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卜辭中的賓語前置句試析
齊航福
首都師范大學(xué)文學(xué)院
[摘要]通過全面整理可以發(fā)現(xiàn),花東卜辭中賓語前置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惠”字句中的賓語前置,一類是否定句中的賓語前置,另一類是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其中“惠”字句中的賓語前置有“惠+受事賓語+V”、“惠+工具賓語+V”、“惠+地名賓語+V”和“惠+原因賓語+V”四種類型。舊有卜辭中,很少見到“惠”字后面跟有原因賓語的例子,因此花東中這種“惠+原因賓語+V”類型的賓語前置句較多出現(xiàn)意義很大。
[關(guān)鍵詞]花東卜辭;舊有卜辭;賓語前置
在漢語語序研究中,學(xué)術(shù)界對古代漢語中的賓語前置句關(guān)注較多,因此取得的成績也較為顯著。本文擬在諸家研究的基礎(chǔ)上,利用新近出土的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刻辭,[1]對其中所揭示的殷商后期所使用的賓語前置句試作一初步分析。
花東卜辭中賓語前置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惠”字句中的賓語前置;[2]一類是否定句中的賓語前置;另一類是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下面我們依次討論。
一、“惠”字句中的賓語前置
該類是指由“惠”或“唯”字提示的賓語前置句。沈培先生曾經(jīng)根據(jù)賓語的不同把此類賓語前置句分為5個不同的小類,即“惠+受事賓語+V”、“惠+工具賓語+V”、“惠+為動賓語+V”、“惠+地名賓語+V”和“惠+神名賓語+V”。[3]在花東卜辭中我們沒有找出“惠”后跟“為動賓語”以及“神名賓語”的用例,而只發(fā)現(xiàn)了“惠”后跟有《語序研究》一文所說的“受事賓語”、“工具賓語”[4]以及“地名賓語”的用例。此外,還有幾處“惠”字后跟有疑為是舊有卜辭中很少見到過的“原因賓語”的用例。下面我們就根據(jù)花東中賓語前置出現(xiàn)的實際情況對其分別進(jìn)行討論。
1、惠+受事賓語+V
在花東卜辭“惠”字賓語前置句中該類在數(shù)量上僅次于“惠+牲名賓語+V”一類。舉例如下:
(1)乙亥卜:惠子配使于婦好?5.2[5]
(2)惠配使曰婦…5.4
(3)惠配使曰…5.5
(1)辭大意是在乙亥這一天占卜,貞問到是否要派“子配”這個人到婦好那里?對比(1)辭可知(2)(3)兩辭之“配”是“子配”之省稱。[6](3)辭“曰”字是我們據(jù)本版照片所補。
(4)甲申卜:子惠豕歿眔魚見(獻(xiàn))丁?用。26.6[7]
本辭包含雙賓語結(jié)構(gòu),其中直接賓語前由于加了“惠”字而前提到了動詞前。卜辭大意是花東卜辭家族的族長“子”要不要把魚和被殺死的豕進(jìn)獻(xiàn)給商王武丁?[8]從用辭來看,這次占卜顯然施用了,即確實是把兩種祭牲獻(xiàn)給了武丁。
(5)惠丙弓用射?37.16
(6)惠丙弓用?不用。37.17
(7)戊申卜:惠疾弓用射萑?用。37.19
(5)(6)兩辭之“丙”乃地名,這點《花東》原釋文已經(jīng)指出。(7)辭之“疾”原釋文中解為急速義,則值得商榷。我們認(rèn)為與“丙地之弓”相對的“疾弓”很可能是指“疾地之弓”。舊有卜辭中“疾”就有用作地名的例子,如《合集》9560“甲子卜,賓貞:
酒在疾,不從王古?”[9]因此上述三條卜辭貞問大意是到底是用丙地之弓還是用疾地之弓去射“萑”這種鳥呢?從用辭來看,最終是選擇了疾地之弓。
(8)乙未卜:子其[往]田,惠豕求,遘?子占曰:其遘。不用。50.4
(9)乙未卜:子其往田,惠鹿求,遘?用。50.6
