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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彖”字考釋(下)
陳劍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現(xiàn)在回過頭去看“墬”字,可以推測較早的時候
簋“
”一類寫法的“墬”字應(yīng)該有從“
”作“
”的異體。“墬”形就是由這類異體演變來的。前引縣妀簋和保員簋中從
從“△”的那個字,應(yīng)釋爲(wèi)“
”,可能就是“墬”的古字,與《說文·
部》訓(xùn)爲(wèi)“道邊庳垣也”的“
”並不是一個字。以“阜”爲(wèi)意符的形聲字往往可在右下增從“土”旁,金文中“陵”、“陸”、“降”、“陳”諸字寫法皆有其例(看《金文編》937~942頁)。另外,周原甲骨H31:4有一作
形之字,用法不明。其右半所從“豕”身上多出的筆畫,研究者或說爲(wèi)“又”,恐不確。殷墟甲骨文“羌”字或作
類形,一般認(rèn)爲(wèi)係增從繩索之形。這類寫法又往往可作
(《合集》32029)、
(《合集》32045)、
(《合集》32142,同版“羌”字另一形作
)、
(《合集》32149)等。據(jù)此,周原甲骨文此字右半也是前舉大簋等一類“豕”身上增從繩索形的“彖”字異體,全字也應(yīng)該釋爲(wèi)“
(墬)”。
上個世紀(jì)七十年代陝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九年衛(wèi)鼎(《集成》5.2831)中有如下兩字:
、
,當(dāng)分析爲(wèi)下從“皿”上從“△(彖)”,不知是否就是《廣韻》平聲齊韻“郎奚切”黎小韻釋爲(wèi)“以瓢爲(wèi)飲器”(此義古書作“蠡”)的“盠”字。它們在銘文中的用法也有待進(jìn)一步研究。
在周原甲骨文中,有一個作如下之形的字:
周原甲骨H11:127
它顯然應(yīng)該分析爲(wèi)從“卜”從我們所說的“彖”字,[1]可隸定作“
”。此字研究者有釋讀爲(wèi)“隊(墜)”、“
(卜)”、“
(燧)”、“
(琢)”和“
(剝)”等諸說。它在周原甲骨中共出現(xiàn)四次,辭例分別爲(wèi)“乙卯
”(H11:127)、“己酉
”(H11:128)、“乙丑
”(H11:187),H11:73只存“
”一字。[2]李學(xué)勤先生和曹瑋先生都指出,從刻劃位置來看,這些刻辭不是卜辭,而是一種記事刻辭。李學(xué)勤先生說,“其辭在前兩例(按指H11:187和H11:128)可看出是刻在甲背鑿旁”。他將字釋爲(wèi)從“卜”“
”聲的“
”,謂“疑讀爲(wèi)‘燧’,《文選·西京賦》薛注:‘火也?!@些刻辭疑係記灼兆的日期。這當(dāng)然僅僅是一種猜測。”[3]後來他又認(rèn)爲(wèi):“鳳雛卜甲‘
’字應(yīng)從‘卜’聲,讀爲(wèi)‘剝’?!墩f文》‘剝’字或從‘卜’聲作‘
’?!畡儭?xùn)爲(wèi)割裂,在此指殺龜取甲而言。”[4]曹瑋先生將字隸定作“
”,謂“音讀爲(wèi)琢,意爲(wèi)治理龜甲”。指出:“H11:128、H11:187兩片甲骨文的刻劃位置在龜腹甲尾左甲正面的下部,H11:73、H11:127兩片甲骨文的刻劃位置在龜腹甲改進(jìn)左甲反面的下部,都不是有卜兆的地方,與周原其他甲骨文位置不同,故知不是卜辭。它只是一種記事刻辭。它是在修整龜甲之後刻記上去的。……(周原甲骨)所用龜甲在卜事之前是有加工修正鑽鑿到存放以待使用幾道工序。此種記事刻辭是加工修整之後所記修整甲骨的日期。”
根據(jù)對有“
”字的刻辭的性質(zhì)的認(rèn)識,我懷疑“
”當(dāng)讀爲(wèi)“鑽”?!板琛迸c“鑽”音近可通,從“彖”聲的“
”字,字書以爲(wèi)義爲(wèi)“小矛”的“
”字的古文,[5]即其證。古書“鑽龜”的説法多見,如《荀子·王制》“鑽龜陳卦”,《韓非子·初見秦》“襄主鑽龜筮占兆”,《莊子·外物》“乃刳龜,七十二鑽而無遺筴”等,均指在龜甲上作出鑽鑿以備占卜灼用。[6]“乙卯
