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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札記
周波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對《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年律令》釋注提出了八則新的考釋意見。改釋了部分簡文,并對簡文中出現(xiàn)的幾個職官名和地名進(jìn)行了有益的探討。
[關(guān)鍵詞 ]:張家山 二年律令 考釋
一、皆毋敢穿穽及[置它機(jī)],穿穽及置它機(jī)能害人、馬牛者
《二年律令·田律》(簡251-252)原釋文云:“諸馬牛到所,皆毋敢穿穽,穿穽及及置它機(jī)能害人、馬牛者,雖未有殺傷也,耐為隸臣妾。殺傷馬牛,與盜同法。殺人,棄市。傷人,完為城旦舂。” “穿穽及及置它機(jī)能害人”條下原注:“‘及’字下原有重文號,衍?!?/SPAN>
據(jù)原圖版,簡251“穿穽及”三字下均有重文符號,所以此處原簡文實(shí)際上書作“諸馬牛到所皆毋敢穿=穽=及=置它機(jī)能害人……” (“=”表示重文符號)。由于無法讀通簡文,故整理者以為“及” 字下衍重文號。
按,整理者的觀點(diǎn)可商。在龍崗秦簡中有與上所引簡文相似的律文。龍崗秦簡103-106云:“諸馬牛到所,毋敢穿穽及置它機(jī),敢穿穽及置它機(jī)能害人、馬牛者,雖未有殺傷?。ㄒ玻?,貲二甲。殺傷馬……”[1] 。秦律律文可與《二年律令·田律》對勘。秦律禁止“穿穽”與“置它機(jī)”,如果違反這一規(guī)定,將根據(jù)其后果定罪?!抖曷闪睢ぬ锫伞芬灿袑Α按┓嵓爸盟鼨C(jī)” 后果的描述,則上文應(yīng)當(dāng)明令禁止“穿穽及置它機(jī)”這兩種行為,如果僅禁“穿穽”,那就無從論及“ 置它機(jī)”的后果了。所以從律文本身的邏輯關(guān)系并結(jié)合秦律律文綜合考察, 我們認(rèn)為《二年律令·田律》簡文的問題出在抄寫者于“置它機(jī)”三字下漏寫了重文符號。故此部分釋文當(dāng)改作:“皆毋敢穿穽及[置它機(jī)],穿穽及置它機(jī)能害人、馬牛者,雖未有殺傷也,耐為隸臣妾?!?/SPAN>
二、御史[丞]
《二年律令•秩律》(簡440-441)原釋文云:“御史大夫,廷尉,內(nèi)史,典客,中尉,車騎尉,大仆,長信詹事,少府令,備塞都尉,郡守、尉,
<衛(wèi)>將軍,
<衛(wèi)>尉,漢中大夫令,漢郎中、奉常,秩各二千石。御史,丞相、相國長史,秩各千石。”
按,整理者在“御史”下斷句,則御史為千石官。但這與《二年律令·賜律》(簡 296)“御史比六百石”是相矛盾的。睡虎地秦簡亦見“御史”?!肚芈墒朔N·傳食律》:“御史卒人使者”,整理者注:“御史,此處疑為監(jiān)郡的御史,《漢書·高帝紀(jì)》注引文穎云:‘秦時御史監(jiān)郡,若今刺史?!?/SPAN> 又《尉雜》:“歲讎辟律于御史?!闭碚咦ⅲ骸坝?,《史記•張蒼列傳》:‘蒼……好書律歷,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SPAN> 漢初有無監(jiān)御史,我們不得而知。但漢代御史大夫之屬官有侍御史,簡稱為御史?!稘h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nèi)領(lǐng)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庇郑骸胺怖糁缺榷陨希糟y印青綬,光祿大夫無。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墨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無。其仆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睋?jù)此,御史顯非千石官?!