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財
內容摘要:漢簡文字主體是隸書,但目前出土的漢簡材料中也有非常多的草字,更不易識讀,整理者釋文中摻雜不少未釋、誤釋的情況,是研究與利用漢簡資料時的障礙。這類草字出現的情況比較復雜,如果不能掌握一定的釋讀方法,很容易出現錯誤。本文通過歸納漢簡草字的誤釋情況,總結考釋漢簡草字的六種方法,為研究和解讀漢簡提供參考。
關鍵詞:漢簡 草字 考釋方法 誤釋 補釋
東漢時期草書已經完全成熟,但是漢簡中草書呈現出比較復雜的狀態(tài)。為了與狹義上完全成熟的草書相區(qū)別,本文將漢簡中具有草率簡省特征的文字稱為“草字”。漢簡中這類文字非常多,數量上遠遠超過工整的隸書文字,為漢簡的整理與研究帶來相當大的困難。而且從近些年新公布的漢簡材料來看,釋字問題也主要集中在草字上,所以總結和掌握漢簡草字的釋字方法,對整理漢簡文獻十分有意義。
從目前所見關于漢簡釋讀、補釋、校訂的文章非常多,但尚無專門總結漢簡草字考釋方法的文章。裘錫圭《談談辨釋漢簡文字應該注意的問題》[1]主要是從釋文整理角度出發(fā),舉出釋文整理中的六種錯誤情況;張俊民《〈居延新簡〉釋文例補——簡牘文字補釋方法芻議》[2]通過相同內容簡文,補釋原簡字形缺損和無法從原簡字跡辨識的文字。這兩篇文章部分涉及草字考釋問題,對文字考釋與釋文整理都有指導作用。類似的文章還有一些,但也都是涉及草字的釋讀,目的并非專門揭示草字考釋的途徑。
我們在整理漢簡過程中,發(fā)現不少漢簡草字釋讀的共性問題,總結成文,希望能對漢簡文字考釋和釋文整理有所幫助。
一、熟悉傳世草書字形
古文字考釋中很多情況是從上向下梳理字形,尋找字形的演變關系。漢簡草字考釋則大多是從后世草書字形中找依據。這是因為漢簡草字寫法雖很多還處在字形多變的狀態(tài),但大部分字已經有了后世草書寫法的基本雛形。表1舉例顯示漢簡草字與傳世今草、章草對照關系[3]: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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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章草對比 |
灸 |
尉 |
蒙 |
獄 |
藥 |
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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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醫(yī)22 |
居新EPT48·75 |
東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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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醫(yī)55 |
東145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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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今草對比 |
報 |
幸 |
熙 |
獨 |
蔡 |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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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130 |
東66A |
東33A |
敦63 |
東43B |
居28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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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可知,這些漢簡草字與傳世的草書之間都是前后繼承演變的關系,而且有些字不僅結體相同,用筆取勢都十分相似。既然漢簡草字多數都可以與傳世草書建立聯系,熟悉傳世草書字體,就對辨識漢簡草字非常重要,這也是整理考釋漢簡草字的基本要求。下面舉例說明。
【例1】
1右□□□□
2當為奉常祠食[4]舍(?)![]()
3節(jié)日月未備不昭[5]如愿唯
/?
4方藥比當□不以書□言□□□![]()
5取系者愁□□狗甚□
(尚027A)
這枚漢簡下部殘缺僅見上端,故此簡完整文義不是十分清楚。但原簡字跡比較清晰,大多可釋讀。原整理者因為對傳世草書不熟悉而有多處釋字錯誤。釋文第2行中的“奉”字,原簡作
。按,此形當釋為“歲”,皇象章草《急就章》中的“歲”即草作
,與此形一致。第4行第一未釋字,原簡作
。此形為“宜”之草書。宜,皇象草作
,對比可知兩字基本相同。宜,在此處用為適宜之義,指的是“方藥比”適宜。第5行“愁”字后未釋字,原簡作
,這是常見的“不”之草書,王羲之《十七帖》中“不”
形,即如此形。此行中所謂的“狗”字,原簡作
