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字詞箋釋(一)
(首發(fā))
張小艷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俗務(wù)要名林》,顧名思義,就是將日常生活中通俗常用的語詞匯聚成“林”,便于人們翻檢查用。敦煌文獻中,可以確認為《俗務(wù)要名林》且保存較為完好的寫卷有P.2609、S.617兩卷。P.2609,首缺尾完,尾題“俗務(wù)要名林一卷”。S.617,首尾俱缺,存215行,從第74行起,內(nèi)容與P.2609相同,故知其亦為“俗務(wù)要名林”。從內(nèi)容及體例看,該寫本其實是一部分類輯錄當時日常用語并加以注釋的通俗字書。其中所收語詞按義類分部,并標明部類,如田農(nóng)部、養(yǎng)蠶及機杼部、女工部、彩帛及絹布部、珍寶部、香部、彩色部、數(shù)部、度部、量部、秤部、市部、菓子部、菜蔬部、酒部、肉食部、飲食部、聚會部、雜畜部、獸部、鳥部、蟲部、魚鱉部、木部、竹部、車部、火部、水部等。部內(nèi)每條語詞下或標反切,或注直音,有的還兼注詞義?!?/SPAN>書中多俗字,往往不見于通常的字書和韻書,這同寫書目的——為俗務(wù)要名而作,應(yīng)是一致的。所以,它無疑是唐代社會,尤其是敦煌地區(qū)的社會生活的寫真,可以從中考見當時的語言情況和社會情況?!?/SPAN>[1]
作為一部專門收錄唐代日用俗語的字書,《俗務(wù)要名林》中的語詞真實地反映了唐代社會生活的大致面貌,是人們研究當時語言文字及社會民俗的不可多得的寶貴材料。[2]因此,自敦煌文獻發(fā)現(xiàn)以來,該寫本即引起了國內(nèi)外學(xué)者的熱切關(guān)注。1925年劉復(fù)《敦煌掇瑣》第三輯首次刊布了P.2609的錄文;[3]1976年日本學(xué)者慶谷壽信重新校錄寫本,整理成《敦煌出土の〈俗務(wù)要名林〉(資料篇)》(下簡稱慶谷文),1978年慶谷氏又著《〈俗務(wù)要名林〉反切聲韻考》,著重考察其中反切體現(xiàn)的語音特點;[4]1993年朱鳳玉《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研究》對寫本的性質(zhì)、體式、時代及與后代同類字書的關(guān)系等進行了綜合的研究;[5]1996年洪藝芳《論〈俗務(wù)要名林〉所反映的唐代西北方音》對寫本中的注音資料進行了詳盡的考察,發(fā)現(xiàn)其中不少材料反映了唐代西北方音的特色。[6]同年,張金泉、許建平在《敦煌音義匯考》(下簡稱《匯考》)中,對S.617、P.2609等寫卷中出現(xiàn)的俗寫誤字進行了???,并解釋了其中注音資料反映出來的一些特殊的語音現(xiàn)象。[7]限于體例,該書未對寫本作完整的錄文。1997年陳璟慧撰著的《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研究》(下簡稱陳文),是當時相關(guān)研究中最為全面的論著。文中對有關(guān)的寫卷進行了敘錄,探討了寫本的性質(zhì)、體例、編者、年代,還作了錄文和校箋,惜其校箋僅刊布了一小部分。[8]2003年郝春文主編的《英藏敦煌社會歷史文獻釋錄》第三卷(下簡稱《釋錄》) 對S.617寫本進行了校錄。[9]書中較多地參考了《匯考》的校勘成果,所以能做到后出轉(zhuǎn)精,但也仍有不少疏失之處。隨后姚永銘即撰《〈俗務(wù)要名林〉補校》(下簡稱姚文),對《釋錄》中誤錄、失校、誤校之處多有補正。[10]
回顧以往的成果,不難發(fā)現(xiàn):前輩學(xué)人對《俗務(wù)要名林》已進行了較為全面、深入的校錄與研究。然而,由于它是一本“俗”字書,收錄的是日常生活中慣用的“俗”語,記錄的是時人口頭常說的“俗”音,藉以抄寫的又是當時通行的“俗”字,而且抄手筆下還不時地出現(xiàn)一些訛誤字。所以,前人的釋錄與校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有一些疏誤,寫本中也還有不少俗字俗詞須做進一步的箋證與釋讀。筆者曾在“敦煌文獻選讀”的課上與同學(xué)們一起研讀《俗務(wù)要名林》,學(xué)習(xí)期間,重新對寫本進行了校錄。每有疑惑,即多方查證;偶有所得,遂輯成此文。全文較長,這是其中的第一部分。文中條目的先后按原書順序排列。
1.
策之別名,物產(chǎn)反。
【箋釋】《匯考》(659頁)指出:“物產(chǎn)反”乃“初產(chǎn)反”之訛,是。姚文(48頁)引大量文獻論證“‘
’字義為‘炙肉
’,與‘策之別名’義不相屬”,所言甚為允當。然其下文又云:“此字字頭日本慶谷壽信錄作‘𠕋’(冊之俗字)?!a(chǎn)’字原卷模糊,慶谷氏錄作‘
’,釋作‘戹’,當是?!备`以為慶谷氏的錄文與釋讀都未必是。首先,字頭原卷作 “
”,乃“丳”的手寫形式,與“𠕋”有別。其次,義類上,與“丳”同部之字都屬于器物類,如“罐、𥯕、桶、掃帚、簸箕、筐、籃籠、篩”等,根據(jù)寫本語詞按“義類分部”的編寫原則,我們以為其字頭當是指串肉燒烤的“丳”,而不可能是表簡策的“𠕋”。再次,反切下字“產(chǎn)”原卷作“
”,是“產(chǎn)”的俗體。敦煌籍帳文書中,“產(chǎn)”即寫作此形,如P.2032 V《凈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歷》:“面三斗,油一升,義員新婦
時與用?!笔瞧渥C。且“初產(chǎn)反”的注音,與《廣韻》中“丳”的切語“初限切”音同。由此看來,原卷字頭當作“丳”。慶谷氏之所以將“丳”錄作 “𠕋”,或是為了牽合詞義“策之別名”的緣故;而把“
”釋讀為“戹”,應(yīng)是為了達到與字頭“𠕋”的讀音密合的目的。殊不知,這樣的錄文與校讀雖然實現(xiàn)了“𠕋”字形、音、義三要素的完全統(tǒng)一,但卻被逐出了原屬“器用”的部類,而且還是以犧牲原卷字形為代價的。那么,我們又當如何解釋“丳”與“策之別名”義不相屬的問題呢?或許,《俗務(wù)要名林》原書中,“丳”下的釋義本作“炙肉丳”(或類似之義),只因抄手也像慶谷氏一樣,誤將“丳”看成了與之形似的“𠕋”,便不得不改用“策之別名”以釋之,然抄改未盡,又照抄了原書的反切,于是便在寫卷中留下了“丳”字形音與義不相屬的印跡,令后人百思不得其解。
2.
