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三·中弓》簡20「攼析」試論
(首發(fā))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一)
仲弓曰:「今之君子=(君子),孚過![]()
(析),難以納諫?!梗ê?/SPAN>20,非討論的字形以通行字表示)
其中「孚過![]()
(析)」,整理者說「義不詳,待考?!?/SPAN>[1]已有許多學(xué)者對此句的訓(xùn)讀發(fā)表過高見:陳劍先生說:「『孚』聲字與『復(fù)』聲字常通,『孚』讀為『愎』,『愎過』見《呂氏春秋·似順》又《誣徒》等,意為堅持過失。《似順》云『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諫,以至於危。』與簡文尤相近。『析』字從原釋文,大概是以其形為 『
』。『攼析』如何解釋待考。」[2]侯乃峰 先生認(rèn)為「析」指「析言」,「當(dāng)指戰(zhàn)國時代名家者流如公孫龍等人的花言巧語、詭辯異說、華而不實、無異於治之辭?!?/SPAN>[3]楊懷源先生讀「孚過」為「保過」;讀「攼析」為「捍婞」,認(rèn)為「是抵制,排斥剛直之臣(言)的意思。」[4]許子濱 先生說:「『
析』之『
』」用作『捍』,此字亦見上博簡《曹沫之陳》,同作『
』形。李零即釋作捍。至於『析』字,學(xué)者認(rèn)為即『析言』,指『言詞荒謬』,似尚可商榷,但此字帶有負(fù)面的意思則可斷言。因此,『愎過捍析』作為『今之君子』的貶詞,是非常明顯的?!?/SPAN>[5]晁福林先生則認(rèn)為:「簡文『愎過悍析』當(dāng)讀若愎(剛愎)、過(誇大)、悍(強悍)、析(詭辯),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君子』者的四種不良態(tài)度?!?[6]史傑鵬先生對上述諸說提出評論,也提出釋讀意見:
“孚過攼析”一句,李朝遠(yuǎn)先生注曰:“義不詳,待考。”陳劍先生認(rèn)為
“孚過”應(yīng)當(dāng)讀為“愎過”,他說“愎過”見《呂氏春秋·似順》和《誣徒》等,意為“堅持過失”。又引《似順》云“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諫,以至於危。”他的看法基本是對的,但說“ 愎過”的意思是“堅持過失”,卻值得商榷。至於“攼析”,陳劍先生說待考,楊懷源先生說“析當(dāng)讀為婞”,“‘?dāng)愇?’就是‘捍婞’,是抵制,排斥剛直之臣(言)的意思”,我們覺得不大確切,這句話和“愎過”相對,都應(yīng)該是文過飾非一類的意思,和排斥剛直之臣沒有什麼關(guān)係。頗疑“攼析”讀為“捍責(zé)”,意思是“抵拒責(zé)備”?!昂础庇小翱咕艿侄R ”的意思,《禮記·祭法》:“能禦大災(zāi)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上古音“責(zé)”是莊母錫部字,“析”為心母錫部字,聲母韻部俱近,可以通假?!痘茨献印け浴罚骸颁烂锥鴥χ!薄段淖印ど献h》“淅”作“漬”,可以為證。“捍責(zé) ”既然是抵拒責(zé)備,那“愎過”也應(yīng)當(dāng)是相似的意思,“愎”在古書中作“抵拒、乖戾”講是常訓(xùn), “過”也有“責(zé)備”的意思,《呂氏春秋·適威》:“煩為教而過不識?!备哒T注:“過,責(zé)?!薄般惯^捍責(zé)”是一個聯(lián)合片語,“愎過”和“捍責(zé)”兩者是並列關(guān)係,意思相同,陳劍先生說是“堅持過失”的意思,恐怕不太確切。 [7]
謹(jǐn)案:筆者也贊同陳劍先生所說「孚過」應(yīng)當(dāng)讀為「愎過」,同時由文獻(xiàn)例證如「好愎過而惡聽諫」來看,「過」顯然只能解釋為「過失」,史先生解釋為「責(zé)備」恐不可取。「愎過」,即堅持過失。[8]其次,「捍」雖有抵禦、抗拒的意思,但所接的受詞多為具體的人物或事項,如: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左傳‧成公十二年》:「此公侯之所以捍城其民也」
《禮記‧祭法》:「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荀子‧君道》:「然而應(yīng)薄捍患,足以持社稷」
《商君書‧賞刑》:「千乘之國,不敢捍城。」