兩條卜辭圍繞花東主人“子”田獵之事進(jìn)行貞問,分別問到是去“求豕”能夠遇到呢,還是去“求鹿”能夠遇到呢?但奇怪的是,(8)辭“子”視兆后親自作出判斷說能夠遇到“豕”,但最終還是沒有選擇這次占卜。(9)辭雖不見占辭,但最終卻選擇了這次占卜,即還是去“求鹿”了。據(jù)此,可以推測(9)辭之“占辭”是省略了,“子”可能也作出了能夠遇到“鹿”的判斷?!奥埂睕]有“豕”常見,物以稀為貴,故選擇了“求鹿”。
(10)惠入人呼?用。252.6
(11)己亥卜:子惠今…?用。唯豕亡。324.3
(11)驗辭中的“唯豕亡”也應(yīng)為由“唯”提示的賓語前置句。[10]
(12)丙辰卜:子其丐黍于婦,惠配呼?用。379.1
“黍”在古代算得上是一種非常好吃的糧食作物,因此卜辭中祭祀時多用“黍”?;|卜辭中所用的“黍”多來自時王武丁及其配偶婦好。本辭就是貞問子要向婦好丐求“黍”,是不是呼令“子配”這個人去完成這件事。
(13)癸巳卜:子惠大令(命),呼比發(fā)取又車,若?416.11
對照同版(10)辭可知本辭貞問大意是,族長“子”命令“大”和“發(fā)”這兩個人一起取“又車”,順利嗎?人名“大”還見于花東457.5,兩辭內(nèi)容相關(guān)。在時代屬于祖庚、祖甲時期的出組卜辭中,“大”這個人物經(jīng)常以貞人的身份出現(xiàn)。
(14)乙巳卜:又圭,惠之畀丁,珥五?用。475.4
如前文所述,“丁”指時王“武丁”?!爸笔谴~,指代前面的“圭”。“圭”和“珥”都是準(zhǔn)備獻(xiàn)給武丁的物品。
下述(15)-(23)辭中均包含兼語結(jié)構(gòu),從這些例句中很容易看出,兼語結(jié)構(gòu)中如果有賓語前置的情況,在這類句子中前置的都是“兼語”。[11]
(15)辛未卜:丁唯好令比[伯]戓伐卲?237.6
(16)辛未卜:丁唯子令比伯戓伐卲?275.3
(17)辛未卜:丁唯多丯臣令比伯戓伐卲?275.4+517[12]
陳劍先生已經(jīng)指出前引(15)-(17)辭與《屯南》81、《合集》33058等卜同事,甚是。我們在《〈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釋文〉求疵(二)》(待刊)中又新補出了一些例子。
(18)惠
人呼先奏,入人廼往?用。252.4\5
本辭貞問大意是,呼令
邦之人先奏,入邦之人再“往”好嗎?[13]
(19)戊卜:惠卲呼丐?不用。467.8
(20)戊申卜:惠
呼丐[馬]?用。在
。467.9
(21)惠敦呼丐?不用。467.10\11
上述三辭圍繞到底應(yīng)該呼令“卲”、“
”、“敦”三人中的何人去丐求馬來貞問。從用辭看,最終選擇了“
”這個人。
(22)庚戌卜:子惠發(fā)呼見(獻(xiàn))丁,眔大,亦燕?用。昃。475.5
本辭中的“大”和“發(fā)”一樣都是“呼”字的賓語,所以其后應(yīng)斷開。卜辭貞問:族長“子”要呼令“發(fā)”和“大”二人去獻(xiàn)物于武丁,并舉行“燕”這種動作嗎?從用辭看,這一卜最終施用了?!坝谩焙蟮摹瓣尽比詫儆谟棉o,記錄施用情況。[14]
(23)惠子畫呼丐馬?用。493.1
對照288.5“其呼子畫丐[馬]”,可知本辭“子畫”確為“呼”的賓語。
2、惠+牲名賓語+V
在花東卜辭“惠”字賓語前置句中,本類數(shù)量最多,情況也較為復(fù)雜。例如:
(1)惠一羊于二祖用,入自
?7.2[15]
不少學(xué)者已經(jīng)指出“二祖”是指花東中常見的祖甲、祖乙二人,甚是。本辭中的“二祖”為介詞“于”的賓語,句中“于二祖”是用作狀語來修飾動詞“用”的。
(2)弜巳祝,惠之用于祖乙?用。13.3
對照同版(4)辭“惠子祝,歲祖乙
”,可知本條卜辭中的“之”指代“
”。
(3)庚卜,在
:惠五
又鬯二用,至御,
百牛又五?32.2
(4)庚卜,在
:惠七
[用,至]御妣庚?32.3
(5)庚卜,在
:惠五
用,至御妣庚?32.4
學(xué)者多在(3)辭中“又鬯”前點斷,非是。我們視“又”為連詞,所以把它與前面連讀。“鬯”和其前的物牲均是祭祀動詞“用”的賓語。
(6)甲申:惠大歲又于祖甲?不用。228.2
(7)甲申卜:惠小歲施于祖甲?用。一羊。228.3[16]
