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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兵 器 刻 銘 零 釋(上)
(首發(fā))
施 謝 捷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

(採自《新出青銅器研究》292頁圖六:2)
此卅三年詔事戈,現(xiàn)藏英國牛津大學(xué)亞士摩蘭博物館,戈內(nèi)正面二行五字,胡背面一字。李學(xué)勤先生嘗作考釋,銘文釋作“卅三年,詔事。邑。”謂此戈“應(yīng)鑄於秦始皇三十三年”,“反面有一‘邑’字,依秦戈銘慣例,應(yīng)爲(wèi)地名,‘邑’上脫去一字未刻?!?A title="" href="#_edn1" name=_ednref1>[1]文中僅附以戈內(nèi)正面銘文摹本。黃盛璋先生將銘文釋爲(wèi):“卅﹦一(三十一)年詔吏。邑?!币鄬㈣T造年代訂在秦始皇三十三年,認(rèn)爲(wèi)胡背面銘文本當(dāng)作“□邑”。[2]王輝先生認(rèn)爲(wèi)“此戈極有可能鑄於昭王三十三年”,對於胡背面的“邑”字則從李說,亦認(rèn)爲(wèi)“邑”上有漏字。[3]亦未收錄胡背面刻銘摹本。
從新出現(xiàn)的五十年詔事戈[4]看,卅三年詔事戈的鑄造年代當(dāng)如王輝所說訂在秦昭襄王三十三年。至於胡背面銘文,張光裕先生《英國牛津雅士莫里博物館所見青銅器》圖十三附有摹寫本,作下揭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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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釋作“邑”。 [5]秦漢簡帛文字中的“邑”及“從邑”或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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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器、陶文刻銘中“邑”或作:[7]

前揭卅三年詔事戈的“
”字與所舉諸“邑”或“從邑”的寫法顯然是有差異的,舊釋“邑”,恐怕不妥。今謂“
”疑當(dāng)釋爲(wèi)“予”,秦漢文字中“予”作爲(wèi)偏旁往往混同“邑(阝)”,[8]而“邑”一般不寫作“予”形。秦漢文字中可以確釋的“予”字或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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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予”之“野(𡐨)”或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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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予”之“豫”或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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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舉諸“予”或“從予”的寫法與戈銘“
”相同或相似,可見將“
”釋爲(wèi)“予”字,從其構(gòu)形來看應(yīng)該是合適的。
卅三年詔事戈內(nèi)背面刻銘“
”,諸位學(xué)者均以爲(wèi)是地名,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因誤認(rèn)“
”爲(wèi)“邑”字而致使地名無解,遂謂上有脫字未刻或漏字,說當(dāng)失之。秦兵器刻銘的“置用地名”似乎未見有漏刻者,以刻銘中“櫟陽”省稱“櫟”等[12]現(xiàn)象例之,若原銘真是“某邑”,當(dāng)省稱“某”纔合理,不應(yīng)省作“邑”。今既釋“
”爲(wèi)“予”字,作爲(wèi)置用地名,應(yīng)該就是見於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簡459的“予道”,據(jù)《漢書·地理志下》“予道”爲(wèi)隴西郡屬縣,王莽改名曰“德道”。東漢時省,其故地當(dāng)在現(xiàn)今甘肅洮河流域附近。
[1] 李學(xué)勤《〈中日歐美澳紐所見所拓所摹金文彙編〉選釋》,《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304頁。此文原載《四川大學(xué)學(xué)報叢刊》第10輯《古文字研究論文集》,無“未刻”二字。(48頁)
[2] 黃盛璋《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guān)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輯,中華書局2001年,241、274頁。
[3] 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三秦出版社1990年,68頁。又王輝《秦出土文獻編年》,(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2000年,74-75頁。
[4] 參看張光裕、吳振武《武陵新見古兵三十六器集錄》圖36,銘文曰:“五十年詔事宕,丞穆,工中。(內(nèi)正面)冀。(內(nèi)背面)”《中國文化研究所學(xué)報》新第6期,香港中文大學(xué)1997年。
[5] 張文原載臺灣《書目季刊》1985年第4期,136、138頁。又題《英國牛津雅士莫里博物館所見青銅器》之十三,刊於《屈萬里院士紀(jì)念論文集》,(臺灣)學(xué)生書局1985年,138、140頁。
[6] 分別見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423頁“邑”欄所錄“睡虎地簡二四·二九”、“縱橫家書一四六”、“孫子八六”,424頁“邦”欄“睡虎地簡一五·一〇一”例所從“邑”旁?!耙夭俊彼d相關(guān)諸“從邑”之字例亦可參看。
[7] 分別見《考古與文物》1983年第3期22頁圖一著錄1975年發(fā)現(xiàn)於遼寧寬甸窖藏的“元年丞相斯戈”背面闌下刻銘“石邑”、達觀齋藏“石邑·瀕(頻)陽”戈;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368“安邑□”。
[8] 參看拙撰《簡帛文字考釋札記》之一“睡虎地秦簡甲種《日書》五則”,《簡帛研究》第三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171頁。
[9] 分別見陳振裕、劉信芳《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207頁“予”欄“龍崗二二〇:勿予”;許雄志《秦印文字彙編》(河南美術(shù)出版社2001年)73頁“予”欄“獟予”;《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256頁“予”欄“老子乙前九下”、“老子乙前一三五上”;羅福頤《漢印文字徵》4.11“予”欄“韓予仁印”、13.11“糸”欄“陳糸<予>”;吳大澂《十六金符齋印存》、葉潞淵輯《鶴廬印存》等著錄漢“東予涂”印。按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wù)印書館2007年)第2冊1577頁“予”欄錄“龍崗二二〇:勿予”例字形摹寫失真。漢“東予涂”印之“東予”爲(wèi)複姓,疑當(dāng)讀爲(wèi)“東野”,說詳拙撰《〈漢印文字徵〉及其〈補遺〉校讀記》(未刊稿)之“《徵》13.8‘雖’欄:東雖蒼?。浑m崇私印”條。
[10] 分別見《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980頁“野”欄“睡虎地簡六·四五”、“天文雜占一·五”、“相馬經(jīng)三一下”;《漢印文字徵》13.12“野”欄“張野私印”、“東野迥印”、“東郭野”。按“東郭迥印”之“迥”實爲(wèi)“過”字誤釋,說詳拙撰《〈漢印文字徵〉及其〈補遺〉校讀記》之“《徵》附2.B6欄:(
)東野迥印”條。
[11] 分別見高明《古陶文彙編》(中華書局1990年)5.123、5.124“咸少原豫”(二者爲(wèi)同印戳?。?;羅福頤《漢印文字徵補遺》(文物出版社1982年)9.6“豫”欄:“董豫”(秦?。ⅰ白笞釉ビ ?;《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675頁“豫”欄“老子乙前一四四下”;《漢印文字徵》9.14“豫”欄“王君豫宜子孫”。
[12] 參看王輝《秦出土文獻編年》67頁“十四年相邦冉戈”。另陶文中亦常見這種現(xiàn)象,如《古陶文彙編》5.336-338“櫟市”即櫟陽市,5.294“雲(yún)市”即雲(yún)陽市,5.295“雲(yún)亭”即雲(yún)陽亭,5.170“瀕市”即瀕(頻)市、5.140-141、149-158“咸某(人名)”即咸陽某,均其例。
施師,您好!去年中秋拜訪您不遇,后來電話也一直沒能聯(lián)系上,現(xiàn)得知您已去復(fù)旦,祝您及師母一切安好!學(xué)生許云卿
何琳儀先生也談過“予”這個偏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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