《呂氏春秋‧恃君》:「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衛(wèi),肌膚不足以捍寒暑」
《史記‧齊太公世家》:「夏,楚王使屈完將兵捍齊,齊師退次召陵。」
《史記‧楚世家》:「楚封之以捍吳」
《史記‧三王世家》:「康叔后捍祿父之難」
《史記‧司馬穰苴列傳》:「將兵捍燕晉之師」
《淮南子‧原道訓(xùn)》:「所謂其事強者,遭變應(yīng)卒,排患捍難,力無不勝,敵無不淩,應(yīng)化揆時,莫能害之。 」
《新書‧益壤》:「如臣計,梁足以捍齊、趙」
《新書‧階級》:「守衛(wèi)捍敵之臣」
《新序‧雜事三》:「若手足之捍頭目而覆胸腹也。」
《鹽鐵論‧未通》:「民相倣傚田地日蕪,租賦不入,抵捍縣官。」
似未見「捍責(zé)」(抵拒責(zé)備)的說法。筆者以為「攼析」似可以讀為「掩錯」或「掩邪」,即掩蔽、掩飾謬錯或邪行的意思,試說如下:
「
」字諸家均理解為「攼」,正確可從。攴、戈二旁作為偏旁可以義近通用,如 楚文字{誅}既作「
」(《語叢四》08),又作「
」(《景公瘧》02)。又如《武王踐祚》15「敗」寫作從戈?!?/SPAN>攼」即「
」的異體字(見《集韻‧翰韻》)。說文曰:「,止也?!埂?/SPAN>攼」已多次見於楚文字材料,如《楚帛書》甲5.74讀為「捍」[9],上引《曹沫之陣》16亦讀為「捍」;《子羔》簡 12讀為「搴」[10];《吳命》簡5讀為「殘」或「虔」。[11]《中弓》的「攼」疑可讀為「掩」。攼,見紐元部;掩,影紐談部,二者音近可通。古音月談、元談二部字音有關(guān),如《左傳‧昭公八年》所記地名「商奄」,《墨子‧耕柱》、《韓非子‧說林上》作「商蓋」。又《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所記吳公子「掩餘」,《史記‧吳太伯世家》作「蓋餘」。「奄」、「掩」屬談部,「蓋」為月部。[12]也可說明【掩與蓋】音近可通。至於元談二部如《孔子見季桓子》簡 20「夫視人不
」,末字應(yīng)釋為「厭」。[13]字形右旁從「女」形,與「女」作
(《璽彙》3580)及《競建》04
(安)的「女」旁同形,另參同簡13的「毋」字亦可知??梢娮謶?yīng)釋為「娟」,影紐元部,可音近讀為「厭」,影紐談部。聲韻關(guān)係如同楚簡常見從「
」旁可讀為「厭」(影談)或「怨」(影元)。[14]又如《武王踐阼》簡7:「□諫(?)不遠(yuǎn)」,「諫(?)」字對應(yīng)今本「所監(jiān)不遠(yuǎn),視爾所代」的「監(jiān)」字。復(fù)旦讀書會指出:「『諫』為元部字,『監(jiān)/鑒』則為談部字。不過,古書元、談相通不乏其例,此處所表示之詞衹能是『監(jiān)/鑒』(其聲母又正好完全相同),可能此種通假現(xiàn)象正是反映楚方音的可貴資料。」[15]《信陽》2.13「二紡絹,帛裏,組繸。一友齊繡之袷,帛裏,組繸?!箘鴦傧壬鷮ⅰ附仭贯尀椤竻挕?/SPAN>(影紐談部),讀為「冠」(見紐元部) 。[16]田河 先生認(rèn)為可備一說。[17]尤其【干與奄】聲首有輾轉(zhuǎn)通假的例證。如《說文》「鴠,渴鴠也?!苟巫⒃唬骸浮丛铝睢翟魂碌捶挥洝底黝恋?,鄭云:『夜鳴求旦之鳥也。』《方言》作
鴠、
鴠,皆一語之轉(zhuǎn)?!?/SPAN>[18]可見【旱、曷、盍】音近可通。又《禮記‧內(nèi)則》:「皆有軒」,鄭玄注:「軒,讀為憲。」《禮記‧樂記》:「〈武〉坐致右『憲』左」,《孔子家語》作「〈武〉坐致右而『軒』左」。《集韻‧上聲‧阮韻》:「
,許偃切,張繒車上為幰。或從軒省文」。而「憲」,《說文》曰:「害省聲」?!端⒌?#8231;秦律十八種‧內(nèi)史雜》193「憲盜」,《法律答問》1號簡作「害盜」。[19]可見【干與害】音近可通?!逗喆笸醪春怠?/SPAN>13+15「君王毋敢戴害(掩)【13】
(蓋)」,陳偉先生讀「害」為「掩」。[20]前面也有舉證說明【掩與蓋】的通假例證??偨Y(jié)以上,可知「掩」與「干、曷、蓋、害」等聲首有普遍的通假現(xiàn)象。換言之,本簡「攼」讀為「掩」是可以的。「掩」有掩飾、掩蔽、文飾、止息的意思,常見與「過」、「邪」、「謗」、「美」、「善」等詞彙合用,如:
《左傳‧文公十八年》:「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兇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SPAN>
《左傳‧昭公二十年》:「仁者殺人以『掩謗』,猶弗為也」。
《吳越春秋‧闔閭?cè)辍罚骸干w聞仁者殺人以『掩謗』者,猶弗為也?!?/SPAN>
