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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xiàn)唐先生征集甲骨文考釋
王恩田
山東省博物館
王獻(xiàn)唐先生征集的甲骨文計一盒9片。盒內(nèi)附拓本,右下方“山東圖書館藏”6字白文方印。左下方貼有館藏標(biāo)簽。實物今收藏在山東省博物館。按通行字隸定,考釋如下:
一
⑴ 丁未卜,王![]()
父戊?
⑵ 弜用人?
⑶ ㄓ父乙牛? (圖一)

這是一片武丁早期
組卜辭。
,舊隸為
(堆),讀作師,是不正確的。
(官)、
(
)、
(師)是形、音、義迥然有別的三個字。
,金文作
,像兩間并列的圓形房子,為使房舍的意思更加明確,再加表示房舍意思的“宀”而成官。官的本義是房舍,不指官吏。甲骨文因刻圓不便而作
[1]。
⑴辭
字,從示,從升,卜辭初見。示有兩種寫法,一種早期作丅,晚期作
。示字初文作
,是河水支流的象意字,音同借為示和氏。甲骨文刻曲筆不便而作丅。另外一種寫法作
,是神主牌位的象形[2]。⑴辭
字偏旁示字是后一種寫法。甲骨文有
(《粹153》)、或作
(《前》1.16.4),前人釋
、
。其實右旁應(yīng)是柲的指事字,柲通祕?!墩f文》:“祕,神主。”卜辭“大乙祕”(《粹》153),即大乙的神主?!巴?span>
祕”(《前》1.16.4),即王
祭神主。⑴辭
與祕字形雖相近而有區(qū)別。
為升之繁體。升,祭名。為升歲之?。ㄕf詳下)。父戊,是武丁諸父之一的父戊,其人也見于
組、子組、午組、和賓組其他卜辭[3]。⑴辭意為丁未這天卜問王升祭父戊是否吉利。
⑵辭“弜”,是表示意愿的副詞性否定詞,意為不要[4]?!皬x用人”也見于《南·明》613。又有“乎用人”(《京津》2238)。古代殺牲而祭謂之“用”,殺人而祭也稱“用”或“用人”。《左傳·僖公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倍蓬A(yù)注:“睢水受汴,……東夷皆社祠之,蓋殺人而用祭?!薄洞呵铩ふ压荒辍罚骸俺訙绮?,用隱太子于岡山。”杜預(yù)注:“用之,殺以祭山?!辈忿o中的“用”和“用人”主要是殺人祭祖。如“于祖乙用羌”(《屯》887),羌是殷人的敵對方國的戰(zhàn)俘。祖乙是殷人的先王。這種殺死戰(zhàn)俘祭祖或祭山、祭水的習(xí)俗稱為人祭,或稱人牲。人祭與人殉有別,“以人從葬謂之殉”(《左傳·定公三年》疏)?!对姟で仫L(fēng)·黃鳥》疏引服虔曰:“琁環(huán)其左右曰殉。”殉葬是指埋在墓主周圍全尸首的從死者。而卜辭中大量被殺伐的戰(zhàn)俘和安陽侯家莊王室墓地大墓內(nèi)外成千上萬的身首異處的尸骨是人祭而非人殉。上世紀(jì)50年代史學(xué)家們把人祭與人殉這兩種性質(zhì)有別的社會現(xiàn)象相混淆,統(tǒng)稱為“殉葬”,或“殺殉”,并以此作為殷商是發(fā)達(dá)奴隸社會的標(biāo)志,是錯誤的[5]。
⑶辭“ㄓ”通侑,祭名。父乙即武丁之父小乙。這條卜辭是卜問用殺牛對父乙侑祭的吉兇。
二
⑴ 貞:
唯
令?(正面)
⑵ 小臣畢(反面) (圖二)