箒上音□,□之酉□。
【箋釋】“
箒”,《釋錄》(368頁)作“凍箒”,不確。姚文(48-49頁)云:原卷“凍”作“涷”,疑為“湅”字之俗訛?!都崱表崱罚骸皽嫞墩f文》: ‘㶕也?!爆F(xiàn)代吳方言中有“筅箒”一詞,指用細竹絲扎成的刷鍋用具,或與“湅箒”為一物。姚氏所疑極是。字形上,原卷“
”就是“湅(liàn)”的手寫俗書,其中間兩點連筆成一橫便寫作“
”,與表示暴雨或水名的“涷(dōnɡ)”訛混了。詞義上,《說文解字·水部》:“湅,㶕也?!蓖浚骸皻?/SPAN>㶕也。㶕,浙(淅)也。淅,汏米也?!薄墩f文》對“汏、㶕、淅”的釋義采用的是同義互訓(xùn)的方式,說明這三個字都有“洗”的意思。而“湅”,以“㶕”釋之,其義亦當相近,然則“湅箒”似指某種洗刷用具。那么,它究竟屬于哪一類洗刷器具呢?同一部類中,與“湅箒”義類相屬的兩條是“枛
(笊籬)”和“箄(箅,甑箅也)”,二者皆屬炊事器具?;蛟S,“湅箒”是指專用于炊事的洗刷用具,這可從“箲”字的訓(xùn)釋中得到證明?!稄V韻·銑韻》:“箲,洗帚,飯具。”宋戴侗《六書故》卷二三“植物三”:“箲,析竹為帚以洗也?!薄肮憽庇?xùn)“洗帚”,當獲義于“洗”,因析竹為之,故字從竹;又因與做飯有關(guān),故類屬“飯具” ,然則“箲”即今所謂“洗鍋掃、刷把”[11]之類,指專用于炊事的洗刷器具??梢?,“箲”的詞義表達與“湅箒”完全相同:“箲”者,洗帚也,“洗” 與“湅”義同;“帚”即“箒”。且二者的意義類屬也很相近,一屬飯具,一屬炊事器具。或者說,“湅箒”就是“箲”,唯一的不同就是其表達詞義的方式有別:“湅箒”是以偏正結(jié)構(gòu)的雙音詞來傳達“箲”通過字形顯示出來的詞義,這應(yīng)是單音詞雙音化的另一種擴展方式。
古代文獻中,“湅箒”或稱為“炊箒”、“刷箒”。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shù)》卷七“造神麹并酒第六十四”:“造酒法:全餅麹,曬經(jīng)五日許,日三過以炊箒刷治之,絕令使凈?!彼沃煲碇小侗鄙骄平?jīng)》卷下“妙理麹法”條:“白面不計多少,先凈洗辣蓼,爛搗,以新布絞取汁,以新刷箒灑于面中?!笔瞧淅?。“箲”,或省作“筅”,《集韻·銑韻》:“箲,飯帚,或從先(筅)?!彼卧院蟮奈墨I中,“箲”可稱“筅箒”,如明高濂《遵生八箋》卷一一“魚鲊”條:“鯉魚、青魚、鱸魚、鱘魚皆可造治,去鱗腸,舊筅箒緩刷去脂膩、腥血,十分令凈?!崩小绑诠仭庇靡运⑾呆~身上的脂膩與腥血,其義顯然與“湅箒”近似。所以,姚氏所謂現(xiàn)代吳方言中“筅箒”,或與“湅箒”為一物,當無疑義。
3.![]()
木,音介。
【箋釋】“
”乃“界”的俗寫?!秴R考》(660頁)指出:“
”為“鋸”之訛,是。然“界”訓(xùn)“鋸木”,不載于古今任何字典辭書。有學(xué)者認為,“界”之“鋸木”義是古書逸義,唯今吳語中存之,并從語音發(fā)展的角度解釋了其得義之由:“‘鋸’之古音作[kia],與‘界’同,由于語音的發(fā)展變化,‘鋸’漸不讀[kia]音,方言中保留古音者便以‘界’代之;從語義上說,‘界’有劃界線、分割開之義,而鋸木正是將木頭分解為兩段,故以界作‘鋸’也是自然。”[12]竊以為此解恐未安。“界”字古音屬見母月部,與“鋸”(見母魚部)的讀音并不相同,二者不太可能相通;語義上,“界”雖可由“分割開”引申指“鋸木”,但歷代文獻中都未見其用例,因此也是很可疑的。
那么,“界”怎會有“鋸木”義呢?其實,“界”本身并沒有“鋸木”義,它在寫本中只是作為借字來用的,其本字當是“解”?!敖狻迸c“界”的中古音極為相近,“解”在《廣韻》中有“古隘切”一讀,屬見母卦韻,音jiè;“界”音古拜切,歸見母怪韻。二者聲同韻近,可以通借。而且,敦煌文獻中習(xí)見“解木”一詞,如P.2838《光啟二年安國寺上座勝凈等狀》:“麥壹碩柒斗,油伍升,粟壹碩肆斗,八日解木人糧用。……粟壹碩貳斗,麥三斗,雇 解木人用?!?SPAN lang=EN-US>S.6829V《丙戌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緣修造破用斛斗布等歷》:“九日出粟柒斗付索鸞子,充解木五日價?!?/SPAN>傳世典籍中,也常見“解木”的用例,如《宋史·五行志》:“太平興國六年正月,瑞安縣民張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SPAN>“解”者,析也,“解木”即“鋸解木頭”,貴州話叫做“解板”。文獻中,“鋸解”還可同義連言,如S.6631V《和菩薩戒文》:“諸菩薩,莫妄語,妄語當來墮惡趣。不見言見詐虛言,鐵犁耕舌并解鋸。”可見,《俗務(wù)要名林》中以“鋸木”作釋語的 “界”當為“解”的音近借字。