從用辭來看,最終是選擇了用“小歲”祭祀先人祖甲。(7)中“小歲”是指用辭中的“一羊”,故而可以推測(6)中的“大歲”是指“?!被颉磅埂钡绕渌髠€頭的牲體,或者是“羊”與其它犧牲的結(jié)合體。
(8)辛卜:惠牝宜?286.3
對照同版(2)、(4)辭“其宜,惠牝”[17],可知辭中牲名“牝”乃句子焦點,上引卜辭中的“牝”前由于加了“惠”字而前提至句首。
在花東祭祀動詞雙賓語句中,如果有賓語前置的情況出現(xiàn),那么前置的一定是作“間接賓語”的牲名賓語。這點,我們尚未發(fā)現(xiàn)有例外情況。[18]如:
(9)癸酉卜:惠勿牡歲甲祖?用。37.1
(10)戊卜:惠五
卯伐妣庚,子御?75.6[19]
(11)惠三羊燎妣庚?286.12
(12)惠五羊燎妣庚?286.13
(13)惠七羊燎妣庚?286.14
(14)己卜:其酒三牛作祝,惠之用妣庚?用。286.21
(15)丙卜:惠羊又鬯御子馘于子癸?409.3
上文所引(9)中的“甲祖”是“祖甲”之倒文;[20](15)中的“子馘”是原因賓語,當(dāng)它和牲名賓語一同出現(xiàn)時,前置者依然是牲名賓語。
在“惠+牲名賓語+V”式的賓語前置句中還有一種較為特殊的情況,即祭祀動詞“V”可以省略?;|中這樣的例子常見,多達(dá)有39處。茲舉部分辭例如下:
(16)己卜:惠豕于妣庚?3.6
(17)己卜:惠牝于妣庚?3.7
(18)惠牝又鬯甲祖?37.11
(19)乙卯卜:惠白豕祖乙?不用。37.24
(20)丙卜:惠豕妣庚?39.13[21]
(21)己卜:惠彘妣庚?53.13
(22)乙卯卜:惠白豕祖甲?63.6
(23)惠三牛于庚?113.27
(24)己卜:惠廌、牛妣庚?139.6
(25)庚卜:在敦,惠牛妣庚?139.7
(26)己卜:惠白豕于妣庚,又鬯?181.9
(27)惠牝一于妣庚?181.10
(28)乙卜:惠羊于母、妣丙?401.1
(29)乙卜:惠小
于母、祖丙?401.2
(30)癸丑卜:惠一牢又牝于祖甲?不用。459.2
(31)惠黑豕祖甲?不用。459.7
對照花東13.3“惠之用于祖乙”、7.2[22]“惠一羊于二祖用”諸辭,可以看出上述辭例中的祭祀動詞“V”省略了,它本來的位置應(yīng)該是在“牲名賓語”或“神名賓語”之后?!痘|》原釋文在(23)中的“庚”前有“妣”字,依據(jù)拓片可知乃誤增;(27)中“牝”后之“一”字,原釋文脫釋,此據(jù)照片補;(28)、(29)中的祭祀對象“母、妣丙”、“母、祖丙”分別是指“母丙、妣丙”,“母丙、祖丙”,“丙”均一字兩用。
3、惠+地名賓語+V
這種賓語前置句花東卜辭中僅有2例。
(1)狩,惠新止?用。11.3
(2)子惠
田,言妣庚眔一
,酒于
?用。474.6
(1)中的“新”,《花東》原釋文認(rèn)為用作地名,“惠新止”即“止于新”之意,依這種理解,該辭便是地名賓語前置句。我們在《求疵》文中曾經(jīng)認(rèn)為該辭也可作另外一種讀法“狩,惠新止用?”“新止”即新趾印,該辭是在貞問狩獵時是否應(yīng)該沿著新的趾印去追蹤獵物。這樣理解,則該辭應(yīng)為受事賓語前置句。本文暫從原釋文。
4、惠+原因賓語+V
花東卜辭中有可能出現(xiàn)了10例“原因賓語”前置的例子。如:
(1)己卜:惠子興往妣庚?53.19
(2)己卜:惠多臣御往妣庚?53.21
(3)戊卜:惠奠御往妣己?162.1
(4)[戊]卜:惠奠御往妣己?162.2
(5)己卜:惠多臣御往于妣庚?181.8
(6)壬卜:惠子興往于子癸?181.31
(7)丙卜:惠子興往于妣丁?409.11
(8)丙卜:惠子興往于妣???409.13
(9)己卜:惠子興往妣庚?409.24
(10)…多臣御于妣庚…488.3
從花東卜辭來看,上述辭例中的“子興”、“多臣”和“奠”有可能是用作“御往”祭的原因賓語的,也就是說,正是由于他們?nèi)旧狭思不迹畔蛳儒M(jìn)行祭祀的。下面我們就先以“子興”為例略加說明:
花東卜辭中含有“子興”的辭例共有12條,除上引5條外,其余7條為:
(1)戊卜:六〈今〉其酒子興妣庚,告于?。?SPAN lang=EN-US>28.6[23]
(2)戊卜:戠(待),弜酒子興妣庚?28.7
(3)己卜:其酒子興妣庚?39.18[24]