這是一片賓組武丁時期的卜甲。
⑴辭“
”,否定副詞?!拔ā?,語氣副詞?!?span>
唯”意為不要,不應(yīng)該?!?span>
”,人名?!傲睢保?,動詞。⑴辭是倒裝句,卜問不應(yīng)該對
有所命令嗎?
⑵辭刻在反面的甲橋上,是五種記事刻辭中的甲橋刻詞?!爱叀保遣而B網(wǎng)的象意字,加注匕字聲符,仍讀作畢?!靶〕肌辈皇切〕?、小妾之類的奴隸。相當(dāng)于后世王公貴族的謙稱“臣”。甲橋記事刻辭“小臣畢”,表明這版龜甲是小臣畢貢納的。甲橋刻辭有時還記有貢納龜甲數(shù)字。如“雀入二百五十”(《合集》9233反),“虎入百”(《合集》9273反)。
三
⑴ 我受
……
⑵ 辛丑我受…… (圖三)

這一片也是賓組武丁卜甲。⑴辭“
”從行,步聲,族名。⑴、⑵兩辭均殘,意未詳。
四
⑴ 丁未卜,
貞:ㄓ于兄?。?/span>
⑵ 貞:羌甲
我? (圖四)

這是一片賓組武丁時期的卜骨。
⑴辭“ㄓ”通侑,祭名?!靶侄 奔次涠≈?。武丁卜辭中除兄丁外,還有兄甲、兄戊、兄己、兄庚等等。武丁以后的祖庚、祖甲、廩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帝辛都有不少祭祀諸兄的卜辭[6],說明武丁和以后諸王都不是長子。證明殷人實行幼子繼承制。以往把武乙至帝辛等四世父子相傳作為殷末已實行嫡長繼承制的證據(jù),是錯誤的。⑴辭意為丁未這天貞人
卜問侑祭商王武丁之兄“兄丁”是否吉利。
⑵辭“羌甲”是武丁曾祖一輩。“
”,從止,從它?!墩f文》:“它,蟲也。上古草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被驈南x作蛇。它,即蛇的象形[7]。“
”像足踏蛇,會意。引申為患也,害也。⑵辭卜問羌甲是否對我造成傷害。
五
……卜,旅(貞):翌乙
祖乙其冓升歲一
(牢),羌十人? (圖五)

這是一片出組祖甲時期的右尾甲。
“翌”,《爾雅·釋言》:“翌,明也?!蔽墨I(xiàn)作翼,《書·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越翼日癸巳?!眰慰讉鳎骸耙?,明?!币罴疵魅?,次日。翌在各個時期的甲骨文中大多數(shù)情況下指明日,少數(shù)情況下也可以指10天之內(nèi)的任何一天[8]。
“
”,祭名。殷商時期有用彡、
、祭、翌、
等五種祭祀周而復(fù)始地遍祀先公先王的制度,稱為周祭?!?span>
”是周祭中的一種?!吧龤q”也是祭名?!吧龤q”讀作烝歲,即《書·洛誥》中的“烝祭歲”。也就是香港新見呂壺蓋銘文中的“祭登”[9]。
“冓”字初文作冉,是帳篷的象意字。冉的正確說解保存在《說文》冓字條內(nèi):“冓,交積材也。象對交之形?!薄敖环e材也”是指帳篷的結(jié)構(gòu)?!跋髮恢巍?,說的是把兩個冉字頂對頂?shù)厣舷聦欢蓛谧帧谧直玖x是“對交”?!墩f文》:“遘,遇也?!笔莾诘逆苋榱x[10]。
冓,通覯?!对姟ふ倌稀げ菹x》:“亦既覯止?!编嵭{:“既覯,謂已婚也?!兑住吩唬耗信M精,萬物化生”??追f達(dá)疏引《易》注曰:“覯,合也?!边@條卜辭中的“冓”意思是把
和升歲這兩種祭祀合在一起舉行。把兩種祭祀合在一起舉行的例子很多。如“
于上甲其冓又升歲三牢”(《合集》25940),“甲午
上甲遘示癸祭亡咎”(《合集》22644)。以往把上述辭例中的冓解為遇,難以通讀。
本版卜辭是卜問在此以后的乙這一天,把
祭祖乙和升歲的祭祀合在一起,使用牛羊豕三牲具備的一
(牢)和殺死十個羌人進(jìn)行祭祀是否吉利?
六
⑴ 戊寅卜,(旅)貞:王其(于)
,亡災(zāi)?在四月。
⑵ 戊午卜,旅貞:王其于□,亡災(zāi)?
⑶ 戊辰卜,旅貞:王其田于
,亡災(zāi)? (圖六)