“解木”在敦煌文獻中又偶爾寫作“戒木”,P.3875《丙子年修造及諸處伐木油面粟等破歷》:“麁面陸斗,都知團戒木三日造食用?!薄敖洹痹凇稄V韻》中音古拜切,與“界”讀音完全相同。既然“解木”可以寫作“戒木”,那么寫本中將表“鋸木”義的“解”寫作“界”,也是很自然的了,因為這都是聽音為字的結(jié)果。有趣的是,現(xiàn)今廣東一帶表示“鋸解木頭”的字就寫作“𠝹”[13],即給音借字“界”加上形符“刂”,變成了名符其實的專用字。這或許是不同時代的人們在用字、造字的時候表現(xiàn)出來的共同的心理意圖吧!
4.剜
削也,烏丸反。
【箋釋】“
”,《匯考》(660頁)云:“同‘斗’,‘陡’之借?!币ξ模?SPAN lang=EN-US>51頁)謂:“慶谷氏以為‘斗’當作‘刻’,疑是。”那么,“
”究竟是“陡”之借呢,還是當作“刻”呢?竊以為,“
”是“斗”的俗寫,在寫本中用作“陡削”的“陡”。玄應(yīng)《一切經(jīng)音義》卷四八《瑜伽師地論》第四卷音“若剜”條注云:“斗削曰剜,挑中心也?!笔瞧淝凶C。隋唐以前的典籍中, “陡削”義的“陡”,多寫作“斗”,如《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最居齊東北隅,以迎日出云?!彼抉R貞《索隱》:“斗入海,謂斗絕曲入海也。”《水經(jīng)注· 榖水》:“二壁爭高,斗聳相亂,西瞻雙阜,右望如砥?!币嘀^榖水所經(jīng)缺門山兩端壁崖斗削。斗,俗寫常作“㪷”,P.2483《五臺山贊文》:“五臺險峻極嵯峨,四面㪷斬無慢跛(坡)?!崩小?/SPAN>㪷斬”義同“斗削”,言五臺山四面崖壁如斬削般陡峭。因“斗削”義的“斗”,多用來形容山勢,后人遂增阜旁作“阧”、又換旁作“陡”來專表此義。P.2011《刊謬補缺切韻·厚韻》:“阧,阧陖?;蜃鞫??!碧屏肿獭锻湃A山》詩:“虛中始訝巨靈擘,陡處乍驚愚叟移。”由此可見,直到唐代文獻中,“ 陡”才開始取代“斗”來表示山勢的陡陗。當然,唐以后的文獻中也仍有用“斗”表此義的,如《徐霞客游記·閩游日記》:“復(fù)從西路下山,出倚云關(guān),則石磴垂絕罅間,一下百丈,蓋是山四面斗削,惟一線為暗磴,百丈為明梯?!笔瞧淅?。
從上面的論述可知,“斗”與“陡”在表示“陡削”義時,是一對古今字。因此,“
削”的“
(斗)”并不是“陡”的借字,更不當作“刻”,這在敦煌韻書中也有明證。P.2011《刊謬補缺切韻·寒韻》:“剜,一丸反。徒(陡)削。陡音當茍反?!蓖怯米鳌柏唷钡尼屨Z,一作“
(斗)削”,一作“徒(陡)削”,恰如其分地為人們展現(xiàn)了“斗、陡”這對古今字在唐代寫本文獻中相互交替、同時共處的真實情景。那么,古人怎會用“斗”來表示“陡削”義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斗”下云:“此篆假借為斗陗之‘斗’,因斗形方直也,俗乃制‘陡’字。”段氏也認為“斗”這種用法乃假借而得。其實正如他所言,“斗”之所以能表示“陡削”的意思,蓋因斗形方直、逼似陡削之故。也就是說,“斗”此義并非假借而得,而是因其形似,由此產(chǎn)生比喻引申而致。
5.镢作
曲刀刀,居月反。
【箋釋】釋語“作
曲刀刀”,頗為費解?!秴R考》(660頁)指出:“刀刀”,衍一“刀”。陳文(20頁)據(jù)此錄為:“作□(𠫢)曲刀?!庇旨影刚Z云(52頁):“后一‘刀’字或為‘也’字之誤?!鳌跚丁?,殘字原卷筆順不清,似‘𠫢’,未明何字?!薄夺屼洝罚?SPAN lang=EN-US>368頁)錄作“作桑刀刀(也)”。姚文補校未及此條?!?/SPAN>作