稘h官舊儀》卷上:“御史,員四十五人,皆六百石?!薄稘h舊儀》云:“侍御史秩六百石,員五十人。”知御史秩次為六百石,與《賜律》“御史比六百石”是相合的。則《秩律》“御史,丞相、相國長史,秩各千石 ”的釋文恐怕應(yīng)當(dāng)別作考慮。能夠想到的一種可能性是“御史”后可斷為頓號, 指“御史長史”秩千石。但秦及漢初不見此官名,據(jù)《漢表》,“御史長史”是成帝時始置。所以以上兩種處理方式可能都不符合漢初實(shí)際。從原圖版看,簡文“相”字下有重文符號,故推測有可能簡文“丞”字下脫重文符號, 原文當(dāng)作“御史[丞],丞相、 相國長史,秩各千石”。《漢書·景十三王傳·廣川惠王劉越傳》:“天子遣大鴻臚、丞相長史、御史丞、廷尉正雜治鉅鹿詔獄,奏請逮捕去及后昭信?!敝档米⒁獾氖谴颂帯坝坟迸c“丞相長史”并稱,和我們對簡文的推測相合?!稌x書·職官志》:“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時,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御史丞,其一為中丞?!睗h初“御史丞”之設(shè)置當(dāng)是承秦之制。
三、騎千人
《二年律令•秩律》(簡446)原釋文云:“中候,郡候,騎千人,
<衛(wèi)>將軍候,
<衛(wèi)>尉候,秩各六百石,有丞者二百石?!痹ⅲ骸膀T千人,即中尉屬官司馬千人,《封泥考略》有‘中騎千人’?!标悷橃飨壬赋銎湔f有誤:“《封泥考略》中‘中騎千人’封泥現(xiàn)已被確認(rèn)為是贗品;‘司馬’、‘千人’是兩官,已有出土封泥為證?!?A title="" href="#_edn2" name=_ednref2>[2]
關(guān)于“中騎千人” 封泥,孫慰祖先生已有詳細(xì)考辨[3],此不贅述。我們以為原注“中尉屬官”之說法亦值得商榷?!膀T千人”為統(tǒng)領(lǐng)騎兵的將領(lǐng)?!妒酚洝じ到岢闪袀鳌罚骸靶盼浜罱?,……擊秦軍亳南、開封東北,斬騎千人將一人”。則“騎千人”當(dāng)是秦官名?!独m(xù)漢書·郡國志》 “張掖屬國”條:“張掖屬國,戶四千六百五十六,口萬六千九百五十二。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官,千人官。”本注:“武帝置屬國都尉以主蠻夷降者,安帝時別領(lǐng)五城?!敝膀T千人”與“司馬”,“ 千人”官互不相混,且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千人諸官均是屬國都尉之屬官。尹灣漢簡亦見“左騎千人”。李解民先生經(jīng)比較研究認(rèn)為尹灣簡所見“左騎千人”秩六百石[4],則與《秩律》正合?!稘h印文字征》3 ·2收 “騎千人印”。居延簡亦有“騎千人”,為都尉轄下屯兵系統(tǒng)官員[5] 。故疑“騎千人”當(dāng)為《秩律》所見“郡尉”及“備塞都尉”屬官[6]。
四、
〈蓾(鹵)〉
地名“
”見《二年律令•秩律》(簡451)。原釋文作“
(蓾)”。 注云:“蓾,字亦作“鹵”,漢初屬北地郡。” 劉釗先生云:“釋文認(rèn)為
(蓾)字結(jié)構(gòu)為從艸從鹵,字通作‘鹵’,其地漢初屬北地郡。按該字其實(shí)并不從鹵,這個字見于《說文·艸部》,《說文》訓(xùn)為‘糞’,分析結(jié)構(gòu)為從艸胃省。這個字還見于馬王堆帛書和郭店楚簡(語叢三,多出一‘心’字旁)。至于此字在張家山漢簡中具體指何地,則還有待研究。 ”[7]
按劉釗先生認(rèn)為此字即《說文·艸部》“
”字,可從。《說文·艸部》:“
,糞也。從艸胃省,式視切?!薄队衿てH部》:“
,糞也,亦作矢,俗作屎。”《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有失伍及
不來者,遣來識戲次?!闭碚咦ⅲ骸?/SPAN>
,讀為遲。”“
”字又見于《二年律令·金布律》(簡436)。原釋文云:“有贖買其親者,以為庶人,勿得奴婢。諸私為
