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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樸”
(首發(fā))
邢文
美國達(dá)慕思大學(xué)
上博楚簡《恒先》首章的“
”字是否釋“樸”,學(xué)術(shù)界討論已久。上博藏簡是譚樸森先生晚年倍為關(guān)注的材料,“樸”也是譚先生鐘愛的一個(gè)字。今以釋“樸”為題,總結(jié)一下我的學(xué)習(xí)心得,向大家請教,紀(jì)念譚樸森先生逝世兩周年。[1]
楚簡《恒先》首簡有“
”、“
”一字。此字有多種釋法,主要包括“質(zhì)”、“全”、“樸”、“素”等。[2]實(shí)際上,不少學(xué)者從釋“樸”一說,主要是從文義的理解出發(fā)的,在文字學(xué)上并無充分的論證。
認(rèn)為“
”或“
”不是“樸”字的理由,是因?yàn)椤?/SPAN>
”或“
”下的字形,與楚簡中從言旁的“ 察”、從攴旁的“竊”等字的聲旁相同,既非“菐”也非“業(yè)”。[3]
觀察“
”字下部的“
”,實(shí)與《恒先》第四簡“業(yè)”字(即“
”或“
”)的單傍同形。曾憲通先生指出,“業(yè)”的本字是兩個(gè)并立的人形上舉筍上捷業(yè)如鋸齒的大版,《漢簡》古文作“
”[4],晉公
作“
”,秦公簋作“
”;其下部(在“
”字中,即“去”符以上部分的底部)似木似火的部分,系由人形“
”裂變而成。[5]曾說甚確。按照釋字過程透明化的原則[6],觀摹字形(TT)與直接釋文(DT)分析的結(jié)果表明,《恒先》第四簡中的“業(yè)”字 “
”,與《漢簡》古文“業(yè)”字上加大版如捷業(yè)鋸齒后的字形甚近,只是兩者的人形 “
”上下各有變異;與晉公
的“業(yè)”字亦近,只是晉公
“業(yè)”字的人形變異近“文”形;更與沒有“去”部的秦公簋的“業(yè)”字幾乎同形[7]。也就是說,古文字中的“業(yè)”字實(shí)有不同的變形。從我們對“業(yè)”字的知識(shí)來看,據(jù)第四簡所見“業(yè)”字,《恒先》首簡“
”或“
”字的下部,在字形上與“業(yè)”的字形相同,隸定釋文(LT)并無問題。
學(xué)者們認(rèn)為《恒先》首簡“
”或“
”字下部的“
”非“菐”非“業(yè)”,就是因其下部似“大”似“矢”,似與“菐”、“業(yè)”字的下部不同?!逗阆取肥缀喼械摹?/SPAN>
”或“
”是否可以釋為“樸”字,是釋讀釋文(IT)的關(guān)鍵,其決定性的因素在于:該字的下部是否是 “樸”的聲旁“菐”。
戰(zhàn)國楚簡中的“樸”多從“僕”。郭店《老子》“樸”作“
”[8]、“
”[9]等,從“臣”不從“亻”?!墩f文》古文“僕 ”亦從“臣”,作“
”。[10] 從“亻”的“樸”也見于郭店楚簡,如《老子》甲組的“
”[11] , 此字廣見于包山楚簡等戰(zhàn)國楚文字。 [12] 郭店《老子》“
”、“
”、“
”的上部,與楚簡中用作“
”(察)、“
”(竊)聲旁的“
”或“
”(后者也即《恒先》首簡中 “
”或“
”字的下部“
”)的上部同形。[13]如前所述,《恒先》“
(
)”的下部,系人形“
”的裂變,第四簡“業(yè)”字的單傍“
(
)”,實(shí)為“業(yè)”的省形字?!逗阆取肥缀啞?/SPAN>
”字中的“
”,雖與“業(yè)”字同形,但其下部乃是手形“
”的省變,實(shí)即郭店《老子》的“樸 ”字“
”省去“臣”部之形的簡化字,是 “菐”字而非“業(yè)”字。[14]
劉釗先生在考證楚簡中用作“
(察)”、“
(竊)”等聲旁的“
”或“
”時(shí)指出,這兩個(gè)字形是同一個(gè)字,其上部一般不變,但下部變體很多,或從“人”,或從類似于“大”或“矢”之形,或從“又”、“廾”、“口”等。 [15]裘錫圭先生在郭店楚墓竹簡《語叢一》的注釋中,已經(jīng)談到下部的這種“又”、“廾”之別。[16]“廾”即是雙手把持的“
”。隸書對篆文改造時(shí),有變“
”為“大”之例。[17]這里的“大”乃是對“
”的省減?!?/SPAN>
”并可省減為“又”。這是楚簡中的“
”、“
”實(shí)為同字的原因。
楚文字中,“
”、“
” 加“臣”部,即為 “僕”或“樸”?!?/SPAN>僕”的本字是臣仆持物之形:“
”。[18]甲骨、金文中的“璞”、“僕”多從“
”,如甲骨的“
(璞)”與令鼎的“
(僕)”等。[19] 在郭店《老子》中,“
”省作“又”,“樸”寫作“
”;在楚簡《恒先》中, “
”省作“大”,“樸”寫作“
”或“
”?!?/SPAN>
”或“
”上部的“
”或“
”部,如作直接隸定,似可寫作“冖 ”或“廠”。就字形而言,“冖”或?yàn)榧坠俏摹拌薄弊帧?/SPAN>
”的頭部“
” 傍的孑遺;唐蘭先生并釋“
”為“廠”[20] ,正合《恒先》首簡的“
”字?!?/SPAN>僕”字令鼎作“
”、諆田鼎作“
”,其上部的“廣”,或許也與這種孑遺有關(guān)。
綜上所述,“菐”、“業(yè)”二字并不相同,但在楚簡中皆可寫作與“
(察)”、“
(竊)”等字聲旁同形的 “
”。《恒先》首簡的“
”或“
”字的下部“
”,乃是“樸”字的聲旁“菐”;其字形雖與第四簡中“
”字的單傍同形,但后者卻是“業(yè)”字。如此,《恒先》首簡的“
”或“
”字,釋作“樸”字是沒有問題的。
[1] 本文2009年6月在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傳世典籍的詮釋——紀(jì)念譚樸森先生逝世兩周年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huì)”上發(fā)表之后,蒙若干師友評論諟正,非常感謝。沈培先生撥冗賜教,使我對這一問題能有更為全面的認(rèn)識(shí);雖囿于條件未及全面修訂,但為日后的深入考察奠定了基礎(chǔ),心感無比。
