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周公廟龜甲卜辭及其相關(guān)問題
董珊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2003年12月14日,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師生在陜西岐山縣周公廟遺址進行田野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刻辭龜甲。后經(jīng)綴合,乃是兩大片龜甲,上面刻有四條卜辭。2004年初,在北大考古文博學院召開了“周公廟甲骨座談會”,與會學者意見的綜述,可參看孫慶偉先生的《“周公廟新出甲骨座談會”紀要》。[1]
本文嘗試對這四條卜辭作些解釋,并附論一些相關(guān)問題。全文分為七個部分:前四個部分解釋各條卜辭及相關(guān)材料;第五部分專論周人卜辭的“囟”字;第六部分從文獻學角度來討論周公廟遺址和墓葬的性質(zhì),第七部分是有關(guān)卜甲年代和卜辭月相名稱的解釋。
這兩片龜甲,都是改制背甲。片大而字少的一塊為1號,其上的兩條卜辭分別現(xiàn)存8字、9字,共17字;片稍小而字多的一塊為2號,兩條卜辭各存23字、16字,共39字。在目前已知周人甲骨刻辭中,2號卜甲的字數(shù)最多。我們就先從2號卜甲的兩條卜辭談起。
一、2-1卜辭
2號龜甲右側(cè)的一條卜辭最長,該辭有兩行,每行的頂端均缺字。可釋寫為:
……五月
死霸壬午,衍(延)祭
(仆)、繁事(使)。缶(繇):者(諸)
……來。氒(厥)至,王囟(使)克逸于宵(廟)。
第一行“五”字位于龜甲齒紋斷處,據(jù)殘劃應是“五”字。第二行“來”字上亦為齒縫之折,上面應該殘去一、兩個字。
“
”字原從“才”、“食”、“ 丮”。所謂“食”旁的“亼”下所從,上面像“止”旁,下面有些像是屬于“丮”旁的“夊”形,類似寫法在同時代文字中很罕見,有可能就是刻劃草率的“食”旁。但無論怎樣理解所謂“食”旁,該字應從“才”聲,相當于甲骨金文之 “
”字,這應該是沒有什么疑問的。《說文·丮部》“
,設(shè)飪也,從丮、食,才聲,讀若載”。“
死霸”讀“哉死魄”,是首次出現(xiàn)的月相名。有關(guān)這個月相的問題,另見后文討論。
“衍”,該字跟裘錫圭先生所曾考釋殷墟甲骨文“衍”字的一種寫法相同。[2]西周仲爯簋銘末云: “用饗王逆衍”(《殷周金文集成》03747,以下凡引用此書銅器銘文著錄簡稱“《集成》”,或者只注出該書的五位編號),裘先生曾說:
對于仲爯簋“用饗王逆衍”,由于夨作丁公簋等器的“用饗王逆
”[3]等相關(guān)語句尚未得到理解,目前也難以作出確解。這里姑且提出一個不成熟的意見?!把堋薄ⅰ把印惫磐ǎ▍⒖础豆抛滞贂洹?SPAN lang=EN-US>177頁),“逆衍”也許應該讀為“逆延”?!把印弊止庞枴耙保ā秴问洗呵铩ぶ匮浴贰把又?”高注:“延,引也。”),訓“進”(《儀禮·覲禮》“擯者延之曰升”鄭注:“延,進也?!保??!澳嫜印币苍S指王派來迎逆延請臣下的使者。伯宓父鼎說“用饗王逆復事人”(《金文總集》1022),叔
父卣說“用饗乃辟軝侯逆復出內(nèi)事人”(同上5508),這是我們把仲爯簋“逆衍”理解為王的一種使者的根據(jù)。
據(jù)上引裘先生所說來看,周公廟龜甲卜辭的“衍”亦可讀為“延”,在此用為動詞,訓為“引”或“進”。
“祭”,字從“又”、“肉”,是殷墟甲骨文“祭”字常見的一種寫法。
“
”,字從“屵”、“人”、“
”、“䇂”?!?/SPAN>
”上所從的“䇂”旁位于龜甲盾溝處,刻劃較淺,但據(jù)照片尚可辨認 “䇂”旁。西周幾父壺“僕”字“
”上所從有“䇂”跟“丵”兩類寫法:
幾父壺,《集成》09721、09722
周公廟卜辭“僕”字所從為前一類?!?/SPAN>
”所從之“屵”旁上面的筆畫不夠清晰,跟下面兩個晚商金文“
”字相比較,就基本能肯定是從“屵”旁:
《集成》08592
同上,09406
“屵”旁是自甲骨文“璞周”之“璞”字表示“山” 形的部分演變來的:
《甲骨文編》691頁
在周原甲骨H11:36也有個從“屵”旁的字[4],其下所從“言”形,可跟西周金文令鼎“
”字所從“䇂”旁已變?yōu)?/SPAN>“言”形比較:
周原甲骨H11:36
令鼎,《集成》02803
周原甲骨H11:36的這個字也有可能是“
”字之省。這也能佐證周公廟卜辭“
”字當從“屵”旁。[5]
“
”從“仆”聲,“祭
”讀為“祭仆”,職官名,《周禮·夏官司馬》“大仆”屬官有祭仆,與小臣、御仆同官府。[6]大仆職云:“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諸侯之復逆?!毙〕悸殻骸罢迫肮虑渲畯湍妗?,御仆職:“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與其吊勞”,這些職官都掌管與王有關(guān)的出入復逆,其不同在于分別針對諸侯、群臣、庶民。祭仆職云:
掌受命于王,以視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大喪,復于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可見,祭仆是職掌在祭祀時的出入復逆。
“繁事(使)”,“繁”為方國名。西周穆王世銅器班簋銘文(《集成》04341)記載,周王令毛伯伐東國時“秉繁、蜀、巢令”,這三個方國,周原甲骨中已見“蜀” (H11:97、H11:68“伐蜀”)與“巢”(H11:110“征巢”)[7]?!胺薄币嘁娪趲熁Ⅲ憽班垂偎咀笥覒蚍鼻G”(《集成》04316)的“繁荊”,這是以“繁荊”組成左右偏軍的主力。據(jù)師虎簋銘,“繁”是“荊”的一種,應屬南國。[8]鄭玄《詩譜·周南召南譜》云“至紂,又命文王典治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左傳》襄公四年:“春,楚師為陳叛故,猶在繁陽”杜預注:“楚地,在河南鲖陽縣南” ,《左傳》定公六年“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作“繁揚”,今地在河南新蔡縣北[9],地屬汝水流域。因此,《左傳》“繁陽(揚)”跟先周之“繁”很可能同為一地。周公廟卜辭“繁使”即繁國使者。
“繁使”跟“祭仆”都是謂語動詞“ 衍(延)”的賓語。祭仆和繁使的關(guān)系,據(jù)《周禮》所說祭仆職掌,祭仆可視作王的一種“逆復出內(nèi)事(使)人”,在卜辭中應是王派去延請“繁使”的使者。
“缶”,或釋為“占”,但據(jù)照片來看,其左側(cè)的斜筆無疑是存在的,因此當釋為“缶”而不能釋“占”。“缶”當讀為“
”,據(jù)《說文解字》段注“
之訛體作繇”。古書中多用“繇”字。“繇”上古音屬幽部,跟以“缶”為基本諧聲偏旁的“陶”字可以通假,例如:文獻所見之“皋陶”,近出上博簡《容成氏》第二十九簡作“咎
”,在《說文·言部》、《尚書大傳》、《楚辭·離騷》、《漢書·武帝紀》等作“咎繇”,《孔子家語》或作“皋繇”,《書序》“《皋陶謨》”陸德明《釋文》“陶音遙,本又作繇”。這說明,“缶”、“
(繇)”聲系可通。
“缶(繇)”,繇辭?!蹲髠鳌分袑乙婔磙o,例如莊公二十二年《左傳》: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后,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與京’。……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此其代有陳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孔穎達《正義》云:
“卜人所占之語,古人謂之繇。其辭視兆而作,出于臨時之占,或是舊辭,或是新造,猶如筮者引周易,或別造辭。卜之繇辭,未必皆在其頌千有二百之中也。此傳‘鳳凰于飛’下盡‘莫之與京’,襄十年傳稱衛(wèi)卜御寇,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哀九年傳稱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三者皆是繇辭,其辭也韻,則繇辭法當韻也?!?/SPAN>
在最近發(fā)表的新蔡葛陵楚簡中,也見有繇辭:
丌(其)䌛曰:氏(是)日未兌,大言
=(絕絕),[小]言惙=(惙惙),若組若結(jié),終以□[□]。 新蔡楚簡甲三31[10]
綜合上述,繇辭是抄錄占卜書中對兆、卦的解釋之辭,也有臨時新造之辭。《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引荀悅曰:“繇,抽也,所以抽出吉兇之情也”。繇辭內(nèi)容大多比較抽象。周公廟卜辭“缶(繇):者……來”以“缶(繇)”發(fā)端,似即繇辭。
