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安大簡《詩經(jīng)》再解《騶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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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詩經(jīng)·召南·騶虞》只有兩章六句,全詩如下:
彼茁者葭,壹發(fā)五豝。于嗟乎騶虞!
彼茁者蓬,壹發(fā)五豵。于嗟乎騶虞!
黃德寬先生在《略論新出戰(zhàn)國楚簡〈詩經(jīng)〉異文及其價值》一文中,公布了安大簡《詩經(jīng)》中的《騶虞》全文,[1]并作了詳細的分析,簡本全文如下:
皮
者
,一發(fā)五郙,于差從
!
皮
者菶,一發(fā)[五豵,于差從
!]
[皮
者] ??,一發(fā)五麋,[于差從
!]
簡本《騶虞》是三章九句,比《毛詩》本多出一章,筆者曾經(jīng)推測“無論是引用《詩》的人還是編撰詩集的人,很多情況下不是照錄原詩,而是會有節(jié)錄、增刪、改造,因此同一首詩會形成許多傳本,也出現(xiàn)了許多‘逸詩’”,[2]現(xiàn)在看來的確存在這種情況。先秦的《詩》中的同一篇可能有不同的版本,章節(jié)也不同,各家在編輯時會各有取舍,采取的版本不同,選取的章節(jié)和章節(jié)數(shù)量也有差異,《騶虞》這篇漢代的傳本本只選了兩章,安大簡本則選取了三章,但也未必是全詩。
簡本和《毛詩》本對比,前兩章的內(nèi)容基本相同,只是用字有差異,“一”與“壹”、“皮”與“彼”、“差”與“嗟”是常見的通假字。“騶”、“從”莊精準雙聲、侯東對轉(zhuǎn)音近?!?span>![]()
彼茁者葭,一發(fā)五豝。于嗟從乎!
彼茁者蓬,一發(fā)五豵。于嗟從乎!
彼茁者蓍,一發(fā)五麋。于嗟從乎!
黃德寬先生指出前人在解該篇時,爭議比較大的是“騶虞”到底是白虎黑紋的仁獸、還是天子的虞官、還是樂名的問題,現(xiàn)在安大簡本作“從乎”,黃先生指出傳本《詩經(jīng)》作“騶虞”存在著兩種可能:一是因讀音相近而將“騶虞”寫作通假字“從乎”,二是因?qū)ⅰ皬暮酢闭`讀而附會成傳說中的義獸“騶虞”,并從簡本異文“從乎”來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筆者也認為簡本作“從乎”應該是此詩的原文,作“騶虞”當是秦漢間人的誤讀,那么關于該篇的“騶虞”到底是獸、是官、是樂的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但即使是按照“從乎”來解釋,似乎還是有可討論的余地。
“于嗟從乎”這句是篇題的由來,也是全篇的核心,對于理解全篇的詩意很重要。黃德寬先生認為:
“‘從’,《齊風·還》‘并驅(qū)從兩肩兮’,《毛傳》:‘從,逐也。獸三歲曰肩?!凇厄|虞》‘彼茁者葭,一發(fā)五豝,于嗟從乎’等詩句中,將‘從’釋作‘逐’,理解為‘驅(qū)逐’,顯得文通字順。根據(jù)先秦漢語用字習慣,‘從’還可讀作‘縱’,在詩中理解為‘放生’也是可能的?!谌娣治鲈撛娢谋炯捌洚a(chǎn)生的歷史文化背景之后,我們認為,這首詩與上古虞衡制度有這深層關系,是上古‘毋麛毋卵’田狩‘常禁’的具體體現(xiàn)?!厄|虞序》以及《魯詩》《韓詩》對‘騶虞’的闡釋,背后實際上隱含著一定的歷史文化內(nèi)容。因此,‘從’讀為‘縱’可能更加合適,該詩就是吟誦田獵時遵循常禁而放生幼獸的行為。”
黃先生的解釋比前人的解釋更加貼合詩意,文意也通暢。問題在于,既然文中的“騶虞”不存在了,還要比附“上古虞衡制度”似乎就有些牽強。對于該篇的詩意,古人的不必列舉了,即使是今人的研究,也是說法紛異,簡直可以說是五花八門,請試舉幾例:
高亨先生認為是:
“貴族強迫奴隸中的兒童給他牧豬,并派小官監(jiān)視牧童的勞動,對牧童常常打罵。牧童唱出這首歌?!?/span>[3]
丁桃園先生認為:
“《詩經(jīng)·召南·騶虞》是關于保護動物的一首詩,它反映了我國先民很早就具備了環(huán)境保護的意識?!?/span>[4]
李昌禮先生認為:
“如果結(jié)合《騶虞》詩篇的情感基調(diào)、詩歌反映的時代文化內(nèi)涵以及先民生產(chǎn)力水平的實際狀況來看,它應該是一首哀嘆艱苦狩獵生活的詩?!?/span>[5]
劉毓慶先生認為:
“《騶虞》是《詩經(jīng)》‘二南’的最后一篇,編詩者之旨是在以獸應禽(《鵲巢》),言文王之化澤及于鳥獸;詩之旨則在贊虞人奉職?!?/span>[6]