(4)己卜:惠丁作子興,尋???53.18
(5)庚卜:子興有疾,子…惠自丙?113.24
(6)丙言子興?183.5
(7)己卜:惠丁作子興,尋?。?SPAN lang=EN-US>409.20
(5)辭最為清楚,子興患病了;(1)-(3)辭和(6)辭中的“子興”有可能也染了疾患,分別做“酒”祭和“言”祭的原因賓語;[25](4)和(7)辭中的“子興”最值得推敲,辭例中的逗號究竟應(yīng)點在何處?點在“子興”后,該辭是說“丁”給他帶來了不好的事,如此則把“惠子興往妣庚”之“子興”理解為原因賓語應(yīng)該是不誤的。但是若點在“子興”前則辭例中的“子興”有可能是主祭者。[26]
再看“奠”。因為我們不清楚花東中的“亞奠”、“侯奠”與“奠”是否一定是指同一個人,所以下文的討論不包括“亞奠”、“侯奠”?;|中包含“奠”字的辭例共5條,除上引2條外,其余3條為:
(1)貞:奠不死?186
(2)壬戌奠卜:禽?子占曰:其一(?)鹿。用。295.4
(3)…生一奠[用]囗[己]…387.3
(3)辭殘缺較甚,辭意不明;(2)中的“奠”用作貞人名;(1)辭貞問“奠”不死,顯而易見他生病了。
我們知道,在舊有卜辭中,原因賓語一般是不可置于祭祀動詞前的,“大概這種原因賓語提前以后很容易被看成施事主語”(《語序研究》第34頁)。[27]因此上述10例中的“子興”等能否被理解為原因賓語前置,我們不敢斷言,故暫把“惠+原因賓語+V”式列出,以備學(xué)者討論。
二、否定句中的賓語前置
甲骨卜辭中常見的否定句中代詞賓語前置的例子花東中未見,我們只發(fā)現(xiàn)了3例否定句中名詞賓語前置例,其中包括1例疑似名詞賓語前置的例子。
(1)己卯卜:子用我瑟,若,弜屯
用,侃?舞商。130.1[28]
(2)弜牛椎,惠囗?446.28
(3)勿妝用?241.8
(1)中的“弜屯
用”即“子弜用屯
”;(3)疑為名詞賓語前置句。其中的“妝”字,姚萱博士《初步研究》一文認(rèn)為是“用”的對象,當(dāng)指祭祀時用的犧牲。本文暫從之。但是考慮到同版9辭是占卜“子腹”疾的事以及舊有卜辭中也出現(xiàn)過的“用若”一語,而且花東391.11辭亦有“用若”,所以《花東》原釋文中認(rèn)為“妝”應(yīng)釋為“疾”,并在241.7辭“用”前點斷,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
除上文所述兩大類型的賓語前置句外,甲骨卜辭中究竟有沒有無標(biāo)志的賓語前置句,學(xué)術(shù)界爭論已久。我們認(rèn)為,在甲骨卜辭中這種賓語前置句是存在的。只是有的學(xué)者所舉例句是靠不住的,或是因為卜辭釋讀有誤,更多的則是把大量的受事主語句誤認(rèn)為此類句子。
沈培先生把“牲名+祭祀動詞”句分為兩類,一類是受事主語句或工具主語句,另一類是賓語前置句。[29]可從。按照這種分法,下面6例都可看作賓語前置句。
(1)辛未:歲妣庚,先暮牛施,迺施小
?265.7
(2)辛卜:
入牡宜?286.1
(3)甲子卜:二鬯祼祖甲囗歲鬯三?318.2
(4)甲子囗:二鬯祼祖甲?用。318.3
(5)甲子卜:二鬯祼祖甲?用。318.5
(6)己卜:又鬯又五置御子馘妣庚?409.25
上述辭例中的祭品均為占卜焦點。我們把(2)與同版“其宜,惠牝”(286.2\286.4)、“惠牝宜”(286.3)比較,可知“
入牡”就是焦點;把(6)與同版“至御子馘羊匕妣庚”(409.22)、“惠三牛御子馘妣庚”(409.23)、“惠
臣又妾御子馘妣庚”(409.27)比較,可看出句中焦點(即“牲名賓語”)有的沒有前提,有的其前加“惠”并一塊前提至動詞前,有的雖前提但并沒有加“惠”字。最后一種情況可以視為“惠”字省略的賓語前置句。把(3)-(5)與“祼咸鬯祖甲?”(318.4)對比,可以看出“二鬯”也是句中焦點。
與上述6例相仿,下面的8例也是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例。
(1)癸卯卜,亞奠貞:子占曰:
用?61.1
(2)癸卯卜,亞奠貞:子占曰:終卜用?61.2