(鑽)”等即爲(wèi)記錄鑽龜?shù)娜掌?。不過也要承認(rèn),讀爲(wèi)“鑽”之說也存在一定的問題?,F(xiàn)所見這類記事刻辭均見於卜甲。而現(xiàn)所見西周甲骨的鑽鑿,用鑽子鑽出較深的圓孔的做法多見於卜骨,卜甲上一般都是用工具剷挖出來的方鑿。研究者多認(rèn)爲(wèi)這是周人整修甲骨的特點。跟修治卜骨有關(guān)的“鑽”這個詞在當(dāng)時是否可以統(tǒng)攝甲、骨而言,還需要更多資料證明。
前文論述的“△(彖)”字字形的演變,主要是由秦系文字沿襲下來的漢初文字的情況。在六國文字中,“墬”字所從的“彖”都省作了“豕”。獨立的“彖”字在六國文字中的寫法,以後應(yīng)該加以注意。舊有六國文字裏一些被釋爲(wèi)“彖”的字,往往是有問題的。見於信陽楚墓遣冊簡2-01、2-03、2-18、2-26和天星觀遣冊以及新蔡簡甲三:89的作
、
、
形的字,舊多釋爲(wèi)“彖”(信陽楚墓遣冊簡2-02還有一個從“糸”從此形之字
,舊亦或釋爲(wèi)“緣”)。[7]我們贊同何琳儀先生的意見,認(rèn)爲(wèi)應(yīng)該釋爲(wèi)“劃”。此字可隸定作“
”,它與曾侯乙墓竹簡多見的用爲(wèi)“畫”
形當(dāng)爲(wèi)一字。《曾侯乙墓》第510頁注57已經(jīng)指出其字從“刀”從“
”,“
”與簡文“畫”字上半所從相同。[8]傳抄古文裏的“彖”字頭部或寫作“又”形(見下文),大概就是學(xué)者釋上舉諸形爲(wèi)“彖”的根據(jù)。但“
”形下所從皆爲(wèi)“刀”而不是尾形,跟“彖”字還是有明顯不同的。近來發(fā)表的“三年大將吏弩機(jī)”,其望山正面刻有晉系文字19個。發(fā)表者原釋爲(wèi):“三年,大
(將)吏
、邦大夫王平、彖長
(掾張承)所爲(wèi)……”,所謂“彖”字原作
。[9]釋爲(wèi)“彖”恐於形不合,此字當(dāng)存疑。此外,《珍秦齋古印展》25有人名
字,《古璽彙編》3262有人名
字,或以爲(wèi)後者即前者的省體。這兩形或釋爲(wèi)“豖”,恐不可信。《說文·豕部》:“豖,豕絆足行豖豖。從豕,繫二足?!逼湔h解與古文字“豖”本象“去勢之豕”不合。而且即使依其說,“豕”形中多出來的筆畫也應(yīng)該是位於其腳上的(對比“馽(縶)”字篆形
),跟此兩形不合。據(jù)前引春秋時期邾公華鐘“彖”字作
形看,上兩形有可能纔是六國文字裏真正的“彖”字。前文提到傳抄古文裏的“彖”字頭部或寫作“又”形,這當(dāng)是六國文字中另一類寫法的“彖”字,但現(xiàn)有出土古文字資料中似還未見到過。其形如下:
《汗簡》又部“彖”字
《古文四聲韻》去聲換韻“彖”字引《汗簡》
其頭部變成“又”形,當(dāng)是由“彐(彑)”形的中間一橫筆向右下引長而變來。同類的例子如,“帚”旁戰(zhàn)國文字多作
類形,傳抄古文及《說文》小篆其上端皆變作“又”形作
、
。值得注意的是,上舉“彖”字之形跟六國文字“
”字相同:
《古文四聲韻》去聲志韻“
”字引《古爾雅》
《說文》小徐本“
”字古文
郭店《語叢二》簡24“
(肆)”字[10]
談到這裡就不得不涉及“彖”字與“
”字的關(guān)係問題。《說文·
部》:“
,脩豪獸。一曰:河內(nèi)名豕也。從彑,下象毛足?!?/SPAN>
,古文?!?/SPAN>大徐本《說文》“彖”字篆形作
,跟“
”字篆形
非常接近。嚴(yán)可均《說文校議》據(jù)此主張“彖”與“
”本爲(wèi)一字,得到很多研究者的贊同。[11]其實恐不可信。
過去很多研究者曾長期將“
”字跟甲骨文中的“求”字和金文、戰(zhàn)國文字等中的“古文殺”、“古文蔡”字相混。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能夠?qū)⑺鼈兠鞔_區(qū)分開了。[12]《說文》“殺”字古文第三形作
,三體石經(jīng)僖公等古文“蔡”字作
,這類形體見於郭店《唐虞之道》簡7、《語叢一》簡103、《語叢三》簡40,都用為“減殺”、“降殺”之“殺”。它們當(dāng)是由金文用爲(wèi)國名“蔡”的
形(《金文編》第207頁)變來的。其字本從“大”,可隸定作“
”,跟“
”或“
”形的頭部顯然不同。
金文常見的虛詞“
”(即《說文》“肄”字字頭“
”)即古書之“肆”;
簋(《集成》8.4159)“公賜
宗彝一
(肆)”,從“