(鹵)鹽,煮濟(jì)、漢[8],及有私鹽井煮者,稅之,縣官取一,主取五。”整理者釋文作“
(鹵)”。此種處理方法恐欠妥當(dāng)。從文義看, “
”顯然用作“鹵”,但“
”、“鹵”音義皆不同,那么“
”應(yīng)當(dāng)是個訛字。推測“
”本是“蓾”的訛字。《說文·艸部》:“
, 艸也??梢允?。從艸魯聲。蓾,
或從鹵。”《爾雅·釋草》:“蓾,蔖。”陸德明《釋文》:“蓾,本又作鹵。”“蓾”以音近讀作“鹵”。所以釋文應(yīng)改作“
〈蓾(鹵)〉”。據(jù)此推測,《秩律》所見 “
”也是“蓾”的訛字, 當(dāng)讀作“鹵”,原釋文“
(蓾)”也應(yīng)改作“
〈蓾(鹵)〉”?!胞u”,侯國名。即《漢書·地理志》(下簡稱《漢志》)“安定郡”下之“鹵”縣,漢初屬北地郡,具體地望不詳。《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鹵”,與《漢志》合。據(jù)《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高帝六年封張平為鹵侯,食邑于此,文帝四年國除為縣[9]?!妒酚洝じ咦婀Τ己钫吣瓯怼穭t作“菌”。 《集解》引徐廣云:“一作‘鹵’?!薄端麟[》:“《漢志》闕。菌音求隕反。徐作‘鹵’,音魯。又作‘齒’。”從《秩律》律文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之“菌”很可能也是“蓾”之訛?!陡咦婀Τ己钫吣瓯怼纷?/SPAN>“蓾”,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鹵”,用字雖不同,指的卻是同一地方。
五、楬<栒>邑
地名“楬邑” 見《二年律令•秩律》(簡451),在律文中緊接 “鹵”縣。原注:“楬邑,地望不詳?!敝苷聱Q先生云:“楬邑地望不明,然其前五縣,其后四縣皆屬北地郡,也很有可能在此郡中?!?A title="" href="#_edn10" name=_ednref10>[10]
按“楬”疑為“栒”字之訛。兩字形體較為接近,抄寫者很可能因此致誤。
“栒邑”, 故城在今陜西旬邑縣東北。學(xué)者多認(rèn)為秦時屬“內(nèi)史” [11],大概是從《漢志》“栒邑”屬“右扶風(fēng)”所推測得出的。但《漢志》所記載的是漢成帝元延、綏和年間的行政區(qū)劃,并不能據(jù)此說明秦或漢初的情況?!吨嚷伞分皹H<栒>邑”,我們以為當(dāng)屬北地郡?!妒酚洝しB滕灌列傳》:“別將定北地、上郡。破雍將軍焉氏,周類軍栒邑,蘇駔軍于泥陽?!薄稘h書·酈商傳》:“別定北地郡,破章邯別將于烏氏、栒邑、泥陽。”“焉氏”即“烏氏”,秦屬北地郡[12], 漢初因襲之[13]; “泥陽”則秦、漢均為北地郡屬縣。《史記》、《漢書》又云“定北地”,據(jù)此,“栒邑”也有可能是北地屬縣。從地理位置分析,“栒邑”近“泥陽”,處內(nèi)史與北地郡邊界,秦、漢初屬內(nèi)史,北地郡的可能性都存在?!抖曷闪睢ぶ嚷伞贰皹H<栒>邑”上下文均為北地郡屬縣,而依照《秩律》通篇的行文規(guī)律,此處顯然應(yīng)為一北地郡縣名。綜上所述,我們推測“栒邑”秦、漢初很可能當(dāng)屬北地郡。
我們知道傳統(tǒng)上學(xué)者均認(rèn)為漢制三輔地不封列侯[14],如楊守敬《漢書地理志補(bǔ)?!肪驼f:“前漢三輔地,例不封列侯,《地理志》無注‘侯國’者?!?A title="" href="#_edn15" name=_ednref15>[15]這種觀點(diǎn)應(yīng)當(dāng)是正確的[16]。而“栒邑”在呂后二年時為侯國,高祖八年以封栒侯溫疥,到景帝中四年才國除為縣[17]。如果我們將之劃歸“內(nèi)史”的話,顯然與漢制不符,從這一點(diǎn)來看,也可以證明我們將漢初“栒邑”歸屬北地郡應(yīng)當(dāng)不誤。
六、新城
“新城”見《二年律令•秩律》(簡455)。原釋文作“新城(成)”。注云:“新成,漢初疑屬內(nèi)史,《地理志》記屬河南郡。”周振鶴先生云:“陜、盧氏、新安、新成《志》屬弘農(nóng)郡,漢初無弘農(nóng)郡,故整理者疑其漢初屬內(nèi)史,誤。漢初應(yīng)屬河南郡。弘農(nóng)乃析內(nèi)史河南而置。”[18]