曲刀刀”中,陳文校后一“刀”為“也”字之誤,可從?!端讋?wù)要名林》釋語中常以“也”煞尾表示肯定、確認的語氣,如“炕,火上干物也”、“鉤,采桑鉤也”、“磧,水流淺處也”等等,皆其例,故“刀刀”可校錄作“刀刀(也)”,其中“也”因受上文“刀”的影響而誤抄成了“刀”。上引各家錄文中,歧異最大的是關(guān)于“
”字的釋讀:或疑為“𠫢”,或錄作“?!?。其實,仔細辨認,此字乃“素”的手寫殘損,故“镢”的釋語可校錄成“作素曲刀刀(也)”。
但“镢”在字典韻書及文獻典籍中,多用作“镢頭”,指一種刨土的農(nóng)具,與此所謂“作素曲刀”有別。竊疑“镢”乃“劂”的換旁俗字(“金”旁與“刂”旁,俗寫可互作)。讀音上,二者皆音“居月切”;詞義上,“劂”指刻鏤用的刀具,與“作素曲刀”表達的意思大抵相同。S.2071《切韻箋注·月韻》居月切:“劂,刻刀。”《集韻·月韻》:“劂,剞劂,曲刀也?!倍柏恪北咀鳌?/SPAN>𠜾”,《篆隸萬象名義·刀部》:“𠜾,九勿反,鏤刀。劂,同上?!惫省柏挢恪币嘧鳌柏?/SPAN>𠜾”,《說文解字·刀部》:“剞,剞𠜾,曲刀也?!薄稄V雅·釋器》:“剞劂,刀也。”王念孫疏證:“剞之言阿曲,劂之言屈折也?!墩f文》:‘剞𠜾,曲刀也?!?/SPAN>𠜾與劂同?!?/SPAN>古書中多寫作“剞劂”,如《楚辭·哀時命》:“握剞劂而不用兮,操規(guī)榘而無所施?!蓖跻葑ⅲ骸柏挢悖嚏U刀也。”洪興祖《補注》引應(yīng)劭曰:“剞,曲刀;劂,曲鑿。 ”《文選·左思〈魏都賦〉》:“剞劂罔掇,匠斵積習(xí)?!崩钌谱⒁S慎《淮南子》注曰:“剞劂,曲刀也?!笨梢姡柏恪奔础柏挢恪?,指用于刻鏤的曲刀。而“镢”的釋語“作素曲刀”中,“素”實為“塑”的音借字,敦煌文獻中“塑”多寫作“素”,如S.530《鉅鹿索法律和尚義辯墓志銘》:“更鑿仙嚴(巖),鐫龕一所,……內(nèi)龕素厶佛厶佛厶佛,素畫周遍?!?SPAN lang=EN-US>S.4860《當坊義邑創(chuàng)置伽藍功德記并序》:“蘭若內(nèi)素釋迦牟尼尊佛并侍從,縹畫功畢?!崩小八亍倍加米鲃釉~,指塑造(佛像)。敦煌文書中又常用“素匠”指稱那些從事敷彩泥塑的工匠,如P.3750《書信》:“張和榮要啚(圖)畫障子兼素匠二人,星夜輩(倍)程,速須發(fā)遣。”P.5032V《丁巳年九月廿日酒破歷》:“灑壹斗,素匠郭赤兒吃用。”“素匠”制作的佛像則稱為“素像”,P.3201 V《王錫上吐蕃贊普書》:“更建立伽藍,雕刻素像,交馳驛使,延請僧徒?!笔瞧淅?。由此不難看出,所謂“作素曲刀”實即制作、雕刻素(塑)像的曲刀,也就是義為“刻鏤刀”的“劂”??梢?,“镢,作
曲刀刀”即“劂,作塑曲刀也”,如此校讀則文從字順,意也可解了。
6.檐當藍反。槤音輦。
紅講反。楬渠謁反。
【箋釋】上揭四條詞目在《俗務(wù)要名林》中歸屬“田農(nóng)部”,位于“篩”后“圌”前,只有注音,沒有釋義,前賢在校錄中也未曾論及?!伴堋潯?/SPAN>
、楬”皆從“木”,義也當與“木”有關(guān),如《廣韻·鹽韻》:“檐,屋檐。《說文》曰:檐,㮰也?!薄都崱は身崱罚骸皹潱m也;一曰木名;一曰門持關(guān)謂之槤?!薄稄V韻·薛韻》:“楬,有所表識。《說文》‘橥也’,《春秋傳》曰‘楬而書之’。”“
”字則不見于歷代字書。從這些詞義看,它們似不應(yīng)歸屬“田農(nóng)部”,且“檐”從“木 ”當音余廉切,而不是“當藍反”。“當藍反”念dān,“檐”似當作“擔”,故疑其字形本不從“木”,而是從“扌”,寫作“木”乃俗寫所致。那么,“檐、槤、
、楬”四字當錄作“擔、摙、𢴦、揭”?!稄V韻·談韻》:“擔,負?!夺屆吩唬骸畵我?,任力所勝也。’”《廣韻·狝韻》:“摙,擔運物也?!薄都崱ぶv韻》:“𢴦,山東謂檐(擔)荷曰𢴦。或作扛,通作傋。”《廣韻·薛韻》:“揭,高舉也;又儋(擔)也?!笨梢姡皳?、摙、𢴦、揭”都含有“擔負、抬舉”的意思,屬同一個語義場,義類上自然可以歸屬“田農(nóng)部”。而且,《俗務(wù)要名林》的編者將其放在“篩”后“圌”前,也是頗有用意的,即當谷物在打谷場篩簸干凈后,須通過“擔、摙、𢴦、揭”等方式搬運到谷倉內(nèi)存放起來。
7.