(3)己巳卜:子燕上甲,叉用?23.2
(4)甲辰卜:子往宜上甲,叉用?
。338.4
(5)五十牛入于???113.17
(6)三十牛入?113.18
(7)三十豕入?113.19
(8)甲卜,在敦:一鬯見(獻(xiàn))于?。?SPAN lang=EN-US>249.20
參照(2)以及花東380知上述(1)中的“
”字是“
卜”之漏刻;《花東》原釋文中(3)、(4)釋讀有誤,兩辭卜同事,“叉”、“
”兩字似為用牲法。[30]
此外,在花東卜辭中還有兩例疑也為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例:
(1)丁卜:豕宜?用。140.3
(2)丁未卜:子其妝用,若?241.7
花東140版上的卜辭被刮削過,殘存文字很是模糊,因此可資對比的辭例不多,但是對照“惠囗椎”(140.1)可以推定(1)中的“豕”應(yīng)該是句子焦點;[31]如上文所說,若(2)中的“妝”字用為祭牲的話,則它便為肯定句中的賓語前置例;若其確應(yīng)釋為“疾”,且“用”字不能前讀,則本辭就不是賓語前置句。究竟如何,只能存疑待考。
補記:本文初稿完成于2007年暑假期間,當(dāng)時筆者未能讀到林沄先生《花東子卜辭所見人物研究》(刊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第一屆古文字學(xué)與古代史學(xué)術(shù)討論會論文集》,2006年9月22-24日,臺北)一文。來首都師大讀書后,方才拜讀到該文,知林先生已經(jīng)指出花東中的“子興并非主祭者,而是被禳者”。
A Trial Analysis of object-preposed sentence in Inscriptions on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 Unearthed in Huayuanzhuang
QI Hang-fu
(
Abstract: Through the overall arrangement,we found that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object-preposed sentence in Inscriptions on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 Unearthed in Huayuanzhuang.One is the object-preposed sentence which includes the character“惠(hui)”,the other is the object-preposed negative sentence,another is the object-preposed affirmative sentence.In the object-preposed sentence which includes the character“惠(hui)”,there are four types of object-preposed,including the character“惠(hui)”followed object which express“受事(shou shi)”,including the character“惠(hui)”followed object which express implement,including the character“惠(hui)”followed object which express cause.In the previous inscriptions on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we can not find the last type of object-preposed sentence,so it is a new-found type in the object-preposed sentence.