按 “新城”即《漢志》河南郡下之“新成”,故城在今河南伊川縣西南。秦封泥有 “新城丞印” ,《續(xù)封泥考略》著錄。此印文葉其峰先生以為指《漢志》渭城,高帝元年更名新城,并將之視為漢高祖時期官印的標(biāo)準(zhǔn)品[19]。孫慰祖先生非之。他說:“此印文曾以為《地理志》之渭城,景帝元年更名新城?,F(xiàn)據(jù)相家巷封泥風(fēng)格,亦當(dāng)屬秦。則新城當(dāng)另有其地。但《睡虎地秦墓竹簡·編年記》有昭王‘六年,攻新城。七年,新城陷。八年,新城歸’之記載,與《史記·秦本紀(jì)》‘昭襄王七年,拔楚新城’相合,同書記:昭襄十三,白起攻韓新城。后者據(jù)《索隱》,當(dāng)在河南伊闕之左右,封泥為何者,未可確定”[20] 。孫說可從。今據(jù)簡文,《漢志》河南郡之“新成”漢初寫作“新城”,與秦封泥相合,則此印文指河南伊闕的可能性較大?!靶鲁恰?縣,當(dāng)是戰(zhàn)國時韓所置[21]。秦屬三川郡,高帝二年更名河南郡。懸泉簡87 -89C:7云:“河南郡新成當(dāng)利里乾克,字子 遊,神爵五年正月壬戌過東。 卩。章曰新成丞印?!?[22]神爵五年屬宣帝時,值得注意的是這時此地名已由“新城”改作“新成”了,與《漢志》相合。
七、醴陵
“醴陵”見簡456,原注:“地望不詳?!敝苷聱Q先生云:“屬南郡,推測應(yīng)在長沙?!?A title="" href="#_edn23" name=_ednref23>[23]后來,周先生對前說進(jìn)行了修正,他說:“侯國名,屬長沙國。此縣《漢志》無,整理者云地望不詳。其實(shí)應(yīng)即呂后所封越之侯國。越(其姓不明)因任長沙王國之相而得此封,故取長沙國之醴陵地以封之。文帝四年越有罪國除,故《漢志》不見。但東漢醴陵復(fù)置縣,即今湖南醴陵。唯尚有一疑問:據(jù)《史》、《漢》侯表,呂后封越在四年,而此為二年律令,何以已有醴陵?”[24]
按《漢志》無“醴陵”,其作為縣名始見于東漢,故城在今湖南醴陵縣。據(jù)地望, “醴陵”在長沙東南,只能屬長沙國,不得屬南郡?!妒酚洝せ菥伴g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均謂醴陵侯“越”于呂后四年四月丙申封,文帝四年國除。《史記·呂太后本紀(jì)》云呂后四年封“諸侯丞相五人”,其中就有醴陵侯“越”[25]。所以醴陵侯之封在呂后四年當(dāng)無疑問。 我們知道漢初是天子與諸王分治天下的局面,而《二年律令·秩律》僅是對中央轄下各級官吏的規(guī)定,所以《二年律令·秩律》中出現(xiàn)的地名均統(tǒng)屬于中央[26]。“醴陵”呂后二年非侯國,出現(xiàn)在律文中說明其時當(dāng)是中央轄下的縣,這便與我們上面據(jù)地望而屬之于長沙國相矛盾了。
地名“醴陵”存在難于解決的矛盾,我們懷疑“醴陵”當(dāng)為“醴陽”之誤,漢初屬南郡?!磅逢枴钡孛滓娪谙愀壑形拇髮W(xué)館藏西漢河堤簡(222號):“宜成堤凡三百廿三里廿六步,……醴陽江堤卅九里二十□步。……”[27]簡中“宜成”地名又見河堤簡221號[28],《二年律令·秩律》(簡448)。 “宜成” 即“宜城 ”,屬南郡[29]。河堤簡214號有“□陵河堤”[30] ,首字整理者缺釋。從原書所附圖版看,應(yīng)當(dāng)是“夷” 字之殘。“夷陵”也屬南郡。“醴陽”亦不見《漢志》,但據(jù)河堤簡,似乎有屬南郡的可能?!磅逢枴?又見于張家山漢簡《奏讞書》?!蹲嘧棔泛?SPAN lang=EN-US>69-74:“(高帝)七年八月己未江陵丞言:醴陽令恢盜縣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种攘偈糇笫L□□□□從史石盜醴陽己鄉(xiāng)縣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恢居酈邑建成里,屬南郡守。