”之字與古書“肆”字相當(dāng)。而前引郭店簡“
”字正用爲(wèi)“肆”。又《說文》“從二
”的“
”字,古文作
,引“《虞書》曰:
類于上帝”,今本作“肆”。三體石經(jīng)《多士》作
,亦用作“肆”,《汗簡》等傳抄古文亦同。從以上證據(jù)完全可以斷定,獨立的“
”字應(yīng)即來源於甲骨金文常見的“
”、“
”字左半所從的“
”形,跟“彖”字無關(guān)。前引《說文》篆形和傳抄古文中一些“彖”與“
”字形的相近相同,當(dāng)看作因形體訛變而造成的混同?!逗购啞肪硭?/SPAN>
部“肆”字下引《說文》作
,其頭部變爲(wèi)“又”形,跟“
”字古文大徐本作
而小徐本作
,以及“彖”變作
形相類。《古文四聲韻》去聲泰韻“蔡”字下第一形引《古尚書》等作
(又《隸續(xù)》載石經(jīng)古文“蔡”字作
),訛與“彖”形和“
”形相近。第二形引《林罕集》作
,下半亦較“
”多出一筆,亦是訛體。至於甲骨金文裏從“兓”和“朁”的字,以前也往往跟“
”字相混,已有不少研究者作了區(qū)分,因與本文關(guān)係不大,此不具論。[13]另外,郭店《五行》簡21、簡34兩見一個用作“肆”的字,作
、
形,一般隸定作“
”。它所從的聲符跟“
”字形頗有距離,其是否確爲(wèi)“
”,如不是,其來源又是什麼,尚有待進(jìn)一步研究。從正本清源的角度來説,我們在討論有關(guān)問題時,應(yīng)該注意將這些各有不同來源的字區(qū)分開。如果考慮“彖”字來源問題時跟另有可靠來源的“
”字糾纏不清,只會導(dǎo)致治絲益棼的結(jié)果。
我們對金文和其他古文字資料裏的“彖”字及從“彖”之字就討論到這裡。下面對一些與本文所論有關(guān)的字略作交代。
先來看幾個古文字裏舊或以爲(wèi)從“
”或從“彖”的字。西周後期的卯簋蓋銘(《集成》8.4327)說“賜于
一田”,“于”下之字丁佛言《說文古籀補(bǔ)補(bǔ)》釋爲(wèi)“
”收在“地”字下,謂“當(dāng)是古地字,省土。”今人仍有信從者。舊亦或釋爲(wèi)“隊”,《金文編》940頁收在2324號“隊”字下。郭沫若早已指出此字“殆從
豕聲之字,字書所無。原是地名,亦無義可說?!?/SPAN>[14]
西周中期的靜簋(《集成》8.4273)所記賞賜物品有一項是“鞞
”,番生簋(《集成》8.4326)作“鞞
”。過去多釋爲(wèi)“
”和“
”,認(rèn)爲(wèi)是從“
”聲,並由此引出了多種推論。[15]林澐先生《新版〈金文編〉正文部分釋字商榷》已經(jīng)指出,此二形所從實即“豕”字,分別應(yīng)隸定爲(wèi)“
”及“
”。[16]其說無疑是正確的。我認(rèn)爲(wèi),“
”字當(dāng)釋爲(wèi)“剝”,“
”字則應(yīng)分析爲(wèi)從“革”從“
”省聲?!?/SPAN>
”字作以刀向豕之形,表“剝皮”、“割裂”等之意至爲(wèi)顯明。“
”字亦多見於族名金文和舊有殷墟卜辭(《殷墟甲骨刻辭類纂》620~621頁,其中混入了個別“
”字),近出《殷墟花東莊東地甲骨》中亦多見。族名金文和花東甲骨中“
”字字形或增從“又”,強(qiáng)調(diào)“手持刀而剝”之意更爲(wèi)明顯。《說文》“剝”字從“彔”,漢初文字資料中則寫作從“彖”形(字形見後文),當(dāng)爲(wèi)較原始之形。從“彖”之字與從“彔”之字秦漢文字中常相訛混。後文要講到,秦漢文字中從“豕”之字??蓪懽?/SPAN>從“彖”,“剶(剝)”字中所謂“彖”也實當(dāng)理解爲(wèi)“豕”字之繁形。金文“剝”當(dāng)讀爲(wèi)“琫”,兩字皆爲(wèi)幫母,韻部屋東對轉(zhuǎn)。金文“鞞剝”即《詩經(jīng)·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鞞琫有珌”的“鞞琫”。又《詩經(jīng)·大雅·公劉》:“何以舟之?維玉及瑤,鞞琫容刀。”“鞞”指刀鞘,“琫”指刀鞘上的裝飾物,賞賜物品“鞞琫”即其上有裝飾物的刀鞘?!艾e”字亦或作“琣”、“鞛”。《左傳》桓公二年:“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shù)也?!?/SPAN>至於殷墟卜辭中“
”字的釋讀,還有待進(jìn)一步研究。