Key words: the inscriptions on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 unearthed in Huayuanzhuang; the previous inscriptions on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object preposition
[1]該批甲骨著錄于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簡稱《花東》),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2]唐鈺明先生稱這類賓語前置句為“唯賓動”式,參見唐鈺明:《甲骨文“唯賓動”式及其蛻變》,原載《中山大學(xué)學(xué)報》1990年第3期,后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xué)家自選集·唐鈺明卷》第207-218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
[3]參見沈培:《殷墟甲骨卜辭語序研究》(簡稱《語序研究》)第30-56頁,臺灣文津出版社,1993年。
[4]本文的分類參照了《語序研究》,但我們所說的“受事賓語”不包括受事牲名賓語,而是把受事牲名賓語與工具牲名賓語統(tǒng)稱為“牲名賓語”。
[5]本文所引卜辭除去已經(jīng)注明的外皆出自《花東》,其中小點“.”前是卜辭片號,其后是辭序號。凡所引釋文與原釋文不合者多參照姚萱師姐所著《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簡稱《初步研究》),北京:線裝書局,2006年11月。為方便打印,文中多使用通行字,必要時還用了一些替代字。
[6]花東卜辭多見省稱,如稱“子畫”為“畫”,稱“子興”為“興”,稱“子臀”為“臀”,稱“婦好”為“婦”,稱“妣庚”為“庚”,“子配”為“配”,稱“沚戓”為“戓”。
[7]編號為原釋文編號。辭序有誤,參見《初步研究》一文。
[8]在花東卜辭中的人物“丁”上,目前學(xué)術(shù)界基本上達(dá)成了共識,即認(rèn)為他就是時王武丁,可參加《初步研究》第二章“關(guān)于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中的人物‘丁’”。
[9]“疾”可作地名,日本學(xué)者島邦男先生早就已經(jīng)指出。參見島邦男:《甲骨卜辭地名通檢》第19頁,1959年。收入宋鎮(zhèn)豪、段志洪主編《甲骨文獻(xiàn)集成》第六冊第374至381頁,四川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4月。
[10]“唯豕亡”之“唯”本當(dāng)用“惠”,可能是因為同版(2)辭用了“弜”字的緣故。關(guān)于“惠”、“唯”引導(dǎo)賓語前置句時的不同,可參見《語序研究》第39-47頁。
[11]《語序研究》(第34頁)指出,在所謂兼語式的句子中,一般只有“兼語”才可以加“惠”提前至動詞之前。驗之于花東卜辭知該說不誤。
[12]蔣玉斌先生綴合,參見蔣玉斌:《花東甲骨新綴一則》,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歷史研究所先秦研究室網(wǎng)站(http://www.xianqin.org),2005年12月5日。
[13]本辭的解釋據(jù)黃天樹師《殷墟卜辭“在”字結(jié)構(gòu)補說》一文,原載《古文字研究》(中華書局,2002年11月)第24輯,后收入《黃天樹古文字論集》第394-400頁,學(xué)苑出版社,2006年8月。
[14]黃天樹師指出,在卜辭中用辭后面所附記的刻辭有的是驗辭,有的是用辭。參見黃天樹:《關(guān)于無名類等的用辭》,收入《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繁體本)第333-341頁附錄二,文津出版社(臺北),1991年11月;《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簡體本)第303-306頁附錄二,科學(xué)出版社,2007年10月。
[15]編號為原釋文編號。辭序有誤,參見齊航福:《<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釋文>求疵》(簡稱《求疵》),《中州學(xué)刊》2006年第2期。