《逸周書‧諡法》:「彰義掩過曰堅」
《六韜‧文韜‧上賢》:「七害者:二曰:有名無實,出入異言;『掩善揚惡』,進(jìn)退為巧,王者慎勿與謀?!?/SPAN>
《淮南子‧氾論訓(xùn)》:「今以人之小過,『掩其大美』,則天下無聖王賢相矣。」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見人之有細(xì)過,?!貉谀涓采w』之,府中無事。」
《漢書‧魏相丙吉傳》:「於官屬掾史,務(wù)『掩過揚善』。」
《漢書‧酷吏傳‧楊僕》:「將軍能率眾以『掩過』不?」
《周易 繫辭下》:「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尤其底下三則與簡文的文意特別接近:
《晏子春秋‧內(nèi)篇‧景公問忠臣之行何如晏子對以不與君行邪》:「不掩君過 ,諫乎前,不華乎外?!?/SPAN>
《戰(zhàn)國策‧燕策三‧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世有『掩寡人之邪』,救寡人之過,非君心所望之?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輕棄寡人以快心,則『掩邪救過』,難得於君矣?!?
《說苑‧君道》:「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故出質(zhì)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眾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
最後,簡文「析」可能讀為「錯」。「析」,心紐錫部;「昔」心紐鐸部;「錯」,清紐鐸部,聲韻關(guān)係密切。韻部相通的例證,楊澤生先生曾經(jīng)舉證過:
魚部的入聲韻鐸部跟錫部也很接近,比如“亦”字屬余母鐸部,而以它作 為聲旁的“跡”屬精母錫部,這是諧聲字的例子;再 如《儀禮·公食大夫禮》:“簠有蓋冪?!编嵭ⅲ骸啊畠纭裎幕蜃鳌弧??!薄抖Y記·檀弓上》:“布幕,衛(wèi)也?!薄督?jīng)典釋文》:“‘幕’本又作‘冪’?!薄抖Y記·禮器》:“犧尊疏布鼏。”鄭玄注:“‘鼏’ 或作‘幕’?!?(高亨,1989:74)“冪”和“鼏”屬明母錫部,而“幕”屬明母鐸部,這是異文的例子;《論語·述而》:“五十而學(xué)《易》,可以無大過矣?!薄督?jīng)典釋文》:“魯讀‘易’為‘亦’?!保ǜ吆?,1989:467)“易”屬餘母錫部,而“ 亦”屬餘母鐸部,這是異讀的例子。[21]
而且【析與昔】亦有直接的通假例證,如《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淳于髡曰:『弓膠昔幹,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弧埂端麟[》曰:「(昔幹)《考工記》作『
幹』,則
昔音相近?!?/SPAN>[22]《廣韻》曰:「
」俗「析」字。[23]而「錯」從「昔」聲,可見「析」可以讀為「錯」?!稿e」為錯謬、錯誤的意思,王力《古漢語字典》1532頁「錯」字條下(何九盈先生撰寫):義項三
錯,通逪。交錯。《詩‧小雅‧楚茨》「獻(xiàn)醻交錯?!姑珎鳎骸笘|西為交,邪行為錯?!埂山诲e又引申為錯雜?!对?#8231;周南‧漢廣》:「翹翹錯薪,言刈其楚?!褂慑e雜引申為不合,不同?!稘h書‧五行志上》:「劉向治《穀梁春秋》,數(shù)其禍福,傳以《洪範(fàn)》,與仲舒錯。」由不合引申為乖謬,錯誤。《漢書‧于定國傳》:「何以錯謬至是?」唐韓愈〈張中丞傳後敘〉:「盡卷不錯一字?!?/SPAN>
其它文獻(xiàn)例證如:
《列女傳‧節(jié)義‧楚成鄭瞀》:「王不明察,遂辜無罪。是白黑顛倒,上下錯謬也。」
《漢書‧武五子傳》:「江充,布衣之人,閭閻之隸臣耳,陛下顯而用之,銜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飾姦詐,群邪『錯謬』,是以親戚之路鬲塞而不通。」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tǒng)列傳》:「殺之則甚重,髡之則甚輕。不制中刑以稱其罪,則法令安得不參差,殺生安得不『過謬』乎?」
《後漢書‧律曆中》:「章帝知其謬錯,以問史官,雖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曆編訢、李梵等綜校其狀?!?/SPAN>
