殷高宗問于三壽》、《湯居湯丘》、《湯在啻門》六篇文獻,而據(jù)李學(xué)勤[2]先生與程浩[3]等介紹,《厚父》爲《書》之佚篇,嘗經(jīng)孟子所引,謂之“《書》曰”。因斯輯不日將刊佈,今僅就目前所見片語略論一二,權(quán)作引玉之磚,亦望識者不吝拍磚。
一、追述先王之比較與《厚父》時代
據(jù)李學(xué)勤先生《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4]介紹:
厚父在回答詢問時,回顧了夏朝始建以來的歷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以庶民惟政之恭”,而到了他稱之爲“慝(意思是惡)王”的桀,竟然背棄先王的“典型”,“顛覆厥德,沉湎於非彝(彝意爲常道)”,終歸滅亡,這是歷史的教訓(xùn)。[5]
與此相似,傳世《尚書·無逸》篇記載周公追述歷代商王與周文王之行事,以告誡成王“其監(jiān)于茲”,一述夏王,二述商王,則二篇可相比較研究,爲便論列,茲引《無逸》相關(guān)章節(jié)如下: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萦谑瘢桓椅牿姽?。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蚴辏蚱甙四辏蛭辶?,或四三年。”
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杖彳补В瑧驯P∶?,惠鮮鰥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SPAN>[6]
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7],屈萬里先生《漢石經(jīng)尚書殘字集證》卷二[8]與《尚書集釋》[9],顧頡剛、劉起釪先生《尚書校釋譯論》[10]等依《隸釋》卷十四所載漢石經(jīng)碑殘字校之,皆主張“祖甲”當作“太宗”,其章句居中宗句前,當從之。故周公所歷述者,爲商代太宗太甲、中宗祖乙[11]、高宗武丁三王,並以周文王論列。而周公於《尚書》其他篇章亦有追述商代先王之文句,然多加簡括,較少史實。如《康誥》言:
今民將在祗遹乃文考,紹聞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者成人宅心知訓(xùn)。別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
我時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酒誥》言:
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顯小民,經(jīng)德秉哲。自成湯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
《梓材》言:
自古王若茲,監(jiān)罔攸辟。
《多士》言:
我聞曰:‘上帝引逸?!?U>有夏不適逸,則惟帝降格,嚮于時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澤。在今後嗣王,誕罔顯于天,矧曰其有聽念于先王勤家?誕淫厥泆,罔顧于天顯民祗。惟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喪,罔非有辭于罰。
《多方》言:
周公曰:王若曰:“猷告爾四國多方,惟爾殷侯尹民。我惟大降爾命,爾罔不知。洪惟圖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誕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終日勸于帝之迪,乃爾攸聞。厥圖帝之命,不克開于民之麗,乃大降罰,崇亂有夏。因甲于內(nèi)亂,不克靈承于旅。罔丕惟進之恭,洪舒于民。亦惟有夏之民叨懫日欽,劓割夏邑。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于成湯,刑殄有夏。惟天不畀純,乃惟以爾多方之乂民不克永于多享。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至于百爲,大不克開。乃惟成湯克以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慎厥麗,乃勸。厥民刑,用勸。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罰,亦克用勸。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勸。開釋無辜,亦克用勸。今至于爾辟,弗克以爾多方享天之命,嗚呼!”
