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人”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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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坤
西周免簠、同簋銘文,涉及一些屬于《周禮》地官系統(tǒng)的職別,其中均有“吳”。張亞初、劉雨先生根據(jù)前人的意見,稱其為官職“虞”字的初文或假字[1]。
按《周禮·地官》,大司徒“奠地守”的屬官有“山虞”、“澤虞”,“經(jīng)典通謂之虞人”[2]。其爵秩甚微,僅為中士。據(jù)《免簠》:“王在周,令免作司徒,司鄭園林眔吳眔牧”,可知西周中期,虞之職隸屬司徒,此與《周禮》相同。
“虞”作為官職,出現(xiàn)得很早。賈公彥等《周禮正義序》引《堯典》鄭玄注:“堯冬官為共工,舜舉禹治水,堯知其有圣德,必成功,故改命司空,以官名寵異之,非常官也。至禹登百揆之任,舍司空之職,為共工與虞,故曰:‘垂作共工,益作朕虞’是也。”《左傳·襄公四年》:“《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爲九州,經(jīng)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
虞在《書·舜典》中,是管理“上下草木鳥獸”??装矅鴤鳎骸吧现^山,下謂澤”。在《周禮》中,虞改隸司徒,但仍職掌山、澤,《書》孔安國傳、馬融注,即以此為說?!吨芏Y·地官·敘官》“山虞”鄭玄注:“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國語·齊語》韋昭注:“《周禮》有澤虞之官。虞,度也。掌度知川澤之大小及所生育者?!薄稘h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虞,度也。主商度山川之事?!庇萑硕戎搅执桑省妒酚洝へ浿沉袀鳌芬吨軙吩唬骸坝莶怀鰟t財匱少,財匱少而山澤不辟矣”。“虞”掌度山川,這是歷代經(jīng)師對其官職的一種意見。
按《禮記·王制》: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司空執(zhí)度度地?!编嵭ⅲ骸岸龋沙咭?。”《大戴禮記·千乘》:“司空司冬,以制度制地事。準揆山林,規(guī)表衍沃,畜水行衰濯浸,以節(jié)四時之事。治地遠近,以任民力,以節(jié)民食。”虞伯益作為司空禹之副,度掌山川,亦其分內(nèi)之事?!坝荨庇小岸取绷x,殆由此而得。
《舜典》:“(伯)益作朕虞”??追f達疏引鄭玄注:“言朕虞,重鳥獸草木?!辈?,《史記·秦本紀》作柏翳,稱其“ 佐舜調(diào)訓鳥獸,鳥獸多馴服”,周孝王亦云:“為舜主畜,畜多息”。經(jīng)籍于此有“騶虞”一名,《周禮·春官·鐘師》賈公彥疏引《五經(jīng)音義》、今《詩·召南》韓、魯說,以“騶虞”為“天子掌鳥獸官 ”。賈誼《新書·禮篇》亦云:“虞者,囿之司獸者也”。虞掌鳥獸,這是歷代經(jīng)師對其官職的另一種意見。春秋時期“虞”的官職,主要側(cè)重于此,如《左傳·襄公四年》魏絳稱引《虞箴》,以對晉侯?!蹲髠鳌芬詾椋骸办妒菚x侯好田,故及之。”又如《左傳·昭公二十年》“齊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 。
堯、舜之世,共工與虞作為司空之副,其爵秩大致與后世大夫相當。這個情形,在西周初年還能看到。如《國語·晉語四》 “文公問于胥臣”章,稱周文王即位,“詢于八虞,而咨于二虢,度于閎夭而謀于南宮,諏于蔡、原而訪于辛尹,重之以周、邵、畢、榮”。韋昭注引賈逵、唐固曰:“八虞,周八士皆在虞官”。案八虞與二虢、閎夭、南宮之屬并列,且“問于胥臣”以《詩·大雅·思齊》“惠于宗公”概之,則周初之“虞 ”官秩頗高。其與商及周初師、保,情形類似。則周初之“虞”,其官職殆非“天子掌鳥獸官”所能概括。
2003年在陜西眉縣楊家村發(fā)現(xiàn)的西周晚期銅器窖藏中,有兩件同銘的四十二年逨鼎。其銘文記載了周宣王四十二年“肇建長父侯于楊”,冊命逨去“奠長父”,逨休有成事,“克奠于氒師”。李學勤先生稱“奠長父”是“定長父封地的境界”[3],裘錫圭先生也認為是“奠定其封 ”,李零先生稱“蓋指逑護送楊侯,定其居于駐屯之地”[4]。這些意見,都是很正確的。按《四十三年逨鼎》“昔余既命汝胥榮兌,□司四方吳、林”,則《四十二年逨鼎》“司空散右吳逨”之“吳”,李學勤、曹瑋等先生也認為就是《周禮·地官》之“ 虞”[5]?!斑F”奠長父,表明周宣王世“虞”的官職主要側(cè)重于商度山川。