這是一片出組祖甲卜骨。⑴~⑶辭是占卜殷王祖甲在
地田獵是否吉利?
祖甲田獵卜辭為數(shù)不少,有些卜辭可以系聯(lián)成日程表。其中途徑地點的杞(《后》上13.1)、
(《南·明》395)同時又是帝辛十祀征夷方路線途徑的地點。我曾考證杞在今山東新泰,
在兗州[11],證明祖甲田獵曾經(jīng)到過山東。
七
己亥貞:庚子
宜于
,羌卅,十牢? (圖七)

此版是歷組武乙、文丁卜辭。
即酒的本字。宜與俎為一字[12]?!对娊?jīng)·假樂》:“宜君宜王?!薄督?jīng)典釋文》作“且君且王”。而“且”通“俎”,故宜和俎可通用?!督鹞木帯芬鯂S說“俎宜不能合為一字,以聲絕不同也”。其實聲雖不同,而韻相近。俎,魚部。宜,歌部。魚、歌通轉(zhuǎn),故而可以通用。聲部不同,韻部相同或相近可以通用的例子很多。如《春秋·宣公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薄督?jīng)典釋文》:“笙,音生。……本又作檉,亦作朾?!斌稀⑸?,心母耕部。檉,透母耕部。朾,端母耕部。笙與檉和朾就是聲母不同而韻母相同即可通假的例子。聲韻和世界上其他事物一樣“古疏今密”,都有一個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fù)雜的演變過程。過去講通假的條件,必須聲同韻同,而且還要舉出書證來才作數(shù),恐怕不符合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
,地名。牢,牛、羊、豕三牲具備稱為牢。這段卜辭意為己亥這天,卜問庚子時在
地殺死卅個羌人和十牢的犧牲舉行酒祭和宜祭是否吉利。
八
⑴ ……
?
⑵乂尊宜十牢? (圖八)

這也是一片歷組武乙、文丁卜辭。
⑴是殘辭。
,地名。
⑵辭乂,應(yīng)是
字省文,人名。卜辭有子
,應(yīng)即此人。尊,古代尊與奠通用?!秲x禮·士喪禮》:“冪奠用功布?!编嵭ⅲ骸肮盼牡鞛樽?。”奠,祭名。《禮記·祭法》:“而舍奠于其廟。”注:“非時而祭曰奠。”“時”,指春夏秋冬的四時。古代一年四季都要定時祭祀祖廟,而且各有專名。即所謂“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爾雅·釋天》)。所謂“非時而祭”,即四時祭以外的其他不定時的祭祀。宜,指祭社。《書·泰誓上》:“宜于冢土?!眰慰讉鳎骸凹郎缭灰??!薄蹲髠鳌こ晒辍罚骸俺勺邮苊層谏?。”注:“脤,宜社之肉也?!耍霰郎缰?。”“尊宜”意為祭社。這條卜辭是卜問乂這個人祭社用十牢是否吉利。
九
是肋骨刻辭。肋骨很厚,無法施灼呈兆,一般不用于占卜。肋骨上的刻辭應(yīng)是習(xí)刻,或是偽刻。 (圖九)

