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論〝投之于地〞及磁石勺說獻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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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人軍
提要
王充《論衡·是應(yīng)篇》曰:〝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魚肉之蟲,集地北行。天性然也?!睂W(xué)術(shù)界對此〝司南〞眾說紛紜,除了〝杓〞、〝酌〞兩字有爭議外,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不明〝投之于地〞之意?!墩摵狻盍羝吩唬酣斍覉A物投之于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才微輒停。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徙,須人動舉。〞(圓球放在平地上【可能滾向任何方向】,東西南北各個方向都有可能。用棍子輕敲擾動,才稍微滾一下,圓球就又停下。方塊下地,一放下就停住了。要想改變它的位置,必須人力移動。)王充在《狀留篇》和《是應(yīng)篇》篇中都用〝投之于地〞和〝集地〞對舉,兩個〝投之于地〞的含義相同,即放在地上。王充本人對〝投之于地〞的明確詮釋,為正確釋讀司南句和檢驗磁石勺說提供了又一重要依據(jù)。
關(guān)鍵詞
《論衡》司南 司南酌 磁石勺 投 地 地盤
王充《論衡·是應(yīng)篇》中的重要司南史料(〝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學(xué)術(shù)界討論多年。2015年,筆者指出《論衡》司南乃是天性指南的水浮式瓢針?biāo)灸献谩?a href="#_edn1" name="_ednref1" title="">[1] 隨后,又指出瓢針?biāo)灸献门c指南魚及宋元針碗浮針的傳承關(guān)系。[2] 接著,作了版本考證,確認(rèn)〝司南之酌〞;并提供文物和新的文獻證據(jù)。(參見后文)在此基礎(chǔ)上,本文提供釋讀司南句的又一重要依據(jù),即王充本人對〝投之于地〞的明確詮釋,以進一步的論據(jù)就正于學(xué)術(shù)界。
1)《論衡》司南研究概況
司南一詞多義?!墩摵狻法斔灸熄暿玛P(guān)磁性指向器的發(fā)明,歷來為學(xué)術(shù)界所重視,也是近年討論研究的熱點之一。就主要觀點來說,目前有磁石勺、北斗、指南車、水浮司南等不同看法。
舊說以為《論衡》司南是司南車。1928年張蔭麟指出《論衡》司南〝觀其構(gòu)造及作用,恰如今之指南針。蓋其器如勺,投之于地,杓(柄)不著地,故能旋轉(zhuǎn)自如,指其所趨之方向也。〞[3] 上世紀(jì)四十年代起,王振鐸認(rèn)為司南是磁石勺,提出了磁石勺-銅質(zhì)地盤復(fù)原方案,并作了相應(yīng)的復(fù)原試驗。[4]此說把〝投之于地〞之〝?shù)亘曖尀槭奖P的地盤,影響甚大。林文照、戴念祖、潘吉星等各自驗證或改進王振鐸的模型,陸續(xù)發(fā)表的專著或論文中,都是把〝投之于地〞之〝?shù)亘曖尀榈乇P。劉秉正、劉亦未等多年來堅持認(rèn)為《論衡》司南不是磁性指向器而是北斗。[5] 1979年,北京大學(xué)歷史系《論衡》注釋小組的《論衡注釋》說:〝司南之杓:古代一種辨別方向的儀器,原理和指南針相同,用磁鐵制的小勺放在方盤上,勺柄指南。〞[6] 1993年,袁華忠、方家常譯注的《論衡全譯》中,譯司南句為〝司南之杓,把它放在地上,它的柄能指向南方。〞[7] 2004年,李志超發(fā)表《王充司南新解》,指出《瓢賦》中的司南是葫蘆瓢中放磁石,以竹簽為柄。王充的司南與《瓢賦》中的司南是一回事。[8] 2005年,孫機的《簡論〝司南〞兼及〝司南佩〞》一文指出:前北平歷史博物館舊藏《論衡》殘宋本作〝司南之酌〞,通行本中作為王振鐸立論之基礎(chǔ)的〝杓〞,其實是一個誤字。并論證〝投之于地〞為〝置之于地〞。但孫文把〝酌〞訓(xùn)為動詞行、用,〝柢〞訓(xùn)碓衡,錯把《論衡》司南當(dāng)成了司南車。[9] 2007年,程軍的《〝司南〞詞意探源》認(rèn)為:《論衡》司南有可能是其中放了磁石的瓢形木勺。在光滑平面上可使勺柄指南。[10]