形,當釋作“獨”。狗和獨字草形確實比較接近,但有較明顯的區(qū)別特征,對比圖見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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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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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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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可知,兩形的主要區(qū)別在右側,“獨”形右側是橫折彎鉤,“狗”右側只是彎鉤結構。
上舉簡中的四處誤釋、未釋字,雖然簡文不完整得不到文義的輔證,但如果熟悉傳世草書字形,很容易發(fā)現釋字問題。
同時,熟悉傳世草書不僅要能辨認,還必須能寫,知道具體的筆順,這樣才能更好地辨識漢簡草字。只有十分熟悉才有可能發(fā)現問題。大家都能辨別的草形,識讀并不困難,也較少出現問題。往往在那些與其他字形容易混同,且寫法多樣的草字,存在較多釋讀問題。下面再說幾個利用傳世草書發(fā)現漢簡釋文問題的例子。
【例2】
隧長張嘉休,還官兵物。(居新EPT17·4)
以上揭示的是《集成》釋文。原簡在“還”字后其實還有一個
(以下用“A”代替),《集成》釋文脫漏。《居延新簡集釋》將此形釋作“月”,[6]不可從。如果熟悉“問”的草書寫法,就會知道這個字就是“問”。問,傳世草書作
(王羲之《豹奴帖》),與此簡形基本一致,漢簡草字“問”如:
(敦725)、
(敦488B)、
(居新EPF22·841),都與王羲之《豹奴帖》的“問”字形近同。而且仔細觀察A形,彎鉤下本有三點,只是左側的點劃因抽絲而漫漶,造成與“月”形接近。這句話應該重新句讀作:“隧長張嘉休還,問官兵物?!边@里的隧長名為“張嘉”,如果排除重名巧合因素,這個名字在居延新簡中不只一次見到,而且還可看到升遷的記錄,比如居新EPT11:12A中有“
長張嘉補令史”,這是記錄張嘉遷為令史;居新EPF22:615中又有“令史張嘉將詣倉
”,?這里的令史張嘉應該就是原為隧長的張嘉;再有居新EPT40:15中有“張嘉為封符”,這里的張嘉應該是作為令史履行“封符”的職責?!皬埣涡葸€”就是張嘉休假回來,“問官兵物”就是詢問官府兵器物品的情況。很明顯,這是張嘉休假回來后的一次官府物資情況調查。
【例3】
謹驗問,守候長就辭:隧長垣并、卒梁不示坐常相婢亡越并部塞天
田出。驗□居延。卒二人省伐大司農茭郭東部,收虜隧長田彭兼領省第一(居133·11)
此簡《集成》斷句和釋字有誤,以上是參考史語所最新釋文重新調整的斷句。[7]簡文中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
(以下用“B”代替),《集成》曾釋作“移”,史語所重新整理時應該注意到了字形差異,作闕釋處理。按:B字形當為“毄”之草書。毄,漢簡字形如:
(尹83)、
(居118·18)、
(居新EPS4T1·29),可見漢簡中此字的基本構形?!皻钡暮笫啦輹鴮懽?span>![]()
從上舉幾例可以看出,用傳世草書辨析漢簡草字,必須對傳世草書非常熟悉,而且要細微到局部一點一劃,才能作到準確無誤,否則一點之差就會造成較大的釋讀錯誤。
二、通曉古文字,尤其是秦簡文字和小篆字形
漢簡草字的主要來源是漢隸,但是還有相當多的漢簡草字并不是直接源于漢隸,而是來自更早的小篆或者秦古隸字形。比如“前”,漢簡草字作
(敦2324B)、
(居新EPT57·55B)、
(肩73EJT10:406)等形,漢碑作
(曹全碑)。對比可知,漢碑隸書的寫法很難與草字字形建立順暢的演變關系。而參考小篆的寫法,就容易理解了?!扒啊钡摹墩f文》小篆作
[9],“前”的草字字形實際就是從小篆字形演變過來的。即從
演變到
形,再演變到
形。這種情況在漢簡草字中還有不少,如“教”,漢簡草字作
(居新EPT2?5B),源于小篆
形;“別”,漢簡草字作
(居514·2),源于秦簡“
”(秦文編P115)形;“交”,漢簡草字作
(肩73EJT5:8A),源于小篆
形;“郎”,漢簡草字作
(肩73EJT10:214),源于小篆
形。所以不知曉小篆或者秦簡字形對這類漢簡草字形的理解會有障礙。
如:
【例4】
四月甲寅居延丞充即告尉謂鄉(xiāng)聽
書牒署從事如律令/掾壽嗇夫則(肩73EJT10:247+207)[10]
此簡中的“即”字,原簡形作
,如果熟悉“郎”的小篆寫法作
,應該知道這是“郎”字。對比可知,上簡中的“郎”實際保留了古文字形體痕跡,只是書寫稍有些變異。金關簡中也有這種字形的“郎”,如
(肩73EJT10:214)。
從時間的前后關系來看,漢簡與秦簡關系最密切,所以要準確的釋讀漢簡文字,熟悉秦簡文字是必不可少的。比如:
【例5】
言忘閱其□
(居516·6)
其中的未釋字原簡作
形,如果熟悉秦簡文字“端”的寫法為
(秦文編P307),就很容易識別這個“端”字。
三、掌握充分的字形材料,對比辨析細微特征
1.掌握充分的字形材料作綜合分析
在文字考釋中,掌握充分可靠的字形材料是考釋的重要條件。漢簡草字考釋尤其要重視字形的搜集和對比。由于很多漢字形體相近,加上漢簡草字在日常使用中時??梢姇鴮懖萋什灰?guī)范的情況,難免出現被誤認的情況。有些誤認比較容易發(fā)現和糾正,但是漢簡草字比較復雜,很多文字書寫隨意,筆劃多少不定,如果沒有掌握充分的字形材料作對比,則很難確定是什么字。比如:
【例6】
入方相一乘,駁、牡馬一匹,齒八歲。子蘏(居43·9)
這是《集成》的釋文。“駁”字原簡字形作
(以下用“C”代替),其右側顯然不是“爻”形。史語所最新釋作“駝”,同樣存在問題(從“它”的字,字形見表3)。