西周金文所見“虞” 官,均作“吳”[6],此也見于石鼓文,如“吳人憐亟朝夕敬□載西載北勿竈勿代□而出□□獻用□□□□□□□大?!踉芷滠酢跛囋⒎曛朽罂住酢趼埂?吾其□□□申申大□□□□□求又□□□□□□□是”。
馬衡、郭沫若、劉心源等先生均認為其中的“吳人”,就是掌山澤之官的虞人[7]。此章文字剝泐嚴重,已不可卒讀。但是“載西載北”、“藝寓”等文辭,則提供了一些線索。“載西載北”,與《大雅·綿》“廼左廼右、廼疆廼理、廼宣廼畝、自西徂東”行文相近。清末震鈞已經(jīng)指出,石鼓文《吾水》中的“吾道既平 ”、“嘉樹則里”,“皆言營邑之事也”[8]?!妒酚洝で乇炯o》:“文公四年,至汧、渭之會,乃卜居之,占曰吉,即營邑之?!卑础墩f文》“寓”是“宇”之籀文,“宇”和“居 ”,字義相同。故“藝寓”,即“藝居”。石鼓出于三畤原遺址[9],與“汧、渭之會”地望接近 ,文辭亦合。故震鈞將石鼓文判定為秦文公東獵時所刻[10]。石鼓文“吳人”與《四十二年逨鼎》的虞逨,時代相去不遠,其度掌之事或可相比。
在石鼓文《吳人》章中,還有“囿”字。按《大雅·靈臺》首章曰:“經(jīng)始靈臺,經(jīng)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jīng)始勿亟,庶民子來?!睆驮弧巴踉陟`囿”、“于樂辟雍”云云。與《文王有聲》“鎬京辟雍,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皇王烝哉,考卜維王,宅是鎬京”,俱屬《文王之什》,其行事互見。此與石鼓文,可相類比也。
司空禹之任土作貢,于《周禮》則明確由大司徒“乃分地職,奠地守,制地貢”。伯益“調(diào)訓鳥獸”之職,則分見于《周禮》地官囿人、夏官服不氏、羅氏[11]、掌畜等官。這些顯著變化,應當都是官制歷代而易的結(jié)果。
《史記·孔子世家》稱孔子“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由是為(魯)司空”。按《左傳·定公四年》萇弘稱周初魯國是“啟以商政”。此“畜蕃息”,是否即伯益“調(diào)訓鳥獸”之屬,尚不敢斷言。
乙酉立夏舊稿
戊子季春修改
[1] 《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10頁,中華書局,1986年。
[2] 《周禮正義》卷二,中華書局,1987年,第674頁。
[3] 《文物》2003年第6期。
[4] 《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3期。
[5] 《文物》2003年第6期,第64、67頁。
[6] 《散盤》已有“虞”,但恐是姓氏。
[7] 馬衡《石鼓為秦刻石考》,《凡將齋金石叢稿》卷五,中華書局,1977年,第171頁。郭沫若《石鼓文研究》,《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卷,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79頁。余向東《湖北洪湖博物館藏劉心源考訂石鼓文刻石》,《考古與文物》1997年第1期第76頁。
[8] 《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卷,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33頁引。
[9] 《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卷,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36—37頁。
[10] 《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卷,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32—33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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