王若曰:“誥告爾多方,非天庸釋有夏,非天庸釋有殷。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圖天之命屑有辭。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乃惟爾商後王逸厥逸,圖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時喪。
此外,《召誥》云:
我不可不監(jiān)于有夏,亦不可不監(jiān)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可見諸篇之中,以《無逸》所述尤翔實,而《厚父》體例與之近似。其所異者,諸篇多言“天”,言“帝”,言“命”,至觀《無逸》通篇,言“人”,言“民”,僅一處言“天”,曰“乃非民攸訓(xùn),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而據(jù)李先生文章介紹,“厚父在回答詢問時,回顧了夏朝始建以來的歷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同時,篇中有關(guān)於“天命”之敘述[12],程浩文章轉(zhuǎn)引趙平安先生所引簡文有:
“帝亦弗恐啟之經(jīng)德少”;
咎繇“茲咸有神,能格于上”;
夏之慝王不若先哲王能“知天之畏”,因此“乃墜厥命”;
王説厚父的高祖“克憲皇天之政功”。[13]
可見《厚父》言“天”,言“帝”,言“命”等,其思想更近於《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而與《無逸》稍異。僅就天命觀念而言,《厚父》之著作時代當早於《無逸》。
顧頡剛先生嘗將梅獻本《古文尚書》與《今文尚書》相應(yīng)之二十八篇(即學(xué)界通稱“《今文尚書》”)分爲三組,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屬第一組(十三篇),言:“這一組,在思想上,在文字上,都可信爲真?!倍浴稛o逸》屬第二組(十二篇),言:“這一組,有的是文體平順,不似古文,有的是人治觀念很重,不似那時的思想。這或者是后世的僞作,或者是史官的追記,或者是真古文經(jīng)過翻譯,均説不定。不過決是東周間的作品。”[14]劉起釪先生於《尚書校釋譯論·無逸》篇論其時代當在《國語》之前,然“於傳習(xí)中迭經(jīng)轉(zhuǎn)述”[15]。今觀《厚父》之文辭與思想,當與《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相近。
同時,李先生文章言此篇曾爲孟子所引,見於《孟子·梁惠王下》,言:“《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16]而《厚父》簡文作“古天降下民,設(shè)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
下民?!睙o論“寵”民或“
下民”,皆曰“助上帝”,而其先又言“天”,可見天命觀念濃重。
《孟子》引文將“
”字誤讀爲“寵”字,適可反證《厚父》天命觀念之重。如李學(xué)勤先生所注,“
”者,治也,而《孟子》引文作“寵”字亦通,言“寵之”者,如依《厚文》簡文之對文,當爲“寵下民”之省,“寵”者,幸也,梅賾獻本《尚書·泰誓》相關(guān)文句之傳云“寵綏四方,言當能助寵安天下”,可爲助解。既曰“寵之”,則以民爲重,謂天寵下民而天意在民也,如《左傳·桓公六年》季梁謂隨侯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保蹠x]杜預(yù)注云:“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17]又《左傳·僖公十九年》載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爲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爲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18]又《左傳·襄公十八年》載中行獻子禱曰:“齊環(huán)怙恃其險,負其眾庶,棄好背盟,陵虐神主?!保蹠x]杜預(yù)注云:“神主,民也。謂數(shù)伐魯,殘民人。”[19]可見縱然《孟子》引文已偏離其本義,而於戰(zhàn)國重民觀念風行之後,將“
”字誤讀爲“寵”字,孟子本人並無疑義,反適可爲其仁政主張所用,以證前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之語,順理成章。而《厚父》以“天降下民,設(shè)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
下民”者,其觀念較《孟子》引文更爲古樸。
此外,《厚父》所論爲夏事,而“厚父的先祖曾服事禹、啓,可知他是夏朝世臣的后裔”[20],故其所論當以其先代口傳史跡爲依托,此亦可由《禮記·表記》所云證之,《表記》云: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蔽: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SPAN>