據(jù)裘錫圭先生研究,周原甲骨 “
曰”之“
”應讀為“
”(即“兆”字),以“
曰”發(fā)端之辭應為占辭。[11]周公廟卜辭的繇辭跟周原甲骨所見的占辭性質(zhì)有別,但繇辭可以充當占辭或作占辭的一部分?!稘h書·文帝紀》“占曰: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鳖佔ⅲ骸袄钇嬖唬骸漪砦囊?。占,謂其繇也。’繇本作籀”。[12],這是以繇辭作為占辭。與上引諸繇辭比較,周公廟卜辭“缶(繇)”下似省略了“曰”。關(guān)于占辭省略形式的討論,可以參看本文第五部分。
“者……來”有殘文。“者”疑讀為 “諸”,推測文義,“者(諸)”下面殘去的中心詞,可能與上文“衍(延)”的兩個對象“祭仆”跟“繁使”有關(guān)?!?缶(繇):者(諸)……來”意思是:繇辭說:“諸……”會來到。
“氒(厥)至”,據(jù)張玉金先生所討論,“氒(厥)”字有代詞、助詞、連詞和副詞四種用法。[13]這里應理解為代詞,指代“祭仆、繁使”。
“王”,下半形象斧鉞之鋒刃,類似寫法的“王”字常見于周原甲骨。
“囟”,這個字也常見于周原甲骨,據(jù)近年幾位學者研究,應讀為“使”。本文在第五部分指出“囟(使)”字為使動句式的形式標記并有討論,請參看。使動句式的“使”字下面,需要接一個兼語。從這條卜辭上下文看,“囟(使)”下省略的無疑是“祭仆、繁使”,被省略的成分兼作后面“克+動詞”的主語。周原甲骨“囟克事”凡三見(H11:6、H11:21、H11:32),“囟”下省略不特定的賓語,與此結(jié)構(gòu)類同。
“逸”字原形作:
周公廟卜辭2-1
該字從“辵”、從“兔”,“兔”旁短尾特征明顯,其寫法可跟下列諸字偏旁比較:
叔
方彝
叔
尊
盂鼎
繁卣“宗彜一逸”(05430)
秦子矛
中山圓壺
三體石經(jīng)古文
卯簋蓋“宗彝一逸”(04327)
多友鼎:“湯鐘一逸”(02835)
上舉繁卣、卯簋蓋、多友鼎的“逸”字,根據(jù)三體石經(jīng)所保存《無逸》、《多士》、《多方》諸篇的“逸”字古文寫法,學者都釋為“逸”,在金文中用做器物的量詞。對這個字的讀音,張振林先生曾指出:[14]
西周春秋時期,宗彝、鐘鼓、舞者的集合單位詞,從語言學的角度考察應該讀“逸”或“肄”(余母質(zhì)部),共同的意義為“列”;從文字學考察,從“聿”、從“佾”得音的“
”、“肄”、“佾”等字皆同音。
據(jù)此,“逸”當讀為“肆”或“佾”,三字都是余母質(zhì)部,音近通用[15]。周公廟卜辭“逸”用為動詞,可訓為“陳”或“ 列”,《詩經(jīng)·大雅·行葦》“或肆之筵,或授之幾”毛《傳》“肆,陳也”;《玉篇·長部》“肆,陳也,列也”。
“宵”,字亦見周公廟1號龜甲,這兩個字寫作:
2號
1號
該字可分析為從“宀”、從“月”、 “小”聲,隸定為“宵”。《金文編》卷七1207號“宵”字頭下收錄宵簋銘文的兩個“宵”字:
![]()
宵簋(《集成》10544,歸入不明器類,年代屬西周早期)
跟周公廟卜辭“宵”當為同一個字,只是偏旁“小” 的位置不同。“宵”所從的“月”當為意符。
《說文·宀部》“宵,夜也。從宀、宀下冥也。肖聲?!薄墩f文·肉部》“肖,骨肉相似也。從肉、小聲。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說文·肉部》之“肖 ”所從意符為“肉”,我們這里討論的“宵”意符為“月”,其偏旁“肖”跟《說文》“肖”字聲符雖同,而意符迥異。如果不是早期從“月”之“肖”在小篆中訛變?yōu)閺摹叭狻迸?,那么這兩個“肖”應各有來源,只是偶然同音。[16]
周公廟卜辭兩“宵”字都位于介詞“ 于”后,是處所名。在2004年初周公廟甲骨座談會上,李學勤先生指出該字為一種宗廟建筑的名稱。這是很對的。
我認為“宵”可以就讀為“廟”。宵,心母宵部;廟,明母宵部,中古音都是開口三等字,其上古音韻部相同,聲類不同。從諧聲來看,唇音宵部字(及其入聲藥部字)常常以非唇音字作為諧音偏旁,例如:
1、“豹”是唇音幫母藥部字,其從“勺”聲,“勺”、“杓”、“芍”為照 三系字禪母藥部字,“約”為喉音影母藥部字;
2、“毛”及從“毛”聲諸字多是唇音明母宵部字,但從“毛”聲的“耗”、“秏 ”等字是喉音曉母字。下面再舉一個從“毛”之字通假的為禪母“勺”字的例子。
包山楚簡遣冊266號所記木器“二
、二祈”之“
”字作:
包山楚簡226號[17]
此字從“斗”、“毛”聲,在簡文中應讀為“勺”?!岸?SPAN lang=EN-US>
”當如李家浩先生所說,指的是包山二號墓東室所出的兩件漆勺。[18]據(jù)此可見,明母字 “毛”跟禪母字“勺”聲系相通。
3、“秒”、“妙”、“眇”、“訬”都是明母字,其共同的諧聲偏旁“少”為舌音書母字。“宵”從心母字“小”聲,“小”也是“少”字的諧聲偏旁,因此“小”可視為那些諧“少”聲的明母字的基本諧聲偏旁。這種諧聲關(guān)系中的聲紐關(guān)系,正跟心母字“宵”讀為明母字“廟”相同。[19]
4、“廟”是唇音明母宵部字,據(jù)《說文》,“廟”從“朝”聲,“朝”屬舌音定母,又能跟屬于齒音從母的“就”字相通假。[20]這也跟“宵”讀為“廟”的聲紐關(guān)系類同。
上舉四組是諧聲、通假方面的例子。因為古代朝見通常在早上,宗廟又兼具朝堂的作用,所以朝堂之“朝”、朝夕之“朝”跟宗廟之“廟”都可以看作是同源詞。根據(jù)鄭張尚芳先生的擬音,“朝”是宵部字,古音為﹡r’ew,故與“廟”﹡mr’ews聲基共形而諧聲通假。[21]
僅從語音上說,“宵”字讀為“廟” 或“朝”都無不可。在周代聘禮中,主客相見的地點有既有在“朝”也有在“廟”。上面已經(jīng)談到過,“祭仆”在祭祀這種特定場合出現(xiàn),因此把“宵”讀為“廟”,更能切合這條卜辭的上下文。
西周早期爯方鼎中的“廟”字寫作:
爯方鼎,《集成》02739
跟“宵”字相比,除掉兩個意符“宀”、“月”,只有基本諧聲偏旁不同。據(jù)上述諧聲和詞義關(guān)系,周公廟卜辭“宵”字也可以看作是跟“廟”聲符不同的異體字。西周金文 “廟”字絕大多數(shù)都從“宀”、“潮”聲,乃是省略了意符“月”,又對聲符加以繁化的結(jié)果。
簋(4266)“王各(格)于大(太)
(潮-廟)”,即以“潮”為“廟”。
據(jù)以上分析,周公廟卜辭所見之“宵 ”應該讀為“廟”?!耙萦趶R”,祭仆和繁使列隊于廟堂。
綜合上述,周公廟2號卜甲右側(cè)卜辭格式可以分析為:
前辭:……五月
(哉)死霸壬午,——————————其下省略“卜”
命辭:衍(延)祭
(仆)、繁事(使)?!_頭省略“某貞”
占辭之繇辭:缶(繇):者(諸)……來?!绑荆恚毕率÷浴霸?”字。
占辭:氒(厥)至,王甶(使)克逸(肆)于宵(廟)。
這條卜辭大意是說:在五月哉死霸壬午這一天,卜問延請祭仆和繁使之事。繇辭說:他們將要來到。如果他們到了,周王使他們能列隊于廟加以朝見。
二、2-2卜辭
2號卜甲的左側(cè)那條卜辭殘掉了開頭,殘辭可試寫為:
……視馬,
(
—毖)于馬
(師),勿乎(呼)人(?)于逆它,終囟(使)亡咎。
“視”,據(jù)裘錫圭先生釋。裘先生曾經(jīng)指出,古文字“目”下作立人形之字應釋為“視”,跟“目”下作跪坐人形之“見”形體有別。[22]周原卜辭的這個字增從像手杖的“卜”旁,應當是由于古文字“長”、“疑”等字的站立人旁也常常增此偏旁而類化:
視:
周公廟卜辭2-1——
應侯鐘(00107、00108)![]()
鐘(00260)
疑:![]()
角(09099)![]()
侯父乙簋(03504)——
伯疑父簋(03887)![]()
侯父乙簋(03505)
長:
墻盤(10175)——
長日戊鼎(02348)
裘錫圭先生指出,《周禮·春官·大宗伯》“殷 覜曰視”,覜、視同訓,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覜”字下謂“下于上、上于下,皆得曰覜”。[23]周公廟卜辭“視”也是此義。
“
”,從“辵”、“亍”,從“柲”字初文為聲符。同樣寫法的“ 柲”見《周原甲骨文》H31:4“
”字以及《甲骨文合集》(以下簡稱“《合集》”)36396“
”字所從(亦可參看《甲骨文編》77-78頁):
周公廟卜辭2-2
周原甲骨H31:4
《合集》36396
同上36662
同上36666
“柲”上有短橫,這個短橫是由指示符號“○”或“·”演變來的,并非“戈” 字表示戈頭的筆劃。裘錫圭先生《釋柲》一文曾成功考釋了殷墟第五期卜辭常見的“
”字,周公廟卜辭的這個字與裘先生所釋的“
”字相比,右側(cè)增加了“亍”旁,這是意符的繁化。據(jù)上述對字形的分析,“
”即“
”的繁體。下文亦將從辭例上來驗證這一點。
裘先生在《釋柲》一文中指出:“第5期的 ‘
’大概也應讀為‘毖’。對某一對象加以敕戒鎮(zhèn)撫,往往需要到那一對象的所在去,《洛誥》說‘伻來毖殷’,上引卜辭說‘戉往毖沚’,都反映了這一點” [24]。殷墟黃組卜辭中“
于某地”的文例極為常見,周公廟卜辭此字用法與之相同。
這里可以順便解釋那片有“
”字的周原卜甲H31:4卜辭:
廼則祼氒隊
(毖),囟亡咎。用。
即,弗克尸(夷)安,𠧙(兆)曰:每(悔)。
此片的兩條卜辭內(nèi)容相關(guān),第二辭言“即”,“即” 當訓為“至”,“弗克尸(夷)安”是說到了以后不能安定鎮(zhèn)撫,所以“𠧙(兆)曰悔”。其中“即,弗克尸(夷)安”正是承第一辭“去敕戒鎮(zhèn)撫”義的“
”字而言。
“馬”跟“馬
”之“馬”所指相同。甲骨金文常見“在某
”或“在某
”的文例,以“
”為“師”,“師”、 “
”都可以讀為“次”,指在某地的師旅駐地。[25]此“馬”應指周人的馬兵,“馬
(師、次)”即馬兵駐地。[26]
“勿乎(呼)人(?)于逆它”,“ 人(?)”字之釋不確定,但有可能是“人”字的誤刻,“人(?)”是周王臣屬?!坝凇庇枮椤巴?,“逆”訓為“迎 ”,“于逆”即“往迎”?!八保笮娌忿o中的“它”字寫法跟此字相近,見張政烺先生釋[27]。在殷墟卜辭中,“逆”字后面多數(shù)都帶賓語,周公廟卜辭“它”也應是“逆”的賓語。
“
”跟“視”是相關(guān)的行為?!吨芏Y·秋官·大行人》:“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徧存,三歲徧覜,五歲徧省……?!薄皬桃洝敝耙洝保枮椤耙笠浽灰暋敝耙暋?,此種“視”的目的為“撫邦國諸侯”,與裘先生解釋為“敕戒鎮(zhèn)撫”之意的“
(毖)”意義相關(guān)。周公廟這條卜辭以“視馬”跟“
(毖)于馬師”連言,既可以再次證明裘先生對“
(毖)”解釋的正確,也可以說明我們對周公廟此條卜辭“視”、“
(毖)”的理解不誤。
“視”跟“逆”兩個動作的關(guān)系,還可以參看1974年陜西武功縣回龍出土的駒父盨蓋銘(04464):
唯王十又八年正月,南仲邦父命駒父匓(就)南諸侯,率高父視[28]南淮尸(夷),厥取厥服。堇(群?)尸(夷)俗(欲)彖(惰?),不敢不敬畏王命,逆視我,厥獻厥服。我乃至于淮,小大邦亡(無)敢不
(弢-朝?)[29],具逆王命。四月,還至于求(?),作旅盨,駒父其萬年永用多休。
卜辭“視馬”前面有殘損,推測原本是“曰:□□視馬”這種格式(參看下文對周公廟1號卜甲第1條卜辭的解釋)。殘損部分當包含一個主語。根據(jù)我們下面的分析,這條卜辭所見的三個謂語動詞“視”、“毖”跟“乎(呼)”分屬兩個不同的主語。
我們上面討論過同版并存的1-1號卜辭,其占卜主體“王”無疑是周王,那么這一條的占卜主體也應該是周王。周王是“終囟亡咎”這個占卜結(jié)果的承受者,所以發(fā)出“不要叫人往迎”這個動作的人也應是該辭的占卜主體,即“乎(呼)”的主語是周王。
假設(shè)“視馬”者是占卜主體,那么卜辭應該說“勿乎人來逆”而非“于逆”?!皝砟妗币娪?SPAN lang=EN-US>
鐘銘:“服蠻廼遣間來逆卲(覜)王,南尸(夷)、東尸(夷)具視廿又六邦”?!?卲”讀為“覜”,訓為“視”,參看上舉《周禮·春官·大宗伯》 “殷覜曰視”以及駒父盨蓋銘“逆視我”。所以,從語氣上來說,“視馬,毖于馬師”跟“勿呼人(?)于逆它”不應是同一個主語發(fā)出的動作。
據(jù)上述分析,周王不是“視馬”者。那么“……視馬,毖于馬師”的主語是誰?體會辭義,“逆”的對象“它”,很可能跟殘掉的主語所指一致,就是“視馬 ”及“毖于馬師”的人。
辭末的“終囟無咎”是對周王“勿乎人于逆它”的行為做出吉兇判斷?!敖K”字寫法見周原甲骨H11:121“終”(單字)及FQ2①“囟孚于永終”。在跟卜辭性質(zhì)相近的《易經(jīng)》卦辭、爻辭中,常以“終”字系于吉兇判斷之前做狀語,表示“最終”的意思,例如:
1、《訟》卦辭“有孚窒惕,中吉,終兇”;
2、《夬》上六爻辭:“無號,終有兇”;
3、《需》九二爻辭:“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4、《需》上六爻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5、《賁》六五爻辭“賁于丘園,有帛戔戔,吝,終吉 ”;
6、《坎》六四爻辭“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終囟亡咎”文例與上舉諸例略同。 “囟”讀為“使”,解釋見后文。咎,《說文》訓為“災”,“亡咎”即“無咎”,是古代成語,即無災禍。
據(jù)上所說,這條卜辭大意是:[它]來視馬,鎮(zhèn)撫馬師,周王不叫人去迎接“它”(“視馬”者), [據(jù)卜兆作出吉兇判斷為]:最終使(事件)無災禍。
周公廟2號卜甲的右辭2-1應為先刻,左辭2-2后刻。 2-2卜辭“乎”字右上小豎刻在了2-1卜辭“于”字的最末一筆之上。
三、1-1卜辭
周公廟1號卜甲的第1條卜辭可釋為:
曰:異(式)乎(呼)
衛(wèi)夔,乎(呼)乞(?)……
周原甲骨數(shù)見以“曰”開頭的卜辭,這片周公廟卜甲的兩條卜辭格式可能也是如此。我認為,“曰”是“
曰”(讀“兆曰”)[30]的省略形式,這類卜辭的性質(zhì),都是省略前辭和命辭,只有視兆或視卦所得的占辭。周原甲骨以“
曰”開端的視兆占辭較為常見;視卦之例,看H11:85“七六六七一八。曰:其……既魚?!?/SPAN>
這里的“異”字,可能有主語或虛詞兩種用法。我們認為,當時占卜的主體是明確的,可以省略;又鑒于上述“曰”字句乃是占辭的判斷,這里的“異”字最好理解為裘錫圭先生曾經(jīng)談過的虛詞“異”。
裘錫圭先生在其著《卜辭“異”字和詩、書里的“式”字》一文認為,見于卜辭、金文以及《尚書》、《逸周書》的虛詞“異~翼”跟《詩》、《書》、金文的“式~弋”很可能是同一個虛詞在不同歷史階段的異寫,這個詞可以表示可能、意愿、勸令等意義,其類似于英語中的“will”和現(xiàn)代漢語的“要”所表達的語氣。裘先生所舉諸例中,結(jié)構(gòu)為“異(或翼)+動詞”的例子有:大盂鼎“天異臨子”、《逸周書·世俘》“武王乃翼矢(引者按:矢為陳列義)珪、矢憲 ”,均可以跟此處“異乎(呼)……”相比較。[31]
“乎(呼)
衛(wèi)夔”這種句式在殷墟卜辭中很常見,叫
去駐衛(wèi)夔?!?/SPAN>
”是人名?!百纭笔堑孛?,亦見 晚商小臣俞犀尊銘:“王省夔京,賜小臣俞夔貝”(《集成》05990)、西周昭王世的中方鼎銘“省南國設(shè)居,在夔
真山”(同上02751、02752)。這兩件金文的地名用字,有學者或釋為“夒”。從字形上看,古文字“夒”與“夔”字的差別主要在于頭部,“夔”字突出表示頭發(fā)的筆畫,因此這個字當釋“夔”而非“夒” 。中方鼎之“夔”在南國,李學勤先生認為即楚國熊摯所居的夔,地在今湖北秭歸東。[32]《史記·楚世家》《正義》引宋均注《樂緯》:“熊渠嫡嗣曰熊摯,有惡疾,不得為后,別居于夔,為楚附庸,后王命曰夔子也”;《楚世家》記載楚成王三十九年滅夔,《集解》 “服虔曰:夔,熊渠之子孫,熊摯之后,夔在巫山之陽,秭歸鄉(xiāng)是也?!薄端麟[》“譙周作‘滅歸’。歸即夔之地名歸鄉(xiāng)也”。周公廟卜辭所見之“夔”也可能就是此處。第2個“乎”字下面一字,據(jù)殘劃似為“乞”字。
據(jù)上述,這條卜辭與戰(zhàn)爭有關(guān),大意是:“ 視兆判斷結(jié)果為:要叫
駐衛(wèi)夔,叫乞(?)……”。
四、1-2卜辭與相關(guān)材料
周公廟1號卜甲第2條卜辭可釋寫為:
曰:彜(?)……囟妹克□□于宵(廟)。
“曰”下之字僅存上部殘劃,可能是 “彝”,也可能是“女”或“母”字。
“囟”,最初的照片、摹本皆遺漏此字,從原片看,該字清晰可見。
“妹”,見于殷墟甲骨文,早期作 “
”,晚期例如黃組卜辭作 “
”。李宗琨先生指出,殷墟甲骨文中的“妹”字絕大多數(shù)都是用作否定詞的,可能讀為古書中的否定詞“蔑”,也可能跟“蔑”是個音義皆近的親屬詞。他又指出,“在殷墟卜辭的否定詞中,‘妹’的性質(zhì)比較特殊。它既用來表示可能性,也用來表示意愿。從已有的用例來看,否定詞‘妹’都有擬議的語氣,這一點跟古書中的否定詞“蔑”相似。”[33]
否定詞“妹”以及“妹克”連用,也見于西周金文:
叔
父卣:茲小彝妹吹(隳),見(另一器作視)余,惟用諆造汝。(《集成》05428、05429)
它簋:嗚呼!惟考
(捷)[34]敏,念自先王先公,乃妹克衣(卒)告剌(烈)成工(功)。虘!吾考克淵克,乃沈子其顧懷,多公能福。嗚呼!乃沈子妹克蔑見厭于公休。沈子肇畢□賈積,作茲簋,用載享己公,用各多公。(《集成》04330)
李宗琨先生的文章沒有涉及上述材料,下面對這兩種銘文作些解釋。
叔
父卣銘“茲小彝妹吹(隳)” 的意思是“這件小彝器不要毀壞”。它簋全銘較為難懂,大意是記敘器主在周公宗祭祀成功,因而作祭器,以感謝其父考和多公在天之靈對他的保佑。銘文兩次出現(xiàn)“妹克”,第一個“妹克”之前省略了一個表示假設(shè)條件的分句。[35]這句話可翻譯為:
吾考的敏捷才能為先公先王所念, [如果不是這樣],則[我]不會最終告烈成功。