近年,黃興在收集磁石資料和磁石勺指南實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于2017年發(fā)表《天然磁石勺〝司南〞實證研究》一文。此文引入古地磁研究的資料,指出先秦至唐中期中原等地區(qū)的地磁水平分量正處于高峰期,比當(dāng)代強。這一可喜成果對各類磁性指向器復(fù)原方案都有正面意義。但黃文的短處在于文獻考證,誤將《論衡》司南句釋為:〝將司南擲在地上或?qū)⑺灸系谋鷵芟虻孛?,它的柄或柄端就會指南。〞黃文將拙見概括為〝聞人軍綜合宋殘本「司南之酌」和《瓢賦》的文字,認(rèn)為《鬼谷子》、《論衡》〝司南〞系將磁化鋼針置于小葫蘆瓢上,并用花生殼做了模擬實驗。〞還指出:〝1938年,黃暉已發(fā)現(xiàn)殘宋本《論衡》「酌」的寫法系版本錯誤。〞[11]言外之意是司南酌之說并沒有立論的根據(jù)。其實,2015年的拙文中我還用兩種不同尺寸的小葫蘆瓢作了模擬實驗,比用花生殼的模擬實驗更重要。殘宋本《論衡》〝酌〞的寫法不誤,乃是一個善字佳義。除了黃暉所稱的宋殘卷之外,拙文還補充了日本宮內(nèi)廳書陵部藏宋光宗時刻本也作〝司南之酌〞。學(xué)界一度稱其為宋光宗時刻本,這是根據(jù)日本學(xué)者島田翰的名著《古文舊書考》(1905)中的說法,張宗祥(1882—1965)《論衡校注》(2010)已考證其為宋孝宗乾道本。張宗祥還指出前北平歷史博物館舊藏《論衡》殘宋本(即黃暉所稱的宋殘卷)實為楊文昌刻北宋修本。[12]
2)“司南之酌”和〝司南之杓〞孰是孰非
《論衡》傳本曰:“故夫屈軼之草,......古者質(zhì)樸,見草之動,則言能指;能指,則言指佞人。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魚肉之蟲,集地北行。夫蟲之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闭_的文本是發(fā)現(xiàn)司南真相的基礎(chǔ)。“司南之酌”和〝司南之杓〞孰是孰非,事關(guān)各家立論所基,非先弄清不可。經(jīng)過拙文《〝司南之酌〞辯證及〝北斗說〞證誤》考證,筆者發(fā)現(xiàn)所有已知的四種早期版本,即楊文昌刻北宋修本、南宋乾道本、元小字本及三朝遞修本(明補),在長達(dá)幾乎五個世紀(jì)的時期內(nèi),都作“司南之酌”而非“司南之杓”。《太平御覽》巻七六二和巻九四四的引文分別用“勺”、“杓”解釋“酌”,都用“柄”解釋“柢”。明嘉靖通津草堂本《論衡》改“司南之酌”為“司南之杓”,實際上是古今字的替換,其義均是“司南之勺”,而非司南之柄。要使上述四種早期版本,類書《太平御覽》兩種引文,和明嘉靖通津草堂本都講得通的唯一可能是釋“杓”為“勺”。以釋“杓”為“勺柄”作為立論基礎(chǔ)的各種假設(shè)都是靠不住的。而且,〝司南之酌〞保存了磁性司南與葫蘆瓢有關(guān)聯(lián)的信息,又有梁吳均詩中〝指南酌〞的旁證,遠(yuǎn)比〝司南之杓〞義長。此前楊寶忠《論衡校箋》(1999)已將〝夫蟲之性然也〞校正為〝天性然也〞。故此段文字當(dāng)校勘為:“故夫屈軼之草,......古者質(zhì)樸,見草之動,則言能指;能指,則言指佞人。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魚肉之蟲,集地北行。天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13]
3)“投之于地”正解
近年來,將〝投之于地〞之〝?shù)亘暱醋魍ǔR饬x的〝?shù)亘暤挠^點獲得了更多學(xué)者的認(rèn)同。