機
也,居輒反。
【箋釋】《匯考》(665頁)云:“
”同“箑”,注“居輒反”,《廣韻·葉韻》“箑,扇也”,山輒切,二者紐別。陳文(22頁)從之,錄作“箑,機箑,居輒反”。《釋錄》(369頁)作“篷,機篷,居輒反”。綜觀兩家錄文,無論作“箑(shà)”還是“篷(pénɡ)”,都與原卷字形及反切“居輒反”的讀音不合。那么,“
”究竟是什么字呢?從義類歸屬看,此字屬“養(yǎng)蠶及機杼部”,其前后的字多與織機部件有關(guān),如“榺(織機榺)、籰(收絲具)、繀子(織繀)、杘(籰柄)”等。因此,頗疑“
”為“𤴘”的俗寫形訛。詞義上,“𤴘”指舊式織機上的踏板,與“機
”義近似。《說文·止部》:“𤴘,機下足所履者。從止從又入聲。尼輒切。”段玉裁注:“𤴘者,躡也?!?/SPAN>《廣韻·葉韻》尼輒切:“𤴘,織𤴘?!薄缎滦抻衿ぶ共俊罚骸?#150808;,女輙切,機下足所履者。韻又:織𤴘?!保?SPAN lang=EN-US>95B)“機下足所履”與“織𤴘”所指相同,皆謂“舊式織機上的踏板”,《新修玉篇》編者將其析為二義,實屬不妥。讀音上,“𤴘 ”音尼輒切,與“
”的注音“居輒切”相較,二者僅反切上字的字形稍別:一為“尼”,一作“居”。從“𤴘”音義皆源于“躡”來看,抄本的“居”很有可能就是“尼”的形近訛誤。字形上,“𤴘”上部的“入”手寫時近似“竹”頭,下面的“疌”俗書與“建”相亂,上下結(jié)合起來便寫成 “
”了。《篆隸萬象名義·止部》所收“𤴘”形真實地再現(xiàn)了這一過程,“
,[機]下足所履”。從“𤴘”到“
”,字形上還是有一定脈絡(luò)可尋的:𤴘→(俗寫)→
→(形訛)→
。綜合形、音、義及《俗務(wù)要名林》中“
”的義類歸屬來看,“
”無疑當是“𤴘”字的俗寫形訛。
8.![]()
為一絡(luò),力
反。
【箋釋】此條陳文(22頁)錄作:“綹蒸為一綹,力圭反?!薄夺屼洝罚?SPAN lang=EN-US>370頁)作:“絡(luò)燕(?)為一絡(luò),力圭反。”字頭“
”乃“綹”的省筆字。“綹”所從“咎”,手寫常簡省作“
”,《干祿字書》:“
、咎,上通下正。”“
”與“各”每因形近而相亂,上揭“
”字釋語中的“絡(luò)”即為“綹”的訛省。古代字書或列專條辨析“綹、絡(luò)”二字,宋郭忠恕撰《佩觹》卷下:“綹,絡(luò):上力酉翻,絲綹;下郎各翻,經(jīng)絡(luò)?!笔瞧渥C。釋語中“
”,或錄為“蒸”,或釋作“燕”,又不甚肯定。其實,“
”為“廿絲”二字的合文,S.2071《切韻箋注·有韻》力久反:“綹,廿絲為綹?!薄都崱び许崱罚骸啊墩f文》‘緯十縷為綹 ’;一曰絲十為綸,綸倍為綹。”“力
反”的“
”,上引錄文都作“圭”,不確。“
”當為“久”之誤,“力久反”讀liǔ,與“柳”同一小韻,是。據(jù)上面所論,可將此條校錄為“綹
(廿絲)為一絡(luò)(綹),力
(久)反”。
9.綐補綐也,徒會反。
【箋釋】陳文(55頁)指出,“綐”之“補綐”義,《漢語大字典》失收。誠是?!敖槨睆聂?、兌聲,本指細綢?!稄V韻·泰韻》杜外切:“綐,細紬?!睔v代字典辭書中都未載其有“補綐”義。那么,《俗務(wù)要名林》中“綐”的“補綐”義從何而來呢?竊疑“綐”乃“𩊭”的換旁俗寫。義類上,“綐”歸屬“女工”部,其前后的字大都有“縫補”義,如“補、綴、絎、緶、𦀖、䌥、納、紩”等字,且多從“糸”旁。受其影響,“𩊭”也隨之換旁作“綐”?!?#168621;”之“縫補”義習(xí)見于古代文獻,《廣雅·釋詁四》:“𩊭,補也?!蓖跄顚O疏證:“《爾雅·釋草》引《字苑》云:‘𩊭,苴履底著之,言相丁著也?!夺屟浴吩疲骸?著,納也。’”《廣韻·泰韻》杜外切:“𩊭,補𩊭。”清蒲松齡《日用俗字·皮匠》:“裁得正斜隨大小,𩊭來曲折就方圓?!?/SPAN>由此可見,寫本中“綐”實為“𩊭”的俗寫換旁字,其釋語“補綐”不載于字典辭書亦屬自然。
10.緶縫録也,略然反。
【箋釋】《匯考》(665頁)云:“緶”注“略”,“毗”之訛。誠是。然釋語“縫録”頗為費解,前賢的錄文中也未作任何校記說明。竊疑“録”乃“緁”之形訛?!墩f文·糸部》:“緶,緁衣也?!敝祢E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縫緝其邊曰緶?!蓖躞蕖墩f文句讀》云:緶謂“交兩幅之邊,對合縫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緁,緶衣也 ”下注云:“緶下曰‘緁衣也’,與此為轉(zhuǎn)注。……緁者,縫其邊也。”《廣韻·仙韻》:“緶,縫也。”《集韻·仙韻》:“緶,《博雅》‘緁也’?!庇帧度~韻》:“緁,緶衣也?!薄稘h書·賈誼傳》: “白縠之表,薄紈之里,緁以偏諸,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顏師古注:“謂以偏諸緶著之也?!鳖佔⒁浴熬湣贬尅熬f”,可見其義同,皆指“縫衣邊”。因此,上揭 “縫録”當校為“縫緁”?!翱p緁”乃以同義之詞解“緶”,正得其理。
11.質(zhì)將物知錢,之栗反。
【箋釋】《匯考》(670頁)指出:“質(zhì)”注“知”,P.2609作“典”,義同。的是?!皩⑽镏X”意謂拿物品去當錢。其中“知”表抵押、典當?shù)囊馑?,不載于歷代字典辭書。然上揭釋語卻表明:“知”此義在唐代的實際語言中是真切存在的,那么怎會沒在當時的字典韻書中留下任何痕跡呢?或許當時的字典韻書是用另外的字來記錄這一音義的。《篆隸萬象名義·貝部》: “