可見周人觀念中夏代之風貌,而《厚父》天命觀念當有先代之淵源。
即便《厚父》篇天命觀念較重,因其爲厚父追述先代,故已有厚父之時代印記在焉,此由《厚父》之重民、敬德觀念可見。如李先生文章介紹:
篇中有關(guān)“天命”“德”“民”等敘述,與傳世《尚書》中《周書》各篇的思想類似。特別突出的,是《厚父》強調(diào)了“民心”。簡文認為“民心難測”,民心的向背,關(guān)鍵在于“司民”者即君長官員們能否“好學(xué)明德”。其實“民心”本來是好的,蘊藏著天賦的“德”,“如玉之在石,如丹之在硃”,有待“司民”者去引導(dǎo)啟迪。這種富于哲學(xué)意味的觀點,與后來儒家的性善論顯然有呼應(yīng)之處。[21]
又如程浩文章介紹:
由於《厚父》篇的主旨爲王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因此該篇充斥著當時流行的一些統(tǒng)治思想與治國理念。簡文開篇説“帝亦弗恐啟之經(jīng)德少”,厚父在與王的對話中也是先追憶了夏之慝王“顛覆厥德”導(dǎo)致“亡厥邦”,而後王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梢娫诋敃r存在著濃郁的“敬德”思想。
可見本篇之前提即爲“王”依自己之理解“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此後“王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故篇中之“王”於接納厚父所追述之夏代史跡之時已然先入爲主,以“德”之觀念接納並評價夏代史事,可見其對話背景即爲重民、敬德觀念風行之後,而此類觀念爲商周鼎革之後周人所盛道者。
此外,《厚父》言“以庶民惟政之恭”,以論夏王,《無逸》言“以庶邦惟正之供”,以論文王,又言“以萬民惟正之供”以戒後王。而《無逸》之“以庶邦惟正之供”,《國語·楚語上》引作“惟政之恭”,《後漢書·郅惲傳》注引作“
萬人惟政之共”,可見與《厚父》之“以庶民惟政之恭”相通,而一論文王,一論夏王,亦可見其言辭之相近,以及於當時語境下二者於敬德觀念中形象之相近。又因厚父是以當時言辭追述夏代史事,故《厚父》之語言時代當與《無逸》相近。
淵源於夏代之《甘誓》亦見有“恭”字用於政事,曰“今予惟恭行天之罰”,與《厚父》所言“以庶民惟政之恭”相較,則前者天命觀念濃重,後者敬德觀念顯明,可見其與《甘誓》言辭之異處。
李先生文章言,根據(jù)《厚父》篇簡文,“厚父的先祖曾服事禹、啓,可知他是夏朝世臣的後裔。至于問政於厚父的王應(yīng)該是商湯還是周武王尚待研究”[22],而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23]結(jié)合治國理念等方面已論此篇當爲周代文獻,筆者以爲于此未見整理報告之時,其説可從。
程浩文章又疑《厚父》爲武王與厚父對話,今僅就其天命思想而論,《厚父》文本時代當早於《無逸》,至於篇中之“王”爲武王或成王抑或周公代宣成王命,以及其時代較《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之先後,尚待整理報告刊佈始得進一步探研。
二、夏殷之鑒與周代改述
夏殷之鑒爲周初統(tǒng)治者於吸取夏殷滅亡教訓(xùn)基礎(chǔ)上所提出之新命題,故上古典籍中每多見稱道。如《詩經(jīng)·大雅·蕩》云:“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尚書·召誥》云:“我不可不監(jiān)于有夏,亦不可不監(jiān)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P>
就傳世典籍而觀,殷鑒材料眾而夏鑒材料鮮少,今《厚父》篇出,雖爲厚父追述夏之史事,然其目的並非陳述史跡,實則爲篇中之“王”表述歷史經(jīng)驗,故可爲夏鑒之重要材料,亦可證《尚書·召誥》所云“我不可不監(jiān)于有夏,亦不可不監(jiān)于有殷”之信而有徵。
然即便如此,《厚父》作爲夏鑒之材料亦絶非夏代歷史之純粹表述,而有周代影響之痕跡在焉。如李先生介紹:
厚父在回答詢問時,回顧了夏朝始建以來的歷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以庶民惟政之恭”,而到了他稱之為“慝(意思是惡)王”的桀,竟然背棄先王的“典型”,“顛覆厥德,沉湎于非彝(彝意為常道)”,終歸滅亡,這是歷史的教訓(xùn)。[24]
如眾所知,夏代諸王,絶非僅夏桀一人背棄先王“典型”,“顛覆厥德,沉湎于非彝”,最著者如太康失邦,五子而歌,又如“孔甲亂夏,九世而殞”,即便開代君主,如夏啓者,其歷史形象亦絶非純粹聖王形象。如《墨子·非樂上》引《武觀》(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以爲即《五子之歌》),而云:“於武觀曰:‘啓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庇秩纭陡适摹罚ā赌印芬誀憽队硎摹罚┰疲骸坝妹?,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則爲強權(quán)壓迫之君主形象,似更近於史實。
