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之聞之》中的“遠”字
(首發(fā))
王鵬遠
南京大學 外國語學院德語系
郭店楚墓竹簡《成之聞之》中“遠”字凡四見:
故君子所復之不多,所求之不
,察反諸己而可以知人。(郭·成·19)
朝廷之位,讓而處賤,所宅不
矣。(郭·成·34)
是以知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
矣。(郭·成·21)
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
向也。(郭·成·37)
第三例和第四例裡的
,釋作“遠”殆無疑議。這個字形的“遠”在戰(zhàn)國文字中十分常見。唯前兩例中的
和
字,學者各有分歧。裘錫圭先生認為二字都是“遠”字誤寫[1]。趙平安先生認為第一例和第三例接近,系一人手筆,區(qū)別卻十分明顯,似乎說明誤寫的可能性很小?!笆聦嵣?,在我們所見到的楚文字中,從無把遠字寫作a形的(即第一例)”。他根據《秦代陶文》中做“
”形的“陵”字,把
隸定作
。劉信芳把
隸定作
,讀為“徵”,義為“徵驗” [2]。
我們認為
確實和
的右旁比較接近,但
的右旁
卻和它有所差別。劉信芳的看法也存在這樣的問題,
的下半部分似乎也不是升。其次,我們認為討論戰(zhàn)國文字的構型問題,應該以戰(zhàn)國文字的材料來分析戰(zhàn)國文字。拿秦代陶文中相似的字形來分析戰(zhàn)國文字,似欠妥當。我們認同裘錫圭先生的看法,認為這兩個字都是“遠”的誤寫。所謂誤寫,應該是寫了錯字而非訛字。魏宜輝在《戰(zhàn)國簡帛文字訛變研究》里區(qū)分了“錯字”和“訛字”的概念:
“錯字”和“訛字”是一對非常相似卻又不同的概念。相似之處在於他們都是在書寫過程中產生了錯誤。不同之處在於:錯字的產生是偶然的,不具有普遍性,只是一時的書寫錯誤在文本中被保存下來;而訛字的產生則是具有普遍性的,甚至有的訛變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3]
錯字的產生具有偶然性,因此每個錯字都有他自己獨特的錯誤形式。我們認為雖然第一例和第三例字形上有較為明顯的差別,但並不排除第一例是第三例的誤寫。錯字的產生是偶然的,所以一個錯字的特點不會在這個字其他字形中普遍存在;錯字的產生也是有原因的,因此我們依然可以探究它寫錯的原因,進而確定它究竟為何字的誤寫。
遠字從辵袁聲。袁為“擐”字的初文,本作
(合集18165),象人穿衣。後來 “又”又訛作“止”,字形訛變成
(合集31774)。戰(zhàn)國文字的“遠”常作
(包2.28),其中的聲符就是承襲
形而來的。甲骨文中
字有時加聲符“○”,作
(合集27756)。戰(zhàn)國簡帛文字中的
字聲符承襲的就是這種寫法[4]?!斑h”字中 “衣”下半部分的右側通常不出頭,但偶爾也會出頭,比如
(包2.89),其中
的右下側出頭?!豆昀献蛹住分杏小斑h”字作
,其特點是不但“衣”的右下側出頭,而且“衣”有半側的
部分被省去。為什麼
會被省去呢?
