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華簡《越公其事》的“伇”釋甲骨文的“斬”與“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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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簡74云:
“吳王乃辭曰:‘天加禍于吳邦,不才(在)前後,?。ó?dāng))伇(役)孤身焉,述(遂)失宗廟。凡吳土地民人,??(越)公是盡有之,孤余奚面目以視(示)于天下???(越)公其事(使)?!?/span>[1]
其中的“伇”字作“
”,整理者括讀“役”。按此字非“役”字,而是與甲骨文中兩個被釋為“伇”的字有關(guān)。
一個是甲骨文用為北方風(fēng)名的字形。主要有以下形體:[2]
合14295
合14294
合16935正
英187
諸家在此字的釋讀上分歧甚大,過去有“役(疫)”、“攸”、“烈”、“殿(臀)”[3]、卷(寒)、“殺”等多種說法,[4]關(guān)於此字最新的全面討論,有蔡哲茂先生《說甲骨文北方風(fēng)名》一文,[5]故茲就該文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從蔡文回顧以前諸家的研究情況看,都認(rèn)識到卜辭四方名、四方風(fēng)名與《山海經(jīng)》所載四方神、四方名和四方風(fēng)名及《堯典》四方民名的對應(yīng)關(guān)係,但是在解釋上似乎都有未安。
《山海經(jīng)·大荒東經(jīng)》記載的北方風(fēng)名是“??”,這個字形除了此之外別處不見,字書凡收此字者均注出《山海經(jīng)》,郭璞注“音剡”,它應(yīng)該是“掞”的誤字,因為“犭”旁與“扌”旁形近易寫誤?!皰铩薄ⅰ柏摺?,二字古本通用,[6]是郭璞所見本本作“掞”,所以才注說“音剡”。據(jù)《集韻》,“掞”有以冉(餘紐談部,舌頭音)、以贍(餘紐談部,舌頭音)、舒瞻(書紐談部,舌面音)三切;與之音同的“剡”有以冉(餘紐談部,舌頭音)、習(xí)琰(邪紐談部,齒頭音)、時染(禪紐談部,舌面音)三切,此字或為舌音,或為齒音,蓋舌、齒音發(fā)音部位相近相轉(zhuǎn)之故也?!都崱ど下暳の迨罚骸柏?、掞(以冉切):《說文》:‘銳利也?!驈氖?。”以為二者音同時是讀以冉切,即餘紐談部字。
“掞”字不見《說文》,但見於《淮南子》、《漢書》、《方言》等漢代典籍,說明它也是一個常用字。那麼,卜辭中相對的這個用字,應(yīng)當(dāng)是個和“掞”音同和音近的字。但是,諸家的各種釋讀似乎都和“掞”讀音差遠(yuǎn)。過去筆者信從釋“伇”之說,認(rèn)為“??”當(dāng)是“狄”字之誤,“伇”、“狄”音近通假,[7]現(xiàn)在看來也有問題。
蔡哲茂先生將此字釋讀為“厲”,認(rèn)為:
“‘剡’、‘厲’均有殺、斬等意義相近的用法?!仡櫦坠俏闹?/span>
’字,其應(yīng)該是表以杖棒虐殺人之意,以杖殺人很難一擊斃命,活活打死稱為虐,可能就是後世所謂之杖斃。而北風(fēng)厲洌也正是形容寒風(fēng)刺骨,殘虐萬物之意?!?/span>
蔡先生把這個字和“殺”、“斬”義聯(lián)繫起來是對的,但釋讀為“厲”則未安,“厲”是來紐月部字,與“掞”聲紐相近(均為舌音),而韻部差遠(yuǎn)。
從字形分析,此字從“殳”,甲骨文、金文中從“殳”之字極多,“殳”在《說文》中的解釋是“以杸殊人也”,所以很多人認(rèn)為字形象手持杸形,蔡先生也認(rèn)為北方風(fēng)名的字形是“象一手或雙手持棒從背後或頭部打擊之形”,但這恐有問題。
考之甲骨文、金文字形,“殳”多作“
”或“
”形,兵器的殳(杸)是一種木杖,絕非此種彎鉤形。其字形實象手持鉤兵(戈、戟、鍥、鐮之類)斫擊物體之形,或作直筆作“
”者,乃為刻寫之便利也,金文中均作“
”形,無作直筆者是其證;鉤尖部位的圓圈或作一豎筆,金文中則皆作一豎筆,代表所斫擊之物。在古文字中“殳”旁多用來表示用武器砍殺、斫擊之意,故“殳”應(yīng)當(dāng)就是《說文》“殊人”之“殊”的初文,二字音同,亦即誅殺之“誅”的初文。出土文獻(xiàn)中“殊”、“誅”或從戈朱聲(如《中山王壺》),戈即鉤兵,亦會以鉤兵砍殺意。其最初字形鉤尖部位的圓圈很可能代表的是斬下的人頭,甲骨文中有“殳”作“