,竹幾反,當?!?SPAN lang=EN-US>P.2011《刊謬補缺切韻·支韻》陟離反:“
,質(zhì)當。”“
、
”都從貝、𦲸(䓣→㒼)聲,形、音不諧,疑其為“𧸅”的形訛。《新修玉篇·貝部》引《玉篇》云:“𧸅,竹幾切,當也。韻陟離切,注或作𧸅。”又引《川篇》:“
,音知,質(zhì)也。韻從黹,[音]止。”“𧸅”從貝、黹聲,謂質(zhì)當、抵押。《集韻·旨韻》展幾切:“𧸅,財物相當。”《玉篇·貝部》:“𧸅,竹幾切,當也?!?/SPAN>《新修玉篇》雖將“
、𧸅”分列為二字,但在釋文中溝通了其異體關(guān)系,為我們釐清“
、
、
”與“𧸅”間的字形演變關(guān)系提供了有力的書證。不難看出:“
、
、
”與“𧸅”形音皆近,顯然當為“𧸅”字形訛。“𧸅”或換聲旁作“䝷”。《廣韻·支韻》:“䝷,質(zhì)當也。亦作𧸅。”《字匯·貝部》:“䝷,以財質(zhì)也?!笨梢姡诒硎尽暗盅?、典當”義時,唐宋以降的字典韻書中是有專門的字(“𧸅”或“䝷”)來記錄它的。令人疑惑的是,其音一作“陟離反”,讀zhī;一作“竹幾反”,念zhǐ,是方音的差異呢,還是據(jù)聲旁“知”、“黹”俗讀的結(jié)果呢?不得而知。但從《俗務(wù)要名林》用“知”、《廣韻》作“䝷”來看,似當以讀平聲為準。
12.
棗上而兗反
【箋釋】“
”為“梬”的俗寫?!秴R考》(671頁)指出:“梬棗”當作“㮕棗”,見《廣韻·獮韻》。陳文(26頁)從之?!夺屼洝罚?SPAN lang=EN-US>372頁)作“梗棗”。孰是孰非呢?查《廣韻·獮韻》如兗切:“㮕,紅藍;又㮕棗也?!薄稄V韻》中“㮕”的反切與字頭“
”的注音相同,《匯考》據(jù)此認為“梬”當作“㮕”,竊以為不妥;《釋錄》將其錄作“?!?,更是無據(jù)。就字形看,“梬”是個形聲字,《說文解字·木部》:“梬,棗也,似柹(柿)。從木、甹聲,以整切?!惫省皸w”不可能讀“而兗反(ruǎn)”,而當音“以整切(yǐnɡ)”。但在唐代文獻中,“梬”表“棗名”時,的確可讀“而兗反”?!蹲`萬象名義·木部》:“梬,如兗反。棗,似柿也。”慧琳《一切經(jīng)音義》卷五六《正法念處經(jīng)》第四十六卷音“梬棗”條:“如兗反,又盈井反?!墩f文》‘似柿而小也’。或作㮕,從木、耎聲。經(jīng)文作濡,非體也?!被哿铡兑袅x》將“如兗反(ruǎn)”視為“梬”的正讀,而把“盈井反(yǐnɡ)”看作其又音??梢姡?/SPAN>時人多讀“梬”為ruǎn,《俗務(wù)要名林》“
”下所注“而兗反”乃當時流行的俗音。那么,“梬”讀為ruǎn的俗音從何而來呢?竊以為這是同義換讀的結(jié)果,即“梬棗”又名“㮕”,而“㮕”音 “而兗切ruǎn”,俗人遂以ruǎn讀“梬”。《集韻·獮韻》乳兗切:“㮕,木名,梬棗也,似柹而小?!薄段倪x·司馬相如〈子虛賦〉》“樝梨梬栗,橘柚芬芳”唐李善注引《說文》曰:“梬棗,似柿而小,名曰㮕。”宋羅愿《爾雅翼》卷一○:“梬,今之㮕棗也,結(jié)實似柿而極小,其蒂四出,枝葉皮核皆似柿?!倍?/SPAN>㮕”音ruǎn,又當源于“輭”,即“㮕”是“輭”在表示“軟棗”這一果名時的后起換旁專用字。
首先,就語源義來說,“梬棗”之名“㮕棗”,蓋因其肉汁酥軟甘美之故,所以“㮕棗”又稱“軟棗”、“軟柿”。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三○“君遷子”條云:“㮕棗,其形似棗而軟也。”又“柿”條引蘇頌曰:“又有一種小柿,謂之軟棗,俗呼為牛奶柿?!薄稓J定續(xù)通志》卷一七七:“軟柿,一名㮕棗,一名梬棗,一名牛奶柿,一名丁香柿,一名紅藍棗,一名君遷子,生海南,樹髙丈馀,子中有汁,如乳甘美?!笨梢?,“㮕棗”之得名源于“軟”。
其次,“㮕”字出現(xiàn)較晚。在唐以前的字書韻書,如《說文解字》、《篆隸萬象名義》、敦煌本《切韻》系韻書中都只收“梬”字,而未見“㮕”字。宋本《玉篇》的收字次序承《名義》而來,《名義》載“梬”之處,《玉篇》以“㮕”取而代之,故《玉篇》中不見“梬”字。目前所見“㮕”字出現(xiàn)最早的文獻是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shù)》,該書卷四“種柿第四十”云:“柿,有小者,栽之;無者,取枝于㮕棗根上插之,如插梨法?!备`疑此“㮕”字恐是后人竄改所致。因為在與之同時的元魏菩提流支譯《正法念處經(jīng)》中,“㮕棗”實作“軟棗”,該經(jīng)卷四六:“若食梨果,佉殊羅果、軟棗、豌豆,若朽(秪)豆等,不看不食,恐畏其內(nèi)有諸蟲故?!贝思瓷弦?/SPAN>慧琳《音義》“梬棗”條所出經(jīng)文。“軟”,宋、元、明本作“檽”,慧琳所見經(jīng)文作“濡”,他認為:“濡”是“非體”,“㮕”是或體,其正體當作“梬”,故以“梬棗”為條目?!洞笳亍方?jīng)文作“軟”,代表的或許是其原初的寫法。字形上,“軟”乃“輭”的俗寫,《廣韻·獮韻》:“輭,柔也?!?/SPAN>軟,俗?!?/SPAN>因“輭棗”類屬果名,義涉“木”旁,手寫中遂將“輭”換“車”施“木”而作“㮕”。俗寫中,“㮕”字內(nèi)部偏旁發(fā)生類化又寫作 “𣚊”,《龍龕·木部》:“𣚊:而兗反。𣚊棗也?!薄蹲謪R·木部》:“𣚊,與㮕同?!倍?#156884;”又多為“需”的俗寫,《集韻·虞韻》: “需,……俗作𦓔,非是?!薄靶琛迸运讓懸矎闹?,如S.2071《切韻箋注·虞韻》:“