漢簡中與此簡行文格式相似的簡還有不少,我們對相同位置從“馬”的字作了排查,通過所掌握的字形綜合對比后,確定這個字應釋作“騧”。
騧,漢簡中比較常見,多數情況右側俗寫從“過”,而且右側筆劃繁簡不一(詳參表3)。而漢簡中“過”的寫法省簡比較嚴重,很多字不通過辭例難以識別,字形見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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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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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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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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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所見的字形可以看出,“辶”形基本草化作一橫劃,“咼”形有些只是保留了其中一部分,
(居45·28)形即如此。C字形右部應該就是“過”的草率簡省寫法。尤其是該字形右部最下面的一重筆,應該是“辶”形草寫的表現,不能視為“爻”或“它”的筆劃。所以,將C字形與上表從“它”的字和“騧”“過”字形對比之后,可以確定釋作“騧”。
如果說C字形過于簡省,也可能是其他字的訛寫,或者認為上面的字形對比說服力還不夠,那么下面的文例對讀可以排除這些疑問。漢簡中有很多與上舉簡文格式相同的簡文,例如:
方相車一乘。騧駁牡馬一匹,齒八。 字子惠(肩73EJT10:262)
□方相一乘。騧牝馬一匹,齒十四歲。
(肩73EJT9:46)
一匹,騧,牡,齒八歲。(肩73EJT9:249)
方相車一乘。騧牡馬一匹,齒十四歲, 高六尺乃入 (肩73EJT10:110A)
這里要注意的是“駁”在漢簡中是以“X+駁”的形式出現的。除上舉“騧駁”一例外,漢簡中還有“骍駁”(居142·26)、“騩駁”(肩73EJT10:261)等。而按照行文格式,C字形的位置應該是形容馬的毛色的。《說文》:“騧,黃馬,黑喙?!笨芍膀m牡馬”是一種黃色黑嘴巴的公馬。故從文例上同樣可以確定C字形當釋為“騧”。
【例7】
□亖日馬三匹死長愿(地86EDT5H:90)
簡中未釋字字形為
,疑此為“盡”之簡省寫法。盡,這里當用為到、至等義。釋文中的“愿”,字形為
。按,此形當釋作“領”。漢簡中的“領”字形如:
(居188·11)、
(居新EPT43·75),與
形頗合。此簡上下斷殘,當斷句整理作:“
盡亖日,馬三匹死,長領
。”推測簡文大致表意是:到四日的某段時間里,馬死了三匹,隧長領……。
從上舉例子可以看出,掌握充分的字形作參考,對文字考釋非常重要。我們在讀漢簡材料時,發(fā)現不少未釋草字看似可釋讀,但都因為沒有可比字形,最后都作存疑處理了。所以,隨著新的漢簡材料不斷出土公布,漢簡草字形的收集整理仍然是今后重要的工作。
2.注意辨析細微特征
《草訣百韻歌》中有一句話說“微茫視每安”[11]。微茫是模糊、不十分清楚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每”字、“安”字的區(qū)別不是很明顯。其實草書里這種因形近而容易混淆的情況非常多,否則也就不會有各種口訣、標準之類的作品問世了。所以,區(qū)分細微筆劃特征,對草字釋讀非常重要。比如:
【例8】
將軍令逢檄還,令宜為檄告賈史,便內客玉門。宜即日(敦1896)
上簡釋文中兩個“宜”字,實際都應該是“宣”字。第一個“宜”,原簡作
,有比較明顯的“宣”字特征,稍加留意比較容易發(fā)現中間的橫劃。第二個“宜”,原簡作
,如果不仔細觀察,中部橫劃與下面部件粘連特征就會被忽略,看下面放大圖就會明白:
。像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專門辨析字形的細微特征,是很難發(fā)現的。
漢簡中這種書寫不謹慎的情況還有很多,不通過已掌握的字形材料作綜合對比,很容易出現錯誤。比如:
【例9】
功□史工(居351·1)
上錄史語所釋文中的未釋字,原簡字形為
(以下用“D”代替),《集成》釋作“令”。按,D形當為“曹”的草書。漢簡中草書“曹”如:
(居新EPT5·76A)、
(額99ES16ST1:12)、
(居新EPT65?370),對比可證。只是D形上部筆畫粘連,加上書寫不甚標準,故不易辨別。功曹史為官名,漢代郡縣官府所屬功曹之長,亦稱功曹、主吏。例如《后漢書》卷四四載:“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內。”[12]《后漢書》卷四五記載袁安“初為縣功曹”[13]。
【例10】
葦。冬寒,愿調衣進酒□
/病□長聞無恙
再拜子卿足下
(居34·7B)
“病”字,原簡作
(以下用“E”代替);其后未釋字,原簡作