2016年,楊琳的《勺形司南未可輕易否定》一文指出:〝至于「投之于地」的「地」,就《論衡》而言,就是通常的地上、地面之義,不可直接解釋成地盤,畢竟「地」沒有地盤的意思。〞[14] 所見誠是。楊文又說:〝?shù)趶?fù)制司南時,「地」就得想象為某種特定的「地」,如地盤、琉璃磚等,正如我們可以籠統(tǒng)地說「火車在地上跑」,但要造出火車使之行駛,這「地上」只能是具體的「鐵軌」,而不能是普通的地面,然而我們不能因此就說「地」直接有「鐵軌」的含義。〞愚意火車的比方并不適合《論衡》司南的場景。假如地上有一張床,張三躺在這床上,就不能說張三躺在地上。司南、地盤和地的關(guān)系與此同理。
黃興說:〝王振鐸的磁石勺剩磁偏弱,需要放在光滑的青銅表面,故將「司南之杓,投之于地」的「地」釋作青銅(軾)[式]盤。本文實驗表明,在秦漢時期,平整光滑的磚石地面、較為堅硬的木質(zhì)地板上都可以有效指南,「地」可以采用其一般性的解釋,即室內(nèi)的地面。〞[15] 愚意〝投之于地〞之〝?shù)亘暡幌抻讪斒覂?nèi)的地面〞?!端螘ざY志》引《鬼谷子》曰:〝鄭人取玉,必載司南,為其不惑也。〞鄭人取玉路上使用司南指向時,恐怕沒有磁石勺模型需要的地面條件。從上下文看,〝投之于地〞之〝?shù)亘暸c〝集地〞之〝?shù)亘曂x,即平常的地,當(dāng)然也不是式盤的地盤。
〝杓〞字是磁石勺說立論之基,傳本司南句中的〝杓(勺)〞只是〝酌(勺)〞的同義替換,本不該釋為〝勺柄〞?,F(xiàn)暫依〝司南之杓〞解讀,試看結(jié)果。因為〝杓〞有兩義:勺或勺柄,黃文的解讀也包含兩種方案。第一,釋〝杓〞為勺,即〝將司南擲在地上,它的柄或柄端就會指南。〞此方案的缺陷不在于把〝司南之杓〞看作勺狀之司南,而是釋〝投〞為〝擲〞。雖然〝擲〞是〝投〞的常見義項,迄今為止任何司南復(fù)原方案都不具備這種功能,古人已發(fā)明這種司南的可能性更低。第二,釋〝杓〞為勺柄,即〝將司南的柄撥向地面,它的柄或柄端就會指南〞。王振鐸曾把〝投〞字訓(xùn)為〝搔動〞,釋為〝投轉(zhuǎn)〞。李志超曾批評王振鐸〝曲解「投」字〞。楊琳也指出:〝訓(xùn)「投」為搔動,未見所據(jù)。〞現(xiàn)黃興把〝投〞字釋為〝撥向〞,于古無據(jù)。
投,一字多義。《漢語大字典》列出十六個義項,《中文大辭典》舉出更多義項,但其中沒有〝轉(zhuǎn)〞、〝搔〞、〝撥〞之義。而《漢語大字典》〝投〞字第五義項為“置放〞,舉出三個用例:《孫子·九地》:〝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禮記·樂記》:〝投殷之后于宋。〞唐韓愈《進學(xué)解》:〝投閑置散,乃分之宜?!背酥猓挛难a充幾個用例:
魏王弼《周易略例·明爻通變》曰:〝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唐邢璹注:〝投,置也。散,逃也。置兵戈于逃散之地,雖是至親,「不能相?!故匾病(?a href="#_edn16" name="_ednref16" title="">[16]
《后漢書·雷義傳》曰:〝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于承塵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承塵,梁上承接塵土的帳幕。〝默投金于承塵上〞,意即〝悄悄地把金放在承塵上〞。
據(jù)《大唐西域記》卷十載,〝時提婆菩薩自執(zhí)師子國來求論義。謂門者曰:幸為通謁。時門者遂為白。龍猛雅知其名,盛滿缽水,命弟子曰:汝持是水示彼提婆。提婆見水默而投針。弟子持缽懷疑而返。龍猛曰:彼何辭乎?對曰:默無所說,但投針于水而已。龍猛曰:智矣哉。〞[17] 文中〝提婆見水默而投針〞意即〝提婆見盛滿水的水缽,并不作聲,只是放針于水上〞。
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續(xù)集卷五〝寺塔記上〞有二十字連句:〝有松堪系馬,遇缽更投針。記得湯師句,高禪助朗吟。〞[18]句中也用〝投針〞描述〝放針〞于水缽中的動作。