上個世紀(jì)五十年代出土於陝西郿縣的盠駒尊、盠方彝等器,器主之名作
、
等形(看《金文編》第1208頁附錄下235號),也見於眉縣楊家村新出銅器窖藏中的逑盤,作
,其上半所從之形的特徵是“豕”身上多出長豪、剛毛形。此字隸定爲(wèi)“盠”只是權(quán)宜的辦法,其上半所從亦非“彖”字(前已指出九年衛(wèi)鼎
、
兩形纔是真正從本文所說的“彖”的。《金文編》第1208頁附錄下235號將這兩類字形混爲(wèi)一字,恐不妥)。裘錫圭先生認(rèn)爲(wèi)其上半所從“似象一種兇猛的野豬”,並懷疑所謂“盠”字從“皿”聲,即“猛”之初文。[17]西周金文中多次出現(xiàn)的一個一般隸定爲(wèi)“
”的字,所從的所謂“豸”寫作
、
一類形體(看《金文編》第1215頁附錄下277號),[18]秦公大墓石磬殘銘“
”字中寫作
,不少人認(rèn)爲(wèi)就是“彖”字。[19]另外,《說文·辵部》高原的“原”的本字“邍”,金文中很常見。它所從的所謂“彔”形,金文作
(《集成》15.9823殷代乃孫作祖甲罍“邍”所從)、
(《集成》8.4264.2格伯簋“邍”所從)等(看《金文編》104~105頁),石鼓文作
(《作邍》石“邍”字所從)。其特徵是象某種野獸形,頸部多出“
”形筆畫,或作大尾形。這個形體在“邍”字中後來訛變爲(wèi)“彔”,但研究者多將其隸定作“彖”,不少人並且認(rèn)爲(wèi)“彖”是“邍”字的聲符。上面這些字形跟我們認(rèn)爲(wèi)是“彖”字前身的“△”字都存在較明顯的差距,跟秦漢文字中常見的“彖”旁也不存在形體演變關(guān)係。釋爲(wèi)“彖”恐難以信據(jù)。由於研究者對“彖”字本身的來源和演變等問題的認(rèn)識以前並不很清楚,將“邍”字所從說爲(wèi)“彖”雖然是很多學(xué)者的共識,但可以說本來就是根據(jù)不足的。研究者再以此爲(wèi)出發(fā)點,根據(jù)甲骨文“邍”字作
,推導(dǎo)出甲骨文
、
等形爲(wèi)“彖的結(jié)論,[20]恐怕就更靠不住了。
最後來看我們前文所說的“豕、彖一字說”和“
”字的問題。
秦漢文字中有一些獨立的“豕”和用作偏旁的“豕”字,寫得跟“彖”字很相近,或者完全看不出什麼差別,可以認(rèn)爲(wèi)就是“彖”。先來看作偏旁的“豕”之例?!凹摇弊挚字t碑作
(《隸辨》卷二麻韻),居延漢簡中也有其例?!墩f文》“家”字古文作
,其形在現(xiàn)有六國文字中還沒有見到過,很可能並非“古文”而是出自隸書。“豚”字或作“
”、“腞”,見於《龍龕手鑑》、《集韻》等字典韻書?!抖Y記·玉藻》“圈豚行”,陸德明所據(jù)本作“腞”,釋文云:“腞,本又作豚,同?!毕鄳?yīng)地“遯(遁)”字或作“
”(《漢隸字源》、《隸辨》上聲混韻“遯”字引《巴郡太守張納功德敘》、《漢印文字徵》二·十四等),又省作“
”、“
”,見於秦陶文(《古陶文彙編》9.7)、漢?。ā稘h印文字徵》二·十五)和漢碑(鄭烈碑)等。另外,龍崗秦簡第34/254號[21]“貈”字寫作
(
),其左半所從的“彖”形也應(yīng)該看作“豕”旁通作“彖”旁之例,不能將其字形直接與前舉西周金文“
”字相比附,從而推出“
”字所從的
、
一類形體對應(yīng)於後來的“彖”字的結(jié)論。
前文提到六國文字“墬(地)”多作“
”(“
”也見於漢碑,如《隸辨》去聲至韻引無極山碑、繁陽令楊君碑),所從“彖”省作“豕”。與此相類,“
”字中“彖”也或省作“豕”,就跟“逐”字相混了。《山海經(jīng)·中山東經(jīng)》說有野獸“其狀如逐”,“逐”用爲(wèi)“豚”字,即“
”字之省。據(jù)李守奎、李家浩和范常喜先生的意見,《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二)·從政甲》簡3“教之以刑則逐”的“逐”字,跟《山海經(jīng)·中山東經(jīng)》的“逐”字相類,也來源於這類“
(
、遯)”字之省體。[22]相類的“豕”或作“彖”形導(dǎo)致有關(guān)字形相混的情況又如,“腞”字既是“豚”字異體,同時又是實爲(wèi)從“彖”聲、與“篆”、“瑑”相通的另一個字?!肚f子·達(dá)生》:“自爲(wèi)謀,則茍生有軒冕之尊,死得於腞楯之上、聚僂之中,則爲(wèi)之。”成玄英疏:“腞,畫飾也。楯,筴車也。謂畫輀車也?!标懙旅麽屛囊抉R云:“腞,猶篆也。”《集韻》上聲獮韻篆小韻音“柱兗切”。又如前文說過的本從刀從豕會意的“剝”字,與從刀從“彖”聲的“剶(劙)”字相混。前已引了幾例作