《甘谷漢簡》:「意悉惑不曉,施行繆錯,令上恩偏鬲?!?[24]
看的出來,「錯謬」亦作「過謬」,可見過、錯意思相近。雖然目前看來,「錯」解釋為錯誤、乖謬的年代稍微晚一些,但從上引何九盈先生的看法,可以知道這種義項的出現(xiàn)是極其自然的。則簡文「攼析」讀為「掩錯」,即掩飾過錯。
還有一種可能是讀為「邪」(邪紐魚部)。與「析」聲紐同為齒頭音,韻部錫、魚亦有通假例證。董珊先生曾指出《古璽彙編》1068璽文為「趙寡太后」,對於「寡」字的構(gòu)形,他說:
“嗌”、“
”這兩個偏旁之所以能夠結(jié)合,于形、音、義皆有可說。從 字形上說,“
”可以借用“嗌”的部分筆畫,形成從“宀”的“寡”字形,或者可以認(rèn)為“嗌”旁是就“寡”字的“宀”改造而來;從字音上說,“嗌”(影母錫部)、“寡”(見母魚部)音近,《墨子·明鬼下》“指寡殺人”,《太平御覽·神鬼部二》引“寡”作“畫”,“畫”為匣母錫部字,由此可見喉音魚部字與喉音錫部字關(guān)系密切,所以“嗌”可以作“
”的加注聲符;從字義上說,“嗌”常讀為“益”,以字義表意,與“寡”在詞義上有聯(lián)系?!兑住ぶt》卦辭“亨。君子有終”,《象》曰: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25]
其次,析、邪也有輾轉(zhuǎn)通假的例證。如《左傳》襄公十年「狄虒彌建大車之輪」,釋文:「虒音斯」,《漢書‧ 古今人表》正作「狄斯彌」,則【斯與虒】可以通假。而《說文》「弛」字重文作「𢐋」,則【虒與也】聲可通。[26]而【斯與
】【析與
】可以通假。[27]《荀子‧正名》:「故嚮萬物之美而盛憂,兼萬物之美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養(yǎng)生也?粥壽也?」楊倞《注》:「『也』,皆當(dāng)為『邪』,問之辭?!?/SPAN>[28]訓(xùn)詁術(shù)語「當(dāng)為」一般說來是改正誤字誤讀(參段玉裁《周禮漢讀考序》),如《禮記‧昏義》:「為後服資衰」,鄭玄注:「資當(dāng)為齊,聲之誤也。」《禮記‧檀弓上》:「自敗於臺鮐始也」,鄭玄注:「臺當(dāng)為壺,字之誤也?!股弦盾髯?#8231;正名》的「也」與「邪」應(yīng)該是聲近而致誤,則【也與邪】音近可通。綜合以上來看,「析」讀為「邪」是可以的。則簡文「攼析」讀為「掩邪」,這種說法見於上引《戰(zhàn)國策‧燕策三》「掩寡人之邪」,即掩飾邪辟,乖謬不正的行為。
總結(jié)以上討論,簡文可讀為:
仲弓曰:「今之君子,孚(愎)過攼(掩)析(錯或邪),難以納諫?!?/SPAN>
意思是說:當(dāng)今的上位者堅持己過、掩飾錯誤(或邪行),難以採納勸諫。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278頁。
[2] 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wǎng), 2004.04.18。
[3] 侯乃峰:〈《仲弓》篇「攼析」試解〉簡帛研究網(wǎng),2004.05.03。
[4] 楊懷源:〈上博仲弓劄記四則〉簡帛研究網(wǎng),2004.08.07。
[5] 許子濱:〈上博簡《仲弓》「害近
矣」解〉,簡帛研究網(wǎng),2005.06.21。
[6] 晁福林:〈上博簡《仲弓》疏證〉《孔子研究》2005年2期 14頁。
[7] 史傑鵬:〈上博竹簡(三)注釋補正〉,簡帛研究網(wǎng),2005.07.16。
[8] 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1995年11月)第七冊661頁【愎過】條下。
[9] 曾憲通:《長沙楚帛書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2月)34頁,096號。
[10] 張富海:〈上博簡《子羔》篇「后稷之母」節(jié)考釋〉,簡帛研究網(wǎng),2003.01.17。
[11] 拙文:〈〈也說《吳命》「攼亡爾社稷」〉,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2009年1月5日、〈《吳命》「攼亡爾社稷」補說〉, 2009.01.15。
[12] 李家浩:〈南越王墓車馹虎節(jié)銘文考釋〉《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jì)念文集》(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665頁。