《宋史·禮志一》曰:〝至飲福,尚食奉御酌上尊酒,投溫器以進。〞《宋史·禮志二》曰:〝既享,大宴,謂之飲福。〞尚食,官名,掌供奉皇帝膳食。溫器,溫酒器。文中〝投〞釋為〝放〞、〝置〞。此句意謂:〝?shù)郊喇呇顼嫊r,尚食奉御酌、上尊酒,放在溫酒器中進獻。〞
明徐用誠原輯、劉純續(xù)增的《玉機微義》卷十曰:熬藥料,〝柳枝不住手?jǐn)嚕蛴衅呱?,投放水盆中。?a href="#_edn19" name="_ednref19" title="">[19]明孫一奎《赤水元珠》卷一曰:熬藥料,〝柳枝不住手?jǐn)?,候有七斤,投放木盆中。?a href="#_edn20" name="_ednref20" title="">[20]例中〝投放〞與〝投〞或〝放〞同義。
筆者認(rèn)為:司南句“投之于地”的〝投〞也是置、放之意。訓(xùn)詁學(xué)界認(rèn)為,一部書或一個作家有自己的用字用詞的特點。[21]王充《論衡》也有其用字用詞的特點,下文進一步證明,釋司南句“投之于地”的〝投〞為置、放是言之有據(jù)的。
《論衡·商蟲篇》曰:〝谷干燥者,蟲不生;溫濕饐餲,蟲生不禁。藏宿麥之種,烈日干暴,投于燥器,則蟲不生。〞[22] 《論衡全譯》把〝投于燥器〞譯為〝把麥種放在干燥的容器里〞。[23] 文中的〝投〞確是〝放〞的意思。
更有力的例子在《論衡·狀留篇》中,其文曰:〝且圓物投之于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才微輒停。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徙,須人動舉。〞[24] 這段話中,〝策杖〞是策和杖的聯(lián)合式復(fù)音詞,在此泛指棍狀物。叩:敲,擊。輒:即;就。 集: 至也;下也。〝集地〞是下地的意思。物理學(xué)史界早已把《狀留篇》這段話作為隨遇平衡和穩(wěn)定平衡的例子。如戴念祖的《中國古代物理學(xué)》(1994)說:〝東漢王充在《論衡·狀留篇》中對平衡問題作了極好的論述:圓物投之于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才微輒停。方物集地,一投而止,及其移徙,需人動舉?!覆哒取故勤s馬用的木棍。圓球投落地面,東西南北隨遇滾動,只有用棍子制止它,它才會靜止一會兒。方形物體,投落地面,立即就靜止在那兒。如果要它移動,就需要施加外力,即「需人動舉」。這些現(xiàn)象正是力學(xué)中隨遇平衡和穩(wěn)定平衡的典型例子。〞[25] 后來一些科普著作采用了《中國古代物理學(xué)》的說法,如李丹丹的《物理源流:物理歷史與物理科技》(2014)、臺運真的《物理:在輝煌的歷史里》(2015)。雖然他們把其中費解的〝隨遇滾動〞修正成〝隨意滾動〞,整段文意依然有誤解。
筆者認(rèn)為,目前流行的解釋把〝叩動〞理解為〝制止〞,與原意正好相反,而且影響到對上句的理解。查《中文大字典》,〝叩〞字下有:〝【叩動】擊而動之也?!墩摵狻盍簟凡哒冗祫樱盼⑤m停。〞其意甚明。據(jù)上下文意,此處〝叩動〞并非〝制止〞或阻擋,而是輕敲擾動。〝圓物〞放到地上,一般而言,并不恰巧在平衡位置,它可能滾向任何方向,隨后達(dá)到平衡狀態(tài)。輕敲擾動,〝圓物〞略為滾動后又達(dá)到平衡狀態(tài)?!稜盍羝愤@段文字當(dāng)理解為:圓球放在平地上(可能滾向任何方向),東西南北各個方向都有可能。用棍子輕敲擾動,才稍微滾一下,圓球就又停下。方塊下地,一放下就停住了。要想改變它的位置,必須人力移動。 毫無疑問,《狀留篇》中〝投之于地〞之地與〝集地〞之地同義,都是平常的地;〝投之于地〞之〝投〞釋為〝放〞,正與整句相協(xié),這才是隨遇平衡的典型例子。
據(jù)吳從祥的《〈論衡〉篇目系年》,《論衡·超奇篇》作于漢章帝建初八年(83)以后,《狀留篇》作于《超奇篇》之后?!妒菓?yīng)篇》作于《論衡·須頌篇》之前,《須頌篇》作于建初八年(83)至元和二年(85)之間。[26] 故《狀留篇》和《是應(yīng)篇》的寫作年代相同或相近。它們都用〝投之于地〞和〝集地〞對舉,足見兩篇中〝投之于地〞的含義相同,都是放在地上的意思。精確地說,是放在平地上。