[16]“施”字釋讀,本文從舊說。
[17]原斷句可商,參見齊航福:《<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釋文>求疵(二)》(待刊)。
[18]花東488.7“…三十豕
妣丁…”可能也屬于此類。“三十豕”之前所缺之字也應(yīng)為“惠”。
[19]原釋文在“卯”前點斷,朱歧祥先生則連讀,本文從朱先生說。參見朱歧祥:《〈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釋文〉正補》,第五屆國際漢語語法研討會論文,中央研究院語言學(xué)研究所,2004年8月。
[20]據(jù)我們統(tǒng)計,花東卜辭中的倒稱較為常見,其中“癸子”共20見,“甲祖”共5見,“丙祖”1見。舊有卜辭中的倒稱則見于婦女類、師組肥筆類、師組小字類、圓體類、師歷間類和午組卜辭中,參見黃天樹師:《婦女卜辭》,原載《中國古文字研究》(吉林大學(xué)出版社,1999年6月)第1輯,后收入《黃天樹古文字論集》第118-132頁,學(xué)苑出版社,2006年8月。
[21]編號為原釋文編號。辭序有誤,參見《初步研究》附錄一。
[22]編號為原釋文編號。辭序疑誤,參見《求疵》文。
[23]辭中之“六”乃“今”之誤刻,參見沈培:《談殷墟甲骨文中“今”字的兩例誤刻》,載張玉金主編《出土文獻(xiàn)語言研究》(第一輯),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24]編號為原釋文編號。辭序有誤,參見《初步研究》附錄一。
[25]舊有卜辭中“酒”字后面似未見跟有原因賓語和神名賓語的,所以筆者甚至懷疑這些“子興”也有可能是神名賓語。
[26]在對比《合集》130、729后,劉源先生認(rèn)為“商王呼子漁祭祀小乙,帶有為子漁禳祓的意圖?!眲⒄f甚是。參見劉源:《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文所見禳祓之祭考》,載東海大學(xué)中國文學(xué)系中華文化與文字學(xué)學(xué)術(shù)研討系列第十二次會議:甲骨學(xué)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可見主祭者也可能就是染疾者。
[27]卜辭中的有些受事主語句的“主語”就容易被誤認(rèn)為是“施事主語”,如《合集》22048(午組)“石御于庚”、“
、石御于妣癸,廬豕”。
[28]辭中“瑟”字的釋讀,從徐寶貴先生說,參見徐寶貴:《殷商文字研究兩篇·釋“瑟”》,載《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第一輯)第155-166頁,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06年12月。
[29]參見《語序研究》第65-68頁。
[30]參見《求疵》文。
[31]本辭也有可能屬于“惠+牲名賓語+V”類賓語前置句。因為據(jù)照片來看,“卜”、“豕”之間尚有他字,或許就是“惠”。
編輯按:本文曾發(fā)表於《河北師范大學(xué)學(xué)報》(哲學(xué)社會科學(xué)版)2008年第5期,本次發(fā)佈時作者進(jìn)行了一些修改。
承蒙沈培老師相告,我才知道:
1、《殷墟甲骨卜辭語序研究》的出版年份是1992年,而不是1993年。也不知道當(dāng)初我把民國紀(jì)年怎么轉(zhuǎn)換的?
2、文中說:在花東祭祀動詞雙賓語句中,如果有賓語前置的情況出現(xiàn),那么前置的一定是作“間接賓語”的牲名賓語。
按:“間接賓語”當(dāng)改為“直接賓語”。這屬于本人筆誤!
3、注25說:舊有卜辭中“酒”字后面似未見跟有原因賓語和神名賓語的,所以筆者甚至懷疑這些“子興”也有可能是神名賓語。
沈老師指出《語序研究》中曾舉過這樣的例子(第103頁)。
沈老師所舉例子我注意到了,當(dāng)初我的想法可能是沒有“酒+原因賓語+神名賓語”的例子,不包括含有介詞“于”以及再跟有牲名賓語的例子。(現(xiàn)在想想當(dāng)初的想法有些片面)
關(guān)于“原因賓語”前置這部分,沈老師有不同看法。沈老師的意見我會認(rèn)真考慮的。多謝沈老師給予啟發(fā)!
齊先生在先秦史網(wǎng)站也發(fā)表了與此文相關(guān)的另一篇文章,茲就某些問題一并向齊先生請教:一、乙亥卜:惠子配使于婦好/惠配使曰婦……/惠配使曰……(花東5),齊先生解釋為:要不要使“子配”這個人到婦好處?要不要使“子配”告訴婦好某些事情?