形的“剶(劙)”字,馬王堆帛書“剝”字作如下之形:
帛書《周易·旅》六二爻辭“得童剝(僕)貞”
帛書《周易·剝》初六、六二、六三、上九
《十大經(jīng)》第104行上
末一形“刀”旁訛爲(wèi)“力”,左亦從“彖”形。前五形跟“剶(劙)”字形全同,以致《馬王堆簡帛文字編》就將兩例“剶(劙)”字誤收入“剝”字下了。[23]
下面來看獨立的“豕”字之例??槺芭Q蝓闺u”的豕字作“
”(見清顧藹吉《隸辨》卷三紙韻)。馬王堆一號漢墓竹簡“豕”字作
(簡4)、
(簡25)等。馬王堆三號漢墓竹簡、木牌“豕”字作
(簡88)、
(簡99)、
(木牌南184)等。新出孔家坡漢簡《日書》簡239:“壬辰不可殺豕。戊己殺
(彖),長子死。入月旬七日以殺
(彖),必有死之?!薄板琛憋@然就用爲(wèi)“豕”字。
單看以上“豕”旁可寫作“彖”、“彖”形可用作“豕”之例,是容易覺得“豕、彖本爲(wèi)一字”的。但如果我們將以下跟“豕”有關(guān)的其他一些文字書寫上的現(xiàn)象聯(lián)繫起來考慮,情況就不一樣了。
秦漢文字裏不少形體跟“豕”有關(guān)的字,寫法較爲(wèi)隨意的現(xiàn)象很突出。由於省寫、形近通作等原因,導(dǎo)致字形相混的情況很嚴(yán)重。有的例子在六國文字裏也能看到。例如,“豕”旁或?qū)懽鳌?/SPAN>
”旁,《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周易》簡30、31數(shù)見的用爲(wèi)卦名“遁”的“豚”字,都寫作“
”?!柏[”跟“彖”或相混,如馬王堆帛書《養(yǎng)生方》藥名“烏喙”多見,“喙”皆寫作“豙”形,如第124行作
;秦漢日書中有“
”與“豙”爲(wèi)異文之例。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盜者》篇簡72背:“盜者大面,頭
,疵在鼻,臧(藏)於草中。”“
”字原形作
,左半確爲(wèi)從“彖”。整理小組以爲(wèi)“
”係“
”之訛字,《睡虎地秦墓竹簡》第220頁[注五]:“
,《說文繫傳》:“頭惡也?!倍准移聺h簡《日書》簡370:“盜者大面,短豙,臧(藏)[草]□□?!迸c“
”對應(yīng)之字作“豙”。整理者引睡虎地秦簡整理小組說後又謂:“又疑‘
’讀作本字,《玉篇》:‘
,
顐,禿’。[24]本簡‘短豙’可能當(dāng)從睡虎地秦簡,讀作‘頭
’?!?/SPAN>[25]“豙”旁或省寫作“豕”旁,如銀雀山漢簡《十陣》“或進(jìn)或退,或擊或
”、“擊舟
津,示民徒來”,整理小組注釋說:“
,意義不詳。銀雀山所出其他竹簡中或用作剛毅之毅,疑即《說文》顡字異體?!?/SPAN>[26]其所說“
”用作剛毅之毅者見於論政論兵之類的《將過》篇。[27]此是“顡(毅)”字寫作“
”。陳偉武先生認(rèn)爲(wèi)上引《十陣》兩例實當(dāng)釋爲(wèi)“
”讀爲(wèi)“屯”。[28]如其說,則又是從“彖”之字寫作從“豙”之例。“豙”旁寫作“
”旁之例如“顡”或作“
”。《說文·頁部》:“
,頭![]()
也(“
”字依小徐本)。從頁、
聲。”其音“五怪切”跟“
聲”不諧,而跟“顡”字同音,實爲(wèi)從“豙聲”之音?!都崱啡ヂ暪猪崱拔骞智小甭樞№崱?/SPAN>
”字緊接於“顡”字之後,其釋義引《說文》後又云“謂頭癡”,而《說文》“顡”訓(xùn)爲(wèi)“癡不聰明也”,意義也相近。王筠《說文解字義證》“
”字下已引《集韻》云“字或作顡”,《說文句讀》“
”字下又謂:“《集韻》引此而申之曰:謂頭癡。按與下文顡同,且與耳部聵、
、
音同義近。”其說可從。由此可見,“
”字實應(yīng)本爲(wèi)“顡”之異體,《說文》誤分爲(wèi)二。
總結(jié)以上所論,將“豕”旁可寫作“豙”旁、“
”旁,“豙”旁跟“彖”旁、“