第二個“妹克”所在的句子“乃沈子妹 克蔑見厭于公休”,“蔑”為否定詞,訓為“無”,“妹克蔑”是用雙重否定表示語氣較強的肯定。“見厭于公休” 的“厭”是主要謂語,“厭”訓為“足”,滿足,《呂氏春秋·懷寵》“求索無厭”,高誘注:“厭,足也”;《國語· 周語下》“克厭帝心”,韋昭注“厭,合也”?!耙姟凇睘楸粍邮綐酥荆@句話的主動者,乃是“于”所引出并強調(diào)的“公休”。[36]
根據(jù)上述分析,按原語序“乃沈子妹克蔑見厭于公休”可以就譯為:乃沈子不能不被公休滿足。我們知道,被動句的被動者常常置于句首,所以這句話也可以變換成等義的主動句式來理解:[37]
公休妹克蔑厭乃沈子
直譯過來就是:諸公之錫休不能不滿足乃沈子,即“ 諸公的錫休使乃 沈子感到很滿足”的意思。因此下文說作器目的是“用載享己公,用各多公”,感謝自己的父考,也感謝多公。
它簋銘文“妹克蔑”的“妹”跟“蔑 ”同見,二者應有所不同。所以李宗琨先生認為“妹”跟“蔑”是個音義皆近的親屬詞的觀點,可能更加符合對有關(guān)語料的分析。他指出“妹”有“擬議”的語氣,這在上面分析的兩種銅器銘文中也不難看出。
“囟妹克”即“使不能”。“克”下有一或兩個字,應是這句的主要謂語動詞,可惜字正刻在龜甲的盾溝處,刻劃較淺,不能辨識。另外,“克”字左下方有一個類似向下箭頭的刻畫符號,不知何意。[38]“于廟”的解釋,已見上文。
該辭殘損較甚,其大意為:視兆判斷結(jié)果為:彝(?)……,使不能……于廟。這可能是有關(guān)祭祀的卜辭。
五、周卜辭所見的使動句式標志“囟”與占辭省略格式
周原甲骨常見的“囟”字,在周公廟 2號卜甲上出現(xiàn)了三次:
2-1厥至,王囟克逸于廟。
1-1……視馬,毖于馬師,勿乎人于逆它,終囟無咎。
1-2……囟妹克……于廟。
關(guān)于“囟”字的釋讀,從周原甲骨出土以來,就是學界討論的一個焦點。李學勤、王宇信二位先生釋為《說文》之“囟”字,合于字形,這已經(jīng)廣為學界接受。但“囟”的具體解釋,仍存在不少分歧。
從包山楚簡的出土以至近年楚簡新材料的不斷發(fā)表,我們在戰(zhàn)國楚卜筮祭禱簡及其它簡帛中也發(fā)現(xiàn)不少類似用法的“囟”字。這些“囟”字的解釋受到之前對周原甲骨“囟”字解釋的影響,一般認為讀為“思”,表示意愿和希望。[39]現(xiàn)在看來,這種理解可能是不對的。
陳偉先生在《包山楚簡初探》中指出,包山楚簡的一些“ 思”字,用法與“命”相當,似乎跟古書某些訓為“愿”的“思”字近似,“為表示祈使的動詞”(31-32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孟蓬生先生認為,上博楚簡《容成氏》之“思民不惑”等文例的“思”字“當讀為‘使’。古音思為心母之部,使為山母之部。心山古音每相通,今人多以為當合為一音。如生與性、辛與莘、相與霜等皆是”;[40]2003年,陳斯鵬先生比較全面地討論了相關(guān)材料,他的研究亦認為,古文字材料中的“囟”或“思”有“使令”一類的意思,可以音近就讀為“ 使”。[41]
我們認為,從陳偉先生認為楚簡“思 ”的用法跟“命”相當開始,到孟蓬生、陳斯鵬二位先生先后把相關(guān)材料的“囟(或思)”讀為“使令”之“使”,才獲得了正確的認識。這里擬從語法分析的角度,結(jié)合周公廟、周原甲骨卜辭,對有關(guān)問題再作些討論。
釋讀“囟(思)”為“使”,自然讓我們想到漢語語法研究中“使動”范疇的問題。[42]我們知道,上古漢語表示使動范疇的手段,既有后起的分析式句法,也有更古老的內(nèi)部屈折形式的構(gòu)詞法。所謂“使動”,是指句子的主要謂語詞表示的不是主語的動作,而是表示主語使賓語實行謂語詞所指示的動作。例如“吾欲飲君”,“飲”通過讀去聲以表示“我使你喝酒”這個意思,是詞法內(nèi)部曲折的使動[43];而“吾欲使君飲”則是加“使”來表示使動,就是分析式句法形式,“使”則被稱為是使動的句法形式標志。在古書中,通常用“使”、“令”、“俾”等形式標志,《爾雅·釋詁下》:“俾、拼、伻,使也”;在今天的口語中用“叫(教)”、“讓”等作為標志。[44]
據(jù)上所述,古文字材料里讀為“使” 的“囟(思)”,乃是分析式使動句法的形式標志。根據(jù)這個認識,可以討論“囟”字所在語句的性質(zhì)。
有形式標志的使動范疇的基本結(jié)構(gòu)為:主語+使+兼語+謂語,其中兼語作前一個動賓結(jié)構(gòu)的賓語和后一個主謂結(jié)構(gòu)的主語,因此也有學者稱這種結(jié)構(gòu)為“兼語式”[45]。
這個結(jié)構(gòu)中的主語和兼語,常常被省略。我們今天看古人的占卜記錄,由于兼語式的主語或兼語的省略,常常會造成理解上的一些問題。
省略兼語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情況是:在上下文明確的時候,承前省略,例如:2-1的“厥至,王囟克逸于廟”,“囟”下承前省略的是“祭仆、繁使”;另一種情況是上下文不需要指明這個兼語。周公廟卜辭1-2的“終囟(使)無咎”,“囟”下也應該有一個無需指明而被省略了的兼語“事件”;由于殘缺較甚,1-1的“囟妹克……于廟”之“囟”下省略的兼語不好分析。
楚卜筮祭禱簡所見的“囟”字,都出現(xiàn)于占辭之后的 “以其故敚(說)之……”中,例如包山楚簡第229簡:
1……占之曰:恒貞吉,少有憂于宮室。
2以其故敚(說)之:舉禱宮行一白犬、酒食,囟攻除于宮室。
3五生占之曰:吉。
上面第2部分“舉禱宮行一白犬、酒食”是擬議的一個祭禱方案,有學者稱為“說辭”,可從。[46]“囟攻除于宮室”,使(這個方案)能夠攻除“(少有憂)于宮室”。第3部分是針對“這個方案”能否解除第1次占卜的“少有憂于宮室”再次占卜,其結(jié)果是“吉”,即預測方案實行之后,事件的結(jié)果為“吉”。
由此可見,古人舉行占卜的內(nèi)容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預測吉兇,另一方面是針對吉兇去擬定如何行事。擬定行事是要通過人為干涉,使事件向好的方面發(fā)展,所以有第二次吉兇判斷。這兩個方面交替進行,至“吉”而止。由此來看,楚卜筮祭禱簡的說辭性質(zhì)較為特殊,它既是擬議陳述,又是后一次占卜的命辭內(nèi)容。在針對說辭的第二次占卜記錄中,可承前省略前辭和命辭,僅存簡短的占辭。
周人卜辭“囟”所在的句子,都是“使”事件或人物如何如何,大多數(shù)情況跟楚簡“囟”字所在的句子性質(zhì)相同,可以視為占辭或說辭的擬議陳述語氣,都可以不看作問句,也就跟“卜辭命辭性質(zhì)是否問句”這一命題的關(guān)系甚微。
下面通過一些周卜辭的例子,來說明我們上述的看法。
首先,不少周原卜辭“囟”字句之前,都有關(guān)于祭禱的內(nèi)容:
貞:王其禱又(侑)大甲,冊周方伯。
囟正,不左于受又=(有佑)。H11:84
癸巳,彝文武帝乙禰,貞:王其配祝成唐。
禦,服(?)二女,其彝血:
三豚三。囟又正。H11:1
……才(?)文武……王其配帝……天…典,冊…… 周方伯……。囟…正,亡左………王受又=(有佑)。H11:82
……一戠(特),囟亡咎。H11:28
……告于天,囟亡咎。H11:96
貞:王其…用冑叀二十(主?)…冑。乎(呼)禱… ,囟不每(悔)王。H11:174
……歲乘,囟亡咎。H11:35
……囟亡眚。祠自蒿于壴。H11:20
翌日甲寅,其萬河,囟瘳。其禱,囟有瘳。我既萬河、禱,囟有瘳。(扶風黃堆齊家西周卜骨)[47]
上述諸例,都是通過祭禱這種人為措施,“使”(某件事情)得以“正”、“又正”、“無咎”、“不悔”,或者“使”(某人的疾?。坝旭薄_@些“囟(使)”字前面省略的主語,可以理解為祭禱行為或者“天意”等神秘力量;之后省略的賓語,都是占卜主體或者卜問的這件事。經(jīng)過祭禱的攻說,其結(jié)果都是朝有利于占卜主體的方向發(fā)展。從這些例子看,周原甲骨“囟”字句內(nèi)容都是擬議祭禱的方案或結(jié)果,可以看作是說辭或針對說辭的占辭。
以下兩例“囟”字句跟祭禱無關(guān),但也是據(jù)占卜擬議事情的具體應對措施:
其五十人往,囟亡咎。八月辛卯卜,曰:其
啓。H31:3
廼則祼,氒隊
(毖),囟亡咎。用。即,弗克尸(夷)安,𠧙(兆)曰:每(悔)。H31:4
兩個“囟無咎”應視為占辭,可以理解為:(這種措施)使(事件)無咎。
上面所舉諸例,“囟”前面沒有明顯的主語?,F(xiàn)在所見周卜辭,凡“囟克”的用例,“囟”前面都有主語:
曰:友囟克事。H11:21
𠧙(兆)曰:並囟克事。……□囟克事。H11:6+ H11:32
今秋(?)王囟克往宓(密)。H11:136
氒(厥)至,王囟克逸(肆)于宵(廟)。 周公廟卜甲2-1
據(jù)此來看,1-1“囟妹克□ □于廟”前面也應該有個主語。
最后說一下關(guān)于占辭省略形式的問題。我們前文已經(jīng)談過:1、1-1號卜辭的“缶(繇)者(諸)……至”是繇辭,繇辭可視為占辭的一部分;2、周人卜辭的“曰”字句式,很可能都是“𠧙(兆)曰”的省略。裘錫圭先生曾經(jīng)指出:殷卜辭“王
曰”之“