南郡守強(qiáng)、守丞吉、卒史建舍治?!睋?jù)簡文“恢居酈邑建成里, 屬南郡守”,知醴陽令恢當(dāng)是南郡守之屬吏,故可以確證 “醴陽”其時當(dāng)是南郡屬縣。《奏讞書》 “醴陽”條下原注云:“醴陽,縣名,不見于《漢書·地理志》,‘醴’疑讀為‘澧’,縣當(dāng)在澧水之陽,屬南郡。 ”按《史記·夏本紀(jì)》:“汶山道江,東別為沱,又東至于醴”, 《集解》:“孔安國及馬融、王肅皆以醴為水名。鄭玄曰:‘醴,陵名也。大阜曰陵。長沙有醴陵縣?!薄端麟[》:“騷人所歌‘濯余佩于醴浦’,明醴是水。孔安國、馬融解得其實(shí)。又虞喜《志林》以醴是江、沅之別流,而醴字作‘澧’也。”《漢志》:“崏山道江,東別為沱,又東至于醴”?!稌び碡暋罚骸搬荷綄?dǎo)江,東別為沱,又東至于澧”,字作“澧”,與《史記》、《漢書》不同。這說明,澧水之“澧”確實(shí)可以寫作“醴”?!蹲嘧棔吩⒅f可從。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地名“醴陵”無論是歸屬于南郡還是長沙國均不合適。而我們?nèi)魧⑵湟曌鳌磅逢枴敝`的話,一切矛盾均可以解決。實(shí)際上從簡文來看,“醴陵”上下緊鄰的分別是 “夷陵”,“孱陵”,確實(shí)存在涉上下文誤書的可能。《秩律》“醴陵”上文之“秭歸、臨沮、夷陵”及下文之“孱陵[31] 、銷[32]、竟陵、安陸、州陵、沙羨、西陵、夷道、下雋”均屬南郡,依《秩律》之行文規(guī)律,此處也應(yīng)為一南郡屬縣。而據(jù)《奏讞書》及河堤簡,西漢“醴陽”正是南郡屬縣?!吨嚷伞分小磅妨辍彼诳h秩六百石,這與《奏讞書》醴陽令恢秩六百石也是相合的?!吨嚷伞匪娔峡倏h,除去“醴陵”,共有十七個,計(jì)為:宜成、巫、江陵、秭歸、臨沮、索[33]、秭歸、夷陵、孱陵、銷、竟陵、安陸、州陵、沙羨、西陵、夷道、下雋?!稘h志》載 南郡屬縣共有十八個,有部分是后期所置或分置。將《秩律》南郡屬縣所分布的范圍與《漢志》南郡十八屬縣相比較,應(yīng)可認(rèn)為《秩律》所載漢初南郡的屬縣是大體完備的。但漢初“醴陽”縣名不見于《秩律》。綜上所述,我們認(rèn)為簡文 “醴陵”很可能就是“醴陽”涉上下文而訛。
李學(xué)勤先生在談到《奏讞書》中的“醴陽”地名時說:“醴陽,縣名,不見于《漢書·地理志》?!端?jīng)·澧水注》的澧陽則系晉太康時所立。推想醴(澧)陽應(yīng)在澧水以北,屬于南郡,所以本條前后都講到南郡和江陵、這和《漢書·王子侯表》南郡有尉文縣一樣,曾一度設(shè)縣,后來又廢除或改名了。”[34] 聯(lián)系西漢河堤簡來看,李學(xué)勤先生之說應(yīng)當(dāng)是合乎實(shí)際的。
八、苑陵
“苑陵”見簡458?!吨嚷伞吩ⅰ霸妨?,屬河南郡”。按“苑陵”故城在今河南新鄭市東北?!妒酚洝しB滕灌列傳》作“宛陵”,《魏世家》《正義》引《括地志》云:“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里,本鄭舊縣也。”《漢志》作“苑陵”?!洞笄逡唤y(tǒng)志》卷187:“苑陵故城在今(開封府)新鄭縣東北,秦置縣。” 《史記·秦本紀(jì)》:“(始皇)十七年,內(nèi)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以其地為郡,命曰潁川。 ” 《魏世家》:“(韓王安)九年,秦虜王安,盡入其地,為潁川郡?!?/SPAN>譚其驤先生云:“新鄭、 苑陵、尉氏,疑亦當(dāng)屬潁川,故鄭地,韓所都也。” [35]則秦置“苑陵”縣,屬潁川郡[36],漢初當(dāng)因秦之舊?!吨嚷伞贰霸妨辍鄙舷挛牡摹瓣柍恰薄ⅰ跋宄恰?、“偃 ”、“郟”、“尉氏”、“潁陽”、“長社”諸縣漢初均屬潁川郡,可作為秦,漢初“苑陵”屬潁川郡之側(cè)證。
本文蒙裘錫圭先生、李天虹先生指正,謹(jǐn)致謝忱。