[13] 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wǎng),2007.07.09。
[14] 參李銳:〈上博楚簡續(xù)劄〉《上博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研究續(xù)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537頁。
[15]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12月30日。
[16] 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武漢:武漢大學(xué)博士學(xué)位論文, 2005修訂本)50頁。引自田河:《出土戰(zhàn)國遣冊所記名物分類匯釋》(長春:吉林大學(xué)博士論文,2007年6月)179頁。
[17] 同上。
[18] 〔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臺北:漢京文化,1985年10月)150頁。
[19] 睡虎地秦墓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1年12月二刷)63頁。
[20] 陳偉:〈《簡大王泊旱》新研〉,簡帛網(wǎng),2006.11.22。
[21] 楊澤生:〈《上博七》補說〉,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9.01.14。
[22]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4月四刷)第六冊1891頁。
[23] 亦參〔清〕顧藹吉編撰:《隸辨》(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4月)卷五184頁。
[24] 李均明、何雙全編:《散見簡牘合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42頁。
[25] 董珊:〈釋「趙寡太后」璽〉,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7月24日。
[26] 李家浩:〈釋老簋銘文中的「
」字〉《古文字研究》第27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9月)249頁注9。
[27]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jì)南:齊魯書社,1997年7月二刷)476頁、477頁。
晁福林先生則認(rèn)為:「簡文『愎過悍析』當(dāng)讀若愎(剛愎)、過(誇大)、悍(強悍)、析(詭辯),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君子』者的四種不良態(tài)度?!?
讀攼為悍,可能是正確的?!俄n非子·十過》“鮑叔牙為人剛愎而上悍”?!痘茨献印け杂?xùn)》:“其后驕溢縱欲,拒諫喜諛,憢悍遂過,不可正喻?!?高誘注:“憢,勇急也。” 義竝相近。
《說文》「膌」古文作「㾊」,分析為從疒朿,朿亦聲。此外《君子為禮》03「吾子何其(月差)」,
《爾雅‧釋言》:「逸、愆,過也?!购萝残小读x疏》:「過者,說文云:『度也?!弧队衿吩疲骸涸揭??!灰蚨仍街x又為失,因失之義又為誤也、謬也,皆展轉(zhuǎn)相生。《爾雅》此義則主於謬失也?!梗?/SPAN>93頁)
《爾雅 釋言》:「爽,差也;爽,忒也?!构薄蹲ⅰ罚骸附灾^用心差錯不專一。」郝懿行《義疏》:「《詩》『女也不爽』、『其德不爽』,《傳》並云:『爽,差也。』《方言》云:『爽,過也?!?SPAN style="COLOR: red">過亦差?!梗?/SPAN>96頁)
《尚書‧洛誥》:「惟事其爽侮」,孔《傳》云:「惟政事其差錯侮慢不可治理」(227業(yè))
《詩‧邶‧二子乘舟》:「願言思子,不瑕有害」,《鄭箋》:「瑕猶過也。我思念此二子之事,於行無過差,有何不可而不去也?」(《北大版》178頁)雖然鄭玄解釋有誤(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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