(以下用“F”代替)。按:E形應釋作“嚴”,F形當釋作“教”。表4是漢簡中“嚴”“病”“教”的字形對照: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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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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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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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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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可知,“病”的上部一般不會作撇捺兩筆,而且E字形下部并非“丙”,當是“敢”的草形。F字形與漢簡中“教”字草書也比較符合。只是漢簡中的“教”草寫時右側的“攵”常寫到右下,并長拉捺筆,而F字形右側的“攵”墨跡較淡,所以容易誤認?!皣澜獭币辉~,居延漢簡中常見,如居278·7B、居563·10A中都有“嚴教吏卒”,居213·15中有“嚴教受卒官長”,居507·20中有“右四牒嚴教戒后”,居新EPT54:5中有“嚴教官屬”,可以看出“嚴教”是漢簡中很常見的詞語,表示嚴格教示之義。
3.注意筆順的識別
筆順的差別也屬于筆劃的細微變化。草書筆順的重要性可能是在所有字體中最突出的。因為在草書中筆順的先后可能會決定是什么字的問題。比如漢簡中的“來”與“桼”,在標準的草形中,上部的橫劃如果從左向右書寫就是“來”,字形如
(居255·24B)、
(肩貳T21:1)、
(肩叁T31:163);如果從右向左反向書寫就是“桼”字,字形如
(敦47)、
(居100·9)、
(肩壹T7:44)。再比如漢簡草字“曰”一般寫作
(居新ETP51·544)、
(居270·24),字形略扁,中間兩橫通常簡化作兩點。從書寫筆順上看,一般都是先寫外框,然后再寫中間兩橫。漢簡草字“日”一般寫作
(居160·20A)、
(居新EPF22·192),先寫左邊折筆,再寫右邊折筆,然后再中間一橫,而且通常橫劃簡化得類似點劃。清楚這些筆順區(qū)別,很容易發(fā)現下面釋文的問題。
【例11】
抅校敦德泉谷。日聞始公之蜀中軍試士(敦226)
上揭釋文為最新校釋成果[14],標點依據《集成》。其中的“日”,原簡作
。通過字形分析可知,此字一定是“曰”字。按照常見的句讀,“曰”表示說的意思,其后為冒號。而且文獻中也有“曰:聞……”同出的情況,如《荀子·君道》:“請問為國?曰:聞修身,未嘗聞為國也?!?a href="#_edn16" name="_ednref16" title="">[15]《前漢孝平皇帝紀》卷十三:“時莽遣多持金帛,誘塞外羌豪等獻地請降。曰:‘聞太后圣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16]
【例12】
律曰:贖以下,可檄,檄勿征遝。頃令史移散寫,憲功算枲纏蒲封。(居157·13+185·11)
檄,原簡字形為
,下有重文號。此字形,部分筆劃磨蝕不清,但仔細辨別左側字形,可看出其豎劃并非一筆直下,而且其中的撇捺也與“木”形的常見寫法不盡一致。同簡后文出現的“散”字,原簡字形為
,對比可知,兩者當為一字?!吧ⅰ痹诖撕啚榉稚ⅰ⑸l(fā)之義。簡文說“散勿征遝”,“征遝”應該與“散”相對而言,互為反義。征有收取、征收之義。《說文》:“遝,?也?!庇邢嗉傲x。征遝在簡文中應該是收回或者聚攏的意思,正好與“散”的分散、散發(fā)義相對。依此簡文當重新整理斷句為:“律曰:贖以下,可散,散勿征遝。頃令史移散寫憲功算,枲纏蒲封?!?/p>
四、熟知漢簡異體俗字寫法,熟悉漢簡文字的書寫特點
漢簡文字在隸變過程中發(fā)生很多訛變,形成很多特殊寫法。所以熟悉漢簡的特殊寫法對漢簡文字釋讀非常重要,如果不熟悉這些特殊寫法,很容易誤認誤釋。漢簡中有不少因為不了解漢簡俗字的寫法導致誤釋的情況,比如不知漢簡“爭”俗寫作
(居新EPT68·25),將
(敦1558)誤釋作“事”;不知漢簡中十分常見的“
”俗寫,而將
(敦1903)、
(敦1903)、
(居新EPT20?6)等“襄”字誤釋作“蘘”。所以熟知漢簡中的異體俗字寫法對漢簡草字的考釋非常重要。比如:
【例13】
張掖以西,武都少遠,嚴勅門亭,謹苛察,毋令橫興黨與過留界中不得,有所苛疑?者,職物茈□(地86EDT5H:7)
?,原簡字形為
(以下用“G”代替)。按:此形左側非從“豸”,此字當為“類”之俗寫。漢簡中的“類”字形如:
(尹114)、
(居135·3+157·3)與G形完全相合。
“?”字改釋為“類”之后,此字在簡中用作相類、相似義?!邦愓摺本褪窍嗨频娜?。這枚簡是上級下發(fā)的令文,簡文說“張掖以西,武都少遠”,這是命令傳達的地域范圍。“嚴勅門亭,謹苛察”,這是下達的任務。“毋令橫興黨與過留界中不得”,這是簡文中心。這里說的“橫興黨與”,有兩種可能:一是將“橫興”作動詞解釋,橫是橫行,興是興起,這是打壓老的遏制新的反抗勢力;二是“橫興”是兩個名詞,指任橫和辛興[17]?!翱烈伞奔纯梢伞!坝兴烈深愓摺保褪怯锌梢?、相似的人。簡文后面的“職物茈□”,應該是說對可疑者標記特征之類的狀況做好核對。若此,最后一個僅見少許墨跡的字可能是疵瑕的“瑕”。
【例14】
大尊二 桱程二/大權二 衣篋二/小權二/具目三(居293·1+293·2第四欄)
簡中的兩個“權”,原簡字形分別為
與
,史語所改釋為“桊”。按,釋為“桊”字,文義可通,但字形不符。兩形實為一字,只是書寫上稍有變化。兩形左從木,右側皆從“蓋”。漢簡中的“蓋”草書字形如:
(肩73EJT1:294)、
(居128·1(54))、