此文原刊載于《古籍整理研究學(xué)刊》2007年第2期,主要內(nèi)容又收入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xiàn)釋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 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龍崗秦簡》第107頁,中華書局,2001年。
[2] 陳煒祺:《〈秩律〉注釋》,武漢大學(xué)“張家山漢簡研討課”論文,未刊。
[3] 孫慰祖:《中國古代封泥》第27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4] 李解民:《〈東??は螺犻L吏名籍〉研究》,載《尹灣漢墓簡牘綜論》,科學(xué)出版社,1999年。
[5] 參陳夢家:《漢簡綴述》第42、43,69頁,中華書局,1980 年版。
[6]《漢表》:“郡尉,秦官,……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7] 劉釗:《〈張家山漢墓竹簡〉釋文注釋商榷(一) 》,〈古籍整理研究學(xué)刊〉》,2003年第5期。
[8] 該處王子今先生斷句為“諸私為
<鹵>鹽煮,濟(jì)漢”(王子今:《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所見鹽政史料》,《文史》,2002年第4期)。
[9] 參《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10] 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學(xué)術(shù)月刊》,2003年第1期。
[11] 馬非百《秦集史·郡縣志》,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等皆屬內(nèi)史(參馬非百:《秦集史·郡縣志》,中華書局,1982年;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地圖出版社,1982年版)。
[12] 參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地圖出版社,1982年版。
[13] “烏氏”見《二年律令•秩律》(簡451),原注云:“漢初屬北地郡”,當(dāng)是。據(jù)《漢志》,“烏氏”武帝元鼎三年更屬安定郡。
[14] 錢坫,王先謙等均持這種觀點(diǎn)。錢坫,王先謙說見王先謙《補(bǔ)注》“合陽 ”條。
[15] 謝承仁主編:《楊守敬集》第一冊190頁,湖北人民出版社, 1988年。
[16] 唯一有可能例外的是《漢志》左馮翊下之“合陽”,雖不云侯國,但《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合陽侯喜,《索隱》云屬馮翊。錢坫、楊守敬等均非之(錢坫說見王先謙《補(bǔ)注》“合陽”條所引,楊說見謝承仁主編:《楊守敬集》第一冊190頁,湖北人民出版社, 1988年),認(rèn)為當(dāng)是平原郡之合陽縣。王先謙雖贊同《索隱》,但也說: “三輔不封列侯,此或以親親之故,一時變例與?!?/SPAN>
[17] 參《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18] 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學(xué)術(shù)月刊》,2003年第1期。
[19] 參葉其峰《西漢官印叢考》,《故宮博物院院刊》 1986年1期,又葉其峰:《古璽印與古璽鑒定》第12頁,文物出版社,1997年。
[20] 孫慰祖:《中國古代封泥》第62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21] 戰(zhàn)國韓兵器有新城令戈。參吳良寶:《戰(zhàn)國文字所見三晉置縣輯考》,《中國史研究》,2002年第4期。