《呂氏春秋·察傳》有這樣的記載:“子夏之晉,過衛(wèi),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酉脑唬骸且?,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领稌x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戰(zhàn)國文字中“己”作“
”,“三”作“
”,為什麼子夏說“己與三相近”呢?戰(zhàn)國竹簡是用較細的竹條編成的,竹條的左右間距有限,邊緣處的筆畫常被省去或由於殘泐而缺失。如果我們把矩形當做竹簡,
留在矩形內的部分確實和三相近。不難推測,正是由於“己”字兩側被省簡,或由於殘泐而缺失,才造成己和三相混。這樣的現(xiàn)象在戰(zhàn)國文字中應該不在少數(shù)。我們推測
字的右側本來也是應該有
的(
),但它被有意省去或由於殘泐而缺失了。類似的,
(上(2).子.5正)右側的
也缺失了。
在古文字書寫過程中,經常出現(xiàn)偏旁部件移位的現(xiàn)象[5]。我們認為第二例中的
字正是經歷了這樣的變化?!耙隆钡淖笙虏空w向右移,佔據中間的位置,因此“衣”的右半部分只好隨之向右移。超出竹簡的部分缺失,因此形成了
這樣的字形。仔細觀察,袁的中間部分依然保持著“○”的形體。在這之後發(fā)生了偏旁部件的粘連[6],“○”和靠近它的“衣”字左上部分、“衣”字左下部分粘連,形成類似於“タ”的“
。偏旁部件粘連的現(xiàn)象在簡帛文字中並不罕見,比如“就”字本作“
(師克盨)”,但在簡帛中常作“
(郭.五.21)”,這是由於亯(
)和京(
)發(fā)生了粘連(當然,這裡還有借筆的因素)。經過這樣的一番變化,“遠”字已經和它的本來面貌大不相同了。
簡文第一例“故君子所復之不多,所求之不遠,察反諸己而可以知人”中,“復”與“求”互文,“多”和“遠”互文,“復”可訓為察,讀為“覆”。《爾雅·釋詁》:“覆、察,審也?!边@句話的意思大概是“所以君子需要考求的不在於多,也不在於遠??记笞约壕涂梢粤私馑肆恕薄魇牢墨I中多見“不遠求”的表達,比如《詩經》中“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孔穎達正義:“便以其所願乎上交乎下,以其所願乎下事乎上,不遠求也?!薄安贿h求”稍微變化句式,便是“所求之不遠”了。簡文第二例“朝廷之位,讓而處賤,所宅不遠矣”,聯(lián)繫上文 “《大禹》曰:‘余在茲宅天心’,蓋此言也,言余之此而宅於天心也。是故君子簟席之上,讓而援幼;朝廷之位,讓而處賤,所宅不遠矣”可知,這裡是對《大禹》中“余在茲宅天心”的闡釋。君子禮讓弱者,主動居於低賤的位置,那麼他離天心就不遠了。
後記:
這篇文章是我第一篇關於古文字的習作。寫作過程中魏宜輝老師為我提供了不少資料,提出了很好的改進意見,網友西風先生和棗莊電視臺的王寧先生在文意的理解、通順方面提供了不少幫助,在此致謝。王寧先生認為文中第一例、第二例的字形中相當於“袁”的部分下部當是從“夊”,這兩個字形可能是把“遠”誤寫成“還”的異體。和本文觀點不同,但可備一說。
注釋
[1] 參見荊門市博物館 編著·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 169頁。
[2] 參見詹鄞鑫主編 陳劍纂輯,戰(zhàn)國楚簡集釋長編 郭店楚簡:成之聞之·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2006,第28——31頁。
[3] 魏宜輝著,戰(zhàn)國簡帛文字訛變研究,第3頁。該書待版。
[4]裘錫圭著,裘錫圭學術文集01,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第169——171頁。
[5] 魏宜輝著,戰(zhàn)國簡帛文字訛變研究,第119頁。
[6] 魏宜輝著,戰(zhàn)國簡帛文字訛變研究,第133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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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意味著簡34一定要編聯(lián)在簡19之前哩。
“遠字從辵袁聲。袁為“擐”字的初文,本作
(合集18165),象人穿衣。後來 “又”又訛作“止”,字形訛變成
(合集31774)?!?nbsp; 第一個字形舉“毓”的那個從雙手的字形似乎會更直觀一些。
趙平安先生舉“陵”的例子有點晚,實際上是有早期例子作為支持的

長陵盉
當然戰(zhàn)國文字的上下限是很寬泛的,舉秦代陶文的例子實際上也是在戰(zhàn)國文字的大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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