”應該是動詞,但與占卜有關(guān)的“繇”字在古書中訓為“卦兆之占辭”(《左傳·閔公二年》杜注)或“兆辭”(同上《襄公十年》杜注),似無用作動詞之例;他又說:“當占辭講的‘繇’,與‘兆’和‘占’有可能是同族詞”。[48]
根據(jù)這種看法,我認為:由于周卜辭“𠧙曰”之前尚未發(fā)現(xiàn)其它成分,所以“𠧙”就應當視為句子的名詞性主語,應理解為“卜兆”或“兆辭”,以 “𠧙曰”開端之辭為周卜辭完整的占辭格式,而“缶(繇) ”與“曰”是兩種省略的格式,下面的幾例“囟”字句,則可以看作是占辭格式的進一步省略:
囟孚于永終。FQ2①
囟孚于休俞(?)。FQ2④
自三月至于亖月=(四月)唯五月,囟尚。H11:2
照這種理解,周卜辭“𠧙曰”即“卜兆說”或“兆辭說”,不能視為“某 𠧙曰”的省略,因此跟殷卜辭“王
(占)[之]曰”的語法結(jié)構(gòu)根本不同。
綜合上述,可以把我們對“囟”字的看法小結(jié)如下: 1、讀為“使”的“囟”字,是周人甲骨卜辭常見的使動句式標志;2、“ 囟”字前后的主語、兼語常常被省略,3、“囟”字句多數(shù)屬于格式省略的占辭或說辭,有擬議陳述的語氣,跟問句無關(guān)。
六、周公廟遺址和墓地的歷史地理
《國語·周語上》幽王十五年,內(nèi)史過云:“周之興也,鸑鷟鳴于岐山”,韋昭注:“三君云:鸑鷟,鸞鳳之別名也。詩云:鳳凰鳴矣,于彼高崗(引者按:語出《大雅·卷阿》)。其在岐山之舊乎”,這跟《書·君奭》周公曰“ 耇造德不降,我則亦鳴鳥不聞,矧曰其能有格”記載相合?!洞筇屏洹贰瓣P(guān)內(nèi)道名山曰岐山,俗名鳳凰堆,山之南,周原在焉,即太王所居”。據(jù)《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五“岐山”條,“鳳凰堆”乃天柱山之別稱,宋程大昌《雍錄》卷一 “自邠遷岐”條對此亦有討論。2003年底發(fā)現(xiàn)卜甲地點的不遠處,在2004年初又發(fā)現(xiàn)大批墓葬,一時間被稱之為“周公廟遺址”。這個地點,后來知道當?shù)赜址Q之為“鳳凰山”,所以傳聞有將此遺址改名為“鳳凰山遺址”的動議。這里仍暫時沿用“周公廟遺址”的稱呼。
過去的考古工作,多將注意力集中在周原遺址。這次周公廟遺址發(fā)現(xiàn)甲骨文,使周公廟遺址的重要性陡然上升。李學勤先生曾說過,“甲骨文只能在重要的遺址出土,不是一個了不起的地方不能出”。[49]就像在安陽小屯發(fā)現(xiàn)晚商甲骨文,因而每一部綜述殷墟甲骨文的著作都要論及小屯的歷史地理一樣,周公廟遺址的歷史地理及周公廟墓葬的性質(zhì),也是我們在討論周公廟遺址所出龜甲卜辭時不能回避的問題。
1、周公廟遺址、周原遺址與先周都邑
史載古公亶父為避戎狄,“去邠,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50],“邑于周地,故始改國號曰周”[51],“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筑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52];在王季時,“周作程邑”,[53]至于文王,“生于岐周”[54],受命后伐密須,“度其鮮原,居岐之陽”,[55]又伐崇而“作邑于豐”,“自岐下而徙都豐”,[56]“乃分岐邦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職之國”。[57]上述太王所徙之邑、王季作程邑前之所居、文王之岐下舊都、周公之采邑所在的岐周故地,其大的范圍在今陜西扶風、岐山兩縣的岐山之陽、岐水(小橫水)以北,這是當代學者都能同意的。
在這個范圍之內(nèi),歷史上的太王都邑、王季作程前之所居、文王的岐下舊都、周公采地四者的地理關(guān)系究竟如何,是需要先從文獻學上得到清理,并最終要由考古發(fā)現(xiàn)和研究加以檢驗的問題。
《水經(jīng)注·卷十八·渭水中》記載,岐水的上游大巒水注入漆渠水后,“二川并逝,俱為一水,南與杜水合,自下通得岐水之目,俗謂之小橫水,亦或名之米流川”,然后說:
(岐水)逕岐山西,又屈逕周城南,城在岐山之陽而近西,所謂“居岐之陽”(引按:語出《大雅· 皇矣》)也,非直因山致名,亦指水取稱也。又歷周原下,北則中水鄉(xiāng)成周聚,故曰“有周”也。水北即岐山矣。
根據(jù)這條記載,清人朱右曾《詩地理征》云:“周公之采與太王所邑,周名則同,城地則異”[58]。近年,陜西省考古研究所的曹瑋先生通過文獻和考古兩方面的研究,也認為“中水鄉(xiāng)”即太王都邑,跟周公封邑“周城”當為二地:“太王都邑在現(xiàn)在包括祁家溝以東的寺溝河與美陽河之間,即現(xiàn)今人們習慣稱之為周原一帶;周公采邑當在今岐山縣的北郭鄉(xiāng)和周公廟附近。”[59]
我認為,曹瑋先生所談的這兩點都是正確的。岐陽之東為“周原”,西為“周城”,周原包含了最早的周人都址——太王都邑“中水鄉(xiāng)”;“周城”即周公廟遺址附近,就是周公旦采邑所在。[60]但王季宅程之前以及文王宅酆之前的舊都在哪里,仍需探索。下面是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從先秦封號往往得自封地的地名來看,周公采邑的所在,應是徙都后空出的周都舊地,所以能在徙都之后被稱為“周城”;“周城”被封給文王庶子“旦”,所以“旦”及其子孫也能繼承“周”之稱號而稱“周公”。這跟《周本紀》記載東周時周敬王自河南徙出之后,周考王封其名揭之弟于故周都河南,以續(xù)周公之官,因稱揭及其子孫為“周公”,道理相同。[61]據(jù)此并結(jié)合上引曹瑋先生“周公采邑當在今岐山縣的北郭鄉(xiāng)和周公廟附近”的論斷來看,先周時周公廟遺址所在的位置,曾是先周時代的周之都邑。
鄭玄《詩譜·周南召南譜》記載周公之受封在文王時。據(jù)此,周公的封邑(周城)即周公廟遺址,應是王季宅程之前之所都,也是文王自程宅酆之前所曾用的岐下舊都。
根據(jù)上述判斷,文王時的新舊都邑已有三個:周城、程、豐,從文獻看,還應該加上鎬京。據(jù)《大雅·文王有聲》“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之”,鎬京是建成于武王之手,但據(jù)今本《竹書紀年》說“(帝辛)三十六年……西伯使世子發(fā)營鎬”,其始營建也在文王時?!兑葜軙の膫鳌菲拔耐跏苊拍?,時維暮春,在鄗,召太子發(fā)”,可見鎬京始用于文王暮年。
從歷史上看,古人作新都之后,并不放棄舊都,這種情況形成長期的多都制。在先秦時代,各國兩都 制或多都制現(xiàn)象十分普遍。西周時代宗周與成周長期并存的兩都制即是顯例。此外,秦都咸陽,但其宗廟在舊都雍;楚有郢都紀南城以及眾多地名后綴為“郢”的陪都;戰(zhàn)國之燕有上都薊、中都良鄉(xiāng)以及下都武陽,都是多都制的例子。
《史記·秦始皇本紀》“吾聞文王都豐,武王都鎬,豐鎬之間,帝王之都也”。根據(jù)文獻記載,先周文王時期的三都程、酆、鎬,曾并存形成多都制。豐、鎬的文獻記載較多,這里不用多說,下面主要談談“程”邑。[62]
《逸周書》有《大匡》、《程典》、《程窹》諸篇,《程窹》篇今逸,《太平御覽》597卷引《周書》云“文王去商在程”云云,盧文弨等學者都認為是《程寤》佚文[63],今本《竹書紀年》“帝辛二十九年,諸侯逆西伯歸于程”,是文王自商歸周時即已在程;文王遷程見今本《竹書紀年》“帝辛三十三年,密人降于周師,遂遷于程”;《大匡》序云:“維周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作《大匡》,以詔牧其方”[64],此即今本《竹書紀年》“三十五年,周大饑,西伯自程遷于豐”之年,王國維《疏證》引《大雅·文王有聲》“既伐于崇,作邑于豐”。據(jù)以上文獻記載,可見“程”在文王時正式使用為時甚短。
從文王時程、豐、鎬三都的交替來看,周人在遷都以后并不立即放棄舊都,從而在一段時間內(nèi)造成多都制。從這樣的多都制來看,我們認為周公廟遺址的“周城”是先周都邑的看法應該是合理的。這個“周城”的年代早于程、豐,晚于太王都邑中水鄉(xiāng),在早期文獻中極為不顯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它作為周都的年代較早,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由于它被“岐下”、“岐陽”、“岐周”、“周 ”這類名稱長期籠罩的緣故?!吨鼙炯o》說文王“自岐下而徙都豐”,這個“岐下”不會是“程”,因為程與畢相近[65],“岐下”應該指“周城”,《孟子·離婁下》“ 文王生于岐周”的“岐周”也應是這里。此地雖然早在文王晚期就“分岐邦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但文王在都酆以后,還是一個政治中心。
基于這種認識,周原跟周城之間又是怎樣一種關(guān)系呢?