[22] 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第7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3] 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學(xué)術(shù)月刊》,2003年第1期。
[24] 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修訂)》,“簡帛研究網(wǎng)”,2003年11月23日。
[25] 《史記·呂太后本紀(jì)》:“(呂后)四年,封呂媭為臨光侯,呂他為俞侯,呂更始為贅其侯,呂忿為呂城侯,及諸侯丞相五人?!薄都狻沸鞆V曰:“中邑侯朱通、山都侯王恬開、松茲侯徐厲、滕侯呂更始、醴陵侯越。”
[26] 參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學(xué)術(shù)月刊》,2003年第1期;又周振鶴:《西漢政區(qū)地理》第6頁,人民出版社,1987年。
[27] 此蒙陳偉老師告知。
[28] 陳松長編著:《香港中文大學(xué)文物館藏簡牘》第 93頁,香港中文大學(xué)文物館,2001年。
[29] 《秩律》之“宜成”,原注以為即濟(jì)南郡之“宜成” 。周振鶴先生指出此當(dāng)是南郡之“宜城” (《〈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其說是。《漢志》“南郡”條下:“宜城,故鄢,惠帝三年更名?!?河堤簡所見“宜成”亦同。
[30] 陳松長編著:《香港中文大學(xué)文物館藏簡牘》第 91頁,香港中文大學(xué)文物館,2001年。
[31] “孱陵”,原注“屬武陵郡”。周振鶴先生云:“孱陵與索縣《志》皆屬武陵郡,而武陵郡地漢初屬長沙國,故此二縣其時必屬南郡無疑”(《〈二年律令 ·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按“孱陵”見里耶秦簡,當(dāng)為秦縣名,其地在南郡北境附近,秦,漢初當(dāng)屬南郡。
[32] “銷”,原注云“地望不詳”。據(jù)里耶秦簡可推知其當(dāng)在南郡。參周振鶴:《〈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學(xué)術(shù)月刊》,2003年第1期。
[33] “索”,原注云:“索,武陵郡有索縣,河內(nèi)郡有索邑,此當(dāng)為后者?!?周振鶴先生屬南郡(《〈二年律令·秩律〉的歷史地理意義》)。按《二年律令·行書律》(簡264)云:“十里置一郵。南郡江水以南,至索南界(?),廿里一郵。”[33] 可證“索”其時當(dāng)屬南郡。
[34] 李學(xué)勤:《〈奏讞書〉解說》(上),《文物》, 1993年第8期,又李學(xué)勤:《〈奏讞書〉初論》,《簡帛佚籍與學(xué)術(shù)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引文據(jù)后者。
[35] 譚其驤:《秦郡界址考》,載《真理雜志》第一卷第 2期,1944年;又收入其著《長水集》,人民出版社, 1987年。
四、
秦戳印陶文「鹵市」、「鹵亭」及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鹵土」的「鹵」寫法與此相同。
西漢前期的松柏坡漢簡載有南郡屬縣及侯國名,計(jì)有:巫、秭歸、夷陵、夷道、醴陽、孱陵、州陵、沙羨、安陸、宜成、江陵、臨沮、顯陵、中盧、邔侯國、便侯國、軑侯國(荊州博物館編:《荊州重要考古發(fā)現(xiàn)》210頁,文物出版社,2009年)。其中亦有“醴陽”而無“醴陵”。我們指出張家山漢簡《秩律》所載南郡屬縣“醴陵”有可能是涉上下文“夷陵”、“孱陵”而誤書,松柏坡漢簡的出土是對我們的推論一個非常有利的證據(jù)。