(鳳一六九·1)?!墩f文》中有“榼,酒器也?!?a href="#_edn19" name="_ednref19" title="">[18]漢簡此處將“榼”字右旁俗寫從“蓋”,故知兩字形當釋作“榼”。此簡是一枚記載眾多物品名的器物簿,而且簡文第一欄寫有“器記”標題,記錄中又多見杯、盤、尊、案等飲食器物。兩字形釋作“榼”,也與簡文內容相合。
充分了解一種書寫材料,清楚其書寫特點是文字釋讀與整理的重要前提條件。我們曾分析歸納了很多漢簡的特殊書寫現象,比如漢簡中同形相混現象、誤寫現象、人名特殊寫法等等[19],這些都需要留意。能清楚這些特殊現象,對文字的釋讀整理很有幫助,如:
【例15】
受□七付傳
(居新EPT5·257)
這是《集成》釋文,《居延新簡集釋》釋文作“吏□白傳”[20]。兩者釋文差異較大。按,《集成》釋文中的“□七”,原簡圖作
?!毒友有潞喖尅穼⑵湔頌橐粋€字是對的,但在校釋中說“□七”或是“裦”之誤寫,且在釋文中仍然作闕釋處理,說明對這個字的認識并不肯定。我們認為所謂的“□七”就是“裦”字。其實這是漢簡中非常特殊的人名用字簡化現象,居延舊簡中可見此種寫法,如:
王卿奉錢千三百五十,在裦所。(居286·27A)
這枚簡中的“裦”,原簡作
,與上簡字形對比可知,兩者結構完全一致,兩形就是同一字。漢簡中一些人名用字常出現這種書寫奇怪的現象。這類字很可能是個人簽字書寫造成的特殊字形。
在我們發(fā)現的漢簡釋文錯誤中,因為沒有注意原簡書寫特點而產生的誤釋占有一定比例。尤其是漢簡草字同形、形近易混的情況非常多,如果不注意書寫特點,就可能出現誤釋問題。所以在釋字整理時尤其要注意聯系原簡的形式、內容、書寫特點,如:
【例16】
河平二年九月壬辰朔 肩水置嗇夫光詣官(地86EDT8:2+26)
置,原簡字形為
(以下用“H”代替)。按,此形當釋作“關”,與“置”形相差比較大(字形對比見表5)。H字形上部當是“門”的草寫而非“罒”形。不過此形與常見的“關”字草形確實有一定區(qū)別,即較其他草形缺了下部筆劃。但這種缺筆簡省現象在漢簡中十分常見。[21]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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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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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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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詞例上說,漢簡中可見“關嗇夫”而未見“置嗇夫”。關嗇夫的例子如地灣漢簡中:
七月 肩水關嗇夫 以小官印兼行候事謂左前南部(地86EDT8:4)
始建國二年十月壬寅肩水關嗇夫欽以小官印行候文書事□(地86EDT5H:43)
居延漢簡中的例子也非常多,如:
閏月庚子肩水關嗇夫成以私印行候事(居10·6)
關嗇夫王光 今調兼行候事
(居237·25)
關嗇夫嬰齊(居539·8)
此外在居29·7、居62·20、居62·57、居97·13、居199·1A等簡中都出現了“關嗇夫”。嗇夫在漢代是一種低級小吏,肩水關嗇夫應該就是指肩水金關的低級小吏。
上舉幾個字雖然有相似字形對照,但真正確定釋字的還是靠文例。不過由于漢簡文字省簡情況比較復雜,誤寫情況常見,所以有些字形的釋讀不能過于執(zhí)迷于文義。比如下面這兩個例子:
【例17】
□□□□五□參一分細辛
各一分苑弓窮各一分半□□□(地86EDT8:9)
苑、弓窮當是兩種中藥。苑是沙苑子,有補肝益腎,明目固精作用?!稌s醫(yī)鏡》曰:“止遺瀝,尿血,縮小便。”[22]弓窮即是芎窮,又名川芎。《本經》載其藥:“主中風入腦頭痛,寒痹,筋攣緩急,金創(chuàng),婦人血閉無子。”[23]可治風冷頭痛眩暈、難產等癥。從文義來看,簡中的“弓”釋讀應該沒問題。
再看此字在原簡中的字形,為
(以下用“I”代替)。如果對漢簡字形熟悉,就不難發(fā)現問題。漢簡中“弓”“乃”形近,很容易誤釋,但兩者有區(qū)別特征,字形對照見表6:
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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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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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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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可知,漢簡中“乃”形比“弓”形多一撇劃,因只有這一撇之差,所以兩形偶有相混的情況,上舉簡文中的I字形就是如此。此字形,實際是“乃”;但從文義來看,此處應是“弓”字才文義通順。所以此字形是“弓”字誤作“乃”字,從釋文整理角度說,簡文應該還是要整理作“乃”字,標注說明是“弓”字之誤。
【例18】
曰:吏卒更寫為蓬火圖板,皆放辟非隊。書佐壹手。(居199·3A)
以上簡文釋字,史語所與《集成》同。佐,原簡字形作
(以下用“J”代替)。按,此字形當釋作“令”。令,漢簡草書十分簡省,相類字形見表7所示,字形的筆順、構形與J字形構形基本一致。但與“佐”字字形(見表7)則有較大差距:
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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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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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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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義而言,“壹”為人名,前面應該是官名,但“書令”不成官名。這時我們應該想到這個“令”應該是“佐”的誤寫。按照通行的釋文整理辦法,此簡當整理作:“曰:吏卒更寫為蓬火圖板,皆放(仿)辟非隊(隧)。書令<佐>壹手?!?/p>
此外,不同材料中字形的差異也要注意。漢簡草字材料地域分布比較分散,有時同一字形在不同材料中草法不一致。比如漢簡草字中的“幸”字,在不同材料中的字形如表8所示:
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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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簡 |
敦煌簡 |
居延漢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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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所舉各種材料中比較特殊的“幸”字寫法,除了草化程度不同造成的字形區(qū)別外,還有不同材料的書寫者習慣造成的差異。所以在考釋字形時,還應考慮到書寫者的習慣,在選擇對比字形材料時盡量選取相同材料中的字形。
五、讀懂簡文,尋找互證辭例
利用材料的前提是讀懂材料,漢簡因為很少見長篇連續(xù)內容,所以顯得比較零散,但大多還是能知曉簡文所表述的基本含義。所以在讀漢簡時如果遇到簡文語義不明時,很可能就是原整理者的釋字存在問題。
【例19】
促信第一輩兵天滅,往令戊部,吏士饑餧,復處千里,艱水草,食死畜,因(敦148)
此簡上揭釋文取自《集成》。《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作了較大改動,其中“促信第一輩兵天滅往”改為“□□第一輩兵與□□”,“畜因”改釋為“畜肉”[24]。按,“與”“肉”二字的改釋可從?!按傩拧币墒恰皶啤钡牟菪危藘勺肿髠扔胸灤┥舷碌囊坏篮诤?,當是污漬,非筆劃?!捌D水草”三字,語義不明。艱,原簡字形為
(以下用“K”代替),此形非“艱”,當是“絕”的草書。漢簡中的“絕”字形如:
(居128·1(70))、
(居128·1(40))、
(居128·1(25)),與K字形頗相合。絕水草,即水草耗盡之意,因此才出現后句所述“食死畜肉”的狀況。如此,簡文意思主要是表述第一輩兵與某到某戊部,吏卒饑餓,遠在千里,水草耗盡,以至于出現吃死牲畜肉的狀況,這樣才文義順暢。
漢簡中很多內容書寫簡約,而且很多簡牘殘損,內容不完整,文義艱澀難懂,很難在傳世文獻中找到對讀內容。這種情況就要充分分析簡牘所記內容的上下語境,尋找內部對讀內容,彌補字形對比存在的偏差。
【例20】
恩以負粟君錢,故不從取器物。又恩子男欽,(居新EPF22·14)
這支簡中出現的兩個“恩”形,原簡字形依次作
、
(以下用“L”代替)。如果單純依靠字形對比,那么很容易把第二個“恩”誤認作“見”,而且“又見子男”文義也沒問題。但我們在同簡冊中看到下面一枚簡:
恩不敢取器物去,又恩子男欽以去年十二月廿日(居新EPF22·26)
顯然這兩支簡內容大致相同,后一枚簡第二個“恩”原簡作
,釋字完全沒問題。所以從內容對讀來看,L字形應是“恩”的訛誤字形,應該是下面的“心”形少了兩筆,導致字形十分像“見”,而實際不是“見”字。但如果沒有內部相關內容佐證,就很可能將L字形釋為“見”,所以漢簡內部互證非常重要。
漢簡草字中的同形不別現象非常多,比如“朱”與“未”、“出”與“土”、“色”與“包”、“舒”與“郵”、“自”與“白”等。這種情況判斷同形字的主要依據就是簡文內容。比如:
【例21】
白教(地86EDT5:2B)
此簡上下皆殘,僅見兩字,原簡字形分別作
、
。有學者指出“教”當為“發(fā)”[25],與我們的意見不謀而合。不過大家都沒發(fā)現“白”的問題,其實“白”當釋作“自”。自、發(fā),漢簡中的字形見表9,字形相合者甚多。且“自發(fā)”一詞在居延簡中多有出現,例如居140·1A有“候自發(fā)”、居新EPT53:108有“幼闌自發(fā)”等。而從未見過“白發(fā)”“白教”的文例。
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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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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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 |
|
【例22】
刺久左肩兩齒九歲 (居149·29)