《水經(jīng)注》所稱之“周原”,包含了太王舊都“成周聚中水鄉(xiāng)”,周原位于周公廟周城之東,在文王時可能屬于周都的近郊?!吨鼙炯o》記載太王徙周,“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筑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集解》“徐廣曰:分別而為邑落也”,這里當分布著隨太王而徙來周人、豳人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的眾多聚落。
周城封給周公以后,周原相對于周城來說,亦可視為近郊。扶風莊白窖藏墻盤云:“武王則令周公舍宇于周”,“周”即周公封邑名稱,墻盤出土地點屬于周原,可見,周公有權(quán)利處置周原這個地區(qū)。[66]在殷、周之際,有一大批象史墻高祖那樣遷來周原的殷人在此繁衍生息。這一點,曹瑋先生在他的《周原非姬姓家族與虢氏家族》一文里已經(jīng)論述過了。[67]
根據(jù)上述對周公廟遺址曾是王季、文王舊都“周城”的推測,這次周公廟卜甲的發(fā)現(xiàn)以及卜辭內(nèi)容的研究,不但能提示該遺址的重要性,并使我們可以進而大膽推測,周公廟遺址應當有先周時期的城墻及城邑建筑遺跡。這一點,希望在將來的田野考古工作中得到驗證。
2、周公廟墓地性質(zhì)
在2003年底周公廟卜甲發(fā)現(xiàn)之后不久,翌年田野調(diào)查又發(fā)現(xiàn)了周公廟遺址的大片墓葬區(qū),其中包括四條、三條、兩條墓道的高等級墓葬。對于墓葬區(qū)的性質(zhì),學術(shù)界目前主要有周王陵或周公家族墓地兩種猜測。不久,又傳來長安縣發(fā)現(xiàn)大墓的消息。由于兩個地點的考古工作都正在進行,有關(guān)情況還未形成正式報告,這里僅從文獻記載作討論,也為以后的研究作些先期準備。
《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奏疏云“文、武、周公葬于畢”,這種說法在文獻中是有很多根據(jù)的:
《孟子·離婁下》:“文王生于岐周,卒于畢郢,西夷之人也”。
《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于畢” ?!都狻贰榜R融云:畢,文王墓地名也”。
《周本紀》“(武王)后而崩”,《集解》“骃按:《皇覽》曰: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長安鎬聚東社中也”,《正義》“《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畢原上也”。《周本紀》“西伯崩”《正義》引《括地志》“周文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
《書序·亳姑》:“周公在豐,將沒,告于成王,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畢,告周公,作《亳姑》”。
畢的位置,《漢書·楚元王傳》臣瓚曰引《紀年》“畢西于酆三十里”。宋程大昌《雍錄》卷一“豐附畢郢”、卷七“畢陌”對有關(guān)“畢”的史料有詳細討論,他認為畢在渭南,其文較長,此不錄,請參看。[68]
若根據(jù)文、武、周公葬于畢的說法,周公廟墓葬群為周王陵的說法恐怕是不好成立的?!稌颉分v周公欲葬“成周”,此成周當為洛陽成周,而非周原中水鄉(xiāng)成周聚,也不是周城。周公之所以這么想,可能跟古人想把自己事業(yè)發(fā)展最鼎盛之地作為自己的葬地有關(guān)。[69]但是除此之外,古代選擇葬地,還有禮制方面的考慮。成王葬周公于畢,目的是使周公近文王、武王,所以沒遵從周公的遺愿。
照上述來看,周公廟墓地也不大可能有周公旦本人的墓葬。根據(jù)曹瑋先生認為周公封邑在周城的說法,這墓地最可能是周公之后君陳及其以下諸位周公的墓葬。所以,據(jù)文獻來看,周公家族墓地的說法較為有理。
但這種講法難以解釋之處,是在于周公廟有四條墓道的大墓,反映了墓地的等級太高。因此有學者認為其非周王陵莫屬。不過我們對周代的等級制度了解得還少,周公家族究竟能否有這么高級的墓葬,這只能等到墓葬發(fā)掘之后再來討論。
七、周公廟卜甲的年代和月相
1、關(guān)于年代
2004年初在北大考古文博學院召開的“周公廟遺址新出甲骨座談會”上,已經(jīng)有多位學者指出,從共存陶片分析,這兩片卜甲年代在商末周初。這個看法當然比較穩(wěn)妥,但不久又有學者認為共存陶片年代可斷為先周,則卜甲也應是先周的遺存。
如果定位在先周,因為1-1卜辭有“王”字即周王,其時代只有文王或武王兩種可能。據(jù)《周本紀》的記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武王即位九年而觀兵盟津,其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伐商,次年二月甲子為牧野之戰(zhàn)。如上所述,這片卜甲的時代,可定在文王受命至武王克商之間這20年內(nèi)。
但接下來面臨的問題就是:周人始稱王是在文王還是武王?不少學者認為,1977年出土的周原鳳雛甲骨中,有“王”字的甲骨片,應有一部分是在文王時代指稱文王。據(jù)此,文王末年應已稱王。
如果定位在周初,據(jù)《周本紀》,“ 武王已克殷后二年”而崩,“周公行政七年”,然后“反政成王”。那么周公廟卜辭“王”之所指,也可能涉及一個聚訟的問題:周公攝政期間,是否曾經(jīng)稱王?
本文無意在匆遽之間對上述問題作更多的討論。僅從這次發(fā)現(xiàn)的兩塊卜甲四條卜辭來看,我們目前還找不到能夠確認王世歸屬的任何積極證據(jù)。這里只能先表明我們一個傾向性的看法:無論其年代是否晚于西周初年,其中提到的“王”都最有可能是周武王。
2、月相“哉死霸”的解釋
這次2-1號龜甲卜辭的月相名稱“哉死霸”,為以往文獻、金文都不曾見。
“
”讀為“哉”,訓為“始”?!稜栄拧め屧b》“初、哉,始也”。邢昺《疏》“哉,古文作才,《說文》云:才,草木之初也。以聲近訓為哉始之哉” ?!鞍浴保艜鳌捌恰??!渡袝返摹犊嫡a》、《顧命》兩篇有“哉生魄”,與周公廟卜辭“哉死霸(魄)”對言。古書中“魄”的概念,均指月之無光處,《爾雅·釋詁下》“孔、魄、哉、延、虛、無、之、言,間也”,邢昺《疏》“魄,形也,謂月之無光處暗晦者也”,郝懿行《疏》“魄,體之間也。又月之空缺,陰映蔽光,謂之魄”。今人研究月相,多認為“‘霸’指月球的光面”,這在古書中是缺乏根據(jù)的。關(guān)于這一點,詳見另文。
“霸(魄)”所指為月之無光處,那么“哉死霸”是指一個月中的哪一天,在傳世文獻中,已有現(xiàn)成的解釋。
《書》偽《武成》第一句話“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偽孔安國《傳》云:
此本說始伐紂時。一月,周之正月。旁,近也。月二日,近死魄。
陸德明《釋文》:
旁,步光反。魄,普白反,《說文》作霸,匹革反,云:“月始生魄然貌?!苯?,附近之近。
孔穎達《正義》云:
傳“此本”至“死魄”○正義曰:將言武成,遠本其始?!按吮菊f始伐紂時。一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殷十二月也。此月辛卯朔,朔是死魄,故“月二日,近死魄”?!捌恰闭撸我?,謂月之輪郭無光之處名“魄 ”也。朔後明生而魄死,望後明死而魄生?!堵蓺v志》云:“死魄,朔也。生魄,望也。”《顧命》云:“惟四月哉生魄?!眰髟疲骸笆忌?,月十六日也。”月十六日為始生魄,是一日為始死魄,二日近死魄也。顧(彪)氏解“死魄”與小劉(炫)同。大劉(焯)以三日為始死魄,二日為旁死魄。旁死魄無事而記之者,與下日為發(fā)端,猶今之將言日,必先言朔也。
《正義》雖為偽孔《傳》及偽《武成》作疏,但其中對于月相的說法,近本于顧彪、劉炫與劉焯,遠本于《漢書·律歷志》引劉歆《世經(jīng)》的月相定點說,所以不能廢其言。本文上面已指出“哉”訓為“始”、“霸(魄)”指月之無光處,則“哉死霸”即上引孔穎達《正義》中的“始死魄”,據(jù)《正義》引劉炫、顧彪二家說為初一日,劉焯說為初三日。
夏商周斷代工程將武王克商之年定在公元前1046年,是年為武王十二年,則武王即位之年當在公元前1057年。若歲首建子,據(jù)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歷表》之《冬至合朔時日表》,在公元前1057-前1046年之間,五月壬午共有以下5次:
公元前1054年(武王四年)五月丁巳朔,壬午為26日;
公元前1051年(武王七年)五月庚午朔,壬午為13日;
公元前1050年(武王八年)五月甲子朔,壬午為19日;
公元前1049年(武王九年)五月戊午朔,壬午為25日;
公元前1048年(武王十年)五月壬午朔。
據(jù)偽《武成》《正義》引述“始死魄 ”是初一或初三日的兩種看法,并根據(jù)前述周公廟卜甲年代最可能屬于周武王的傾向性意見,那么周公廟2號龜甲卜辭的“五月哉死霸壬午”的真實天象,最適合定在公元1048年的五月壬午朔日初一,能與劉炫、顧彪的說法相合。若根據(jù)斷代工程的意見,這一年為武王十年。
我們知道,春秋歷法尚不能做到歲首建正完全一致,那么假設(shè)周在克商以前歲首也有建丑的情況,據(jù)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歷表》推算,前1053年五月辛巳朔,壬午為后朔一日,朏前一日,則可滿足“哉死魄”是朔的劉焯之說。
這個歷點以及對“魄”的認識,如果能據(jù)上述漢唐舊說得以確定,當有助于理解其它月相名稱的含義。
結(jié)語
2003年12月周公廟遺址兩片龜甲卜辭的發(fā)現(xiàn),引起了一系列重要的考古發(fā)現(xiàn)和隨之而來的重大學術(shù)問題。因此,這兩片卜甲發(fā)現(xiàn)的意義顯得異常重要,遠不是我們這篇小文所能概括的。
僅就這兩片龜甲卜辭而言,不僅其字數(shù)較多,而且內(nèi)容也相當重要。本文立足于卜辭的解釋,提出了幾個關(guān)于語言文字、歷史考古等方面的問題,也間或說明一些新看法,但論據(jù)都還不夠充分,肯定有許多不妥之處,謬誤也在所難免。因此,很希望得到讀者的批評和指正。
2004-12-27
附記:本文初稿曾經(jīng)多位師友審閱,劉緒先生、沈培先生、孫慶偉先生、周言先生、陳劍先生、張富海先生等都曾對拙作提出修改意見,謹此向他們一并致謝。
附圖:
1、2號卜甲(C10④:2)卜辭摹本:右,2-1;左,2-2
2、1號卜甲(C10④:1)卜辭摹本:右,1-1;左,1-2
3、1、2號卜甲遙綴(正面)
4、1、2號卜甲遙綴(背面)
以上四幅摹本均為2005年董珊在周公廟考古隊校定,由董紅衛(wèi)先生協(xié)助完成??谥茉脊抨牐骸?SPAN lang=EN- US>2003年陜西岐山周公廟遺址調(diào)查報告》(徐天進、孫慶偉、雷興山、宋江寧執(zhí)筆),載《古代文明》第五卷,順次在該書179、177、181、182頁。




[1] 刊于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中心編:《古代文明研究通訊》總第20期,2004年3月。
[2] 裘錫圭:《釋“衍”、“侃”》,刊于臺灣師大國文系、中國文字學會編輯《魯實先先生學術(shù)討論會論文集》,1993年6月;又載《人文論叢》2002年卷,武漢大學中國傳統(tǒng)文化研究中心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11月。
[3] 關(guān)于“
”(或隸定為“