西漢所封功臣侯華無害,《史記》記作“絳陽侯”,《漢書》記作“終陵侯”,漢封泥作“絳陵侯”(王國維:《<齊魯封泥集存>序》)。《史記》卷18《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義陵侯吳郢,裴骃《集解》引徐廣曰:“一作‘義陽’。” 同卷費(fèi)侯陳賀侯功一欄,《史記》記作“定湖陽”,《漢書》記作“定湖陵”(《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妒酚洝肪?SPAN lang=EN-US>21《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廣陵侯劉表,《集解》引徐廣曰:“一作‘陽’。”戰(zhàn)國時圍魏救趙的桂陵之戰(zhàn),史記各卷記此事均為“桂陵”(分別見《史記》卷15《六國年表》,卷43《趙世家》,卷44《魏世家》,卷46《田敬仲完世家》,卷65《孫子吳起列傳》),《史記索隱》引王劭所引《竹書紀(jì)年》也作“桂陵”,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擒龐涓”篇也作“桂陵”(簡245),只有《水經(jīng)注》引《竹書紀(jì)年》為“桂陽”。以上均為“陵”、“陽”二字易混之例。
觀周先生此文及harmony先生跟貼,可得古音侵(蒸)陽通轉(zhuǎn)之理焉。古音侵蒸相通,無煩舉例,而兩部字又往往與陽部字發(fā)生關(guān)係。事實(shí)上,有些音韻學(xué)家以為蒸部字上古收m尾(章太炎、陸志韋等)。保守一點(diǎn),說跟侵部字音義相通的蒸部字早先歸侵部,當(dāng)無大錯。如此說來,侵蒸陽三部字發(fā)生關(guān)係實(shí)際上可以看作侵陽發(fā)生關(guān)係。茲事體大,先說點(diǎn)具體的吧。
“朕”從“關(guān)”聲(非“關(guān)心”之“關(guān)”),“關(guān)”字從“針”聲(裘先生說),則古音在侵部無疑,其后轉(zhuǎn)入蒸部。如“朕”聲字有“騰藤”字,是其例也?!墩f文·仌部》:“𣎎,仌出也。從仌,朕聲?!对姟吩唬骸{于𣎎陰’。凌,或從夌?!毕旅媸菑摹半蕖甭曌指皶[”聲字相通的例子,可與周波與harmony兩先生所舉諸例參觀。
媵與揚(yáng)
《儀禮·燕禮》:“升媵觚于賓?!编嵶ⅲ骸半糇x或?yàn)閾P(yáng)”
騰與揚(yáng)
《禮記·檀弓下》:“杜蕢洗而揚(yáng)觶?!编嵶ⅲ骸啊抖Y》揚(yáng)作騰?!薄抖Y記·鄉(xiāng)飲酒義》:“盥洗揚(yáng)觶?!编嵶ⅲ骸敖瘛抖Y》皆作騰?!?/P>
騰與商
《呂氏春秋·舉難》:“則問樂騰與王孫茍端孰賢?!薄缎滦颉るs事四》作“樂商”。
徵與章
《左傳·昭公元年》:“徵為五聲。”《昭公二十五年》作“章為五聲”。徵字古音在蒸(之)部,但有證據(jù)表明,該字跟侵部之“朕”相通?!墩f文·舟部》:“朕,我也?!倍巫ⅲ骸半拊谥鄄浚浣猱?dāng)為‘舟縫’也?!犊脊び洝ず恕吩唬骸暿离?,欲其直也?!飨壬唬骸壑p理曰朕,故札續(xù)之縫亦謂之朕?!薄肚f子·應(yīng)帝王》:“體盡無窮,而游無朕?!标懙旅鳌夺屛摹罚骸按拊疲弘?,兆也?!薄痘茨献印び[冥》:“不見朕垠?!弊ⅲ骸罢纂抟病!薄端貑枴ぬ煸o(jì)大論》:“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薄搬缯住奔础罢纂蕖保Z序不同而已。
《新蔡》:「
該“興”字如何解釋,似還有進(jìn)一步探討的餘地,未可遽定。參陳偉先生《也説葛陵楚簡中的“以起”》(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49)。
陳偉先生《也説葛陵楚簡中的“以起”》(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49)一文的問題,上引宋先生已有論及,蒿耳先生可以參看
煩海天兄告訴我宋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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