而《厚父》篇中之“王”基於敬德觀念“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 [25],如此,篇中之“王”所接納之夏代史事必然有當時“敬德”思想之烙印,可見時代觀念對前代歷史表述之影響。
就《尚書·周書》諸篇所追述殷商先王而論,由甲骨文可見,殷商鬼神崇拜風行,略如《禮記·表記》所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蔽:蕩而不靜,勝而無恥”,然周公所追述之殷商先哲王,如《康誥》、《酒誥》、《梓材》、《多士》、《多方》諸篇,除敬事上天之外,率皆如《多方》所言“乃惟成湯……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罰”,“明德慎罰”已是周代觀念,而諸王並無鬼神崇拜之氣象。
同時,如周公一再所稱述之殷商先王,劉起釪先生於《尚書校釋譯論·無逸》篇論曰:
何以這篇同樣是周公的話,而殷的賢王只縮成了太宗、中宗、高宗三位,其餘的連同帝乙在內(nèi),竟都成了“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的人呢?這可見本篇文字與周公原語不一致。[26]
可見周代觀念對殷商歷史之改造。
故周代一面以夏殷之亡引爲鏡鑒,並以其純粹歷史客體作爲追述對象與論述基礎(chǔ),另一面又吸收利用並迭加改造,以改造後之觀念作爲歷史依據(jù)以戒勉今世,故其歷史事實已無關(guān)緊要,尤其表現(xiàn)爲重點突出某一人或幾人之盛德或元惡,如《厚父》之咎繇、啓與慝王,或《酒誥》、《多士》等篇之成湯,或《無逸》篇之殷代三宗,從而成爲觀念史之材料,以更便於接納、稱述與認識先代史,而此與《尚書·堯典》對堯舜史事之改造相近。究其因,一則爲周初統(tǒng)治者依托其話語權(quán)之主動改造,二則爲周代“敬德保民”觀念風行之後,人之歷史觀念不自覺受其影響,從而重構(gòu)先代之史,前者如周公、召公,后者如厚父其人與《無逸》文本之改造。
而正因周代有周公、召公、微子、厚父等賢臣省思夏商之亡由,周代始由夏商天命鬼神之觀念發(fā)展出重民敬德之政治傳統(tǒng),並將重心移向后者,“以庶民惟政之恭”,以保惠於民,夏商之“天”或“上帝”僅成爲“受命”、“保民”之法理來源?;洞苏蝹鹘y(tǒng),周之基業(yè)始得穩(wěn)固。而“以史爲鑒”者,殆爲恒遠之命題。
2014年10月22日14:53于心齋立題
2014年12月30日夜至2015年1月5日10:37成稿
[1] 據(jù)劉國忠先生2014年11月7日于邯鄲學(xué)院所作學(xué)術(shù)報告《清華簡整理與研究》。
[2]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3] 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出土文獻》第五輯。又此文參考文獻有“趙平安:《〈厚父〉的性質(zhì)及其蘊含的夏代歷史文化》,《文物》2014年第10期”,並言“2014年第10期《文物》雜誌刊出了系列文章,對清華簡第五輯整理報告擬收録的幾篇竹書進行了詳細介紹”,今核已刊《文物》2014年第10期,並無上述文章,而第10期所列下期文章預(yù)告兩條亦無。所見有趙平安先生2014年7月23日至26日于“中國文字學(xué)研究與發(fā)展高層論壇暨中國文字學(xué)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所作報告,題爲《〈厚父〉的性質(zhì)及其蘊含的夏的歷史文化》,與上題僅一字之差,疑《文物》雜誌之本尚未刊出。
[4]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5] 本文引《厚父》簡文皆據(jù):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出土文獻》第五輯(轉(zhuǎn)引趙平安《〈厚父〉的性質(zhì)及其蘊含的夏代歷史文化》所刊簡文)。釋文皆從寛釋。
[6] 本文《尚書》引文與句讀皆據(jù)十三經(jīng)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jīng)注疏·尚書正義》,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整理本,2000年12月。此外,蔣天樞先生所?!稛o逸》章句並句讀與此多異,因不涉本文所論,不贅。
[7] 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續(xù)修四庫全書》影印本,1995年。
[8] 屈萬里:《漢石經(jīng)尚書殘字集證》卷二,屈萬里著,《屈萬里全集》第10種,第二輯,臺北: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1984年7月,第20至22頁。
[9] 屈萬里:《尚書集釋》,李偉泰、周鳳五校,上海:中西書局,2014年8月,第202至203頁。