王充對〝圓物投之于地〞的論述,為理解《是應(yīng)篇》中的〝投之于地〞提供了權(quán)威的解釋。假如釋〝杓〞為勺柄,司南句變成〝司南的柄,放在地上,其柄指南〞,明顯不合情理。筆者認(rèn)為:《是應(yīng)篇》中放在地上的決不是司南的柄,而是整個〝司南酌〞。司南句說的是:〝司南之酌(司南酌),放在地上,其柄指南。〞
4)〝瓢針?biāo)灸献猫暸c磁石勺說之優(yōu)劣
黃興指出:古代有條件、古人有能力制成多種天然磁石指向器。這是正確的。但黃文認(rèn)為:〝磁石勺是綜合效果最佳的指向方案,且很好地貼合了文獻記載。〞司南句〝這12個字表達(dá)的含義和上文中指出的勺狀磁石指南的用法高度相符,且描述到位、語言精練。〞[27] 筆者難以茍同。上文已分析黃文的解讀不合《論衡》司南句之意。據(jù)黃文的磁石水浮司南實驗,李志超的瓢中放磁石的水浮司南有許多優(yōu)點,可行性毫無疑問,其不足之處只是傳統(tǒng)磁針式水羅盤的通病。與磁石勺方案相比,磁石水浮司南似乎還略勝一籌。至于水浮式瓢針?biāo)灸献?,未在黃文比較之列。磁石勺和瓢針?biāo)灸献枚紝俅判灾赶蚱鳎诖瞬环谅宰鞅容^。
黃文中測試時,磁石勺是放在四種不同材質(zhì)的光滑地盤上,不是放在地上。假如磁石勺放在地面上(即〝投之于地〞),結(jié)果將大為不同。也許不能轉(zhuǎn)動,最好的結(jié)果可能是用人力向下搔動或撥動勺柄,使其一邊上下擺動,一邊水平轉(zhuǎn)動,才能指南。但是《論衡》司南句中并沒有這樣的額外操作,可見黃文中指出的勺狀磁石指南的用法和《論衡》司南句表達(dá)的含義并不相符。磁石勺模型即使能指南,卻不是《論衡》所記的司南。然而,水浮式瓢針?biāo)灸献梅旁诘厣?span>(
即〝投之于地〞),無論初始方向是什么,司南酌之柄都會因天性而自動指南??梢姩斊搬?biāo)灸献猫暡排c《論衡》司南句表達(dá)的含義高度相符。王充取〝司南之酌〞為例,表明〝司南之酌〞并不新奇,必有所本?,F(xiàn)存古籍,只知《鬼谷子》和《韓非子》〝司南〞早于《論衡》?!俄n非子》中的〝立司南〞,實指立表測影?!豆砉茸印芬彩窍惹刂畷?,早有學(xué)者著《鬼谷子真?zhèn)慰肌?span>(作者歸屬有爭議),指出西漢劉向的《說苑·善說》中引用過《鬼谷子》之文。[28] 時至東漢,王充《論衡·答佞篇》曰:〝術(shù)則從橫,師則鬼谷也。傳曰:蘇秦、張儀習(xí)從橫之術(shù)于鬼谷先生。〞由此可知,王充知道鬼谷子其人。《鬼谷子》中有〝磁石之取針〞和〝必載司南〞的記載,《論衡》中也有〝磁石引針〞和〝司南之酌〞,王充諒也見過《鬼谷子》其書,知道鄭人取玉〝必載司南〞之事。他在《是應(yīng)篇》中以〝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十二字,用平直的語言舉出這個例子說明天性。
被磁石吸引過的鋼針已被磁化,變成磁針。磁針本身早在鬼谷子時代就已存在,發(fā)現(xiàn)它的指向性遠(yuǎn)比發(fā)現(xiàn)磁石的指向性容易。天然的小葫蘆瓢被用作磁針的承載體,除了它能滿足水浮指南,〝為其不惑〞的基本要求,也是為了傳統(tǒng)觀念的需要。北斗之所以稱為北斗,是因為其形如勺?!稘h書·王莽傳》:〝莽親之南郊,鑄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銅為之,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壓勝眾兵。〞取天然小葫蘆瓢制成的〝瓢針?biāo)灸献猫?,暗合天地造化之妙?/p>
5)〝瓢針?biāo)灸献猫曋奈锱c文獻留蹤