”、“洀”)字,1990年以來,先后有何琳儀、吳匡和蔡哲茂、湯余惠等學者的三篇文章討論。湯先生文章最晚出,他贊同吳、蔡二位先生以金文“逆復”對應《周禮》“復逆”的觀點,認為《周禮》“復逆”是諸侯臣僚面君奏事的意思,金文“逆復”跟“使人”相類,可以理解為“奏事者”。我認為湯先生的看法比較正確。請參看何琳儀《釋洀》、吳匡、蔡哲茂《釋金文、洀、諸字》,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八屆年會論文,1990年,上海,前者收入?yún)菢s曾主編:《盡心集——張政烺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137-14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湯余惠《洀字別議》,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屆年會論文, 1994年,東莞,收入《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古文字專號)》,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
[4] 見曹瑋:《周原甲骨文》,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2年10月。本文引用周原甲骨文均據(jù)此書。
[5] 以上討論請參看林沄:《究竟是“翦伐”還是“撲伐”》,《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中華書局, 2004年10月。順便指出,林先生此文認為劉釗先生所釋金文“翦伐”仍應該從傳統(tǒng)說法讀為“撲伐”,這是我們不同意的。我認為,唐蘭先生所釋甲骨文“璞周”之“璞”是表示“開采璞玉”意的表意字,這個字就其所表示的動作“開采”來講,讀“翦”、“殘”一類的讀音;就“璞玉”的意思來講,讀“璞”、“仆”這類讀音。這類現(xiàn)象在早期文字中屢見不鮮,林先生自己也講過古文字的“一形多讀”現(xiàn)象,請參看《林沄學術(shù)論文集》 22-29、35-43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6] 參看孫詒讓:《周禮正義》之《夏官·敘官》,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九冊, 2260頁。
[7]“巢”為殷商舊國,地在今安徽省巢縣東北五里居巢故城。參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文公十二年經(jīng)“楚人圍巢”注,中華書局,1990年,585頁。
[8] 參看林沄:《商代兵制管窺》154頁,《林沄學術(shù)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董珊:《談士山盤銘文的“服” 字義》,《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1期。
[9]參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定公六年注,中華書局,1990年,1557頁。
[10]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新蔡葛陵楚墓》圖版八〇,并請參看正文189頁賈連敏先生釋文,大象出版社,2003年。關(guān)于這條簡,還可參看禤健聰:《新蔡楚簡短札一則》(簡帛研究網(wǎng)站,2003/12/28)、陳偉《葛陵簡中的繇》,(同上,2004/2/29)。
[11] 裘錫圭:《釋西周甲骨文的“𠧙”字》,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等編輯:《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1997;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zhuǎn)》,《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70-76頁。
[12] 并請參看《史記·孝文本紀》三家注引諸家之說。
[13] 張玉金:《西周金文中“氒”字用法研究》,《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中華書局,2004年10月,106-109頁。
[14] 張振林:《商周銅器銘文之校讎》,《第一屆國際曁第三屆全國訓詁學術(shù)研討會論文》,臺北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國訓詁學會主編,1997年,767-768頁。
[15] 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530頁“逸與佾”、“逸與佚”、 536頁“肆與佚”等條目,齊魯書社,1989年。
[16] 戰(zhàn)國文字中的“肖”、“宵”均從“月”旁,參看湯余惠主編《戰(zhàn)國文字編》502頁“宵”、260頁“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17] 字又見于望山楚簡2-45“二祈、二瓚”,字形不甚清晰,但可肯定從“毛”、從“勺”。
[18] “勺”是這類器物的通名,“斗”、“勺”雖然形制不同,但功用相類,所以讀為“勺”的 “”字可以用“斗”作為形符。李家浩《包山二六六號簡所記木器研究》(《國學研究》第二卷,538-540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認為:包山簡“”字“是一個從‘毛’從‘瓚’字象形初文得聲的字,在此假借為‘瓚’”。后來公布的上海簡《緇衣》第15簡有“好刑而輕()”,“”讀為“爵”,郭店簡《緇衣》寫作“雀”。上博簡“”字結(jié)構(gòu)為從“斗”、“少”聲,跟“”字從“斗”、“毛”聲結(jié)構(gòu)相類。在上博簡《緇衣》篇公布以后,學界都已經(jīng)認識到李家浩先生對 “”字的分析是錯誤的,“”不能釋讀為“瓚”,但李先生認為包山簡該字指的是發(fā)掘報告所稱東室出土兩件“漆勺”,則是正確的。這兩件漆勺形狀如斗,在祼祭中可作為用來酌酒的“瓚”。杜預《春秋左傳注》昭公十七年釋“瓚”為“勺也”,可見“瓚”是勺的一種,跟“勺”功能相同,都是用來酌酒,故而瓚亦可稱“勺”。又,李文提到信陽簡2-011“二雕(雕)瓚”所謂 “瓚”字從“木”從“”,從圖版看,其右半字形不是“”,有待考證。
[19] 這類音變的解釋,可以參考潘悟云、朱曉農(nóng):《漢越語和〈切韻〉唇音字》,原載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年版《中華文史論叢·語言文字研究專輯(上)》,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潘悟云卷》 1-38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20] 參看《古字通假會典》737頁“就與朝”條。
[21] 鄭張尚芳:《上古音系》82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
[22] 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臺灣師范大學國文系、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甲骨文發(fā)現(xiàn)一百周年學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8月。
[23] 見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第4頁。
[24] 裘錫圭:《釋“柲”》(附:釋“弋”),《古文字研究》第3輯,中華書局, 1980年,收入《古文字論集》,看25頁,中華書局,1992年。
[25] 參看裘錫圭:《談談古文字資料對古漢語研究的重要性》注釋[22],見《裘錫圭自選集》 208頁,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7月版。
[26] 殷墟卜辭也屢見關(guān)于馬兵的占卜,參看王宇信:《甲骨文“馬”、“射”的再考察——兼駁馬、射與戰(zhàn)車相配置》,《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39-66頁,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語言文學系,1997年。
[27] 張政烺:《釋“它示”——論卜辭中沒有蠶神》,(《古文字研究》第一輯,63-70頁,中華書局, 1979年;收入《張政烺文史論集》514- 520頁,中華書局,2004年4月。
[28] 此字及下文“逆視我”之“視”字,也是裘錫圭先生所釋,參看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第4頁。
[29] 此字原形象人持火把,類似形象的字又見于殷墟卜辭、周原甲骨文H11:84、商周金文等材料,我認為此即“燒”字之初文,即“弢”字之聲符,在駒父盨蓋銘讀為“朝見”之“朝”。在殷墟甲骨文中與“夕”對貞記時表時間詞讀為“朝暮”之“朝”;表動詞與“田”連用時用為本字,即“燒田”之“燒”。有關(guān)看法詳見另文。
[30] 裘錫圭:《釋西周甲骨文的“”字》,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等《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1997;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zhuǎn)》,《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70-76頁。
[31]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里的“式”字》,《中國語言學報》第1期,1983年,又刊于《古文字論集》122- 140頁。
[32] 李學勤:《盤龍城與商朝的南土》,《文物》1976年第2期,又刊于《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15頁,可參看李學勤:《靜方鼎考釋》及《靜方鼎考釋訂補》,《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23-230頁,1997年,該文又分為《靜方鼎與周昭王歷日》、《靜方鼎補釋》兩篇刊于《夏商周年代學札記》22-30、76-78頁,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年。
[33] 李宗琨:《論殷墟甲骨文中的否定詞“妹”》,《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6本4分,《傅斯年先生百年誕辰紀念論文集》,1995年12月。
[34]郭沫若《沈子簋銘考釋》(《金文叢考》665 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認為該字從“耳”、 “攴”,字見《說文·攴部》“,使也。從攴、耴省聲?!逼浜竺妗懊簟弊种寘⒖搓悇Α都坠墙鹞呐f釋“尤”之字及相關(guān)諸字新釋》,《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四)》,74-94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據(jù)此,該詞可以讀為“捷敏”,見于《韓非子·難言》“捷敏辯給”、《新序》卷二“聰明捷敏,人之美才也。子貢曰:回也聞一以知十。美敏捷也”等古書,即“敏捷”之倒文。