”旁或通作等例子聯(lián)繫起來全面綜合考慮可以看出,秦漢文字中“豕”形跟“彖”形發(fā)生關(guān)係的例子,也只能看作書寫上的變化,難以用作釋字的根據(jù)。我們不能據(jù)此認(rèn)爲(wèi)用爲(wèi)“緣”、“掾”等字聲符的彖象之“彖”字,就是本由“豕”字分化而來的。
前引用爲(wèi)“豕”的“彖”形,馬王堆一號漢墓竹簡的整理者認(rèn)爲(wèi)就是“
”字。[29]孔家坡漢簡《日書》原注釋:“彖,《說文》:‘豕也’?!?/SPAN>[30]所引《說文》訓(xùn)爲(wèi)“豕”的“彖”字實即我們所說的“
”字?!?/SPAN>
”字的隸定是依小徐本,其篆形作
。大徐本則作“
”,上半少一橫。兩本說解均作“豕也。從彑,從豕”,小徐本篆形與說解合,前人多從小徐本?!墩f文》所附孫愐《唐韻》音“豕”與“
”並“式是切”,二者音義皆完全相同。說文學(xué)家如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王筠(《說文句讀》又《說文釋例》)、錢坫(《說文解字?jǐn)以彙罚┑冉灾^“豕”與“
”本一字異體,[31]當(dāng)可信。但“
”字古書和出土文字資料都未見使用,根據(jù)前文所舉“彖”形用爲(wèi)“豕”的情況,前人所說與“豕”本爲(wèi)一字的“
”,實際上是跟出土文字資料裏用爲(wèi)“豕”字的“彖”形相對應(yīng)的。它們在字形上所存在的一筆之差,到底是曾經(jīng)實際存在過的,還是許慎或其他文字學(xué)家的強(qiáng)行分別,我們就不得而知了。所謂“豕、彖一字說”,如果“彖”是就雖寫作“彖”形、但實係作爲(wèi)“豕”來用之形,也就是我們所說的“
”字而言,是正確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彖、
一字”。但這裡所說的“彖”,實際上都跟本文所論甲骨金文的“彖”不是一回事。
2001年1月初稿
2007年2月改定
本文初稿蒙裘錫圭先生和孟蓬生先生審閲指正,謹(jǐn)致謝忱。
[1]另外,周原甲骨H11:32有一個用作人名的字作
形,陳全方先生《周原與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9月)第114頁隸定作
。從下引《周原甲骨文》所收照片看,其中間所從“豕”形明顯還多出貫穿腹部的一橫筆,當(dāng)也是從我們所說的“彖”的。
[2]曹瑋:《周原甲骨文》,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2年10月。
[3]李學(xué)勤:《續(xù)論西周甲骨》,《人文雜志》1986年第1期。收入其《周易經(jīng)傳溯源》,140~141頁,長春出版社,1992年8月。
[4]李學(xué)勤:《周易溯源》(按即《周易經(jīng)傳溯源》增訂本),第203頁(係爲(wèi)上引《續(xù)論西周甲骨》所加的“補(bǔ)記”),巴蜀書社,2006年1月。
[5]《說文》以“
”字爲(wèi)訓(xùn)“矛也”的“鏦”之或體,但“從、彖聲隔,無通轉(zhuǎn)法”(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
”字下)。玄應(yīng)《一切經(jīng)音義》卷十一“
矛”下云:“《字詁》古文
、
二形,今作
,同麁(麤)亂反。
,小矛也。”段注引此謂“按
與鏦當(dāng)是各字而同義,從金、彖聲。今《說文》轉(zhuǎn)寫有誤。”可從。
[6]參看董作賓:《商代龜卜之推測》,收入《中國現(xiàn)代學(xué)術(shù)經(jīng)典·董作賓卷》,第471頁,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11~12頁,中華書局,1988年1月。
[7]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第743頁、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12月)565~566頁皆將信陽簡和天星觀簡字形收在“彖”字下。