[10]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4月,第1532至1533頁。
[11] 舊從《史記·殷本紀》與《漢書》引劉歆説,以中宗爲太戊,王國維《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據(jù)甲骨文始證中宗爲祖乙,其後學(xué)界皆從之。
[12]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13] 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出土文獻》第五輯(轉(zhuǎn)引趙平安《〈厚父〉的性質(zhì)及其蘊含的夏代歷史文化》所刊簡文)。
[14] 顧頡剛:《論〈今文尚書〉著作時代書》,《古史辨》第一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月,第201至202頁。
[15]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4月,第1549頁。
[16] 十三經(jīng)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jīng)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整理本,2000年12月,第45頁。
[17] 《十三經(jīng)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整理本,2000年12月,第201頁。
[18] 《十三經(jīng)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整理本,2000年12月,第452頁。
[19] 《十三經(jīng)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整理本,2000年12月,第1088頁。
[20]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21]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22]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23] 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出土文獻》第五輯。
[24] 李學(xué)勤:《清華簡又發(fā)現(xiàn)珍貴的〈尚書〉佚篇》,《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8日。
[25] 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説》,《出土文獻》第五輯。
[26]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4月,第154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月5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5年1月5日。
點擊下載附件:
楊先生大作拜讀,深受啟發(fā)。然而由于我個人的失誤造成了一些誤導(dǎo),是我必須向楊先生道歉的。小文刊布在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wǎng)站的版本,系去年8月份撰寫的初稿,之后提交《出土文獻》第五輯時做了些許調(diào)整(已向網(wǎng)站管理員申請?zhí)鎿Q)。這其中特別需要說明的是趙平安先生文章實際發(fā)表在《文物》2014年第12期(今天已經(jīng)看到樣刊),李學(xué)勤先生文章篇名實為《清華簡再現(xiàn)<尚書>佚篇》,發(fā)表在2014年9月5日的《中國教育報》上。楊先生可能受小文舊版影響,對腳注的處理并不完全準確,這個責任應(yīng)該由我來負。
非常感謝程先生的説明,其實應(yīng)該向您道歉,由於未拿到《出土文獻》第五輯之紙刊加以校核,誤以爲與網(wǎng)站版本相同,同時,李先生的文章已刊出,由于我個人粗心大意,也未注意標題變更,導(dǎo)致腳注錯誤,責任實在我,在此也一並向李先生道歉。此外,第二部分所引《國語·周語下》之句當作“孔甲亂夏,四世而隕”,文中部分文字爲簡體,未能統(tǒng)一,在此向大家致歉。由此,想必拙稿還有種種訛誤,甚至觀點紕謬,還望諸先生賢明不吝賜正。
Copyright 2008-2018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權(quán)所有 滬ICP備10035774號 地址:復(fù)旦大學(xué)光華樓西主樓27樓 郵編:200433
感謝上海屹超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提供技術(shù)支持
總訪問量:941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