原刊于《王獻(xiàn)唐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中國文史出版社,2013年。
[1] 拙稿:《釋
(
)、
(官)、
(師)》,《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jì)念文集》,吉林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9月。
[2] 拙稿:《釋匕、氏、示》,《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xué)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xué),1993年。
[3]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452~453頁,科學(xué)出版社,1956年7月。中華書局1988年1月重印。
[4] 裘錫圭:《說弜》,《古文字研究》第一輯,收入《裘錫圭學(xué)術(shù)文集·甲骨文卷》15~19頁,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12年6月
[5] 拙稿:《關(guān)于殉葬問題的再認(rèn)識》,《齊魯學(xué)刊》1983年1期。
[6] 同2,453~455頁。
[7] 羅振玉:《殷墟書契考釋》(增訂本),34頁上。
[8] 常玉芝:《殷商歷法研究·紀(jì)日的時間指示詞》,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
[9] 拙稿:《“成周”與西周銅器斷代——兼說何尊與康王遷都》,《古文字學(xué)論稿》,安徽大學(xué)出版社,2008年。
[10] 拙稿:《釋冉、再、冓、爯、》,《紀(jì)念殷墟甲骨文一百周年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2003年3月。
[11] 拙稿:《人方位置與征人方路線新證》,國際夏商文化研討會論文(1992年洛陽),《胡厚宣先生紀(jì)念文集》,科學(xué)出版社,1998年。
[12]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0755頁,中研院史語所??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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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幺”隸為(房屋,官的本字),增繁宀強(qiáng)化房屋之意,為今所見官字所本。其說難以貫通追字,和眾多“幺”的孳乳字,不確。
王恩田釋讀,示和氏,同源?沒有說明“T”如何既有示的意義,又有氏含義,僅以音訓(xùn)一證,難以服人。
圖八
copy于合集33140,又及所隸“乂”和“宜”,不確。尊為社祭,宜也為社祭,自相重復(fù),存疑
圖1“B組”狀,并非“房舍”。它出自彝濮語:
『橫寫的“B”』念wen,字“汶”,意為『水之文,即波紋漣漣的河水、漣河等』
而圖一“B”,就是“汶”字的豎寫,會意為『吹起漣漪的河風(fēng)、鼓帆行船之乘風(fēng)』
【五帝至三代,以山、水寓指人間。是故,漣漪河風(fēng)、鼓帆季風(fēng)等,又延伸出『王者時風(fēng)』的含義,就是圖一“B”的造型】
『王者時風(fēng)“B”』,即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含義——對譯為今“官”字下部,大抵不錯。
但古史記載:羲黃之時,統(tǒng)治架構(gòu)稱為“四岳”、“九正”等?!肮佟弊植恢醋院螘r?
【《周禮》中“春官大宗伯”云云,該處“官”字非指“人間官紳”,而是『四時神命,九州牧民』之“君權(quán)天授”的徽標(biāo)】,雷同于今『敕/統(tǒng)帥』、“X王令”、“X帝命”、“X天子曰”等應(yīng)用文辭……】。
或『皇天后土,九州牧民』之“命官”,而非后世理解中的“官僚”、“官吏”、“官員”等衍生詞匯,這點須注意。
甲骨文字形屬于極簡線段構(gòu)成的會意標(biāo)識,那些以為可以看出像某個具體事物而認(rèn)定其意義的做法,可以說都是不靠譜的,因為沒有任何證據(jù)可以支持這種限定式的做法。
舊釋“堆”的甲骨文字形,與房屋沒有絲毫關(guān)系,人們在其造型的相似度上可以臆想出任何千奇百怪的什么具體東西出來,甚至有人可以想象出屁股的造型,王先生說像兩間并列的圓形房子,這里只有一點值得肯定,就是數(shù)量的體現(xiàn),但是,不是王先生說的并列,而是連體構(gòu)成。
甲骨文“堆”是觀念標(biāo)識,也可理解為觀念的會意。如果有人畫個圓圈想表達(dá)一個意義,我們憑什么就說人家表達(dá)的就是太陽?難道滿月就不是圓的嗎?如果有人畫個半圓,我們憑什么就說人家表達(dá)的就是月亮?難道世界上不存在其他半圓的事物了嗎?這里只有數(shù)量關(guān)系是可以肯定,那就是圓是一個(完美)整體(事物)范圍,而半圓相對于圓而言,是其范圍之半(二分之一)。
就“堆”而言,其即非圓滿之一體,也非獨立之一半,“多”從二夕分體會意,而“堆”不過是從二夕連體會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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