”(合822正)、“
”(合12445)形者,圓圈的四周還有小點(diǎn),當(dāng)是指人頭滴血之狀,而並非是兵器的槌頭,故“殊”有“死(殺死)”、“斷”、“絕”等義,都是斬人頭意思的引申,後來之木杖也稱“殳(杸)”,蓋取其能殊人之意,并非謂“殳”象持杸之形。
所以,從字形上看,陳劍先生把北方風(fēng)名字釋讀為“閷”最有道理?!伴尅弊止艜形ㄒ婌丁吨芏Y·冬官·考工記》,字書均以為即“殺”之或體或古文,但是《說文》中載“殺”之古文、籀文凡五,無一作此形者,《十三經(jīng)註疏校勘記》以為“閷”是籀文“??(殺)”的形訛,即“閃”是籀文“殳”之形訛,可能是對的,它並非從“閃”聲,讀音與談部字無關(guān),所以從讀音上講,釋“殺”與“掞”音并不相近。
北方風(fēng)名字實乃手持鉤兵斬人之形,上引第1、2個字形正象用鉤從上割人頭之狀,第1個字形四周還有血點(diǎn),李學(xué)勤先生認(rèn)為此字“疑與芟字有關(guān),”與“??”都是談部字音近,[8]此說是很給人啟發(fā)的,山西絳縣衡水M2出土肅卣銘文中有“芟”字,是用為“斬衰”之“斬”,[9]《集韻·去聲八·五十八陷》:“斬,芟也”,又《平聲四·二十八銜》:“芟、蔪:《說文》:‘刈艸也?!蜃魇`?!薄笆`”從“斬”聲,是“芟”、“斬”二字音近義同。因此,北方風(fēng)名字應(yīng)該就是後來“斬”字的初文。“斬”古音莊紐談部(正齒音),舌、齒音發(fā)音部位相近為鄰紐雙聲關(guān)係而相轉(zhuǎn),故卜辭作“斬”,《山海經(jīng)》作“掞”,屬於音近通假。
在周金文中,這個字形不見使用,“斬”字是用“折”,每見“折首”之語,《集韻·入聲九·十七薛》:“浙、漸:《說文》:‘江水東至?xí)疥帪檎憬?。’一曰汏也?;蜃鳚u?!薄罢恪睆摹罢邸甭?,“漸”從“斬”聲,二字通用,可知金文中的“折首”也就是後世書所言的“斬首”。
第二個被釋為“伇”的甲骨文字形,字形如下:[10]

這個字形,很多學(xué)者把它和上述的“斬”字放在一起討論,或被釋讀為“伇(役、疫)”,筆者認(rèn)為它雖然和後世的“伇”構(gòu)件相同,但是完全不同的字。它很可能確與“斬”的構(gòu)形取意相同,讀音也相同或相近,它應(yīng)是後來的“摲”或“?”初文,《集韻·去聲八·五十九鑑》:“摲:投也,芟也?;驎??!庇帧度ヂ暳に氖鸥摇罚骸?:擊也?!鄙w此字是以兵器砍殺、斫擊人之形,故引申為“擊”義或“芟”義,“摲”又訓(xùn)“除”,乃斬除、芟除義;“?”又訓(xùn)“取”,謂斬取之也。
“?”在卜辭中除了用為人名外,主要是和“疾”字連文稱“疾~”,“?”字《集韻·上聲六·五十琰》讀疾染切,音與“漸”同,在卜辭中很可能就是讀為“漸”,如《合》13658正辭云(釋文用寬式):
甲子卜,殼貞:疾
(漸)不延。
貞:疾
(漸)其延。三告。
“疾漸”當(dāng)即《書·顧命》的“疾大漸”,偽《孔傳》釋為“疾大進(jìn)篤”,《疏》謂“疾大進(jìn)益重”(“漸”古訓(xùn)“進(jìn)”,《廣雅·釋詁二》:“漸,進(jìn)也?!保?,就是病情發(fā)展越來越嚴(yán)重;《列子·力命》:“季梁得疾,十日大漸,其子環(huán)而泣之”,“漸”亦此義。此蓋占卜疾病加重是否會拖延很長時間。
蔡先生文中還舉了一個卜辭的例子:
ㄓ疾[
],隹ㄓ
。ㄓ疾
,不隹ㄓ
。(合2936+合17922+乙3782+乙3786+乙補(bǔ)3441+乙補(bǔ)3451)
里面的古文字形應(yīng)當(dāng)也是“?”的或體,象用帶齒的鉤兵(先秦的刈鉤有帶齒的)砍人之形,這裡也當(dāng)讀為“漸”,此辭亦因“疾漸”而占問“有害”、“不惟有害”。
北方風(fēng)名用字無從“人”者,“疾漸”用字無從“卪”者,是二者有所區(qū)別,在卜辭中用法不同,寫法也不同:“斬”字從“卪”,而“?”字從“人”。用為北方風(fēng)名者是“斬”,本義是殺人,謂冬季北風(fēng)凜冽,萬物遭之皆死,如斬伐然,《山海經(jīng)》通作“剡”、“掞”;與“疾”字連文者是“?”,本義是砍擊人,而假借為“漸”。就本義而言,二者形音義相近同而用義有區(qū)別。
準(zhǔn)上,則卜辭東、南、西、北四方風(fēng)名分別是“