有意思的是,〝圓物〞〝投之于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而〝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則〝其柢指南〞。之所以如此不同,是因為 〝司南之酌〞有天性(磁性),普通〝圓物〞無天性?!豆苁现该伞め屩械诎恕吩唬酣敶耪吣钢溃樥哞F之戕,母子之氣以是感,以是通,受戕之性,以是復(fù),以是完。體輕而徑,所指必端,應(yīng)一氣之所召。〞[29]此段文字簡奧,形成年代上溯至何時待考,然所述磁石和磁針的母子關(guān)系和同氣相召可視為古人對〝瓢針?biāo)灸献猫曁煨灾改系膫鹘y(tǒng)解釋。值得指出,《管氏指蒙·釋中第八》中還有關(guān)于磁偏角的早期珍貴記載,如:〝土曷中而方曷偏,較軒轅之紀(jì),尚在星虛丁癸之躔。〞確認(rèn)“瓢針?biāo)灸献谩币灿兄谄平獯祟愔i團。
傳世的六朝詩文中尚有司南酌的留存。[30]唐宋時,世上仍有司南,唐韋肇《瓢賦》〝充玩好,則校司南以為可〞是一明證。佛家看到天性指南的司南以及傳說中的司南車對弘揚佛法有利,異軍突起,與司南和司南車結(jié)下了不解之緣,在司南和指南針的交會時期,留下了諸多足跡。例如:北宋末年釋正覺的《頌古》詩曰:〝妙握司南造化柄,水云器具在甄陶。〞[31] 此詩意味深長,值得探究。有學(xué)者以為詩中司南應(yīng)指權(quán)力,[32] 這是一種誤解。元末熊夢祥所撰《析津志·寺觀》曰:〝要哉,正覺之司南,真乘之準(zhǔn)酌歟。〞[33] 文中〝正覺之司南〞顯然不可能解釋成〝正覺的權(quán)力〞。元末,明通津草堂本《論衡》尚未刻行,熊夢祥所見的《論衡》應(yīng)作〝司南之酌〞。他將司南酌化為〝正覺之司南,真乘之準(zhǔn)酌〞,語義雙關(guān)。前后句聯(lián)系起來解讀,不難發(fā)現(xiàn)正覺詩寫實的情境:陶器面上浮著帶有造化柄的器具---司南。1982年元旦,江蘇省丹徒縣發(fā)現(xiàn)一處大型唐代銀器窖藏,出土器物共九百五十余件。引人注目的是〝論語玉燭〞涂金龜負(fù)圓筒、銀酒令籌和銀酒令旗等酒文化考古實物,[34] 最令人感興趣的是一支帶有葫蘆針矛頂?shù)你y酒令纛。雖然〝瓢針?biāo)灸献猫晫嵨锉旧黼y以留存,它化身的酒文化中行使權(quán)力的的銀酒令纛,對傳世文獻記載是有力的支持。作為實體司南的〝正覺之司南〞,正是具有天性指南的造化柄的水浮司南酌。[35]
進一步考察銀酒令纛上的針矛葫蘆形頂,還可發(fā)現(xiàn),銀酒令纛上留下了“瓢針?biāo)灸献谩毕蜥樛敫♂樳^渡的痕跡。針矛葫蘆形頂?shù)暮J化為三截,活象針碗浮針的造型,暗示“瓢針?biāo)灸献谩贝_是宋元針碗浮針的前身。
隨著研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jù)表明:古代確實發(fā)明了《論衡》稱之為“司南之酌”的瓢針?biāo)灸献谩?/p>
說明:本文即將刊於《中國訓(xùn)詁學(xué)報》第四輯。
[1] 聞人軍:《原始水浮指南針的發(fā)明--〝瓢針?biāo)灸献猫曋l(fā)現(xiàn)》,《自然科學(xué)史研究》2015年第4期,450-460頁。
[2] 聞人軍:《司南酌和指南魚、針碗浮針傳承關(guān)系考》,載《考工司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262-267頁。
[3] 張蔭麟:《中國歷史上之〝奇器〞及其作者》,《燕京學(xué)報》第3期,1928年,359-381頁。
[4] 王振鐸:《司南、指南針與羅經(jīng)盤(上)》,《中國考古學(xué)報》第3期,1948年,119-260頁。
[5] 劉亦豐、劉亦未、劉秉正:《司南指南文獻新考》,《自然辯證法通訊》2010年第5期,54-59頁。
[6] 北京大學(xué)歷史系《論衡》注釋小組:《論衡注釋》,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1003頁。
[7] 袁華忠、方家常譯注:《論衡全譯》,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1077頁。
[8] 李志超:《王充司南新解》,《自然科學(xué)史研究》2004年第4期,364-365頁。
[9] 孫機:《簡論〝司南〞兼及〝司南佩〞》,《中國歷史文物》2005年第4期,4-11頁。