[2] 李零先生釋“質(zhì)”,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李學(xué)勤先生釋“全”,見《楚簡〈恒先〉首章釋義》,《中國哲學(xué)史》2004年第3期。廖名春先生等釋“樸”,見《上博藏楚竹書〈恒先〉新釋》,《中國哲學(xué)史》2004年第3期。李銳先生等釋“素”,見《“氣是自生”:〈恒先〉獨(dú)特的宇宙論》,《中國哲學(xué)史》2004年第3期。其他學(xué)者也多有討論,似與諸先生之說不遠(yuǎn),恕不一一列舉;有些研究尚無緣拜讀,如艾帝(Attilio Andreini):《釋“
”:關(guān)于上博藏竹書〈恒先〉的一些問題》,“中國古文字:理論與實(shí)踐”國際研討會(huì)論文,2005年5月28—30日,美國芝加哥大學(xué)。
[3] 同[2] 《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第288頁。
[4] 黃錫全:《汗簡注釋》,第360頁,武漢大學(xué)出版社,1990年。
[5] 曾憲通:《古文字與出土文獻(xiàn)叢考》,第32-36頁,中山大學(xué)出版社, 2005年。
[6] 關(guān)于釋字過程透明化的原則與方法的討論,見Xing Wen, “Towards a Transparent Transcription”(透明釋字法導(dǎo)論),Asiatische Studien(亞洲研究)LIX.1.2005,第31-60頁。在方法上,文章提出古文字的釋讀如能根據(jù)不同情況,反映出 Tracing Transcription (TT),即描摹或觀摹字形的過程,Direct Transcription (DT),即對文字作直接釋寫、忠實(shí)反映古文字的構(gòu)形及其異體的過程,Liding Transcription (LT),即遵循文字學(xué)的傳統(tǒng)對古文字加以隸定的過程,以及 Interpretive Transcription (IT),即對古文字作出解讀性釋文的過程,那么,釋字的過程就會(huì)變得“透明”,有利于釋文的考證與切磋。
[7] 李運(yùn)富先生認(rèn)為,秦公簋此字是增“去”為聲符的,見《楚簡“言菐”字及相關(guān)諸字考辨》,收入《漢字漢語論稿》,第405-430頁,學(xué)苑出版社,2008年。
[8]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4頁第13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
[9] 同上,第3頁第2簡。
[10] 臧克和、王平校訂:《說文解字新訂》,第163頁,中華書局,2002年。
[11] 同[8],第4頁第18簡。
[12] 李守奎:《楚文字編》,第156-157頁,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3年。
[13] 有關(guān)討論,可參見李運(yùn)富《<包山楚簡> “言菐”字解詁》,《古漢語研究》2003年第1期,及前引《楚簡“言菐”字及相關(guān)諸字考辨》。
[14] 有變圓為方的隸變之意。
[15]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24輯(2002年),第277-281頁;《古文字構(gòu)形學(xué)》,第274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16]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語叢一》注15裘按。
[17] 裘錫圭:《文字學(xué)概要》,第83-85頁,商務(wù)印書館,1999年。又可參見李家浩先生所釋望山楚簡“
(
)”字,《著名中年語言學(xué)家自選集·李家浩卷》,第194-211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18]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2815頁,中華書局,1996年。
[19] 甲骨“
”字多見,如《前編》5.7.7、7.31.4、《續(xù)編》5.2.2等,唐蘭先生釋作“璞”的本字,久為學(xué)界信從,見《殷虛文字記》第45-47頁,中華書局,1981年。近年學(xué)者有論辨,見[15]及林沄:《究竟是“翦伐”還是“撲伐”》,《古文字研究》,第25 輯(2004年),第115-118頁等。董珊先生認(rèn)為:“唐蘭先生所釋甲骨文‘璞周’之‘璞’是表示‘開采璞玉’意的表意字,這個(gè)字就其所表示的動(dòng)作‘開采’來講,讀‘翦’、‘殘’一類的讀音;就‘璞玉’的意思來講,讀‘璞’、‘仆’這類讀音。這類現(xiàn)象在早期文字中屢見不鮮,林先生自己也講過古文字的‘一形多讀’現(xiàn)象,請參看《林沄學(xué)術(shù)論文集》22-29、35- 43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董珊:《試論周公廟龜甲卜辭及其相關(guān)問題》,北京大學(xué)中國考古學(xué)研究中心、北京大學(xué)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古代文明》第5卷,第245頁,注釋5,文物出版社,2006年。
[20] 唐蘭:《殷虛文字記》,第48頁。
本文是提交“出土文獻(xiàn)與傳世典籍的詮釋——紀(jì)念譚樸森先生逝世兩周年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huì)”(2009年6月13日-14日)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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