楊立先生認為:
“《騶虞》不僅是一首贊美獵人的詩歌,也是一首天子專用的射獵音樂,因為‘樂者為同’,故而有時也會用于普通階層的重要場合,但主要是上層統(tǒng)治階級使用?!厄|虞》除了作為射獵的音樂節(jié)奏之外,還含有勸誡統(tǒng)治者順應天道時序、躬行仁心道德的諷諫意義?!?/span>[7]
姚小鷗先生認為:
“詩篇通過‘彼茁者葭,壹發(fā)五豝’等詩句,歌頌了周代禮樂制度下的自然生態(tài)和社會秩序,反映了主流的思想意識?!?/span>[8]
隋嚴先生認為:
“《騶虞》一詩的主旨并不是對獵人的贊美,也不是對職官欺凌有感而發(fā)之作,而是教化人向善仁義之作?!?/span>[9]
因為限于篇幅,不能盡舉,但從中可以看出諸家對于該詩的理解是很紛異的,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古人解說的影響,二是對于此篇的文字并沒有完全讀通,因為這篇詩里有從漢代就造成的誤讀字。
首先說“于嗟”,在《詩》中常見,鄭玄《箋》釋《騶虞》的“于嗟”是“于嗟者,美之也?!逼渌胤降摹坝卩怠焙x則不盡相同:
《麟之趾》:“于嗟麟兮!”《毛傳》:“于嗟,嘆辭?!薄墩x》:“言公子信厚,似于麟獸也,即嘆而美之?!卑矗捍耸菄@美義的語氣詞。
《擊鼓》:“于嗟闊兮,不我活兮!”鄭《箋》:“軍士棄其約,離散相遠,故吁嗟嘆之‘闊兮,女不與我相救活’,傷之?!薄妒琛罚骸懊詾榧扰R伐鄭,軍士棄約而乖散,故其在軍之人嘆而傷之?!卑矗捍耸前x的語氣詞。
《氓》:“于嗟鳩兮,無食桑葚。于嗟女兮,無與士耽。”鄭箋釋此“于嗟”為“于嗟而戒之。”按:此是呼吁、提醒義的語氣詞。
《權(quán)輿》:“于嗟乎!不承權(quán)輿。”《正義》釋此“于嗟”為“于嗟嘆之?!卑矗捍耸菄@息義的語氣詞。
可知“于嗟”的就是嘆息義的感嘆詞,類似今天說的“哎呀”、“啊喲”,既可以是嘆美、贊嘆義,也可以是嘆惜、哀傷義,也可以用為呼吁、提醒義,同一個語詞在不同語境里表達不同的意思也很正常。
其次是“從”,黃德寬先生最后選擇的是“縱”,解釋為“放生幼獸的行為”,筆者認為似有不妥。這個“從”應當就是《齊風·還》“并驅(qū)從兩肩兮”的“從”,《毛傳》訓“逐也”,就是田獵逐獸,《逸周書·小明武》“荒田逐獸”、《新序·雜事二》“晉文公出田逐獸”者是。古代貴族打獵,是乘車逐獸,然后以弓箭射殺,《還》的“并驅(qū)從”就是共同駕車追逐,《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云:
“夫獵者,托車輿之安,用六馬之足,使王良佐轡,則身不勞而易及輕獸矣。今釋車輿之利,捐六馬之足與王良之御,而下走逐獸,則雖樓季之足無時及獸矣,托良馬固車則臧獲有馀?!?/span>
議論的就是古代貴族打獵時的情形。當然,《騶虞》中的“從”只是說逐獸,沒說是不是乘車?!墩f文》:“獵,放獵,逐禽也?!薄爸稹本褪恰皬摹?,所以這里的“從”即逐獵,追逐野獸打獵的意思。那么“于嗟從乎”就是在嘆息打獵,到底是贊嘆打獵,還是嘆惜打獵倒是看不出來,只能通過進一步分析來確定。
再說“一發(fā)”,《說文》:“發(fā),射發(fā)也”,就是射箭?!睹珎鳌丰尅耙及l(fā)五豝”云:“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發(fā)?!薄墩x》:“解云‘君止一發(fā),必翼五豝者,戰(zhàn)禽獸之命’,必云戰(zhàn)之者,不忍盡殺,令五豝止一發(fā),中則殺一而已,亦不盡殺之?!本褪怯萑蓑?qū)趕出五頭豝,君只射一箭,射殺其中的一只就完了??墒强纯丛娢睦铮揪涂床怀鲇小坝萑艘砦遑^”的意思,所以《毛傳》《正義》的解釋迂曲不可據(jù)信。《小雅·吉日》里說“既張我弓,既挾我矢。發(fā)彼小豝,殪此大兕”,“發(fā)”就是射中、射得義。
對于其中的“壹(一)”字,姚小鷗先生在分析了前人的注解之后認為:
“關于‘壹發(fā)五豝’的‘壹’字,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引《小雅·小宛》‘壹醉日富’例,認為此處‘壹’為發(fā)語詞,不當為數(shù)詞講。楊樹達《詞詮》指出‘壹’字與‘一’通用,可為副詞,釋為‘一旦’‘皆’等義。如此解釋,本句與《吉日》‘發(fā)彼小豝’句更為密合,可以互證。”
姚先生提出“一”或“壹”可為副詞釋為“一旦”、“皆”等義確有依據(jù),但詩句中“一”與“五”同舉,“一”還應該作數(shù)詞看待。不過這里的“一發(fā)”不是射了一箭,而應是代指一次射獵,因為古人說“發(fā)”也未必就是說射了一箭,《漢書·匈奴傳下》:“弓一張,矢四發(fā)”,《集注》:
“服虔曰:‘發(fā),十二矢也。’韋昭曰:‘射禮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為一發(fā)也?!瘞煿旁唬骸l(fā)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今則以一矢為一放也?!?/span>
可見,“一發(fā)”可以是指射一箭或一支箭,也可以指射一次所用的箭數(shù)(十二支),《騶虞》中當是指一次射獵,“一發(fā)五豝”也就是一次射獵就獲得了五只豝,其它兩章的“一發(fā)五豵”、“一發(fā)五麋”都當如是解。其中的“五豝”、“五豵”、“五麋”只是表示較多的獵物,并非實指,因為這三種獵物不可能都是正好的五只,只是個比擬說法。那么就可以知道,《騶虞》這篇本應稱《從乎》,意思是“逐獵呀”,“于嗟”應該是贊嘆的語氣,稱贊逐獵的結(jié)果之好,鄭《箋》說“于嗟者,美之也”還是比較符合文意的。如果把詩文按語意翻譯一下就是:
那萌發(fā)的蘆葦里,一次射到五只豝。哎呀多好的逐獵啊!
那萌發(fā)的蓬蒿里,一次射到五只豵。哎呀多好的逐獵?。?/span>
那萌發(fā)的蓍草里,一次射到五只麋。哎呀多好的逐獵??!
這是一篇語意簡單的狩獵詩,就是因為狩獵打到了好多獵物,大家一唱三嘆,歡呼稱贊這是一次結(jié)果很好的狩獵活動,恐怕與任何古代的典章制度、仁義道德都攀不上什么關系,更難說有上述諸家分析出來的“深刻含義”,只不過是體現(xiàn)了古人狩獵多獲時的喜悅心情而已。
《墨子·三辯》里說:“周成王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騶虞》”,說《騶虞》是成王作的。但這個《騶虞》是不是《詩經(jīng)》中的《騶虞》還真不好說定,因為根據(jù)安大簡來看,《詩經(jīng)》的該篇本作《從乎》,不是《騶虞》。在漢代人的嘴里,《騶虞》篇成了文王時候的詩,認為內(nèi)容是說“天下純被文王之化,則庶類蕃殖,搜田以時,仁如騶虞,則王道成也”(《毛傳》),又與《墨子》不同,這便是顧頡剛先生說的漢人說《詩》的“信口開河”,[10]為了“經(jīng)世致用”胡亂攀援比附名人及其歷史,可信度很差,至于那些仁義道德之類的說辭,就更沒譜了。如果信從了此類解釋,反而讓人陷入“五里霧”中,無法正確地讀懂詩文、理解詩意。
同時也可知,古文獻在流傳中有時文字會訛變得很厲害,主要是通假字寫法的歧異所致,這種訛變常常出乎后人的意料,“從乎”訛變?yōu)椤膀|虞”就是一個明證,如果不是出土的楚簡本,我們恐怕永遠沒法知道此篇詩的正確含義了。
[1] 黃德寬:《略論新出戰(zhàn)國楚簡〈詩經(jīng)〉異文及其價值》,《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71-77頁。下引黃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2] 王寧:《〈耆夜〉〈詩經(jīng)〉之〈蟋蟀〉對讀合議》,復旦網(wǎng)2018/5/10.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247
[3] 高亨:《詩經(jīng)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33頁。
[4] 丁桃園:《〈詩經(jīng)·召南·騶虞〉——我國最早的一首環(huán)保詩》,《河西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32-33頁。
[5] 李昌禮:《〈詩經(jīng)·國風·召南·騶虞〉詩篇本義新探》,《銅仁學院學報》2012年第4期,27-30頁。
[6] 劉毓慶:《〈詩經(jīng)·召南·騶虞〉研究》,《晉陽學刊》2017年第2期,27-32頁。
[7] 楊立:《〈詩經(jīng)·騶虞〉淺探》,《常州工學院學報(社科版)》2017年第5期,40-43頁。
[8] 姚小鷗:《新出楚簡與〈詩經(jīng)·騶虞〉篇的解讀》,《光明日報》2018年11月12日13版。下引姚先生說同。
[9] 隋嚴:《〈詩經(jīng)·召南·騶虞〉辨析》,《戲劇之家》2018年第4期,179-195頁。
[10] 顧頡剛:《〈詩經(jīng)〉在春秋戰(zhàn)國間的地位》,《古史辨》第三冊下編,上海書店1982年,366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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