[8]何琳儀:《信陽楚簡選釋》,《文物研究》第八期,168~176頁,黃山書社,1993年。何琳儀:《戰(zhàn)國古文字典——戰(zhàn)國文字聲系》,737~738頁。湯餘惠主編《戰(zhàn)國文字編》(福建人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276頁將信陽簡和曾侯乙墓簡字形收在“劃”字下。
[9]吳鎮(zhèn)烽、師小群:《三年大將吏弩機(jī)考》,《文物》2006年第4期,第79頁,封三:2、3。
[10]此“
(肆)”字及後文所引“
(肆)”字的解釋參看沈培:《說郭店楚簡中的“肆”》,劉利民、周建設(shè)主編《語言(第二卷)》,302~319頁,首都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12月。
[11]
、
兩形下端其實並不完全相同,將“彖”字篆形
和“豚”字字頭
、篆文
之形(皆中華書局影印陳昌治刻本大徐本)聯(lián)繫,跟
(
)形比較,還是能看出其下端筆畫的差別的。不過它們確實容易相混。
[12]參看裘錫圭:《釋“求”》,《古文字論集》,59~6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何琳儀、黃德寬:《說蔡》,《徐中舒先生百年誕辰紀(jì)念文集》,巴蜀書社,1998年。又載《東南文化》1999年第5期,105~108頁。
[13]參看董蓮池:《金文編校補(bǔ)》,34~35頁和第279頁引林澐先生說,東北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1995年9月。
[14]《金文詁林》,第十五冊第7809頁。
[15]參看《金文詁林》第四冊第1512~1515頁。
[16]轉(zhuǎn)引自董蓮池:《金文編校補(bǔ)》,第88頁。
[17]裘錫圭:《古璽印考釋四篇》,載吳浩坤、陳克倫主編:《文博研究論集》,第8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3月。
[18]《古璽彙編》3376(5604重出)楚官璽“□信之鉨”,□字作
、
(鈐本兩形互有優(yōu)劣),與金文“邍”和“
”字所從的
一類形體寫法很接近,不知是否爲(wèi)一字。
[19]如鄭剛:《金文中的“陳”和“彖”》,香港中文大學(xué)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語言及文學(xué)系《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xué)研討會論文集》,1997年10月。又後文所引徐寶貴先生文。
[20]徐寶貴:《甲骨文“彖”字考釋》,《考古》2006年第5期,59~62頁。
[21]254是《云夢龍崗秦簡》(劉信芳、梁柱編著,科學(xué)出版社,1997年7月)的編號,34是《龍崗秦簡》(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中華書局,2001年8月)的編號。
[22]李守奎:《〈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二)〉釋讀一則》,《吉林大學(xué)古籍研究所建所二十周年紀(jì)念文集》,91~95頁,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12月。李家浩先生之說見此文中所引。范常喜:《上博(二)〈從政(甲)〉簡三補(bǔ)說》,《康樂集:曾憲通教授七十壽慶論文集》,227~230頁,中山大學(xué)出版社,2006年1月。
[23]陳松長:《馬王堆簡帛文字編》,第177頁,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
[24]陳偉武先生早有此說。見陳偉武:《睡虎地秦簡覈詁》之“二十、頭
”,《胡厚宣先生紀(jì)念文集》,第211頁,科學(xué)出版社,1998年11月。又下文所引陳偉武文。
[2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編:《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76頁注[九],文物出版社,2006年6月。