可見
《爾雅》:“于,曰也?!?st2: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黃侃">黃侃先生在關(guān)于《經(jīng)傳釋詞》的批語中認(rèn)為“于”、“曰”聲通義近,故《爾雅》以“曰”訓(xùn)“于”。其實“曰”和“于”在某些義項上相同,甲骨文已經(jīng)多見,學(xué)者也論述過。具體文例可參看《合集》1778正、1820、1869正等。所以花東5“惠子配使于婦好”之“于”和“惠配使曰婦”之“曰”恐怕得作統(tǒng)一解釋,至于其具體差異則有待研究。
(二)妣庚惠焱羌用。
(三)惠一羊于二祖用,入自
也可以。但如果聯(lián)系整個甲骨文,恐怕有不妥。
先回答續(xù)逸先生后兩個問題:
1、“妣庚惠焱羌用”中妣庚的語法性質(zhì)?
因為卜辭中有“祖辛歲一鬯”(合集22991)之類的句子,所以我們認(rèn)為“妣庚惠焱羌用”本來句序應(yīng)該是“妣庚用焱羌”,只是為了強(qiáng)調(diào)祭祀時所使用的犧牲名,所以在“焱羌”前加上個焦點標(biāo)志“惠”并把他們一起前提至動詞“用”的前面?!吧衩漓雱釉~+牲名”這樣的句子我們是視為受事主語句的,也就是學(xué)者們所說的被動句,并不認(rèn)為他們是前置的賓語。(沈培先生《語序研究》70-76頁有相關(guān)論述,可以參看)
2、“惠一羊于二祖用”中“于二祖”的語法性質(zhì)?
這種辭例原來的辭序可能是這樣的“用一羊于二祖”,如果強(qiáng)調(diào)牲名賓語,通常的情況是變?yōu)椤盎菀谎蛴糜诙妗?。如果是這樣,“于二祖”我們是視為補語的(這點和沈培先生的稍有不同)。但是本辭較為特殊,竟然把“于二祖”也一并前置了,(前置后用于謂語動詞前,我們即視為狀語)當(dāng)然,為什么要把“于二祖”一并前置,有沒有其他方面的功能,我們會繼續(xù)思考的。
您提的第一個問題:為什么把“于”釋為“到”,而把“曰”釋為“告訴”?
因為我缺少古文獻(xiàn)方面的知識,所以真的沒有注意到您提到的“曰”和“于”這樣互訓(xùn),而且在卜辭中所處的位置有這么相當(dāng)。(這個問題,我以后會多加注意的,謝謝您提供思路)
我是這樣考慮的,因為我沒有注意到學(xué)者在這方面的論述(不好意思,真的是孤陋寡聞啦,煩您提供給航福,我下去一定認(rèn)真拜讀),所以就不知道師友們在這方面如何理解的?是統(tǒng)一解釋為“告訴”,還是統(tǒng)一解釋為“到”?
因為同版有“待于之,若”一辭,兆序字是“一二”,和“惠子配使于婦好”條兆序字也是“一二”一樣,所以這兩條應(yīng)該是有關(guān)的。既然一個說“待”,可能是不去的意思,所以“使子配于”中的“于”我就解釋為“到”了。
又因為同版有“于丁曰婦好”、“今日曰婦好”、“惠子曰婦”等辭,其中的“曰”似乎只能解為“告訴”,所以我也把那條釋為“告訴”了。
不知道我的解釋您是否滿意?多謝您的建議,我受益匪淺!
關(guān)于拙文“子惠發(fā)呼見(獻(xiàn))丁,眔大,亦燕*”句中“亦”字前面的理解,我想應(yīng)該可以有兩種可能的考慮方法:
第一,如果其本來的語序是“子呼發(fā)眔大獻(xiàn)丁”,如果要強(qiáng)調(diào)“發(fā)”從而變成我們所說的那個釋文,則這樣可以看成部分賓語(更準(zhǔn)確得說是賓語的一部分)前置,但是這樣的話作為賓語另一部分的“眔大”何以又后置了?
第二,如果句子本來就是“子呼發(fā)獻(xiàn)丁,眔大”呢?這時如果要強(qiáng)調(diào)“發(fā)”,很容易變成“子惠發(fā)呼見(獻(xiàn))丁,眔大”。
兩種可能的考慮,我更傾向于第二種?!按蟆边@個人在語義上是作“呼”的賓語,但是句法結(jié)構(gòu)上卻并不是“呼”的賓語。
“子惠發(fā)呼見(獻(xiàn))丁,眔大,亦燕*”中實際上是三個句子組成的一個復(fù)句。
不知道上述考慮是否得當(dāng)?
(承蒙續(xù)逸兄啟發(fā),所以有上述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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