,日朱反,七。𣽈,水名。𤡤,朱𤡤,獸名。
,祅。𢡼,弱,又力亂反。𠽴,囁𠽴,多言。”其中“
、𣽈、𤡤、
、𢡼、𠽴”分別是“儒、濡、獳、襦、懦、嚅”的手寫俗體。若據(jù)此俗寫偏旁類推還原, “㮕”便寫成了“檽”,此即上引《大正藏》“軟”字宋、元、明本作“檽”的由來。因此,文獻中“㮕棗”又寫作“ 檽棗”,如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三:“近者石晉朝趙令公瑩家,庭有檽棗樹,婆娑異常,四遠俱見。”明楊慎《藝林伐山·檽棗》:“檽棗,俗作軟棗,一名牛奶柿,一名丁香柿?!薄败洝?,慧琳所見經(jīng)文作“濡”,很有可能是“檽”的形近誤字,故其視為“非體”。從“輭”到“濡”,其形體演變關(guān)系可圖示如右:“輭(軟)”→(涉義換旁)→㮕→(俗寫類化)→𣚊→(偏旁回改)→檽→(形近訛誤)→濡。綜上所述,“梬”讀ruǎn,是人們將其與“㮕”同義換讀所致?!?#15253;”者,輭也,其形、音、義皆由“輭”而得。文獻中,表示“軟棗”義的“㮕”,又寫作“𣚊、檽、濡”諸形。
還須附帶說一下的是,古代的字典韻書中,“㮕”下皆列有“紅藍”、“棗”兩個義項。《廣韻·獮韻》:“㮕,紅藍;又㮕棗也?!薄端伪居衿つ静俊罚?/SPAN>“㮕,而兗切。紅藍;一曰棗,似柿也。”以此,《漢語大字典》“㮕”下也將“紅藍”與“梬棗”分列為兩個義項,這實在很不妥。因為“紅藍”也是“梬棗”的別名,只因其成熟時果皮呈紅黑色,與紅藍花的顏色相似,故又稱其為紅藍棗。《齊民要術(shù)·種棗》:“種㮕棗法:陰地種之,陽中則少實。足霜色殷,然后乃收之。早收者澀,不任食之也?!墩f文》云:‘梬棗也,似柿而小。’”元王禎《王氏農(nóng)書》卷九引此于“㮕”下注曰:“而兗反,紅藍棗,紅似杮。”繆啟愉《齊名要術(shù)校釋》于“殷”下釋云:“紅而黑色。軟棗又名‘紅藍棗’,即以其成熟時的果皮顏色得名?!苯云渥C。
13.烏
上(下)蒲沒反。
【箋釋】“
”,P.2609作“
(㪍)”,是?!?/SPAN>㪍”為“勃”的或體?!都崱]韻》薄沒切:“勃,《說文》:‘排也。 ’或從攵?!惫省盀?/SPAN>
”即“烏勃”,文獻中偶見其用例,如漢劉歆《甘泉宮賦》:“豫章雜木,楩松柞棫;女貞烏勃,桃李棗檍。”宋晏殊《中園賦》:“烏勃 旁挺,來禽外植;……榠楂以馨烈蒙采,枳椇以甘芳見識?!崩小盀醪彼浦改撤N果木,這與《俗務(wù)要名林》將其歸屬“菓子部” 是相符的。然“烏勃”究竟是一種什么果木呢?隋達摩笈多譯《起世因本經(jīng)》卷一:“次有烏勃林、奈林、甘蔗林、細竹林、大竹林,各廣五十由旬。”句中“烏勃林”,慧琳《一切經(jīng)音義》卷五三釋云:“即嗢勃林也,木果也,似木苽而大,甚香。”然則“烏勃”即“嗢勃”,因類屬果木,故字多寫從“木”作“榅桲”。《廣韻·沒韻》烏沒切:“榅,榅桲,果似樝也?!薄都崱]韻》:“榅,榅桲,果名?;驈臑酰?/SPAN>㮧)?!薄都崱匪d或體“㮧”,應(yīng)是在“烏(勃)”上增加義符形成的?!皹X桲”,古書習(xí)見。宋唐慎微《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榅桲,味甘,……去臭,辟衣魚。生北土,似樝子而小?!?/SPAN>《圖經(jīng)》曰:‘舊不著所出州土,今關(guān)陜有之,沙苑出者更佳。其實大抵類樝,但膚慢而多毛?!?/SPAN>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飲食果子》:“又有托小盤賣干菓子,乃旋炒銀杏、栗子、…… 河陽查子、查條、沙苑榅桲……”宋文與可《丹淵集》卷一八《彥思惠榅桲因謝》詩:“秦中物專美,榅桲為嘉果?!凶谈术丰劊怙椝厝坠??!泵骼顣r珍《本草綱目》卷三○:“榅桲,蓋榠楂之類生于北土者,故其形狀功用皆相仿佛。”明陸容《菽園雜記》卷一: “陜西有木,實名榅桲,肉色似桃,而上下平正如柿,其氣甚香,其味酸澀,以蜜制之,歲為進貢?!?/SPAN>可見,“烏勃”,或作“嗢勃”,宋以后文獻中多寫作“榅桲”,是一種形似榠楂而稍小的木果,氣香、味酸、皮多毛,盛產(chǎn)于關(guān)陜一帶,尤以沙苑[14]所出最為有名。
此果何以名為“榅桲”呢?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三○“榅桲”下【釋名】曰:“榅桲,性溫而氣馞,故名。馞,音孛,香氣也?!贝苏f雖不甚確切[15],但卻很有啟發(fā)。由上引《廣韻》注音“烏沒切”可知,“榅”在“榅桲”中當讀wò,而非wēn[16],那么其名“榅”不可能因“性溫”而使然,這也可從它本作“嗢”、“烏”得到旁證。檢《廣韻》中與“榅”、“嗢”同一小韻的有一“馧”字,“馧,馧馞,大香也?!庇纱祟H疑“榅桲”之得名源于“馧馞”。“馧馞”訓(xùn)大香,正與“榅桲”的典型特征“其氣甚香”相符,而且古人就有用“榅桲”來制“香”的。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二:“蜀人以榅桲切去頂,剜去心,納檀香、沉香末并麝少許覆所切之頂,線縛,蒸爛,取出候冷,研如泥,入腦子少許,和勻,作小餅。燒之,香味不減龍涎。”然則古人之名“榅桲”,蓋以其性“馧馞”甚香也。那么,其字作“烏勃”、“嗢勃”也是古人聽音為字的結(jié)果?!皢臁迸c“榅(馧)”讀音相同,皆念wò,自可通用,不煩多言?!盀酢痹凇稄V韻》中音哀都切,屬影母模韻;“榅(馧)”音烏沒切,歸影母沒韻。二者聲同韻近:一作muo,一作muot[17],僅有無入聲韻尾之別,寫作“烏”似可看作方言音變的結(jié)果。
