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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文字戚韱相混補(bǔ)證
(首發(fā))
烏日
《妄稽》“親戚【四】皆說(悅)”的“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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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常見“戚”字作
(《馬王堆‧五行》19)、
(《馬王堆‧春秋事語》94)
(《居延》65.11)
有所不同。反而跟“
”相近。請(qǐng)比對(duì)《妄稽》簡(jiǎn)22“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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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戚”與“
”形體相混了。其實(shí)這種現(xiàn)象在秦簡(jiǎn)已有出現(xiàn),《嶽麓秦簡(jiǎn)‧為吏》48壹“毋棄親○”、65正肆“親○不杋,不欲外交”。兩處“○”字分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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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釋文作“韱(賢)”。復(fù)旦大學(xué)讀書會(huì)指出:原整理者將(簡(jiǎn)65/1584)“韱”讀爲(wèi)“賢”,這恐怕是有問題的。我們懷疑此字有可能讀爲(wèi)“戚”,但也不很確定,因此在其後加了問號(hào)。此字構(gòu)形不明,也不能排除就是“戚”的誤寫的可能。[1]陳劍先生在文末評(píng)論指出:“此及簡(jiǎn)48/1550原釋為‘毋棄親韱(賢)’之所謂‘韱’字,皆可定為從‘人’從戚鉞之‘戚’之象形初文那類寫法的親戚之‘戚’字之寫訛,完全不會(huì)有什麼問題(辭例、字形兩方面的限制已經(jīng)足夠)?!狈接隆肚睾?jiǎn)牘文字編》頁218則歸到“韱”下,並認(rèn)為“通‘戚’?!薄丁磶[麓書院藏秦簡(jiǎn)(壹)〉文字編》頁77也直接歸在“韱”字下。[2]
謹(jǐn)案:“戚”是覺部字,與“韱”為談部字,聲音距離較遠(yuǎn)。陳劍先生所說應(yīng)該是指“
”形體的訛變。現(xiàn)在根據(jù)《妄稽》的“戚”字來看,《嶽麓》的寫法當(dāng)是由類似“
”的寫法進(jìn)一步訛變類化而來,仍應(yīng)該直接歸在“戚”字之下。
[1]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huì):〈讀《嶽麓書院藏秦簡(jiǎn)(壹)》〉,2011.02.28,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16。
[2] 葉湄:《《嶽麓書院藏秦簡(jiǎn)(壹)》文字編》,中山大學(xué)碩士論文,2012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6月26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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