簡中“刺”“兩”二字,《集成》未釋,上錄簡文為史語所重新整理的最新釋文?!按獭弊郑喿中巫?span>
(以下用“M”代替)。按,此字當釋作“剽”。漢簡中“剽”字形如:
(居149·23)、
(居新EPT51:12),左半“示”下的三筆常寫成三點,連續(xù)三點草寫常作一橫劃,與漢簡中“尉”的“示”寫法相似,如
(居新T6·7)、
(肩壹T10:179)。M字形左下就是這種連寫造成的一橫劃,而且其上面還有很多筆畫,不是簡單的“刺”形。這枚殘簡簡文為漢簡中常見牲畜描述的內容,類似的簡文內容如:
馬一匹,骍牡,左剽,齒九歲,高五尺
(居510·27)
傳馬一匹,白句,乘,左剽,齒八歲,高五尺七寸,久左脾尻,名曰肥回。(懸泉IT0114?:48)[26]
按照格式,描述的內容一般是標識、烙印、年齡,如果是官馬有的還要記載名字。漢簡中用“刺”做馬的標記方式時用“剽”,未見直接用“刺”描述的情況,所以從文例上說M字形也應該是“剽”。
“兩”字,原簡字形作
(以下用“N”代替),這個字當釋為“尻”。此字形殘右,僅見左半,看起來確實像“兩”。但“兩齒”,文義實在怪異。對比漢簡中的“尻”字,如
(肩73EJT26:238)、
(敦536)可知,N字形與“尻”字形同樣符合。尻,就是臀部。久左肩尻,就是在牲畜的肩、尻兩個部位有灸印。類似的內容如:
□久左肩、尻,名曰朱爵。 □
(懸泉IT0112②:91)[27]
這里同樣出現“久左肩、尻”,所以從字形和文義上說N當釋作“尻”。此簡重新斷句整理當作:“
剽,久左肩、尻,齒九歲
”
【例23】
護□
(削衣) (居新EPT59?825)
這是一枚削衣,僅見兩字,原簡字形分別為
、
。上引為《集成》中的釋文,《居延新簡集釋》與此同。按,這兩個字應是“尊止”之草寫?!白稹弊?,漢簡中的草形如:
(居新EPT52·385B)、
(居新EPW·59)、
(敦59);“止”字,漢簡中的草形如:
(居新EPT52·385B)、
(尹118),與此簡的字形基本相合。除了字形外,我們還找到了更有力的證據——相同辭例,即居新EPT52·385B中的“□尊止謝卿”,這枚簡中不僅出現了“尊止”,而且字形用筆上也有相似之處。我們知道,削衣是從簡上削下來的薄片,EPT59·825這片削衣也許就是從居新EPT52·385B這枚簡上削下來的,否則兩者內容相同,字形、用筆相似,這未免太過巧合。
【例24】
□知中郎將至,留汝南□□□
(尚31A)
中郎將,官名。其后的“至”字,原簡作
,從字形上看明顯是“主”,當改釋?!叭昴稀焙蟮膬蓚€未釋字,原簡字形作
(以下用“P”代替)、
(以下用“Q”代替)。按,P字形當是潘。漢簡中潘或作
(居7·31),尚未草化到P字形程度。漢簡中“番”寫作
(尹YM6D8B),“審”寫作
(居166·5)、
(敦69);從相同部件對比可知,P字形即是“潘”。Q形當是陰,《月儀帖》中的陰寫作
,與此形相仿。潘陰,文獻未見,按照簡文的意思,應該是汝南郡下的一個地名。
【例25】
紀白:屬求悉祿,吉自尚小,既加
功,云[28]眾白為得,既亦求為騎吏,意(東44)
其中的“祿”原簡圖作
(以下用“R”代替)。漢簡草字中木、扌與彖、彔在偏旁中草寫相混不別,R字形究竟是哪個字并不能單從字形上判斷,還要結合東牌樓漢簡的書寫特點,推敲文義來確定。我們認為這個字應該是“掾”。從文義看,簡文應該是在說官吏記功的事情,下句說到“求為騎吏”的事情,推測上句的“掾”應該是官名,“掾”應屬下讀。“掾吉”是官名加人名的行文,這是漢簡中非常常見的行文格式。否則“屬求悉祿”不知什么意思。這里的“屬求悉”是指囑托辦的事情都知道了,類似今天回信說“來信收悉”。這里所說囑托的事情,可能與后文中的“求為騎吏”相關。所以從文義上看R字形實際是“掾”字,而不是“祿”。
六、結語
文字考釋是綜合運用各種已知因素探索未知現象的過程。漢簡文字的復雜性要求在釋讀過程中要特別謹慎,既不能過于執(zhí)迷字形,也不能偏信于文例對證。過于執(zhí)迷字形對比,很容易被書寫偶然因素所造成的假象誤導。偏信于文例對證,以文義通順為上,則容易忽略原始字形,不利于文字的深入研究。以上只是我們在漢簡草字考釋方法上的一些小小見解,也是我們在漢簡草字整理過程中的經驗。本文列舉的考釋方法可能不夠全面,我們更希望能夠通過歸納整理漢簡文字釋讀中的問題,拋磚引玉,為漢簡整理與研究提供一些參考,盡量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附錄:本文所用文獻簡稱、全名對照(按簡稱拼音字順排列)
曹全碑—《曹全碑》,中國書店,1991年
地—甘肅簡牘博物館等:《地灣漢簡》,中西書局,2017年
東—長沙市考古研究所:《長沙東牌樓東漢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
敦—甘肅省考古文物研究所:《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
額—魏堅:《額濟納漢簡》,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
鳳—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鳳凰山西漢簡牘》,中華書局,2012年
皇象—本社編:《明拓急就章》,上海書畫出版社,1985年
《集成》—編委會:《中國簡牘集成》,敦煌文藝出版社,2005年
肩—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肩水金關漢簡》,中西書局2011—2016年
居—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漢簡甲乙編》,中華書局,1980年
