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說“越公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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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平
清華簡柒《越公其事》篇章,出土文獻讀書會(石小力整理)《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引魏棟:“‘其’,助詞,相當於‘之’,用於偏正短語之中?!渡袝?康誥》:‘朕其弟,小子封。’《經(jīng)傳釋詞》卷五:‘其,猶之也。’《韓非子?說林下》:‘舉踶馬其一人?!跸壬骷猓骸?,猶之也,古人其、之通用?!?a title="" name="_ednref1" href="#_edn1">[1]
此說非是?!捌洹碑斖ㄗ鳌坝洝?、“紀”?!对娊?jīng)·檜風·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薄抖Y記·表記》引作“彼記之子”,《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新序?節(jié)士?石奢》、《韓詩外傳》卷二皆引作“彼己之子”?!凹骸?,本古“紀”字?!夺屆罚骸凹海o也?!薄对娊?jīng)?小雅·節(jié)南山》:“式夷式己?!编崱豆{》:“爲政當用平正之人,用能紀理其事也?!?a title="" name="_ednref2" href="#_edn2">[2]又古文“紀”通“記”。《左傳·恒公二年》:“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shù),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fā)之,以臨照百官?!惫省捌涫隆碑斪x作“記事”、“紀事”。
“記事”,又作“紀事”,是指記錄曆史發(fā)生的重大事件。《禮記?文王世子》:“是故聖人之記事也,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薄稘h書·藝文志》:“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爲《春秋》,言爲《尙書》?!薄墩摵狻ふf》:“《洪範》五紀,歲月日星,紀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庇忠隊懸环N常見的史書載體?!妒酚洝け炯o注》引《索隱》曰:“紀者,記也。本其事而記之?!泵魉五ァ段脑罚骸笆乐撐恼哂卸?,曰《載道》,曰《紀事》。《紀事》之文當本之司馬遷、 班固?!?/p>
由此可知,“越公其事”當讀作“越公紀事”,是一種記録“越公”事跡的載體。略觀清華簡柒《越公其事》篇章,確如司馬遷、班固《紀事》之載體。故班馬所本之載體在戰(zhàn)國時期或已初步成型。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石小力整理)》,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wǎng)站2017年04月23日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7/20170423065227407873210/20170423065227407873210_.html
[2]範三畏先生在《“式夷式已”校理》一文中說,“式夷式已”之“已”當作“己”字,詳見《古漢語研究》1995年第1期﹙縂第26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7年4月27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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