[26]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孫臏兵法》,第87頁注23,文物出版社,1975年2月。原收爲(wèi)《孫臏兵法》下編,後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銀雀山漢墓竹簡[壹]》未收入此篇。
[27]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第22頁0268號、第228頁4908號,文物出版社,1985年。
[28]陳偉武:《銀雀山漢簡考釋(十則)》之“九、釋‘擊舟屯津’、‘或擊或屯’”,《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jì)念文集(古文字研究專號)》,691~693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又見陳偉武:《簡帛兵學(xué)文獻(xiàn)探論》,155~157頁,中山大學(xué)出版社,1999年11月。
[29]《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上冊第131頁,文物出版社,1973年。
[3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編:《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釋文注釋第161頁,圖版第88頁。
本文所引《古璽彙編》3262人名之字(又見於《璽彙》0074、2334、2990等,參見《古璽文編》第581頁),蒙吳良寶、施謝捷先生先後向我指出,施謝捷先生曾根據(jù)河北柏鄉(xiāng)出土的象牙干支籌“亥”字之形(柏鄉(xiāng)縣文物保管所:《河北柏鄉(xiāng)縣東小京戰(zhàn)國墓》,《文物》1990年第6期,第69頁圖一〇、第70頁圖一一)釋為“亥”(見施謝捷:《古璽印文字考釋(十篇)》,《語言研究集刊》第六輯,江蘇教育出版社,1999年),請讀者參看。
前文提到六國文字“墬(地)”多作“
”(“
”也見於漢碑,如《隸辨》去聲至韻引無極山碑、繁陽令楊君碑),所從“彖”省作“豕”。與此相類,“
”字中“彖”也或省作“豕”,就跟“逐”字相混了?!渡胶=?jīng)·中山東經(jīng)》說有野獸“其狀如逐”,“逐”用爲(wèi)“豚”字,即“
”字之省。據(jù)李守奎、李家浩和范常喜先生的意見,《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二)·從政甲》簡3“教之以刑則逐”的“逐”字,跟《山海經(jīng)·中山東經(jīng)》的“逐”字相類,也來源於這類“
(
、遯)”字之省體。[22]相類的“豕”或作“彖”形導(dǎo)致有關(guān)字形相混的情況又如,“腞”字既是“豚”字異體,同時又是實爲(wèi)從“彖”聲、與“篆”、“瑑”相通的另一個字?!肚f子·達(dá)生》:“自爲(wèi)謀,則茍生有軒冕之尊,死得於腞楯之上、聚僂之中,則爲(wèi)之。”成玄英疏:“腞,畫飾也。楯,筴車也。謂畫輀車也?!标懙旅麽屛囊抉R云:“腞,猶篆也。”《集韻》上聲獮韻篆小韻音“柱兗切”。又如前文說過的本從刀從豕會意的“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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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里的《山海經(jīng)·中山東經(jīng)》,應(yīng)該是《山海經(jīng)·中山經(jīng)》吧?
感謝子居先生的指正?!渡胶=?jīng)·中山東經(jīng)》確爲(wèi)《山海經(jīng)·中山經(jīng)》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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