(或作劦)”、“??(微)”、“??(或作??)”、“斬”,《山海經(jīng)》分別是“俊”、“民”、“韋”、“掞”,其中“微”與“民”當(dāng)是“微”先以微、文對轉(zhuǎn)之故轉(zhuǎn)為明紐文部字,又以文、真旁轉(zhuǎn)之故讀若“民”(明紐真部),屬於音近通假;“??”字裘錫圭先生指出它應(yīng)該讀為“圍”,[11]良是,“??”當(dāng)是圍繞之“圍”的本字,加“韋”為聲符是其繁構(gòu),“圍”、“韋”音同可通?!皰铩薄ⅰ皵亍币艚赏ㄕf已見上。唯一的問題是卜辭東方風(fēng)名“
(劦)”,如果確為“協(xié)”字,則《山海經(jīng)》作“俊”與之差距較大,無論從形、音、義三方面都很難扯上關(guān)係,要麼是現(xiàn)在對甲骨文“
”讀為“協(xié)”的釋讀有誤,要麼就是《山海經(jīng)》的文字發(fā)生了訛誤,二者必居其一,後者的可能性最大,[12]其初也當(dāng)是個與“協(xié)”音同或音近的字。到底怎麼回事,只能有待以後討論了。
回到清華簡《越公其事》的簡文中,其“伇”的字形與甲骨文“疾漸”之“漸”形同,此亦當(dāng)釋“漸”而讀為“斬”,誅殺義,吳王說的那番話意思是:天降禍給吳國,不分前後,當(dāng)斬殺了我,而使吳國失去宗廟(即亡國)。最後吳王自殺而死,正應(yīng)了“當(dāng)斬孤身”之語。說明到了戰(zhàn)國時代,從卪的“斬”和從人的“漸”已經(jīng)混用不別了。
[1] 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與保護(hù)中心:《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柒)》,中西書局2017年,150頁。按:“焉”原屬下句讀,茲據(jù)文意改?!笆隆弊x為“使”從王輝先生說,見王輝:《說“越公其事”非篇題》,復(fù)旦網(wǎng)2017/4/28.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16.
[2] 字形來源於劉釗、洪颺、張俊新編纂:《新甲骨文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512頁。
[3] 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案語編撰:《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168-170頁。
[4] 何景成先生釋“卷”讀為“寒”,見《試釋甲骨文的北方風(fēng)名》,《殷都學(xué)刊》2009年第2期;陳劍先生釋“殺”,見陳劍:《試說甲骨文的“殺”字》,《古文字研究》第29輯。
[5] 蔡哲茂:《說甲骨文北方風(fēng)名》,先秦史研究室2014年 12月 17日.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4773.html.下引蔡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6]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248頁【掞與剡】條。
[7] 王寧:《〈海經(jīng)〉新箋(中)》,《古籍整理研究學(xué)刊》2000年第2期。
[8] 李學(xué)勤:《申論四方風(fēng)名卜甲》,《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30頁。
[9] 王寧:《山西絳縣衡水M2出土肅卣銘文簡釋》,簡帛網(wǎng)2014-04-21.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10
[10] 字形表來源於李宗焜:《甲骨文字編》,中華書局2012年,361頁。
[11] 裘錫圭:《說“![]()
白大師武”》,《裘錫圭學(xué)術(shù)文集》第三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12年,19頁。
[12] 筆者曾認(rèn)為“俊”是“倢”字之誤,“協(xié)”、“倢”音近通假(《〈海經(jīng)〉新箋(中)》)。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6月29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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