[10] 程軍:《〝司南〞詞意探源》,《博物館研究》2007年第3期,38-39頁。
[11] 黃興:《天然磁石勺〝司南〞實證研究》,《自然科學(xué)史研究》2017年第3期,361-386頁。
[12] 張宗祥校注、鄭紹昌標(biāo)點:《論衡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596,599頁。
[13] 聞人軍:《〝司南之酌〞辯證及〝北斗說〞證誤》,《經(jīng)學(xué)文獻研究集刊》第18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7年,20-36頁。
[14] 楊琳:《勺形司南未可輕易否定》,《自然辯證法通訊》2016年第3期,84-87頁。
[15] 黃興:《天然磁石勺〝司南〞實證研究》。
[16] 王弼著、邢璹注:《周易略例》卷一,范氏奇書本,6a頁。
[17] 玄裝口述、辯機筆受:《大唐西域記》卷十,四庫全書本,15a頁。
[18] 段成式著,方南生點校:《酉陽雜俎》續(xù)集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246頁。
[19] 徐用誠原輯、劉純續(xù)增:《玉機微義》卷十,四庫全書本,23a頁。
[20] 孫一奎:《赤水元珠》卷一,四庫全書本,73a頁。
[21] 汪維輝:《訓(xùn)詁基本原則例說》,《漢字漢語研究》,2018年第1期, 75-94頁。
[22] 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719頁。
[23] 袁華忠、方家常譯注:《論衡全譯》,1011頁。
[24] 黃暉:《論衡校釋》,623頁。
[25] 戴念祖:《中國古代物理學(xué)》,臺北:臺灣商務(wù)印書館,1994年, 27-28頁。
[26] 吳從祥:《王充經(jīng)學(xué)思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2012年,364-365頁。
[27] 黃興:《天然磁石勺〝司南〞實證研究》。
[28] 康曉瑋:《〈鬼谷子〉真?zhèn)慰悸浴?,鄭州大學(xué)2012年碩士學(xué)位論文,23頁。
[29] 題(魏)管輅撰:《管氏指蒙》,《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052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384頁。
[30] 聞人軍:《六朝詩文中的司南酌和指南舟》,載《考工司南》,250-261頁。
[31] CBETA電子佛典集成《宏智禪師廣録》卷二?!洞笳亍返?span>48冊,No.2001。其紙本來源:侍者法潤、信悟編:《泗州普照覺和尚頌古》,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經(jīng)刊行會編:《大正新修大藏經(jīng)》,(東京)大藏出版株式會社,1988年。
[32] 劉亦豐、劉亦未、劉秉正:《司南指南文獻新考》。
[33] 熊夢祥著、北京圖書館善本組輯:《析津志輯佚》,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74頁。
[34] 陸九皋、劉興:《論語玉燭考略》,《文物》1982年第11期,第34-37頁。
[35] 聞人軍:《〝瓢針?biāo)灸献猫暤目脊藕臀墨I新證》,《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7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437-44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12月3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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