綜此,《俗務(wù)要名林》中的“烏
”即“烏勃”,或作“嗢勃”,宋以后的文獻中多寫作“榅桲”,指形似榠楂的水果,因其性“馧馞”甚香而得名。
[1] 姜亮夫《敦煌學(xué)概論》,北京出版社,2004年,75頁。
[2] 具體的論述參周祖謨《敦煌唐寫本字書敘錄》中相關(guān)的介紹。該文載《敦煌語言文學(xué)研究》,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1988年;又《周祖謨語言學(xué)論文集》,商務(wù)印書館,2001年。
[3] 劉復(fù)編《敦煌掇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刻本,1925年;又收入《敦煌叢刊初集》第15冊,臺北新文豐出版有限公司,1985年。
[4] 慶谷壽信《敦煌出土の〈俗務(wù)要名林〉(資料篇)》,《東京都立大學(xué)人文學(xué)報》第112號,1976年;《〈俗務(wù)要名林〉反切聲韻考》,《東京都立大學(xué)人文學(xué)報》第128號,1978年。
[5] 朱鳳玉《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研究》,《第二屆國際唐代學(xué)術(shù)會議論文集》,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6] 洪藝芳《論〈俗務(wù)要名林〉所反映的唐代西北方音》,《慶祝潘石禪先生九秩華誕敦煌學(xué)特刊》,臺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
[7] 張金泉、許建平《敦煌音義匯考》,杭州大學(xué)出版社,1996年。
[8] 陳璟慧《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研究》,杭州大學(xué)碩士學(xué)位論文,1997年。
[9] 郝春文主編《英藏敦煌社會歷史文獻釋錄》第三卷,社會科學(xué)文獻出版社,2003年。
[10] 姚永銘《〈俗務(wù)要名林〉補?!?,《浙江大學(xué)漢語史研究中心簡報》2005年第3期。
[11] 筆者家鄉(xiāng)方言貴州話中,即稱專施于炊事的洗刷用具為“刷把”。
[12] 陳璟慧《敦煌寫本〈俗務(wù)要名林〉研究》,51-52頁。
[13] 此說蒙嚴宇樂同學(xué)惠告,謹致謝忱。
[14] 沙苑:地名,在陜西大荔縣南,臨渭水,東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其處宜于牧畜,唐于此置沙苑監(jiān)。唐杜甫《留花門》詩:“沙苑臨清渭,泉香草豐潔?!笔瞧渥C。
[15] 李時珍將“榅桲”分而解之,釋榅為溫、桲為馞,不夠確切。
[16]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皆注其音為“wēn”,不妥。
[17] 此注音據(jù)鄭張尚方、潘悟云二位先生所擬,參http://www.eastling.org/tdfweb/midage.aspx“中古音查詢”。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2月25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08年2月26日
坐個沙發(f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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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靜寧方言中把李子叫做軟【偄-亻+木】。
又,李脯叫做應(yīng)子。
不知和梬有無聯(lián)系。
第8條所謂“力圭反”之“圭”,既不是“圭”字,也不是“久”字,而應(yīng)當是“主”字。“綹”音力久切,爲有韻字,“主”爲麌韻字,有韻、麌韻晚唐五代起併入魚模部(參王力《漢語語音史》235頁),所以“綹”反切下字可用“主”。
有誰知道張小艷老師的聯(lián)系方式嗎?最好是EMAIL,麻煩相告一聲,謝謝!
張小艷email:fdxiaoy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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