居補—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補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8年
居新—甘肅省考古文物研究所:《居延新簡———甲渠候官》,中華書局,1994年
樓—侯燦、楊代欣:《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天地出版社,1999年
秦文編—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
尚—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岳麓書社,2016年
史語所—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壹、貳、叁、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2017年
孫過庭—《歷代碑帖法書選》編輯組:《唐孫過庭書譜》,文物出版社,1995年
天長—天長市文物管理所等:《安徽天長西漢墓發(fā)掘簡報》,《文物》2006年第11期
王羲之—楊璐編:《王羲之書法全集》,中國書店,1999年
武醫(yī)—甘肅省博物館:《武威漢代醫(yī)簡》,文物出版社,1975年
尹—連云港市博物館等:《尹灣漢墓簡牘》,中華書局,1997年
趙孟頫—趙孟頫:《章草急就章》,黃山書社,2008年
智永—《歷代碑帖法書選》編輯組:《宋拓智永真草千字文》,文物出版社,1983年
【作者簡介】李洪財,湖南大學岳麓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出土文獻與古文字。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漢代簡牘草書整理與研究(17BZS126)階段性成果。
[1]裘錫圭:《裘錫圭學術文集·簡牘帛書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07頁。
[2]張俊民:《〈居延新簡〉釋文例補——簡牘文字補釋方法芻議》,《西北史地》1991年第4期,第93頁。
[3]本文漢簡草字出處,均以簡稱的形式標注,全稱詳參文末附錄。表中的章草字形全部選自三國時期皇象,今草字形全部是東晉王羲之經典法帖中的字形。
[4]食,原簡作
,與漢簡中常見的“食”之草書有差異,疑此字為“倉”或“會”之草書。
[5]昭,原簡作
,就字形而言,此形與漢簡中草書的“敢”字完全一致。
[6]張德芳編:《居延新簡集釋(一)》,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208、406頁。
[7]本文所引用居延舊簡釋文,皆參考了史語所釋文。標點則主要參考《集成》,如無特殊情況,不再一一注明。
[8]此簡中的人名解讀承蒙清華大學任攀先生指正。
[9]按:此形《說文》為“剪”字。
[10]此簡姚磊綴合,并對釋文作了修改,(《〈肩水金關漢簡(壹)〉綴合(十)》,簡帛網,2018年5月25日。
[11]《歷代碑帖法書選》編輯組編:《草訣百韻歌》,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2頁。
[12]范曄:《后漢書》,中華書局,1965年,第1498頁。
[13]范曄:《后漢書》,第1517頁。
[14] 張德芳:《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434頁。
[15]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77年,第238頁。
[16]荀悅、袁宏著,張烈點校:《兩漢紀》,中華書局,2017年,第526頁。
[17]按,鄔文玲指出:“此簡文很可能與平帝時期北地任橫、隴西辛興等人的叛亂有關?!逼湔f見江勝信:《地灣漢簡:漢代西北邊塞的歷史“拼圖”》,《文匯》2018年5月21日網站獨家稿件。
[18]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122頁。
[19]參見拙著《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4年,第92、176、195頁。
[20]張德芳編:《居延新簡集釋(一)》,第360頁。
[21]參見拙著《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第187—188頁。
[22]轉引自江蘇新醫(yī)學院:《中藥大辭典》,上??茖W技術出版社,1986年,第1163—1164頁。
[23]轉引自江蘇新醫(yī)學院:《中藥大辭典》,第220—222頁。
[24]張德芳:《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412頁。
[25]孫占宇、馬智全:《〈地灣漢簡〉研讀札記(一)》,簡帛網,2018年5月19日。
[26]張俊民:《敦煌懸泉置出土文書研究》,甘肅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325頁。
[27]張俊民:《敦煌懸泉置出土文書研究》,第322頁。
[28]云,原簡作
,字形文意皆不合,疑此字當為“甚”或“曹”字。
本文收稿日期為2021年2月6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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