[35] 承上文省分句之例,可參看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xù)補》“省句例”,收入《楊樹達文集之四》, 30-3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洪誠《訓詁學》指出《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在“爾墓”前省略“及師之入”,亦是佳例,見《洪誠文集》136頁,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
[36] 楊五銘:《西周金文被動式簡論》,《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1982年。但楊文斷句為“乃沈子妹克蔑,見厭于公”,跟本文的不同。唐鈺明、周錫馥:《論先秦漢語被動式之發(fā)展》(《中國語文》1985年4期,收入《著名中青年語言學家自選集·唐鈺明卷》256-266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不同意楊五銘認為 “見厭于公”為被動式的說法。他們的疑點為:1、這種“見……于……”的句式比較成熟,何以西周早期會孤零零冒出一例?2、此句(乃至此篇)的解釋尚成問題,比如于省吾、吳闿生就都將“厭”字解為“合也”,與郭沫若解作“厭足”(即楊文所從)有所不同。我認為,“合”是“厭足”意義的引申,因此第2點不成為理由;至于第1點,只能說我們現(xiàn)在限于材料,所見西周“見……于……”被動式尚少,不能因孤例而懷疑沒有。
[37] 參看唐鈺明:《古漢語語法研究中的“變換”問題》,原載《中國語文》1995年第3期,收入《著名中青年語言學家自選集·唐鈺明卷》,32-50頁。
[38] 周原甲骨也有一些符號,《周原甲骨文》稱為“刻劃符號”,其中H11:24所見者與本片類似。
[39] 參看:李學勤:《續(xù)論西周甲骨》,《人文雜志》1986年1期;夏含夷:《試論周原卜辭囟字——兼論周代貞卜之性質(zhì)》,《古文字研究》第17緝,中華書局, 1989年;張玉金:《關(guān)于周原甲骨文的“囟”字及其命辭語言本質(zhì)問題》,載其著《甲骨卜辭語法研究》,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0-76頁。
[40] 孟蓬生:《上博竹書(二)字詞札記》(簡帛研究網(wǎng)站,03/01/14)。關(guān)于心母(精組)跟山母(莊組)字的古音關(guān)系,參看鄭張尚芳《上古音系》 92-109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
[41] 陳斯鵬:《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與“思”——兼論卜辭命辭的性質(zhì)》,載《第四屆國際中國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2003年,393-413頁。
[42] 王力《漢語史稿》稱為“賓語兼主語的遞系式(即所謂‘兼語式’)”,見《王力文集》第九卷, 571-578頁,山東教育出版社,1988年。
[43] 參看潘悟云:《上古漢語使動詞的屈折形式》,《著名中青年語言學家自選集》52-68。
[44] 不單是“囟”,卜辭、金文中的“乎(呼)”也具有一定的使動意義,但“乎(呼)”的意義跟“令 ”相似,正如陳斯鵬先生所講的:“作為動詞,表示派遣、命令、叫讓、役使等意義,動作性較強”,而“囟(使)”的意義更虛化一點,是比較純粹的使動形式標志。
[45] 參看管夑初:《左傳句法研究》225頁,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
[46] 李家浩:《包山楚簡“”字及其相關(guān)之字》,《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又李家浩:《包山祭禱簡研究》,《簡帛研究二〇〇一》(上冊),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2001年。
[47] 曹瑋:《周原新出甲骨文研究》,《考古與文物》2003年第4期,43-49頁。
[48] 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zhuǎn)》,《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71、72頁。
[49] 見李學勤:《青銅器與山西古代史的關(guān)系》,《新出青銅器研究》,258頁,文物出版社, 1990年。
[50] 《史記·周本紀》。
[51] 《周本紀》《集解》引皇甫謐云。
[52] 《周本紀》。
[53] 今本《竹書紀年》文丁五年(王季10年)“周作程邑”,王國維《疏證》引《路史·國名紀》“程,王季之居 ”。這里需要澄清一個問題?!短接[》卷155引皇甫謐《帝王世紀》曰:“王季徙郢(引者按:郢、程為通假字),故《周書》曰‘維周王季宅程 ’是也”。鄭玄《周南召南譜》孔穎達《正義》亦云“《周書》稱王季宅程”。這兩種記載當本于《逸周書·大匡》序“ 維周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但《大匡》遭荒之“周王”是文王,即今本《竹書紀年》“三十五年,周大饑,西伯自程遷于豐”之年,比較來看,所謂“維周王季宅程”之“季”應為衍字。所以這兩條材料所引用的《周書》有誤,不好作為根據(jù)。
[54] 《孟子·離婁下》。
[55] 《大雅·皇矣》?!吨鼙炯o》記文王平虞、芮之質(zhì)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鄭玄《周南召南譜》孔穎達《正義》云:“《周書》稱王季宅程,《皇矣》說文王既伐密須,‘度其鮮原,居岐之陽’,不出百里。則王季居程亦在岐南,程是周地之小別也”。又引皇甫謐曰“豐在京兆鄠縣東,豐水之西,文王自程徙此”而據(jù)《皇矣》駁之曰“從鮮原徙豐,而謐云自程,非也”。按:文王徙豐之前的程與鮮原關(guān)系如何,今不能詳。但孔穎達說“王季居程亦在岐南,程是周地之小別”則不正確,因為典籍中“畢”與“程”連舉(參看下文注釋[65]),當是鄰近之地。又《周本紀》“公季卒”《集解》引皇甫謐云“葬鄠縣之南山”,略相當于《漢書·楚元王傳》臣瓚曰引《紀年》“畢西于酆三十里”所講的位置,則王季的葬地亦距畢、程不遠。
[56] 《周本紀》“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
[57] 鄭玄《詩譜·周南召南譜》。
[58] 見《皇清經(jīng)解續(xù)編》1043卷。
[59] 曹瑋:《太王都邑與周公封邑》,《考古與文物》1993年3期,收入《周原遺址與西周銅器研究》1- 8頁,科學出版社,2004年。
[60] 李學勤先生曾有與此不同的意見。他在《青銅器與周原遺址》第一部分認為,“周原遺址在晚商時為周太王所居,文王遷封后封為周公采邑,稱為周城”,該文所舉出金文中的三點證據(jù),其中第2、3兩點認為金文“琱”氏為周公之周氏,用為地名,則指周公的采地周城。該文原載《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1年第2期,收入《新出青銅器研究》227-233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據(jù)李先生這個意見,“琱”自然是姬姓。但后來他在《害簋銘文考釋》中又據(jù)《陜西省博物館、陜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藏青銅器圖釋》唐蘭敘言說“妘姓周(琱)氏見于陜西周原出土的若干器物”,其注釋[16]說“我過去曾認為琱非妘姓,是不對的,今予糾正”。上述見《故宮博物院院刊》2001年1期,第3頁??梢娎钕壬呀?jīng)放棄了上述那兩點金文中的證據(jù)。
[61] 參看拙文:《周公戈辨?zhèn)沃浮?,《華夏考古》待刊。
[62] 楊向奎《宗周社會與禮樂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年)48-53頁曾詳細討論“畢”、“程”二地,可以參看。
[63] 參看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撰、李學勤審定《逸周書彙校集注》122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5年。《御覽》533卷引《程寤》作“文王在翟”,“翟”、“程”可視為通假字,聲都是定母,韻部錫、耕對轉(zhuǎn)。另外,今本《竹書紀年》帝辛十七年“西伯伐翟”,跟“程”似無關(guān)。
[64] 參看《逸周書彙校集注》154- 156頁。
[65] 今本《竹書紀年》云:“(武乙)二十四年(王季三年),周師伐程,戰(zhàn)于畢,克之”。王國維《疏證》以為本于《逸周書·史記》“昔有畢程氏,損祿增爵,群臣貌匱,比而戾民,畢程氏以亡”。
[66] 即使考慮到召公封邑的問題,周公也至少擁有周原的一部分。
[67] 《周原遺址與西周銅器研究》39- 49頁。
[68] 宋程大昌撰、黃永年點校《雍錄》,中華書局,2002年版,11頁、138-140頁。陜西長安縣申店近年出土的吳虎鼎講周宣王“取吳仍舊疆付吳虎”,疆界四至為“氒北疆人眔疆,氒東疆[官]人眔疆,氒南疆畢人眔疆,氒西疆人眔疆”。銅器的發(fā)現(xiàn)地點在鄷東四五十公里處,其跟畢、豐的關(guān)系有待研究。參看李學勤《吳虎鼎考釋》,《考古與文物》1998年3期。
本文原發(fā)表于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古代文明》(第5卷),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
加了“卜”字形的“視”,是不是應改釋為“畏”字?。客ā靶l(wèi)”?
lht:
加了“卜”字形的“視”,是不是應改釋為“畏”字???通“衛(wèi)”?
我覺得這話有兩個疑問:
1、商周的畏與視能混麼?晚期混的例子似乎也沒看見過。
2、畏與衛(wèi)能相通麼?衛(wèi)是祭部,畏是微部。
新蔡葛陵楚簡:
大言
=(絕絕),[小]言惙=(惙惙)
太有意思了!
莊子 齊物論:
大言炎炎(淡淡),小言詹詹
兩點不成熟的想法:
1、仲爯簋“用饗王逆
”、夨作丁公簋“用饗王逆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465.html
但是贊同董先生讀周公廟中的“衍”為“延”,延請義。
2、從語法位置來看,既然“繁使”跟“祭仆”都是謂語動詞“衍(延)”的賓語,那么把“祭仆”看作王派去延請“繁使”的使者是否稍顯不妥?
wenyin2222:
2、從語法位置來看,既然“繁使”跟“祭仆”都是謂語動詞“衍(延)”的賓語,那么把“祭仆”看作王派去延請“繁使”的使者是否稍顯不妥?
我已經(jīng)放棄“祭仆”的説法。見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776的評論。
我也沒說相混啊。
謝謝董珊先生賜文!既然董先生已同意改讀為「翦繁」,那整條卜辭的讀法不知有無跟者改變呢?比如“宵”讀為“廟”是因為釋為“祭僕”的關(guān)係,現(xiàn)在不知董珊先生認為怎麼讀呢?
上博竹書《詩論》:“將中之言,不可不韋(畏)也。”
微部與祭部旁對轉(zhuǎn)之例可參徐寶貴<楚墓竹簡文字考釋>《清華大學學報》2005.3
Copyright 2008-2018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權(quán)所有 滬ICP備10035774號 地址:復旦大學光華樓西主樓27樓 郵編:200433
感謝上海屹超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提供技術(shù)支持
總訪問量:941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